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大數據,我們能做什麼 | iCourt

面對大數據,我們能做什麼

作者:胡雪梅

單位: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

目前這個階段,能夠運用大數據提供法律服務的,還屬於律師的增值服務;但我相信,很快它就會成為法律服務的標配。

2015年6月7日,為期兩天的iCourt大數據集訓營課程結束了,我回到珠海。那天晚上,我失眠了。上一次失眠是什麼時候,我已經不太記得了。用媽媽的話說,我是個「沒心沒肺」的人——不管在生活中遭遇了怎樣的不開心,或者工作中受到了何種程度的挫折,都無法影響我在頭沾枕頭的幾分鐘內進入夢鄉。

開課之前,我還在懷疑,自己的幾千塊錢會不會變成打水漂。iCourt的課,雖然久聞大名,但是究竟質量如何,還有待親身體驗。另外,作為一名大學法學教師,去參加這個備受律師們追捧的課,是不是有點不務正業的感覺?帶著疑惑和些許的不安,走進了iCourt的課堂。兩天之後,我終於可以肯定地告訴自己:來對了,這種不務正業是必要的!

這個結論的得出,當然首先得歸功於大數據集訓營本身。

兩天的課程,從大數據思維、大數據方法再到大數據的應用,無不體現著科技和法律的完美結合。上課時,面對老師提出的一些問題,任憑自己怎樣腦洞大開,都沒辦法想到答案。原因就在於自己從來沒有過這個意識,更別提這種思維方式了。

至於技術,因為我是個文科生,二十幾年前就已經跟數學說bye bye了……唯一可以讓自己覺得稍微有點信心的,就是提煉裁判要旨時,憑藉自己多年關注案例教學、關注法院文書以及批改學生作業所養成的「火眼金睛」,還是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找到判決書的核心內容。可是,當老師最後給出參考要旨時,我挫敗地發現:自己距離法律實務的距離不是一點點啊!

在緊張的上課之餘,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信息社會,科技已經在倒逼法律職業;律師們在面對這一挑戰時,已經意識到必須主動應戰,改變傳統的服務思維和服務方式,大數據報告就是這種主動求變的集中體現。那麼,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作為培養法律人才的法學院能夠做什麼?

長久以來,法學教育已經變成了眾矢之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斷地對法學專業亮出紅牌,因為法學專業的就業率始終處於墊底的水平;法律實務界對法學教育毫不客氣,指責法學院培養出來的學生缺乏必要的職業素質與技能,完全不能用;法學院的學生在畢業後更是需要經歷一個相當長、相當痛苦的蛻變期:學校里學的東西幾乎用不上,職業需要的東西學校里幾乎沒教過。核心問題是什麼?就是法學教育理論與實踐的脫節。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很多,有體制的原因,比如我們的法學教育並非如美國那樣由行業協會去評估,從而導致大學法學院缺乏對法律職業需求進行回應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有法律傳統的原因,大陸法系的成文法傳統以及學者在立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影響了大學法學院教授們對法學人才培養定位、法學教育內容以及教學方式的理解;人的惰性使然,法學院傳統課堂中的講授式、填鴨式教學模式,養懶的不僅是學生,還有授課教師……在所有的因素中,我認為有一個可以改變並且應該改變的因素:教師的因素。

教師是教學的主導者,在很大程度上,教師如何設計一門課程,選擇什麼樣的材料作為教學內容,選擇什麼樣的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去上一門課程,基本上屬於教學自由範疇內。

要想解決法學教育理論脫離實踐的問題,首先要從教師入手。面對信息化時代,如果教師依然固守傳統思維和僵化的教學模式、教學方法,把自己定位為「傳道授業解惑」的唯一途徑,將自己視為知識的唯一來源,不僅是幼稚的,更是危險的:學生完全可以通過網路獲得比教師更加完整和新鮮的資訊。

近年來,很多法學院已經開始嘗試在法學理論與實踐之間架起橋樑,在課程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實施診所教育,在法學課程體系中引入法律文書等實務類課程,試圖使學生能夠在校門內即培養和訓練一定的法律職業素養和執業技能。

但是,對於法學專業學生格外重要的法律檢索和法律研究能力,卻始終在法學院的教學體系中處於幾乎空白的狀態,更逞論在法律大數據背景下所進行的法律檢索和法律研究。

在我看來,法律大數據的課程目標在於使律師養成大數據的思維,訓練律師如何充分運用法律專業資料庫進行數據檢索,有目的、有方向地進行數據抓取,在此基礎上進行分析梳理,最後形成大數據報告。這種能力是未來任何一個初入法律職業的法科畢業生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作為法學院,理應對此做出回應。無視這種趨勢、無視法律服務市場對法學專業人才的需求規格,是一種傲慢。

而要想跟上趨勢、回應市場對人才的需求,首先需要法學專業教師自身具備這種意識和能力。這也是我進入iCourt課堂學習的動因之所在。客觀說,兩天的課還不足以給我的教學帶來根本性改變,能在多大程度上從課程中受益,還要取決於課後的功夫。我期望自己能夠將大數據集訓營帶給我的視野、思維和方法,融入到我的教學中,給我的學生帶來不一樣的法律課程。

昨天,一個已經畢業正在從事律師工作的學生打電話來,問我iCourt的課程性價比如何。我說:「這個問題見仁見智吧。不過,目前這個階段,能夠運用大數據提供法律服務的,還屬於律師的增值服務;但我相信,很快它就會成為法律服務的標配。」學生後來在微信上告訴我,她報了全套的iCourt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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