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教授:改革開放前中國政治歧視程度很高

2012年02月14日 17:43來源:鳳凰網歷史 作者:楊繼繩字型大小:T|T162人參與3條評論列印轉發核心提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李強(現為清華大學教授)認為,在中國的環境下,社會分層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政治分層,另一種是經濟分層。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1979年改革開放之前,在經濟上,基本上還是平均主義佔上風的,但政治上不平等、政治歧視程度是相當高的。

本文摘自《中國當代社會階層分析》 作者:楊繼繩 出版:江西高校出版社早在1926年,毛澤東就寫了《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中國當時正處於大革命時期,階級分析的目的是分清敵、我、友,以便明確在革命中「團結誰,依靠誰,打擊誰」。階級劃分的標準是「經濟地位及其對於革命的態度」。這是一種政治、經濟的二元標準,但實際上還是以「對於革命的態度」即政治標準為主。毛澤東這篇著名的文章指出中國革命最廣大、最忠實的同盟軍是農民。從而為「農村包圍城市」的革命路線奠定了理論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通過了《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決定》,後來又頒發了一些補充決定,將當時中國社會的階級成分劃為地主、資本家、開明紳士、富農、中農、知識分子、自由職業者、宗教職業者、小手工業者、小商小販、貧農、工人、貧民等13種。隨著工業和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1956年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明確提出中國進入了社會主義建設的新階段。指出國內主要矛盾不再是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全國人民的主要任務是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但是,「八大」路線並沒有全面實施。1957年9月的八屆三中全會,毛澤東提出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1958年5月的八大二次會議又提出「兩個剝削階級和兩個勞動階級」。兩個剝削階級是:反對社會主義的資產階級右派;民族資產階級和它的知識分子。兩個勞動階級是農民階級和工人階級。1962年9月的八屆十中全會上又進一步強調階級鬥爭,提出階級鬥爭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到文化大革命,又提出「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把階級鬥爭強調到極點。在長達20多年的「以階級鬥爭為綱」的路線下,中國的社會階級分層還是沿用毛澤東1926年的中國社會階級分析那種敵我分明的思想。由於農村的土地改革和城市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從經濟上消滅了階級,但卻更強化了政治上的「階級」(這裡打引號是因為在馬克思那裡階級本來是一個經濟範疇)。政治上劃分「階級」的標準就是對「革命的態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革命時期已經過去了,卻還把革命時期劃分的敵、我、友作為一種身份固定下來,並給以敵、我、友的政治待遇。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李強(現為清華大學教授)認為,在中國的環境下,社會分層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政治分層,另一種是經濟分層。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1979年改革開放之前,在經濟上,基本上還是平均主義佔上風的,但政治上不平等、政治歧視程度是相當高的[9]。李強這裡說的經濟分層是指因財產收入等方面的差異而造成社會經濟地位高低不同的情況。改革前的政治分層是根據人們的家庭出身、政治面貌、政治立場、政治觀點,將人們分為高低不同的群體。不過,改革前「平均主義佔上風」只是在同一群體內部的收入分配,而在城鄉之間,高級領導幹部和勞動者之間,就沒有什麼平均主義可言。改革前,由於權力至上,權力、收入、聲望三合一,有了權力同時就有了其他二者。改革以後,三者在一定程度上發生了分離。改革以前的政治分層並不是權力分層。當時在輿論上政治地位高的人(如貧農、工人)在資源分配方面並沒有權力。那時的政治分層主要是革命以前的「敵、我、友」的一種身份的確定。地主沒有土地,資本家沒有資本。這種身份確定既沒有經濟基礎,也沒有政治上的客觀評價標準,而是政權給予的一種政治評價。這種評價在某種程度上與被評價者個人行為沒有多大關係(個人表現再好也無法擺脫這種身份,儘管有「重在表現」的說法)。當然,這是指「家庭出身」這種身份,而「反革命」「壞分子」「右派分子」的身份是與個人行為有關係的。但是,後三種身份也只是根據某一次政治運動中的言行確定下來的,一經確定以後,幾乎是終身不變。這種政治分層的結果,將那些處於不利政治地位的人們,死死地釘在較低的社會地位上,失去了向高一層次流動的機會。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後,中國共產黨對社會階級階層結構的認識發生了重大改變。在1978年召開的全國科學大會上,鄧小平將知識分子確認為工人階級的一部分。接著,在農村給那些被定為地主、富農分子的社會成員摘去了「帽子」,在城市恢復了原工商業者的勞動者身份。這樣,我國的社會結構就劃分為「兩階級一階層」(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和知識分子階層)。顯然,「兩階級一階層」不能夠反映改革開放多年以後的社會狀況。社會分層標準應當與那個社會的價值體系相一致,也是那個社會價值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過去的社會分層標準是「以階級鬥爭為綱」的體現。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代替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社會分層的出發點,再不是過去那種分清「敵、我、友」的問題,不再把政治態度和思想觀念作為劃分階級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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