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加班費基數規定怎麼計算
廣東省加班費是怎麼規定的?加班費的基數是要怎麼計算?要準確計算加班費,首先必須正確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廣東省加班費基數規定怎麼計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廣東省加班費規定的基數計算
要準確計算加班費,首先必須正確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項目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 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範圍。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以每月工作時間為20.92天和167.4小時進行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於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廣東省加班費計算方法
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個雙休日),日工資=月薪÷21.75天;
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
算出日薪與時薪後,再分別乘上3倍(法定節假日)或兩倍(正常公休),就是當天應得的加班工資。
依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1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工資標準除以8小時。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確定。如按上述規定計算出的基數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如果基本工資為1600/21.75=73.56/8=9。
廣東省加班費要不要扣稅個人所得稅就是指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2011年9月1日起,中國內地個稅免徵額調至3500元。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我國對個人所得稅徵稅時主要是對工資、薪金所得徵稅,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其中,工資包括一般工資和加班工資,以及提成等等。
因此,加班工資是需要扣稅的,這是我國的法律所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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