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濂:中西語境下的平等觀
08-02
封面 周濂像:李媛 繪
「平等」雖只簡單兩字,卻是最能攪動人心的概念之一。與之緊密相連的,是從馬克思到羅爾斯一系列思想巨人,以及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民眾切實關心的日常話題。而平等與自由、平等與市場,乃至平等概念之下,機會平等、權利平等與分配平等、結果平等之間的分歧與緊張,不同思想流派都有自出機杼的解讀,當然,論戰更是沒完沒了。在這篇訪談中,人民大學哲學系的周濂先生對此做了系統的梳理和評點,關心平等議題的讀者,不妨參看。
要談平等,我們知道,是繞不開羅爾斯的。 周濂:在羅爾斯之前,西方社會普遍接受人身平等的原則,也就是美國《獨立宣言》中所說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人們以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在基督教的背景下,這裡的人身平等特指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有其自身的價值,按照弗里德曼的說法就是每個人都有權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應該簡單地當作其他人的目的。就此而言,所謂的人身平等其實可以與康德意義上的「道德平等」畫上等號,亦即「人是目的,不是手段」。 當美國內戰廢除了奴隸制之後,法律上人身平等基本得到實現,機會平等的觀念隨之興起,在自由至上主義的語境下,機會平等核心含義就是「前程向天賦開放」,也就是說一個人的出身、種族、民族、膚色、信仰、性別或者其他特徵都不該構成對其前程的障礙,惟有天賦可以決定他所得到的機會。然而,「前程向天賦開放」所確保的機會平等僅僅是形式意義上的,它並沒有充分考慮到社會偶然因素對個體生活前景的影響,打個極端的比方,如果愛因斯坦出生在中國西南某山區的農村家庭,從小沒有機會接受基本的教育,那麼即使他天縱奇才,也沒有可能真正發展其天賦。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羅爾斯提出「公平的機會平等」以取代自由至上主義形式上的機會平等。 除了公平的機會平等,羅爾斯還提出差異原則試圖限制結果上的不平等。差異原則的一個核心想法是,每個人的自然天賦必須要成為共同資產,由自然天賦的不平等所造就的收入不平等,只有當它有利於受益最少的人之時,才是正當的。 羅爾斯的差異原則被許多人簡單地總結為試圖尋求一種結果平等,是對自由特別是自我所有權(self-ownership)的傷害,有些論者甚至認為羅爾斯的理論要比馬克思主義更加激進。 周濂:這些觀點在我看來都是有失偏頗的。 首先,羅爾斯很明確地為他的正義兩原則設定了一個字典式排序的規則,也就是說,只有在實現了「最大的平等自由權」的前提下,才有可能進一步地談論「公平的機會平等原則」;只有在實現了「公平的機會平等」的前提下,才有可能進一步地談論「差異原則」。 其次,羅爾斯雖然認為自然天賦是共同資產,但是究其根本他並不反對存在「自我所有權」,他和自由至上主義者諾齊克一樣,都認為自然天賦的所有權是屬於每個人自己的,自然天賦的分配無所謂正義和不正義,奧尼爾體壯如牛,愛因斯坦天資過人,這些都只是自然事實,關乎正義和不正義的是制度處理這些事實的方式。 最後,羅爾斯從來沒有主張過取消私有制,更沒有提倡過公有制,他在正義第一原則中非常明確地把私人財產權列為基本的自由權,就此而言,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人會認為他比馬克思更激進。當然,羅爾斯的確把無限累積的權利、生產工具的絕對擁有權以及經濟資源不受制約的使用和轉讓都從私人財產權的基本權利中挪了出來,這樣做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反對私有財產權不受約束的無限累積權。因為在羅爾斯看來,即使在早期財產的分配時確保了正義的分配,但是經過長時期的累積,其結果也非常可能會破壞自由和公平的協議所需要的背景條件。比方說,張三和李四的太祖父是表兄弟,他們最初繼承了完全平等的初始資源,但經過世代的資本累積過後,張三已經成為億萬家產的繼承人,而李四則家境凋落成為一個純粹依靠出賣勞動力為生的工人,雖然在這個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交易完全出於自願和公平,但是這依然會讓李四處於極端不利的弱勢地位。