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戰爭:春秋時代——齊桓公的霸業(二)
08-01
2、齊桓公與管仲 (1)齊桓公 齊桓公是襄公的弟弟。齊襄公的淫亂妄殺,已經在上一篇中述明了,下面就再節錄一段《左傳》對此的記載: 齊僖公生公子諸兒(即襄公),公子糾與公子小白。僖公之母弟夷仲年生公孫無知,有寵於僖公,衣服禮秩如嫡(即世子諸兒)。僖公卒,諸兒立,是為襄公。襄公絀無知,無知怒。襄公令連稱管至父戍蔡邱(今山東省臨淄縣西),曰:「瓜時而往,及瓜而代」。期成,公問不至;請代,不許。故二人因公孫無知以作亂。魯桓公夫人文姜,齊女也。魯桓公會齊侯於濼(今濟南市北濼口),文姜通於齊侯,桓公怒焉。文姜告齊侯,齊侯怒,饗桓公,使公子彭生乘魯侯(扶其乘車),脅之,桓公薨於車;齊襄公乃為殺彭生以謝於魯。五月,襄公田於貝丘,墜車傷足,喪屨。反,誅屨於徒人費,不得。公鞭之見血,費走出,遇賊於門,脅而束之;費袒而示之背,賊信之,使費先入,費伏公乃出,與賊斗死於門中;石之紛如死於階下,賊遂殺襄公而立公孫無知(周莊王11年,公元前686年)。鮑叔牙奉公子小白奔莒,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糾奔魯。翌年,公孫無知虐於雍廩,雍廩人殺無知。 當公孫無知被殺時,齊大夫高傒暗使人召小白。魯國聽到無知的死訊,也發兵送公子糾返齊。子糾至齊,小白已先入,高傒立之,是為齊桓公。桓公既立,就發兵拒子糾,與魯軍戰於乾時(今山東省桓台縣東境),魯軍敗,管仲射桓公帶鉤,魯侯敗歸,受到齊國的威脅而殺死子糾以求和。子糾被殺死後,召忽自殺,管仲請囚。管仲以前與小白之傅鮑叔牙關係很好,鮑叔牙深知管仲的才能。管仲既然被囚於魯,鮑叔牙就對桓公說:「君欲霸王,非管仲不可。管仲所居國,國重(興盛之意),不可失也」。於是桓公召管仲於魯,任命為大夫,掌管國政。齊桓公的為人,豁達有大度,管仲說他「無小智易而有大慮」。他鑒於當時中原混亂,戎狄南侵,荊楚北漸,隱然有撥亂澄清之志。從他與管仲論政一段言論上看,他批評齊襄公的荒淫無度,就可知桓公的抱負了。桓公既得管仲,就與管仲、鮑叔、高傒協力同心,共修國政,前後歷時7年,齊以之強盛,遂起而領導諸侯,首先稱霸中原。 (2)管仲 <1>管仲所處的時代:管仲是中國古代自周公以後第一位偉大的政治家。管仲所處的時代背景,簡單來說,就是周公所創立的封建貴族分治制度已經面臨全盤崩潰的階段,而原始的封建與禮治疏漏簡率,不再有約束之力。又因為國內賓士日久,人口大增,原始的井田分配製度也不再能作普遍的分配,所以社會上貧富懸殊,失業與游惰者日眾。擁有土地與佃家的富人,驕縱自私,淫靡佚樂;而失業貧窮的人,終日不能謀得一飽,道德墮落,廉恥淪喪,社會的秩序大壞!而戎狄荊蠻再次乘機入侵,其大概情況已經在前面各篇中述明。這就是西周末年與春秋初期的一般現象,也是管仲所處的時代。 <2>管仲的政治思想:如果一種政體弊端叢生,那麼就必須加以變革。封建貴族分治制度散漫不整,與禮治制度的疏漏簡率,使得這種政體弊端叢生,勢必趨向於統一嚴整的法治。管仲的政治思想,就是創立一種嚴整統一的法治制度,而集其權力於國君。簡言之,即:革去貴族分治的政體而建立君主集權的政體。管子論國家的起源,認為必須有完整的君權與嚴絡的統治,然後國家才能成立。在《管子》一書有如下的言論: 《管子·君臣下》說:「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別,未有夫婦配匹之合,獸居群處,以力相征。於是智者詐愚,強者凌弱,老幼孤弱不得其所。故強者假眾力以禁強虐,而暴人止;為民興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師之。上下設,民生體而國都立矣。是故國之所以為國者,民體以為國。君之所以為君者,賞罰以為君」。 《管子·正世》說:「民者被治然後正,得所安然靜者也。夫盜賊不勝,邪亂不止,強動力弱,眾暴寡,此天之之辱,萬民之所患也。憂患不除,則民不安其居;民不安其居,則民望絕於上矣」。 管子的這兩段,是說國家建立的本旨在於禁強緝暴,使民安靜。如果不能禁強緝暴,則民絕望於上而變亂作,國將不國!其次,如何能夠禁強緝暴呢?管子提出了一個字:「法」。 《管子·法法》說:「法者民之父母也」。 