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基督 正文 聖經的信息是以神開始的。神是什麼?

神是世界和萬有的創造者(創世紀1:1;歌羅西書1:16)神掌管祂所創造的萬物,每一件事的發生都決定於祂;因為神創造了我們,我們是祂的產業,祂有管理我們的權利。(詩篇115:3;箴言16:33;羅馬書9:19-21)雖然萬物為神所造,唯獨人被造成一個有靈的肉身。起初造人是完全按著神的樣式來造的(創1:26),人和神之間交往親密仿如父子,但第一個首造的人背違了神,破壞了這種關係,由於他作的事,使得所有人類都落在神的震怒底下。(創3:11-12;羅5:18)我們看不見神但神知道一切我們都沒有想到,神是無所不在的,沒有一樣事可以瞞住祂,祂甚至可以看穿我們心中的意念,祂認識我們比我們自己還清楚。神是聖潔的(以賽亞6:3;提摩太前書6:16;約翰一書1:5)神之聖潔乃善中之至善,祂在道德方面的絕對完美是和我們截然不同的。神是純潔的,祂厭惡所有的惡,聖經說神的聖潔像光,在祂毫無黑暗,因此祂要被高舉被敬畏。神是三位一體的(馬太福音28:19;;約翰福音 5:18;使徒行傳5:3-4)不可否認的,我們常常不了解自己,而關於神創造我們的偉大奧秘,我們更是永遠無法了解。神的話,在聖經上告訴我們,許多神的事情都是超乎我們所能理解的,它告訴我們說只有一位神,但有三個神的位格,祂們是聖父、聖子(耶穌基督和聖靈,祂們每一位都是神,有同等的權柄和榮耀,但他們不是三位而是一位神。神是愛(馬太福音5:45;約翰福音3:16)我們通常所愛的都是愛我們的人,但神的愛遠勝於這個。每一天神都向祂的仇敵顯示祂的愛,向他們施恩惠、善恃他們。罪是什麼?神造了人,便賜給他們律法叫他們生活,這律法是於我們有益肘,其內容可歸納如下:(出埃及記20:-l7;馬太福音5:21-22)1、除了獨一真神,我們不可敬拜別神。2、我們對神不可存有錯誤的想法,並且必須按照聖經所教導的方式敬拜祂。3、我們不可妄稱神的名並指著祂起誓。4、我們必須守主日,把這一天當作特別的日子為神留出來,並要在其他六天內作完我們的工作。5、我們必須敬愛我們的父母並服從他們。6、我們不可殺人或對別人心存惡念。7、不可姦淫,無論身體或心思都不可。8、不可偷竊。9、不可說謊。10不可嫉妒別人的財物。破壞這些律法就是罪。(約翰一書3:4)在律法里沒有惡,凡是善就不會破壞律法。(羅馬書7:12)耶穌說律法建立在兩個基礎上:「你必須盡心、盡性、儘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人如己。」(路加福音10:27-28;馬可福音12:30-31)律法和我們我們讀這律法了解到兩件事情,第一,我們的良心告訴我們律法是對的並且是善的,可是,第一,我們知道,沒有一個人能夠遵行律法,甚至於,坦白地說,我們根本不想遵行律法,為什麼?因為,神說,我們是罪人;因為第一個人犯罪違背了神,我們的本性就變成喜歡作這些破壞律法的事情。(羅馬書3:23;3:10-12;傳道書7:20)當我們觸犯神的律法時,我們就羞辱了祂,我們等於吐唾沫在祂臉上。神不是硬心的,祂沒有惡意,神是「不輕易發怒的。」(詩篇 103:8)但我們犯罪的心並所行的惡是那樣大,當然神的憤怒會叫我們害怕了。所有的罪,神都要審判。(出埃及記34:6-7;詩篇7:11;羅馬書1:18)由於神對人的憤怒世界才有現今這個狀態,然而,除非神的憤怒能被拿開,否則我們死後終必要到地獄去,在那兒永遠面對神的憤怒。(馬太福音25:31-46;啟示錄20:11-15)「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10:28)。耶穌基督的工作因為罪的緣故所有的人都在神的咒詛下,但神並非就此不管,祂行了一件奇妙的大事。(以弗所書2:4)神的兒子降世成為人的樣式,祂仍然是從前的——神,卻成為從前不曾當過的——人。第一世紀初祂降生在以色列的伯利恆,取名為耶穌,祂 一生大部份的時間是在拿撒勒當木匠。(約翰福音1:1-14;提摩太前書3:16)身為人祂並無和別人不同之處,除了一樣——祂不是罪人,祂沒有犯過罪。耶穌完全遵照神的律法行事,沒有一點差錯。(羅馬書8:3;彼得前書2:22)大約卅歲的時候,在祂被釘十宇架之前三年,耶穌開始四齣呼籲世人要相信祂是神的兒子,跟從祂。在這期間祂行了很多神跡,好讓人相信祂真是神的兒子。為什麼耶穌要勸人相信祂呢?因為神有一個救人的計劃,要把人從罪的苦難中救出來。