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手送錢,房奴將成為最大的受益者!
今天一條大新聞刷屏,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要提到5000了!
中國的稅負相對比較高,這個所有人都知道,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對不少人來說都是一件好事,值得高興!
但是,與上調個稅起征點相比,更有價值的內容卻被忽略了!
上調起征點,收益並不算大!
據新華社最新消息,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今天(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草案主要有以下幾個亮點: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
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亮點很多,也很有價值,而這其中最為普通民眾在意的應該就是上調個稅起征點了,因為這直接關係到下個月能多到手多少錢。
那咱們就來看一下,如果草案真的通過,每個月能省多少錢?
目前咱們國家實行的稅率具體如下表所示:
如果個稅免徵標準從3500元提高至5000元,那麼原先收入在這一檔的人肯定最受益,而收入高於5000的人,稅收也會有所減少。
但是,其實也減不了多少錢。
舉個例子:在北京,月薪一萬,扣除5險一金後還剩下7780元
改革前:
起征點3500,那麼應稅額就是7780-3500=4280元
應交稅
(1500*3%)+(2780*10%)=323元
改革後:
起征點5000,那麼應稅額就是7780-5000=2780元
應交稅
(1500*3%)+(1280*10%)=173元
323-173=150元
也就是說即使月薪一萬,個稅起征點上調至5000後,每個月也就能減稅150元,並不算多,在北京每個月也就是多了一次自助餐或是一支口紅的錢。
即使這樣,此次稅改,依然值得讓人興奮,因為此次改革最大的亮點並不在於上調起征點,而在於稅制的改革和更多抵扣項目的出現。
上調起征點並不是最重要的!
說這個之前就要先說一說,中國個稅制度之前的問題,此前的中國個稅制度有兩個很突出的問題:
第一、個稅已經變為「工薪稅」,甚至「窮人稅」
首先是2010年設立的3500元為個稅起征點一直沒有變,但是多年來整體的物價上升,整體社會平均收入上調,若再把個稅起征點定得這麼低,基本上可以囊獲所有的在職職工了,顯然這樣的個稅已不合時宜。
另一邊,真正高收入群體面對個稅是可以進行合理避稅的,這些人根本不需要繳稅,無法真正調起到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的效果。
就拿前段時間「陰陽合同」中的那些明星來說,他們避稅的方式就很多:
比如說可以通過成立個人工作室來省稅,一些地區為了吸引這些明星工作室入駐,更是大力扶持,稅收扶持比例可以達到驚人的50%~60%;
還可以通過影視公司的方式來避稅,諸如稅收窪地霍爾果斯就給出了企業所得稅5年免稅的優惠政策,當然儘管這些都並不包含個人所得稅,但在界定明星收入時,個稅和企業稅很有可能無法完全界定清楚。
而且,除了征管因素外,高收入人群還享受了稅收返還的利好政策。對於個稅徵收來說,真正躲不開的群體卻是天天上班的工薪階層。
顯然當前的個稅制度已經無法起到二次調節收入分配效果,對個稅制度改革已迫在眉捷。
第二、個人、家庭一刀切
之前的個稅無論怎樣調整,都喜歡搞一刀切。但是每個人、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是完全不一樣的。
比如一個人月薪8000元,家裡要養活三個人,他顯然要比另一個單身人士,但收入6000元的人的負擔是完不一樣。
還有一些小青年雖然工薪不低,但是由於剛剛結婚成了新家,都把每月的收入還房貸了,面對這樣的人個稅方面是否可以酌情降免呢?
