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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對「善」與「美」的理解

孔子對「善」與「美」的理解

老慢 2015-12-08 09:03

孔子對「善」與「美」的理解

繼續講老慢的《天道論語》。

原文: 3.25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孔子說,「韶」這支曲子是盡善盡美的,「武」這支曲子雖然也很美,但沒達到善的標準。

那麼,什麼是「美」?什麼是「善」?孔子認為「美」與「善」的區別是什麼呢?「善」與「美」之間的關係又是如何呢?

解釋這些問題,我們還是要回到甲骨文,要搞清楚中華古人對「美」與「善」的定義。

這就是甲骨文的「美」字

這個「美」字的上面部分,是兩根小辮子。按照老慢的天道理論,這個圖形表示的是「兩者完全匹配」,那麼,誰和誰匹配呢?下面部分,是「順應天意的大人」,「大人」就是符合公需、客觀規律、當前客觀需求、遵從天意的人。所以,上下連起來,這個「美」字,表示「與公需匹配,與客觀規律匹配,與天道匹配的世間萬物」。

簡單說,造字之初的古人認為,客觀上的最好就是「美」。

其實,現實恰恰如此。比如說「美人」。你認為張三最美,他認為李四最美,情人眼裡出西施,這些都不重要,什麼重要呢?客觀上,絕大多數人都認為「王五」很美,那麼,王五就是客觀上的「美人」。

同理,一張照片美不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是,拿你的照片和人家大師的攝影作品一比較就知道了,人家照出來的才是攝影美圖,你的只是照片,這就是客觀的「美」。

所以,「美」是客觀的,公認的,符合公需的好東西。怎麼做到「美」呢?「美」字說的很清楚,符合天道原理,服從於客觀規律,按照孔子的說法,滿足於「孝道」,做天子孝子,決策上,凡事符合當前的客觀公需,這樣的大人君子就是「美」。

按照這個邏輯,孔子會認為管仲符合「美」的標準。為什麼呢?因為孔子說了,管仲雖然個人工作生活的行為舉止上缺陷不少,但對齊國的貢獻還是很大的,符合當時齊國的公需,客觀上產生了「美」這個結果。同理,武王伐紂很暴力,屬於非常時期的非常做法,但也符合了當時的客觀的公需,所以,也可以稱之為「美」。

簡單說,孔子認為,大原則上,做到「孝」,做天之孝子,決策上,大方向上,你是符合天道這個根本原理的,這樣就可以評價為「美」。所以,孔子在《論語》的第二章,核心就是講「孝」字,「孝」就是符合天道的根本原理,結果必然產生「美」。

但是,武王伐紂過於暴力,管仲相齊過於功利,這些人,雖然大原則上遵從了天道,但是,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缺陷也是很明顯的,所以,孔子說,這些人的做法雖然「美」,但不夠「善」。

甲骨文中「善」字的兩種寫法

這兩個「善」字,大同小異。上面還是「兩者完全匹配」的意思,下面,表示的是「規則和細節」。第一個「善」字,強調的是「規則法律」,第二個「善」字,強調的是「具體的能看到的一切細節」。

所以,這個「善」字,表示的是「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在具體的規則與細節上,與天道的需求匹配」,這樣的結果,就能稱之為「善」。

換句話說,「美」講的是大原則上符合天道,是在道路方針政策的決策上匹配天意;「善」講的是日常的工作生活上符合天道,是在具體的行為舉止上匹配天意。

因此,我們說「大善人」「善心」「善良」,是指日常行為舉止上的好心人。

孔子在《論語》的第三章,核心就講了一個「禮」字,「禮」就是日常的工作生活規則。原理是,日常中,按照「禮法」為人處事,這樣往往能產生最佳結果,習慣於凡事「合禮」,最容易產生凡事符合公需、符合天道的習慣。

所以,就和「美」是「孝」的結果一樣,「善」是「禮」的結果。大原則上符合天道,就是「孝道」,產生的就是「美」;日常中的所作所為符合天道,就是「合禮」,必然產生「善」這個結果。這就是孔子對「美」與「善」的理解。

按照孔子的這個邏輯,管仲雖然「美」,但不夠「善」,所以,前面,孔子批評了管仲的非禮;同理,武王雖然也「美」,但過於依靠武力,依然不夠「善」。相比之下,堯舜的做法,大原則上,是天之孝子,符合當時的客觀公需,在日常的行為舉止上,又符合當時的「禮法」,所以,堯舜做到了「盡善盡美」,「韶」就是堯舜時期的作品。

所以,孔子的意思很明確,大事上,決策上,你要符合「孝道」,符合天道原理,這樣才能產生「美」這個結果;小事上,日常的行為舉止上,你要符合「禮法」,養成服從天理的習慣,這樣才能產生「善」這個結果;如此,做到盡善盡美,這才是一個真正的完全的大人君子。

因此,孔子在《論語》的第二章講了「孝」,對應的是「美」;在第三章講了「禮」,對應的是「善」。所以,盡善盡美,恰恰就是孔子對「孝禮」思想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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