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衛民安先生《二十個社會定律」》一文的批判
08-04
對衛民安先生《二十個社會定律」》一文的批判
對衛民安先生《二十個社會定律」》一文的批判
一、定律與規律兩大用語的區別 對衛民安先生提出的這「 二十個社會定律」,初讀起來,說是一種「反映事物在一定條件下發展變化的客觀規律」;好像「言之鑿鑿」,是那麼一回事。 然而仔息一推敲,這「社會定律」和「社會規律」,應該有所區別吧?如果再審視一下,發現人們習慣用語中,有這樣一個規律:
中外所有國家的文字圖書(現在主要是互聯網)中,只在自然科學領域,才普遍使用「定律」一詞; 而人文社會科學範疇,一般都只用規律一語,而不用定律一詞。 為什麼人類的兩大學科門類的思想學術界,會這樣「約定俗成」地分別使用「定律」與「科學」這樣的定義語? 而沒有人越雷池一步地胡亂使用它們? 如自然科學界只說「牛頓萬有引力定律」,或「墨菲定律」;沒有人說「牛頓萬有引力規律」,或「墨菲規律」。 而社會學科說「人類社會發展規律;或說「政治發展規律」,「經濟發展規律」;「思想發展規律」或「階級鬥爭規律」等等。 沒有人用「社會發展定律」或階級鬥爭定律「? 認真分析、研究一下這個現象,使我們又發現了這樣一個規律: 原來自然科學用「定律」,是因為自然科學各門類學科的分界,是很按各學科的具體內涵,能很清楚明白地分界的;各門類學科研究中發現的本門類學科的某種發展變化所具有普遍意義的科學現象,大都只合符本門類學科適用,所以自然科學技術的思想學術界便約定俗成地使用「定律」一語來界定不同學科所發現的某種發展變化所具有普遍意義的科學規律現象,稱為「定律」。而人文社會學科雖也有數十種門類的界別(按《辭海》一書有三十多種界別),而全都是考察、分析、研究社會問題的;各門類學科內涵比較相通,又都受著某種理論思想體系的指導或統帥,所以所研究的人類社會生活中發生的事物發展變化現象,就具有普遍適用的規律性。因而對人類社會生活中發生的事物發展變化具有普遍適用的現象,就統稱為規律性現象,或即稱為規律。
二、衛民安先生「 二十個社會定律」,全都不是科學規律 1、衛民安先生不但提出這「 二十個社會定律」,還給每一個定律,都「創立了名諱,好像煞有件事,真是 衛民安先生一項重大的發明創造(衛民安先生附文)。 這就要使我們對 衛民安先生提出的這「 二十個社會定律」,發出質疑了: 這「 二十個社會定律」,照本文前面的解釋,就該是「反映事物在一定條件下發展變化的客觀規律」。 然而,仔息一推敲, 這「 二十個社會定律」,全都不能稱為社會「規律」: 因為規律是「反映事物在一定條件下發展變化的客觀」事實。 而衛民安先生重大的發明創造 的這「 二十個社會定律」「事物在一定條件下發展變化」的規律,而只是對社會生活中一些非本質現象的概括。 2、「 二十個社會定律」全都不符合社會規律的基本特點1) 如其第一大定律的創新定律:世界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應該說是「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要說「創新定律」一語,就是創新規律,則創新規律的內涵,還十分豐富。 如說創新是革命,就要破壞或批判舊事物,才能創造新事物; 單說人類的創新活動,就有二十多種規律(見拙著《發明創造學論綱》內,就提出發明創造的二十六種規律)。 而規律性的條件是「事物發展變化」;而衛民安先生所說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從發展的角度說「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這還免強說得通。 但從變化的角度說,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可能變壞,或更懷;也可靠能變好,或更好。 事物發展無邊界;而事物的變化也會勝過孫悟空的七十二變,會變化五窮。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可以變大變小;變高變矮;變長變短。。。一而二,二而三,三而萬。 因此衛民安先生這個創新定律:就很難成立。2)、 如其第二大定律的價值定律:
無價值的事做得再多也無價值,有價值的事,做得再少也有價值。 這一所謂定律也不考慮價值的變化:無價值可以變為有價值;有價值可以變為更高的價值或無價值等等。 而價值一語的內涵,還很廣大;單用有無來認定其意義,不具有規律性的普遍意義。 衛民安先生這個所謂價值定律:也就很難成立。 3)權力定律:責任與權力同樣大,危險與權力成正比。 這一所謂定律,只對「權力一語的內涵與外延,界定在責任與危險兩大範疇;而不知權力的內涵很廣闊,權力的外延更有無窮大。 4)三公定律:權力公開運行才能根除腐敗,社會公平公正才能長治久安。 第三項已說了權力定律「,這一條又說」權力公開運行「,顯然矛盾重複。而加上「社會公平公正才能長治久安。」實際是講行政機關的組織領導管理和行政、施政等千百種活動。用所謂的「三公定律」,根本不能概括。 衛民安先生這個所謂三公定律:對行政機關的組織領導管理和行政、施政等千百種活動 ,也根本不是規律性的概括。5 、執政定律:說得漂亮只能讓人相信一時,幹得漂亮才能讓人擁戴萬世。
又把行政機關的組織領導管理和行政、施政等重複為所謂的執政定律;以空洞的所謂「幹得漂亮不漂亮」,作為評判標準,「作為評定表准」,還要生拉硬扯,作為所謂的「定律」,這完全是對定律與規律的庸俗化與外曲。 6、政黨定律:不管你叫什麼黨,老百姓只擁護為民黨。 衛民安先生這個所謂政黨定律:充分暴露 衛民安先生政治學識與思想學習的寡陋淺薄,對當代世界的政黨民主制的一竅不通;更根本不能了解中共黨的領導推行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的政黨民主制的思大特色,及其在全世界各國的政黨民主制中的優越地位。更把所謂的「為民黨」作為「政黨定律」,是胡說八道,也說得雜亂無章,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衛民安先生就是用這樣的胡說八道,也說得雜亂無章,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的思想,提出「「 二十個社會定律」,根本不值得一一批駁! 現略引述如下, 七、政府職能定律:政府管得越多,老百姓就找得越多;政府管得越少,老百姓就找得越少。 八、權與法關係定律:如果權大於法,官員就會吃香;如果法大於權,律師就會吃香。 九、領導重視定律:老大難,老大難,老大出頭就不難。 十、謀職定律:大家都想乾的工作一定待遇好,大家都不願乾的工作一定待遇差。十一、人才定律:世界上沒有無用之人,用其所長、人盡其才就是人才。
十二、能力定律:能幹的人總有干不完的事,也越干越能幹;不能幹的人總是沒事幹,也越來越無能。 十三、解決問題定律: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解決問題也簡單;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解決問題也複雜。 十四、精神定律:精神不是萬能的,但沒有精神是萬萬不能的。 十五、愛心定律:只要人人都獻上一點愛,就會有一個美好的世界。 十六、墮落定律: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就有錢。 十七、利益定律:利己不一定非要損人,損人一定會害了自己。 十八、戀愛定律:男人喜歡女人時說你真好,女人喜歡男人時說你真壞。 十九、婚姻定律:沒有婚姻的愛情是痛苦的,沒有愛情的婚姻更痛苦。 二十、人生定律:官大官小,沒完沒了;錢多錢少,都有煩惱;知心朋友,越多越好;身體健康,頭等重要。以上條文,公之於此,所謂「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
讓天下人都來看看,人世間競有這樣的白痴,自不量力提出社會定律二十條的醜陋淺薄的可笑面孔。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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