如果我們不把經濟制度理解成純粹的競爭體系而是一種公平的社會合作,並且其目的是為了確保每個人能夠過上合理的和有價值的人生,那麼我們就應該通過調整社會基本結構來為李四提供實現其合理人生計劃所必需的社會基本益品。 這樣說來,雖然最廣為人知的是羅爾斯的差異原則,但他其實首先是一個自由主義者,然後才是一個平等主義者?羅爾斯之後西方思想界的平等觀有何發展和變化? 周濂:簡而言之,羅爾斯主張自由優先、兼顧平等,即在過程公正的基礎上限制結果不平等。特別要注意的是,羅爾斯「限制」結果的不平等,而不是徹底取消結果不平等,更不是要製造平均主義意義上的結果平等。 托克維爾在《民主在美國》中曾經讚美美國人對平等價值的追求,他認為平等的激情會把卑微者提升到偉大人物的行列,但與此同時,也有可能驅使弱者將強者降低到與他們相同的水平,這些人寧可要「奴隸制下的平等」,也不要「自由下的不平等」。托克維爾沒有給出邏輯上另外兩個選項:「奴隸制下的不平等」以及「自由下的平等」。如果說某些專制國家的人民擁有的是「奴隸制下的平等」,那麼自由至上主義者要求的就是「自由下的不平等」,而羅爾斯的正義兩原則恰恰要保障「自由下的平等」,其目的是為了確保基本自由對每一個人的價值,而不僅僅是抽象的基本自由。就此而言,羅爾斯的工作恰恰是為了調和自由與平等,而不是用平等去取代或者壓制自由。 在羅爾斯之後,平等主義的發展方向基本上從公平的機會平等進一步向福利平等、資源平等以及可行能力的平等延伸,其中的代表人物有羅納德·德沃金、威爾·金里卡、理查德·阿尼森以及因《正義的理念》再次引起國人重視的阿馬蒂亞·森等人。儘管他們與羅爾斯的觀點存在這樣那樣的分歧,但是總體而言都共享了羅爾斯對平等價值的重視,區別只在於對「什麼樣的平等」有不同的意見,而且我個人認為他們的理論都是建立在羅爾斯基礎之上的拓展和延伸,並無根本上的分歧。 從歷史傳統看,一直以來,平等都是左翼的禁臠,右翼高呼自由而左翼聲張平等,這似乎已成為公認的事實。那麼,由自由派來談平等是否一種越位行為?自由派有哪些思想資源可以作為依憑? 周濂:啟蒙運動之後,特別是法國大革命以來,自由、平等已成為現代政治思想各流派最核心的理念。傳統上認為社會主義偏重平等,位居政治光譜的左端,而自由至上主義和保守主義偏重自由,位居政治光譜的右端,自由主義則居於中間狀態。但是這樣的左右之分已經不能勝任今天的政治理論發展趨勢,比方說社群主義、女權主義以及多元文化主義都無法被很好地歸類到左右的政治光譜之中。而且「越位」、「禁臠」這樣的表述也有畫地為牢和固步自封的嫌疑,會讓我們局限於意識形態之爭,而喪失了真正的問題感。 我個人非常認同德沃金的這個判斷,任何一種具有可信度的現代政治理論都分享著同樣一種根本價值——平等,即使是功利主義、自由至上主義以及社群主義,也都主張政府應該平等地對待其公民——亦即「每個公民都有獲得平等關照和平等尊重的權利」,它們之間的差別只在於如何進一步地詮釋這個抽象的平等理念。 在談論平等價值時,自由派可以藉助的思想資源非常之多,其中我認為最值得重視的就是康德意義上的「道德平等」觀念,亦即「人是目的,不是手段」這個表述。如果我們相信每個個體都有其內在的價值,都應該有能力和機會去形成、修正以及追求各自對於美好人生的理解,非如此,他們的人生意義和價值就會遭受重大的挫折,那麼一個正義的社會制度就應該通過各種方式去確保這一點,而這必然會讓我們重新嚴肅地思考平等這個價值。 在中國,相較於自由、民主、公平、公正等價值,平等受到的關注也好,在主流價值觀中的地位也罷,似乎都在下降,您對此怎麼看? 周濂:這個學期我給學生開設「當代政治哲學」課程,在第一堂課上,我給他們提供了八個政治價值:自由、平等、正義、權利、穩定、效率、友愛和德性,請他們選擇心目中最為重要的政治價值,結果平等的得票最低,六十個學生中只有一人選擇了平等。從這個角度看,平等受到的關注,的確很低。但是另一個引人注目的現象是,當學生開始探討上述價值的內涵時,平等所引發的爭論卻是最熱烈的。 我個人的觀點是,歷史上看,在近百年的中國啟蒙運動過程中,最深刻地攪動中國人的意識,同時也是最根本地改變了中國政治格局與現狀的價值,正是平等。而在現實中,無論是學界還是民意,我也不覺得平等所受到的關注在下降,恰恰相反,方興未艾的網路反腐行動、激辯正酣的高考戶籍問題,乃至這個社會上普遍存在的仇富、仇官心理,都告訴我們人們在以不同的方式表達對平等價值的關切。 論及平等,最先映入人們腦海的就是經濟平等,實則政治平等同樣重要。羅伯特·達爾說,支持政治平等與民主的兩個假設是,第一,每個人都具有內在的平等;第二,在成年人中,沒有人比其他人具有更好的資格進行管理,以至於他們應當以完全和最後的權威委託給政府。