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濟老師講《千字文》(第41講):樂殊貴賤,禮別尊卑。
「樂」,本義是:和著演奏歌唱。在《說文解字》里解釋為:五聲八音總名。五聲八音相比而成樂。「樂」是多音字,讀lè,作動詞時,有歡喜、快活、趣味等意;作名詞時,舊指「聲色」,即歌舞和女色,也有樂趣之意。讀yào的時候,是喜好、欣賞的意思,如「智者樂水,仁者樂山。」——《論語·雍也篇》。讀yuè,作名詞時,有音樂、樂器等意;作動詞時,有唱、奏樂之意。讀lào,是地名用字,河北省的樂亭,山東省的樂陵。在這裡讀yuè,指音樂、樂曲。
「殊」,本義是:斬首,斷其首身而死。在《說文解字》里解釋為:死也。「殊」作動詞用為斷絕、決拼之意,比如:殊死搏鬥。「殊」作形容詞時,有特別、突出的意思,比如:殊榮、特殊。在本文里的意思是:不同、區別。
「貴」,金文是兩隻手提著金錢、寶物,古時以貝殼為貨幣,也用貝殼做裝飾,所以貝字多與錢財、寶物、飾品有關。本義是物價高,與「賤」相對。在《說文解字》里解釋為:物不賤也。在這裡有高貴、高雅之意。
「賤」,小篆也有一個「貝」,右邊的「戔」是少,微的意思。本義:價格低。「賤」在《說文解字》里的解釋是:買少也。「貴」與「賤」是反義詞。「賤」作形容詞時,也指地位低下,人格卑鄙。也作自謙用語。
「樂殊貴賤」是指樂曲要根據人的身份貴賤有所不同,主要指樂曲的內容與形式上的差異。
「禮」,本義是:舉行儀禮,祭神求福。禮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禮物,二是禮儀,三是禮意。「禮」具有社會身份制度方面的意義,最遲在殷商時代已經存在,但作為一種嚴格的社會制度則是周朝初年的事情,也就是後來孔子所講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作為倫理道德的「禮」的具體內容包括:孝、慈、恭、順、敬、和、仁、義等。「禮」在《說文解字》里的解釋是: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禮」與「履」是互為解釋的,《周易》中的履卦,是講禮的,禮是要靠人去行為實踐的。在《禮記》中,人們用六禮來斷其民情,「六禮」包括:冠、昏(婚)、喪、祭、鄉飲酒、相見。相見又有五禮: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現代人見面有握手、脫帽、擁抱等禮儀。《禮記·曲禮下》中講:「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遇」是指未約而碰面。
「別」,本義是:解剖,把骨與肉分開。在《說文解字》里解釋為:分解也。在本文的意思是:區別、不同。與「殊」對應。「別」作副詞時,有另外之意。古代沒有「另」字,現代「另」、「另外」的意義,在古書中常用「別」字來表示。
「尊」,本義是:手捧酒罈,獻禮祭拜。在《說文解字》里解釋為:酒器也。古代的樽很講究,分六樽:獻樽、象樽、著樽、大樽、山樽、壺樽。樽是分層級、分級別的,不同的樽用於不同的場合。「尊」作動詞時,有敬重、重視、尊奉,同「遵」,遵行、遵從等意;作代詞時,表示敬意。
「卑」,本義是:一種酒器,是一般平民用的酒器,小圓杯。是「椑」的古字。「卑」在《說文解字》解釋為:賤也。尊貴的人用「尊」,卑賤的人用「卑」。「卑」作形容詞時,有地位低下、衰微、素質低下、謙恭等意;作動詞時,有輕視、小看等意。
「樂殊貴賤,禮別尊卑。」意思是:音樂要根據人們身份的貴賤而有所不同,禮節要根據人的地位的高低而有所區別。早在夏商周時期,古代先賢就通過制禮作樂,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禮樂制度,並推廣為道德倫理上的禮樂教化,用以維護社會秩序上的人倫和諧。禮樂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根本,傳統文化需要通過禮和樂的方式來表現,禮樂分為許多不同的表現形式。禮管身,樂安心,禮樂並用,以調身心。中國傳統的樂器有:笛、簫、允、琵琶、二胡等等,這些音樂都不高亢,給人以低吟慢唱的感覺,悠長、悠美。這些樂器多是自彈自唱,清吟慢唱,重在修心。西方音樂多是表演給別人聽的,有專人負責指揮,各種樂器配合演奏。
禮是對人們行為的訓化,使自己去賤近貴。音樂使自己的內心與自然呼應,《中庸》中講:「致中和,天地位焉。」中庸以「和」為貴,沒有「和」就無所謂仁,更無所謂禮樂了。孔子也多次說過:「為人不仁,何以為人?」其核心還是致中和,尊天依地自然高貴。樂讓心靈有美,禮使行為有德,如此美德皆因禮樂使然!
——摘自齊濟《千字文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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