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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女性的疊合形象

寧國府花園內梅花盛開,尤氏治酒,與秦可卿一起來請賈府老祖宗賈母等去賞花。遊園家宴之後,「一時寶玉倦怠,欲睡中覺」,秦可卿就說:「我們這裡有給寶叔收拾下的屋子,老祖宗放心,只管交給我就是了。」「賈母素知秦氏是個極妥當的人,生的裊娜纖巧,行事又溫柔和平,乃重孫媳中第一個得意之人」,於是寶玉帶著丫鬟、婆子跟著秦可卿去了。那間為他準備的屋子雖然「室宇精美,鋪陳華麗」,但是那副對聯俗不可耐,寶玉不喜歡。由於沒有更好的屋子了,秦可卿就帶他到自己的卧室去。在這個過程中秦可卿一直在賈寶玉身邊,這和接下來的夢境有關。一是寶玉入夢之初,「惚惚地睡去,猶似秦氏在前,遂悠悠蕩蕩,隨了秦氏,至一所在」。到此為止,儘管是在夢境,這個秦氏還是第一個秦可卿。夢境中的賈寶玉在看了卷冊(判詞),聽了《紅樓夢》曲之後,那夢中寶玉不但讓那些歌姬不要再唱了,竟然又「自覺朦朧恍惚,告醉求卧」。這個細節看似不大合理,怎麼睡夢中的寶玉又有酒醉之感而發困?因為警幻為他「設擺酒饌」,請他飲了仙釀「萬艷同杯(悲)」酒。這正符合今日寶玉在寧府遊園賞花家宴醉酒的特點,夢境中重現了現實生活的某些情景。於是「警幻便命撤去殘席,送寶玉至一香閨繡閣之中,其間鋪陳之盛,乃素所未見之物(注意:這和寶玉到秦可卿卧室見到的具體東西不一樣,但都是從未見過的。方才寶玉的感想,現在寫出來了)。更可駭者,早有一位女子在內,其鮮艷嫵媚,有似乎寶釵;風流裊娜,則又如黛玉。」接著警幻對他說了一通,並說,「再將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許配於汝」賈寶玉初試雲雨情等等。這個女孩顯然既不是生活中的林黛玉或薛寶釵,也不是生活中的秦可卿,但是有這三個少女、少婦的影子,是平時生活中某種心理積澱的形象疊合。   從心理學分析,少男少女進入青春期之初,對異性的情感還很不穩定,愛慕中感性幾乎壓倒一切,理性成分很少,而且往往希望自己將來的妻子或丈夫兼有幾個人的優點。賈寶玉當時對林黛玉和薛寶釵都有愛慕之心,也許對黛玉多一點,但是還沒有到死心塌地的程度,和後來二人由於志同道合而產生的愛情還不一樣,也和對寶釵有時要說混帳話以後的感覺不同。這就是為什麼夢中寶玉看見的這個少女具有黛玉和寶釵兩個人的樣子的原因。為什麼這個少女會和秦可卿的小名一樣呢?它反映了青春期少年的另外一個重要的心理現象:剛剛進入青春期的少年男女,往往會對一些比自己明顯年長而比較成熟的異性產生愛慕之情,希望將來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像這個人一樣。隨著年齡的增長和接觸異性面的擴大,這種情感會很快消失或改變。我們在生活中不難看到,有些十四五歲情竇初開的女生或男生會悄悄愛上比自己大幾歲長得不錯又有才華的異性老師,但是過不了多久,他們就會改變,那種微妙的情感就會只留下一點美麗的回憶。賈寶玉在夢境中遇到的那個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一方面反映了現實生活中的寶玉對年長少婦秦可卿的愛慕心理,這種心理有時候表現為潛意識,連自己都沒有發覺,但是這種潛意識會以某種形態不經意地表現出來,夢境正是其中一種形態;另一方面它反映了賈寶玉希望自己未來的妻子具有黛玉和寶釵的一切優點,這種「兼美」願望甚至還包含著秦可卿!也就是說,「兼美」不止於兩人,而是三人,還包括體現在秦可卿身上的成熟美。   