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與科研資助不能混為一談

6月30日,四川農業大學水稻研究所陳學偉團隊因為一篇發表在全球頂尖學術期刊《Cell》上的論文,被重獎1350萬元。7月1日,微信公眾號「知識分子」推送了文章《一篇Cell論文重獎1350萬,你怎麼看?》,引髮網友熱議。

7月3日,論文作者之一、四川農業大學水稻研究所所長李平教授,於個人博客發文回顧了陳學偉團隊獲獎一事的來龍去脈,對1350萬元的組成進行了解釋,並表示,網上一些說法是誤導性的「標題黨」所致,這1350萬元中,只有50萬元是獎勵給團隊的獎金。

這其實怪不得被輿論誤讀。因為川農官網刊出的文章,標題就是《學校獎助陳學偉研究團隊1350萬》,雖然文章用了「獎助」,但是,這很容易被理解為獎勵。而由於「獎助」起因為在頂尖期刊發表論文,因此,這被理解為一篇論文被重獎1350萬,也並不離譜。

關於要不要如此重獎一篇論文(即便獎金不是1350萬,而只是50萬,也是重獎),已有諸多評論,即便贊成者,也擔憂這會強化「論文情結」和論文導向。對於這一事件,筆者想討論的是獎勵與項目資助的區別,在現實中,不要說社會公眾搞不清,很多學術機構(高校和科研機構)與學者也將這混為一談,這導致我國科研經費管理和學術評價的亂象。

獎勵是什麼?作為獎勵,這是直接給被獎勵的個人或團隊,由個人和團隊自主支配,如何使用獎勵方是管不住,也無權管的。而資助項目、課題經費,則不然,這不屬於獎勵範疇,被資助方有自主支配經費的權利,但是,必須用於科研,且被資助方需要向資助方、社會公眾公開經費使用情況,並由專業機構評估經費使用效果。

近年來,我國教育界、學術界普遍存在獎勵與資助不分的情況。比如,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獎金為500萬人民幣,很多人認為得主可獲得500萬獎金,這堪比諾貝爾獎獎金,但實際情況是,450萬元由獲獎者自主選題,用作科研經費,只有50萬元為獲獎者個人所屬。

分清獎勵與科研經費資助十分重要。當前,我國學術界存在一個傾向,即把獲得課題經費資助,視作獎勵。具體表現為,入選某一人才計劃,獲得經費資助,還沒有開展相應的學術研究,就被作為巨大學術榮譽,視為成功,這和有的人才計劃就稱為「人才獎勵計劃」有關,但這些人才計劃的實質是給學者一定的經費資助,讓他們安心進行學術研究。如果屬於獎勵,學者確實可以拿錢之後,不潛心進行研究。而更弔詭的是,學術界把入選人才計劃,作為學術頭銜,並把學術頭銜作為評價學者的重要指標,一旦擁有某個學術頭銜,在學術界就有高人一等的實際經濟待遇(特殊津貼)和學術權力。

申請課題經費也有類似情況。課題經費的資助性質是十分明確的,但現在也有變為榮譽的傾向。比如,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現在是學者評職稱的硬指標,也就是說,不管獲得基金資助之後,是否有科研成果,申請成功本身就變為了學術成就。這引導學者「重申請,輕研究」。而對於科研經費,學者也存在這是獎勵還是資助的糾結和衝突,有一些學者,想著法子折騰到手的科研經費,之所以如此,是他們把申請來的經費視為歸為自己的「獎勵經費」,覺得自己拿得少,或者一分也不拿,全部將其用於科研,心理不平衡。

在激勵科研人員進行科研方面,我國當前採取的做法,也是從資助經費中,拿出部分作為「人頭費」進行獎勵(俗稱「提成」),而從科研經費管理看,獎勵和資助是需要分清的。合適的做法,是對科研人員實行年薪制,課題經費與科研人員的獎勵和待遇無關,這完全用於科研,在年薪之外,如果對科研人員進行獎勵,那獎勵歸屬於個人,不宜採取與課題經費混為一談的模糊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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