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青少年子女的六類行為,家長如何回應最有效?

一般來說,14 歲至成人稱為青少年期,一些早熟的兒童,12、13 歲便已進入青少年期。

進入青少年期的孩子,是準備塑造自己成為一個成人。他們的思想和行為表現,對家長來說比以前的幾個時期更難處理。

教養青少年子女的要訣

● 家長不能強迫青少年子女,青少年子女也不能強迫家長;雙方都不能勉強對方做對方不願意做的事。

● 若親子溝通或關係欠佳,需要改變的首先是家長;只有當家長有積極的改變時,子女才會改變。

青少年帶給家長最大的煩惱是他們的一些不良行為,這些行為的目的可以歸納為六類:

● 引起注意:

積極型——惡作劇、頑皮、打扮出格。

消極型——答應了卻不做,忽略分內該做的事。

● 追求權力:

積極型——反抗、不服從、頂嘴、有敵意。

消極型——固執、抗拒。

● 報復:

積極型——故意做令家長傷心的事、暴力破壞、粗野。

消極型——用怨恨的眼光看事待人。

● 自覺能力不足:

積極型——不守常規,專做刺激性強的事,包括賽車、做危險運動、飲酒、吸食毒品、性濫交。

消極型——輕易放棄、不願嘗試、甘心落後、逃學或用其他種種方法逃避,包括飲酒、吸食毒品。

● 表現優越感:努力追求最高成績、最高榮譽;看不起家長和別人;用優越感和別人對立。

● 尋求同輩接納:花費大量的時間和努力去做種種事情,以求取同輩們廣泛的接納。

上述六類行為,在成人社會中亦經常可以遇到,若是輕微的情況,是可以接受的,尤其是第五、六類,在工作環境中其實是必須的行為,只是不可過分。這裡所指的是青少年負面的、不負責任與不顧後果的表現。

針對家長對這六類行為的反應,青少年通常會做出以下的回應:

● 暫停。但不久又再犯,或者改變方式去做同樣的事。

● 抵抗。或是表面屈服,內心抵抗;或是越強制則越頑強地反抗,直到家長讓步為止。

● 不理。繼續其行為,不論家長怎樣反應。

家長處理以上六類不良行為,較為有效的方法是:

● 針對「引起注意」:

故意不理其不良行為,不要有求必應,但要密切地注意和表揚其積極正面的行為。

● 針對「追求權力」:

不跟他斗,保持平靜;家庭中的決定,讓他參與、合作。

● 針對「報復」:

避免處罰,運用多種方式重複表示孩子其實受人喜愛;處處以信任建立關係。

● 針對「自覺能力不足」:

對孩子不斷地鼓勵,避免批評;引導孩子參加正面而容易顯示力量的活動,尤其是能夠增加其責任感的活動。

● 針對「表現優越感」:

引導孩子明白真正的優越是不斷地超越自我而不是把別人壓下去;並且強調與別人一起合作才有真正的成就和更多的得益。

● 針對「尋求同輩接納」:

引導孩子認識自我價值(自信、自愛、自尊),定下值得交往的朋友的標準。

概括地說,青少年的問題多是因孩童時期成長過程中家長對其教養的方法不對而產生的,家長必須立下決心改變教養方法,才會有效果。下面幾點,應該注意:

● 不能期望短時間有效果。家長必須有耐性地堅持正確的做法,直到孩子自覺應有所改變,才會有真正的改善出現。

● 家長應提醒自己:扮演孩子朋友的角色,比處處強調家長的特權更會有效果。

● 家長與孩子日常的溝通方式及生活中的配合,需要認真地檢討。參考本書第二部分之「親子關係十個基本要訣」

● 家長剛開始改變教養方法時,孩子可能更加變本加厲。如果家長堅持改變,孩子就會慢慢地察覺到老方法沒有用,於是就會產生順應改變的動機。對已進入青少年時期的孩子,家長應以幫助他建立出以下的信念及行為模式為目標,見表3-2:

表3-2 青少年的正確信念及行為

信 念

行 為

1  與群體的關係

1  我有所屬,因為我對群體有貢獻。

1  助人,合作,參與家庭事務的討論、決定及執行。

2  對自己的人生

2  我可以自己做決定,也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2  自動自覺地做事,豐富自身內涵。

3  與別人的相處

3  我與人配合,我也有平等權利。

3  尋求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亦尊重別人。

4  面對衝突

4  我可以從衝突中退出,亦能以自敬和敬人的態度處理事情。

4  不理會他人的挑釁;接受他人意見發現自己有錯時會承認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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