因此這個「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和生活中的秦可卿顯然不同,但是有重要聯繫。她是第一個秦可卿在寶玉內心深處的印記,是寶玉潛意識中的青春偶像。儘管這個少女既不是黛玉,也不是寶釵,也不能說就是秦可卿,而是兩個少女和一個少婦身影的疊合形象(這正符合夢境的特點),但是三者的分量並不均等,它更多地屬於秦可卿一些。因為生活中的秦可卿(第一個)起著「導遊」的作用,並且那個少女的乳名與她一樣。當十三回秦可卿去世的噩耗傳來,寶玉從夢中聽說此事,急火攻心而吐血,並且不顧賈母親自阻攔,前往寧府,在靈前痛哭一番,可以證明秦可卿在他內心深處的地位多麼重要。 對秦可卿評價的關鍵  現在我們要來探討三個秦可卿中最重要即出現在通行本中的第一個秦可卿了。對秦可卿評價的關鍵在於,她在和賈珍的關係中扮演什麼角色,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因為自願、被勾引或被迫可以形成大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評價。從判詞、《紅樓夢曲》和脂批透露的原稿標題為「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等來看,原稿中的秦可卿本人可能也有相當大的責任。不過由於這些具體內容被刪卻,而賈蓉又不是個好東西,尤其是在原稿中他和王熙鳳之間可能也有些不乾不淨,秦可卿在這方面的錯誤與責任有所淡化。相反,通過向鳳姐交代賈府後事表現出她的遠見卓識,因此變得突出起來。人們對這個形象最關注的自然是,從現在的判詞和《紅樓夢曲·好事終》來看,曹雪芹對秦可卿的批評在金陵十二釵中是最重的:「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畫梁春盡落香塵。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宿孽總因情。」在這裡,將秦可卿的「淫」和賈府特別是寧國府的敗亡直接聯繫了起來,問題就格外嚴重了。

  讓我們來審察一下秦可卿從得病到自盡的過程,看看曹雪芹在事關這個女人的命運和這樁命案的修改中為我們留下了哪些蛛絲馬跡。  秦可卿病得突然,病得蹊蹺,死得奇怪,不過依然有跡可尋。  我們要弄清幾個問題:  一是他和賈珍事情發生的時間。  第十一回尤氏對王夫人說:「他這個病得的也奇,上月中秋還跟著老太太、太太們頑了半夜,回來好好的。到了二十後,一日比一日覺懶,也懶待吃東西,這將近有半個多月了。經期又有兩個月沒來。」可見得病或發病是在中秋到二十之間的幾日里。  在前面第十回中第一次涉及秦可卿病情,尤氏對金榮之母有一段長達六七百字的話語,這在《紅樓夢》中是十分罕見的。其中與病因關係密切的有這樣幾句特別值得注意:「話也懶待說,眼神也發眩。」「他可心細,心又重,不拘聽見什麼話兒,都要度量個三日五夜才罷。這病就是打這個秉性上頭思慮出來的。」尤氏的這個觀察和張友士大夫的分析如出一轍,不過尤氏偏於感性,經驗型的,而張大夫是理性的,有理論水平。二人的共同結論是一樣的,即秦可卿得的是心病。所以張友士讓她要養心調經。十一回秦可卿對來探視她的王熙鳳說:「這如今得了這個病,把我那要強的心一分也沒了。」也證明秦可卿得的確實是心病。  當然,我們從第七回焦大醉罵中可以得知,「扒灰」的情形早已存在,但是公公對兒媳舉動出格也可能被人如此議論。而秦可卿的病則可以肯定是有了不正當的兩性關係之後才得的。如果她和賈珍這樣的事在中秋前就存在了,那麼按照秦可卿心特別重的性格,她的精神可能早就被壓垮了。