《管子·禁藏》說:「夫不法,法則治(對不法的混亂,用法則治之意),法者,天下之儀也,所以決疑而明是非也,百姓之所懸命也」。 《管子·法禁》說:「故有國之君,苟不能同(齊一之意)人心,一國威,齊土義,通上下,治之以法,則雖廣地眾民,猶不能以為治也」。 《管子·明法》說:「故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詐偽;有權衡之稱者,不可欺以輕重;有尋丈之數者,不可差以長短」。 管子這幾段,在於解釋法的效用是在於它是上下行動的準繩,並非如禮治那樣的疏漏簡率,可以上下其手,漫無標準。其次管子也在解釋法治的目的,其目的在於:第一使民安,這方面內容上面幾段已經提到了;第二在於使民用民,有關這方面管子說道: 《管子·君臣下》:「是故明君審居處之教而民可使,居治,戰勝,守固也。……厲之以八政,旌之以衣服,富之以國,貴之以王禁,則民親君,可用也。民用,則天下可教也」。 《管子·君臣下》又說:「憤然若一父之子,若一家之寶」。 《管子·君臣上》:「法立令行,則民之用者眾矣。法不立,令不行,則民之用者寡矣」。 管子言法的目的在於使上下齊一,再輔之以賞罰,則可使民親其上若一父之子,若一家之人,則居則可以治,戰則可以勝,守則可以固,而天下可致。如此,則大可為王,小可稱霸。這正是一般治國者所衷心期望的! 以上是管仲的「法治思想」。此外管仲還有一個「富治思想」也很重要。管仲並不片面的只要求人民守法;國家也必須使民富足,這是國家的義務。 《管子·治國》說:「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陵上犯罪;陵上犯罪,則難治也。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 《管子·牧民》說:「國多財,則遠者來。地辟舉,則民留處。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 《管子·權修》說:「無以畜之,則往而不可止也」。 《管子·立政》說:「民不杯其產,國之危也」。 《管子·八觀》說:「民偷處而不事積聚,則囷倉空虛,而攘奪竊盜殘賊進取之人起矣。故曰,觀民產之有所余與不足,而國之存亡可知也」。 《管子·修靡》說:「足其所欲,贍其所余,則能用之。今使衣皮而冠角,食野草,飲野水,孰能用之」? 《管子·五輔》說:「夫民必得其所欲,然後聽上,聽上,然後可善為也」。 管子以上所論,都是闡明富民的必要。民富則安於其業而國以治;民富則聽上所命,戰則可以勝;守則可以固。所以他說,觀民產之有所余與不足,則可知國家的存亡。他的「富治思想」就是他以後富強齊國的根本。 (3)管仲的圖強方略:管仲是一個王霸之才,他見到中原混亂,戎狄荊蠻入侵,救亡圖存,必須先強盛齊國,然後領導中原諸侯作撥亂澄清之舉。所以他不死於公子糾之難,是因為他知道齊國與中原重於子糾。這件事《管子·大匡》有如下記載: 管仲至,桓公問曰:「社稷可定乎」?管仲對曰:「君霸王,社稷定。君不霸王,社稷不定」。桓公曰:「吾不敢至於此其大也」。管仲又請,公曰:「不能」。管仲辭桓公曰:「君免臣於死,臣之幸也。然臣之不死糾,為欲定社稷也。社稷不定,臣祿齊國之政而不死收也,臣不敢」。乃走出。至門,公召管仲,管仲反。公出汗曰:「勿已其勉霸乎」!管仲再拜稽首而起,曰:「今日君成霸,臣貪承命」。趨立於相位。 由此可見管仲抱負的弘偉與其出處的光明了。大政治家的作為,自然不同凡響,非世俗阿諛苟容以取悅者可比的。 管仲的圖強方略,是想要澄清中原,就必須內強齊國,對外團結諸侯。團結諸侯,必須提出一個明顯的目標而為共同努力的鵠的,這就是:「尊王室,攘夷狄,繼絕世,舉廢國」的號召。桓公終身遵守這個策略,所以才能夠九合諸侯,一匡天下。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齊桓公、趙武靈王一代雄主,為何最後卻被活活餓死
※為何說春秋霸主齊桓公的最大功臣竟是鮑叔牙?
※齊國霸業為什麼只有齊桓公一代,其實很簡單!
※有個名叫小白的人卻成為春秋霸主, 他就是齊桓公
※大夢春秋016|齊桓公尊王攘夷救邢衛,許穆夫人百世流芳賦載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