顯然,即使將個稅起征點簡單劃向5000元,甚至10000,也並不能完全算作合理。
放眼世界,個稅的價值在於調節收入分配,其要義在於窮人不交稅,中等收入者少交稅,而富人多交稅。
然而,目前中國個稅的設計恰恰相反:富人沒交多少稅,廣大的中低收入階層成了納稅最重要的群體,從而偏離了個稅本身的公平和正義。
在美國,將近50%的工薪階層只承擔了聯邦所得稅的5%,10%的最高收入者承擔了個人所得稅的60%多,1%的最高收入者承擔了30%多。
而在中國,占人口20%的富裕階層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佔個稅的比重為10%左右,中低收入階層繳納的個稅佔個稅的比重在60%左右,所以是一個以窮人為主要納稅主體的不合理的稅收結構。
出現上述尷尬結果的根源就是稅制和稅收抵扣項的重大差異。
首先說稅制:
中國的個稅採取分類所得稅制度,這是一個落後於國際潮流的,只有極少數國家實行的稅制。
這種稅制對個人所得分類進行徵收,沒有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和支出的抵扣制度。對不同性質的所得分別計征,難以全面、完整地體現納稅人的真實納稅能力,從而造成所得來源多、綜合收入高的人少納稅甚至不納稅,所得來源少、收入低的人反而多納稅的不公平現象。
現在已很少有國家實行單純的分類所得制,而是實行綜合與個人分類所得結合的混合稅制,除了對個人不同收入來源採取相應的分類外,還採用綜合個人所得稅制,將其全年的收入納入計稅範圍,避免了收入項目多反而繳稅少的制度悖論。
再說稅收抵扣項目:
在稅收抵扣項目的設計上,國外除了為低收入階層提供了專門的稅收抵免項目之外,還綜合考慮納稅人的家庭負擔和贍養人口的實際情況,允許納稅人就其贍養人口的多少和實際負擔扣除一定數額的生計費用。
我國當前的抵扣項目完全按照納稅人個人的支出來進行設計,既忽略了中國「鄉土文化」中家庭收入負擔的傳統,更忽略了個人收入承擔整個家庭支出的事實。
而這次新的稅法草案,對於之前個稅之前的兩大弊端都要進行改革,這對於普通民眾來說,才是更重要的利益。
就拿這個房貸利息抵扣來說,一旦能夠順利落實,省下的錢將遠遠多於上調起征點。
粗略來說:
如果是在免徵額以內的家庭,其原本就不用繳納個稅,那麼個稅的任何抵扣將與之無關,包括房貸利息、養老等方面的抵扣;
對超過免徵額不足1500元的人來說,按個稅稅率3%計算,即使全部抵扣,每1元房貸僅能抵扣0.03元,即每1000元房貸抵扣30元;
對超過免徵額1500元但不足4500元的人來說,按照10%的稅率計算,每1元的房貸可抵扣0.1元,即每1000元房貸可抵扣100元;
隨著收入的增加,可抵扣的個稅越多。
按照亞太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的測算,「對大部分人而言,這可以為個人節省房貸利息15%到45%的錢。」
相對於簡單的提高個稅起征點來說,合理的稅收抵扣才是真正使普通民眾最為受益的改革,而且將會遠遠受益!
為什麼要進行個稅改革?
說完了好處,我們來看一下,為什麼要進行這樣一次個稅改革?
用官話來說:
個稅改革,是大力深化改革、促進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同時可以適當對民眾減負 通過減稅增加廣大勞動人民的實際工薪收入,也有助於提升消費,擴大我國內需,從而帶動經濟增長。
而觀察君認為,此次的稅改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因為中國經濟現在仍然面臨很強的下行壓力,簡單來說,中國經濟三駕馬車現在沒有一駕能跑得快的!
先看消費:
根據上周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
2018年5月,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只有8.5%,不僅遠遠低於預期,而且創下自2003年5月以來的15年最低。
數據公布後,上頭解釋這個低預期的增長只是短期因素造成的,之後會恢復高增長的狀態。
至於這個短期因素是啥,他們沒說……
恕觀察君水平有限,沒看出啥短期因素,但是結論卻看出來了,這回「社消增速」創下的15年新低,直接折射出整個社會的消費能力都在嚴重萎縮!
再看投資:
一樣一塌糊塗,創下2017年以來新低:
這其中,只有房地產投資依舊保持在高位,製造業投資仍舊保持在低位,而基建投資則大幅回落,一句話,投資也指望不上!
至於出口,相信大家對於大洋彼岸的一系列措施也並不陌生,今天又傳出消息了:
大家都已經談好的事情,又變卦了,而且接下來還有可能反反覆復變卦。
簡單來說,就是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的對外貿易都不會太有起色,從事對外貿易的朋友,也許可以考慮嘗試一下轉型升級。
出口的情況一時改變不了,投資也沒有什麼起色,而且固定資產投資的效率越來越低(以前投資1000有1200的GDP,現在投資1000隻有800的GDP),所以,只能從內需上尋求一點突破了,於是8年都沒動過的個稅,終於要改改了!
道理其實很簡單,薅羊毛是必須的,但是當你發現羊毛長得太慢同時還有別人在薅,為了長遠考慮,只能暫時放慢手速,等羊毛長一長再薅,否則一下子薅成葛優,以後就不好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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