由此我們可以斷定,賈珍過去雖然對秦可卿早有非分之想,動手動腳,但是真正出事是在中秋到二十之間的幾日內。很可能就是被刪改了的「更衣」部分。  第二要弄清的是,為什麼秦可卿說自己的這病是沒法治好的。  就在張友士已經給她正確診斷開出藥方之後,王熙鳳說她可以不怕了,秦可卿說:「任憑神仙也罷,治得病治不得命。嬸子,我知道我這病不過是挨日子。」隔兩行,鳳姐提到「如今才九月半」。也就是說,從事情發生到現在不過一個月,秦可卿怎麼就那麼完全失去能夠擺脫「病情」的信心了呢?鳳姐說:「怎麼幾日不見,就瘦的這麼著了?」  我們都知道,在秦可卿自盡後,有兩個服侍她的丫鬟的結局出奇,先是瑞珠「觸柱而亡」,接著是寶珠「甘心愿為義女,誓任摔喪駕靈之任」。顯然她們是知道一些隱情被迫這樣做的。那麼,秦可卿之所以對自己的「病」毫無信心,精神壓力大到這種程度,會不會是因為被瑞珠、寶珠撞見之故呢?  不會。因為從焦大醉罵我們可以得知這些議論早就流傳,而這兩個丫鬟地位很低,對她不會構成非常嚴重的威脅。從後來一個自殺,一個願為義女來看,兩人和她關係都不錯。丫鬟保護女主人的隱私,對自己只有好處,而暴露對自己則有大害。所以,被丫鬟發現而使得秦可卿精神壓力很大雖有可能,但是不會到一病不起的地步。我甚至猜測,更大的可能性是,賈珍迫使秦可卿就範時,瑞珠就在秦可卿身邊或附近,因此她清楚發生了什麼。賈珍讓她走開就是了,根本不用擔心她會泄露出去。這種事情不可能瞞過貼身侍婢,這就是為什麼秦可卿自盡後瑞珠緊跟著自殺的原因。  當然,我們不會忽視尤氏的存在。不過她當時還毫不察覺,對這位兒媳印象之好,溢於言表:「這麼個模樣兒,這麼個性情的人兒,打著燈籠也沒地方找去。」想盡辦法為她治病,還特別叮囑賈蓉「不許招他生氣」。至於賈蓉,那就更不知道真情了。  當我們排除了這幾個可能之後,惟一合理的解釋就只能是:賈珍自那以後沒完沒了地繼續糾纏秦可卿。秦可卿明白,其實自己根本沒有通常意義上的病,而是得的嚴重的心病。可這心病根本就治不好,也沒法治。為了家族和自己的名譽,她不能向任何人求助。更為嚴重的是,她無法擺脫被賈珍繼續糾纏的命運。她對王熙鳳說,自己「不過是挨日子」,她是希望以自己的病死來獲得解脫。

相當嚴厲的批評

但是秦可卿沒有等到這一天。她死於冬盡春來之際。因為此前十二回末寫到,林如海有書信寄來,說患重病,要接林黛玉回去。於是賈母讓賈璉送她回揚州。

  事情的暴露顯然和過去對可卿百般疼愛、讚譽有加的尤氏的態度突變有關。有必要特別指出的是,尤氏的這種態度突變不是發生於我們現在看到的秦可卿死了以後,什麼忽然「犯了胃疼舊疾,睡在床上」啦,什麼「不能料理事務」啦,那是明顯的託詞;而是秦可卿還活著的時候。也就是說,可能就是在冬末春初之際的某日,一個偶然的機會,尤氏發現了什麼,於是將那些蛛絲馬跡聯繫起來,一直被掩蓋得嚴嚴實實的事情終於露出馬腳。這大概就是被刪改了的「遺簪」部分。在那種情況下,秦可卿除了自殺,已經沒有任何別的選擇了。  那麼,曹雪芹對秦可卿的態度究竟怎麼樣?  如果光從《紅樓夢曲·好事終》來看,雖然主要是批評作為賈府長房的寧國府的賈敬和賈府族長的賈珍,但是,「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這幾句說的可是秦可卿,分量很重,仍然可以看出曹雪芹對秦可卿有相當嚴厲的批評。另外,由於曹雪芹在人物名字上極有講究,秦可卿通常被認為是「情可輕」的諧音,也含有批評之意。當然,也可以說作「卿可親」。因此不能單純從姓名上確定。  對《紅樓夢》中的人物評價一定要從曹雪芹對其全部描寫來作出判斷。