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三兄弟,過著三種不同的人生,卻有著相似的臨終遺言
魯迅有兩個一母同胞的親弟弟,二弟是受人唾棄的"文化漢奸"周作人,三弟是在新中國官至副國級的周建人。這三兄弟雖是一家人,卻有著完全不同的人生境遇,功也好、過也好,都已經成了歷史,今天我們就來說說他們三人留下來的東西。
魯迅的遺言:
1936年,魯迅在上海逝世,在去世前不久,他留下了七條遺言。
一、不得因辦喪事收任何一文錢,老朋友除外。
二、趕快收斂,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
四、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塗蟲。
五、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
六、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萬不可當真。
七、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周作人的遺言:
1965年,年至八十的周作人自知命盡,便立下遺囑。"余今年已整八十歲,死而無恨,姑留一言,以為身後治事之指針。吾死後即付火葬或循例留骨灰,亦隨便埋卻,人死聲消跡滅最是理想。餘一生文字無足稱道,唯暮年所譯《希臘對話》是五十年來的心愿,識者當自知之。"
周建人遺言:
1984年,魯迅最下的弟弟周建人在北京病逝,去世前也留下遺囑。"我身後的喪事要從簡,要改變繁文俗禮的就習慣。現在大家都在努力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資金很寶貴,時間也很寶貴,不能因辦喪事花國家的錢,不能浪費大家的時間。我死後不能辦追悼會,不要舉行遺體告別儀式,屍體交給醫學院供醫生解剖。最後把骨灰撒到江河大海中。偉大的革命導師恩格斯的骨灰就是這樣處理的,我們作為馬克思主義者,應當學習他的徹底革命精神。"
三個兄弟,不同人生,卻有著相同的遺言,一切從簡。"簡"字包含了太多的東西,表達出了對後人的關係,對功名的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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