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常識】加拿大投資房應該買在個人名下還是公司名下?
在加拿大,投資房地產是一種很不錯的選擇,它既可以產生房租收入,又可以產生資本增值。早期的中國新移民都是將投資房買在個人名下,這樣簡單明了,你的出租物業有凈收入,放在你個人的當年收入里報稅交稅;反之,如果你虧了錢,虧損可以抵減其他的收入。然而隨著投資移民隊伍的壯大和高資產移民的增多,大家將目光放得更加長遠了,於是有些人就開始考慮,是否成立一個有限公司來投資房地產更合適呢?這裡小編將對用有限公司進行房地產投資的優缺點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優點:
1)有限責任:首先,作為有限公司這種生意的組織形式,它的第一大優點是股東只需以自己的出資額對有限公司的債務負責任。舉個例子,如果你將一棟物業買在有限公司裡面,有租客在你門口摔殘廢了,法院認定是你公司的責任,你只需要賠到你公司破產為止,而不會追朔到你個人的資產。反之,如果你是這個物業的主人,那你就需要以你所有的個人資產來承擔賠付責任。
2)轉讓時可以免交土地轉讓稅:如果你以公司的名義購買物業,公司就是物業的所有者。當你出售物業時,你可以通過轉讓公司股份的方式實現。這樣,物業沒有易主,所以不會有土地轉讓稅。
3)轉讓手續比較簡單:剛才說過,如果物業在有限公司裡面,你出售物業時,只需要轉讓公司股份即可,這個程序相對出售物業會來得更簡單。尤其是幾個人合夥投資一棟物業時,當意見不一致的時候,想賣出的股東只需要轉讓他的股份就可以了。
缺點:
1)申請貸款難度更大,程序也更複雜:因為你的物業是以公司的名義買的,那麼房屋貸款也要以公司的名義申請,相對以個人的名義申請,一般來說更難,往往銀行會要求個人做擔保。
2)報稅更複雜,費用更高:因為你現在有了一個有限公司,你每年除了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以外,你還需要申報公司稅。尤其針對物業的出租情況和細節來說,報公司稅要更複雜一些,費用也比單報個人稅要高不少.
3)公司被動投資收入的稅率在某些省份為46.20%:有人會說,不是15.5%嗎?怎麼會是46.20%呢?下面,我們就來重點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為了扶持加拿大人開設的小生意,稅務局給了加拿大人控股的私有公司(以下簡稱CCPC)許多稅務上的優惠,最重要的就是50萬應納稅收入以下部分,稅率僅僅只有15.5%,但是這個優惠僅提供給從事積極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收入。如果你在公司里做的是被動投資,這個稅率就是46.2%。那麼什麼是積極經營?什麼是被動投資呢?舉個例子,你用公司的名義開了一家餐館,僱人或是自己經營,這個生意產生的收入是積極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收入,只用交15.5%的稅。如果過了5年,你的公司裡面有了不少閑余不用的現金,你不用來擴大經營,而是買了一個物業用於出租,這個租金收入,就是被動投資的收入,要按46.2%來交稅。很顯然,政府不鼓勵你用有限公司里的閑錢去進行被動投資,而不用於擴大生產,增加就業。不過,儘管稅務局在被動投資收入產生的那年收走了46.2%的稅,在你分紅給股東的時候,稅務局又會退給公26.67%。總的來說,你用個人的名義投資和用公司的名義投資,最終拿到個人手裡的稅後收入,是非常接近的。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如果你的有限公司雇了6個或以上的全職僱員來管理你的物業,那你就屬於「積極經營「可以享受15.5%的優惠稅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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