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曹雪芹在接受畸笏叟的意見刪改時,將秦可卿從否定性人物改變成了肯定性形象,變成一個令人同情的少婦,這是一個具有本質意義的變化。曹雪芹對她的基本態度顯然是同情的,是把她作為一個有補天之才卻無補天之命的少婦來惋惜的,因此將她置於太虛幻境「薄命司」的金陵十二釵正冊之中,屬於「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一。其次,她和賈寶玉夢遊太虛幻境中的那個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雖非一人,但是在藝術上具有同一性。這個可卿「其鮮艷嫵媚,有似乎寶釵,風流裊娜,則又如黛玉」,表明曹雪芹認為秦可卿在某種程度上兼有黛玉和寶釵之美,是一個值得寶玉喜歡的女人。曹雪芹對秦可卿這個人物的好感,對她的遭遇感到真切的同情,還通過作品中賈府上下各色人等對秦可卿的真誠懷念、痛惜之情和高度讚揚顯示出來。至於說,對秦可卿的批評,也不奇怪。曹雪芹筆下的重要人物,從賈寶玉、林黛玉開始,幾乎都有這樣那樣的缺點。何況秦可卿是一個從否定性人物改為肯定性的藝術形象,留下一些原有的否定性痕迹也就不足為奇了。  從審美的角度著眼,曹雪芹的這種修改,大大增加了秦可卿形象的模糊美、朦朧美,添加了許多不確定因素,為讀者探究事實真相,饒有興趣地去尋找、拼接、考證那些蛛絲馬跡,甚至發揮藝術想像力,提供了廣闊的空間。秦可卿出場時間不長,所用文字不多,生命短暫,但是給讀者留下的印象之深,令人回味的東西之多,值得進一步去琢磨的魅力之強,都是整個作品中為數不多的。  脂批者對《紅樓夢》創作做出了重大貢獻,他們,尤其是脂硯齋和畸笏叟,實際上都是出色的評論家。如果沒有畸笏叟的意見,原來的秦可卿很可能沒有現在這麼多可琢磨的東西。  周思源看紅樓如喪考妣看賈珍在講了秦可卿之後,自然少不了要講講造成秦可卿悲劇的罪魁禍首賈珍。之所以把他放在賈寶玉之前,並不是他有多麼重要,而是緊接著秦可卿之後講,好些說過的內容大家記憶猶新,多少可以節約一些篇幅。  《紅樓夢》的第一主人公賈寶玉雖然是男性,但是整部小說寫得最多的還是女性,這是一部主要寫女性的小說。開卷第一回作者自雲「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曹雪芹要為「閨閣昭傳」嘛。小說中光是金陵十二釵正冊、副冊、又副冊就已經有36人,庚辰本十八回脂批說,已丟失的小說最後一回的「警幻情榜」中還有三副冊、四副冊十二釵的名字,這樣總共就有60人。還有許多不在十二釵中的其他女性,如賈母、王夫人、薛姨媽等。當然《紅樓夢》有些人物只是提了一下姓名,表示某件事、某個時候有這麼個人在場,他們只是一個藝術符號,沒有成為藝術形象,這種情況男女都有。比如,十四回寫秦可卿出殯那日,有許多貴族官宦親至路祭,有些人的頭銜相當大,比如頭一個提到的「鎮國公牛清之孫現襲一等伯牛繼宗」,還有一位是景田侯之孫五城兵馬司裘良,此人相當於今北京市公安局長。其實只不過表示當時有誰誰誰到場罷了,這些人除了個別的如馮紫英外,並沒有成為有血有肉的藝術形象。下面接著寫到幾個王府也設了祭棚,不過除了北靜王親臨,別的都沒有寫到具體人。所以有王熙鳳協理寧國府些論著說《紅樓夢》寫了多少多少人,有說四百多的,有說七百多的,還有說九百多的。這個「人」按什麼標準就是一個問題。光「有名有姓」不行,牛繼宗、裘良算不算?因此我覺得還是按照人物形象來計算和分析比較好。不過,不論怎麼說,秦可卿出殯場面可是真大。如喪考妣看賈珍問題又來了:秦可卿出殯怎麼鬧騰得這麼大?