「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耶穌基督代替罪人的地位一個人取代別人的位置叫做代替,基督教福音的核心就是說耶穌是一個替身,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們看到聖經說所有的罪都要接受審判,神不會放過任何一樣罪.,罪不論大小,都要付代價。(羅馬書6:23;創世紀18:25;羅馬書12:19)但神定了兩個審判罪的地方,一個是地獄,一個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地獄是「有限」的人為他們自己的罪永遠受苦的地方,十字架則是「永恆」的神人,耶穌基督,在歷史上為了別人的罪接受苦刑的地方。祂受苦不是因為自己的罪,乃是為了別人的罪。(馬可福音9:43-48;以賽亞書53:4-12;約翰一書4:10)「因基督也會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祂才在肉體上被治死了。」(彼得前書3:18)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遠超過一次殘酷的死亡,祂承受了神的憤怒,替贖一切的罪行。(馬太27:46)耶穌是神指定的替身,祂擔當了別人應受的刑罰,除去了他們的罪。祂不是為每一個人死,祂只是代替某些人而死,那些人呢?——任何一個相信祂的人。祂為那些相信祂的人而死;不論何年紀,耶穌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從我。」(約翰福音10:11-27);羅馬書8:28-32)與神和好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披取下埋葬,三天後又復活了,神叫祂從死里復活,再也不死。(約翰福音20:1-23;使徒行傳2:24-32;哥林多前15:3-8)這證明神已經除去耶穌為別人所擔負的罪、顯明耶穌真是把 人從罪的苦難中拯救出來了。「神已經叫祂從死里復活,又給祂榮耀;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彼得前書1:21)耶穌為那些在神的愛里並祂計劃中脫離過去與祂聯合的人而死(以弗所書1:13-14),然而,只有當這個罪人相信基督已經赦免了他的罪,真正經歷到與神合一時,耶穌才為他死。基督教福音的內容就是神看所有相信的人彷彿他們自己順服受苦,就像耶穌順服受苦一樣,因為他們已經與祂聯合了。神把我們當欠的賬算在耶穌身上,並把祂該得的給了我們。(哥林多後書5:21;腓立比書3:9)因此信徒要這樣說:應過的生活我不會活過,應當死的死我不會死過,但我將我整個的永世命運投靠在 另一個人的生,另一個人的死上。基督徒的罪已經付了代價並被赦免了,由於基督的完全順服使得他們接受了神,從此神人便復歸於好。我怎樣才能得救?「如果我努力過良善的生活,我就會被神接納嗎?」……不。(以賽亞書64:6)「如果我許願做得更好,就能得救嗎?」……不。「那麼,我怎樣才能得救呢?」得救只有一個方法(使徒行傳4:12),就是離開你的罪,接受耶穌基督為你的救主(使徒行傳16:31)。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聖經談到許多奧妙的事情,但也許最奧妙的一件就是,最平凡的男人和女人,他們的罪竟然被神赦免了,救恩的門已經大開,主耶穌基督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28)一個被神赦免其罪的人,他自然會認識並且順服耶穌基督;尊祂為主,成為祂的朋友,這人便叫做基督徒。也許你對成為一個基督徒還有一些問題,下面我們就要來談一談經常所見的若干問題。做基督徒要付什麼代價嗎?我們用錢買不到赦免,那是神給我們的無價禮物。但如果你成了基督徒,那麼將來,基督的意志勢必要統管你的生活,祂會要你放棄一些你過去作過的事情,並要你去作另一些你從未作過的事情,神的話是基督徒生活的準則,別人會因你是基督徒而譏笑你,你的朋友,甚至家人也會排斥你。這些都不易忍受,有的比這還要艱難,但這是跟隨耶穌基督和作祂朋友所付的代價。(路加福音14:25-35)我怎麼知道基督會接納我?「在我能夠求神拯救我之前,我必須作什麼嗎?」……不。「在我求神救我之前,我是否需要感覺到神的特別顯現?」…不。「我是否犯罪太深而不能得救?」……不。要回答這些問題,或類似的問題,必須明白:基督已經預備好接受每一個人,不論你是誰?不論你作了什麼?或有什麼感覺?