其中,支持後一個假設的三個理由分別是:阿克頓那句被廣為傳頌的名言——權力傾向於腐敗,絕對的權力傾向於絕對的腐敗;不受公民約束的政府更有可能犯下大錯,而且有時候是災難性的大錯;被排除在政治參與之外的人,他們的利益極難被那些享有特權的統治者所充分考慮。 由此可見,談論平等——無論是政治平等還是經濟平等,在今天的中國都有著非常現實的意義和價值。在我看來,貶低乃至忽視平等價值的重要性,不僅在道德上是不對的,而且在策略上也是不智的,因為一個極端不平等的社會註定會是一個不穩定的社會。 曾與您對談過的桑德爾在新著《金錢能買什麼》中提到,倒賣行為這類交易會帶來不平等這一惡果,如果錢可以買到幾乎一切,沒錢人的日子就會愈發艱難而有錢人會大獲全勝,我們將進入一個「錢的時代」。這是否意味著,呼籲平等必然帶來對市場的批判乃至否定?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平等和市場的關係? 周濂:呼籲平等是否必然帶來對市場的批判甚至否定?當然不是。首先,似乎只有對絕對平等(平均)的提倡才會導致對市場的否定,更多的人是希望實現平等和市場之間的一種平衡,而不是讓其中一種原則「一統江湖」;其次,人們常常將平等原則和市場原則對立起來看待,但是實際上,二者之間有相當的相通性。比如市場原則中的契約精神,很大程度上是將契約雙方作為平等個體來看待的,否則就不叫契約,而是壓制了。又比如市場很大程度上依靠法治來維持,而法治精神——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是一種平等精神的體現。我認為真正與「市場」相對的,不是「平等」,而是「權力」。在一定程度上,「市場」和「平等」都是「權力」的敵人,兩者有相當的交叉性。 當然,另一方面來說,對平等的重視的確意味著一種市場原則的邊界意識,即市場是非常重要的,但並非唯一的分配原則。羅爾斯為代表的自由主義的平等主義者所反對的,恰恰就是那種不受限制的財產所有制以及不受約束的自由市場。我感到中國有一批人有將市場兩個字神聖化甚至宗教化的傾向。但是,我認為——這也是桑德爾的觀點:市場是手段,不是目的。在人類文明中,市場是非常重要但並非唯一的分配原則。舉一個極端的例子,母親給孩子餵奶,是不需要孩子交錢的,因為母親對孩子有責任感、有愛心。再舉一個極端的例子,一個兒童落水而且是掉進一米五深的水池,那麼對一個一米八的大漢來說,救這個孩子之前跟他討價還價(「你同意給我一萬塊我再救你」),也往往被視為不道德的。再舉一個不那麼極端的例子,我們在修路、蓋房子、設計公車的時候,文明的社會往往會加設「殘疾人通道」或者「殘疾人設施」,對殘疾人的這種「平等觀」可能是違反「市場效率」原則的,但一般來說我們並不認為這是不對的。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我的意思是,一個文明社會一般來說會認為市場原則——就算它大多數情況下是好的、對的——不是在所有情況下對所有人適用的,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是,這個邊界應該劃在哪兒。桑德爾提出了一系列他的回答,他的標準當然是可以爭論的,你可以不同意他,但是我認為首先承認市場原則是有邊界的,將它去神聖化,這是討論相關問題一個很重要的起點。 關鍵的問題在於,即使我們可以給任何事物標上價格,這種標籤化的價格也不能夠完全反映出這些事物的價值。事實上,日常直覺告訴我們,有許多東西是無價的,人類社會有一些東西是永遠都無法用錢買到的。 我們知道,常常有人將自由與平等對立起來,在您看來,自由與平等真的不可得兼嗎?在這兩者之間,我們應該如何平衡取捨? 周濂:無須諱言,在今天的中國學界,較有影響力的自由主義者多數認同自由至上主義,接受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相對較少。一方面是因為在自由主義最初引入中國時,主要閱讀文本是洛克、哈耶克、弗里德曼等人的著作,另一方面也是人們對過於強大乃至無法約束的國家權力所導致的現實問題的一種直覺性回應,以及對大鍋飯式社會主義歷史的負面記憶,認為守夜人式的國家或者最低限度的國家才是最恰當的國家。在此背景下,一些學者認為諾齊克要比羅爾斯更有現實意義和相關性,而且在他們看來,但凡談論國家能力就是在主張國家主義,但凡談論平等價值就是在主張平均主義,就是在戕害自由。我認為這些反應在情緒上是過激的,在理論上也是站不住腳的。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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