耶穌邀請你,就照你現在這個樣子,你到祂那裡去,便可以得救。(使徒行傳17:30;約翰一書3:23)你不必裝成比現在更好的樣子,只管去,要記住,耶穌比你自己還要清楚你,祂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翰福音6:37)一個人要成為基督徒必須為自己的罪悔改,並且相信耶穌基督會拯救他。為罪悔改是什麼意思?若沒有基督,我們永遠是罪人,老是犯罪惹神生氣並且思念這些事情。我們喜歡走罪的道路,悔改就是同頭走另一條路,也就是恨惡罪,設法和它作個了結,討神的歡喜。(以西結書14:6;使徒行傳26:20)什麼叫相信耶穌基督?你必須相信神差遣祂的兒子來到這世界上,其目的誠如祂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相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相信祂要救你,單單地倚靠祂。你知道怎麼相信祂嗎?當你信賴一個人時,你會聽他的話,並照他所說的而行,信耶穌也是這樣。(使徒行傳15:11 ;提摩太後書1:12)我太軟弱,不能悔改,不能信耶穌;我很快就會放棄;怎麼辦?沒有一個人有力量悔改和相信,我們不能作這些事情,我們都是軟弱的,但神是全能的。我們必須從我們的罪中出來,但我們必須求神幫助我們真正地從罪中出來;我們要相信基督,但要求神使它成為真正的相信;只有神才能使我們悔改和相信。「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以弗所書2:8)當我們成為基督徒時,我們不僅罪得赦免,我們和神之間也產生了一個完全嶄新和永久的關係,我們被接待進入神的家,祂就是「我們」(的天父)天上的父親,聖靈來住在我們中間,給我們新的意念讓我們為耶穌基督而活。基督徒從此知道為愛基督而愛,心中生出一種永遠不能償還的負債感,覺得虧欠神太多。全能的聖靈在基督徒心中作工,直保守他們安抵天家(羅馬書8 :14-17;哥林多前書刊呈旦:3;腓立比書2:12-13)基督徒有歌唱道:祂是這樣愛我有什麼力量可以結束我的靈魂?是生?是死?是世界?還是地獄?都不是,我永遠都是祂的別人能替我向神說話嗎?別人可以幫你付賬,但沒有人可以幫你信耶穌,叫你成為基督徒。成為基督徒——一個得救的基督徒——是你和耶穌基督之間的問題。這件事和其他任何人都沒有直接的關係。你為你的罪難過嗎?你想不再讓它操縱你的生活嗎?你想擺脫未來的審判嗎?你想認識基督,讓祂和你為友,成為你的主人嗎?神有話告訴你:「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以賽亞書55:6-7)我禱告時要說什麼?神不喜歡好聽的話或言語,但祂卻傾聽任何一個真心想和祂說話的人的禱告,不論他用的是什麼字眼。你禱告時,應當這樣:向神承認你的罪。承認這些罪在神眼中是惡的,你應該下到地獄去。告訴神你沒有力量救自己。求主耶穌幫助你悔改和相信,求祂救你。告訴耶穌你要祂作你生命的主。然後相信神要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聽你的禱告並且回答你,這是按照聖經的應許:「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10:13;詩篇34:6;使徒行傳2:21;希伯來書10:23;約翰福音5:24)耶穌曾經說過一個人悔改的禱告:「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倒算為義了……」(路加福音18:13-14)下一步我怎麼作?有兩件頂重要的事情,第一、如果你沒有聖經,趕快去找一本來讀,可以從約翰福音開始(約翰福音20:31),神是整本聖經的作者,主耶穌常常在人讀聖經時向他說話。第二、你要儘可能地去找一個基督徒朋友,告訴他你作了什麼事,如果你沒有基督徒朋友,你就試著去找一個相信聖經的教會,並告訴在那裡的人。你要儘快地找到基督徒朋友,這是非常重要的,你要向他們表明你是基督徒,因為他們愛基督、相信祂,並且順服祂的話,就是聖經。「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神,再沒有別神。」(以賽亞書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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