除了因為秦可卿是寧國府長房重孫媳婦這個身份外,她又多了個賈珍花了1200兩銀子買來的五品龍禁尉夫人的頭銜。再加上賈珍不惜代價張羅,喪事大操大辦,所以秦可卿出殯的場面就格外宏大了。  《紅樓夢》有一個現象很值得注意,小說中成為藝術形象的女性要比男性多得多,但是壞女人在女性總數中的比例比較小,只有趙姨娘、馬道婆、夏金桂、秋桐、寶蟾、王善保家的那麼幾個,而且地位都比較低微,除了趙姨娘之外,出場都很少。而小說中壞男人在男性藝術形象總數中的比例則大得多。夠得上壞男人或者至少不能算是好男人的有賈赦、賈珍、賈璉、薛蟠、賈雨村、賈蓉等一大串,而且大多是寧、榮二府主子中的大人物。這和曹雪芹創作《紅樓夢》是為了頌紅、怡紅、悼紅的主題有關,表現了他對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的強烈失望。

恣意奢華辦喪事

不過曹雪芹在寫壞男人的時候並沒有將他們簡單化、臉譜化、漫畫化,並不是寫他壞就絕對壞得一無是處,一片漆黑。而是寫出他們性格的多面性、複雜性,從而將他們寫成了有血有肉的「這一個」(黑格爾語)。和曹雪芹同時期的親友脂硯齋等早就注意到了這個特點。四十三回尤氏奉賈母之命為王熙鳳辦生日,庚辰本有一條脂批稱讚尤氏的德才說:「最恨近之野史中,惡則無所不惡,美則無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耶!」這段話也反映了曹雪芹對於寫人物的藝術觀念。魯迅在《中國小說的歷史變遷》中說得更加明白:「至於說到《紅樓夢》的價值,可是在中國底小說中實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點在敢於如實描寫,並無諱飾,和從前的小說敘好人完全是好,壞人完全是壞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敘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總之自有《紅樓夢》出來以後,傳統的思想和寫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纏綿,倒是還在其次的事。」其中在寫法上打破的重要一點就是注意寫出壞人的某些複雜性。

  我們來看看賈珍這個壞男人。  賈珍人品差,遠近聞名,用冷子興的話來說:「這珍爺那裡肯讀書,只一味高樂不了,把寧國府竟翻了過來,也沒有人敢來管他。」賈珍是寧國府長孫,賈府現任族長,還襲了三品威烈將軍,無論是家族地位還是官銜爵位,賈珍在賈府都十分顯赫,可不是「沒有人敢來管他」么!  冷子興說賈珍「一味高樂不了」,其中一個方面自然是指他在男女關係上很亂。這一點在賈府肯定有名,以至於連賈珍的酒肉朋友薛蟠都信不過他。二十五回賈寶玉、王熙鳳中了馬道婆的魔法重病之後,賈府上下亂作一團,大家都來探望。薛蟠「知道賈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怕他會對香菱動歪腦子,所以特別不放心。在後來對尤二姐、尤三姐姐妹的接觸中,也表現出賈珍玩弄女性的惡劣品質。當然,最突出的是他在兒媳婦秦可卿之死中的反常表現了。如果用一個詞來概括,那麼可以說是「醜惡」。如果要加重一些分量,說他的表現「十分醜惡」、「極其醜惡」也不為過。這種醜態表現在幾個方面:  第一是極度悲痛:  賈珍在秦可卿死後「哭的淚人一般」,甚至已經過了好些日子,依舊因為「過於悲哀,不大進飲食」。以致「有些病症在身」,路都走不動了,要「拄個拐」,連對王夫人、邢夫人蹲身跪下請安都要「扶拐」才行。其實那時賈珍不過才30多歲40歲。當然,出色的兒媳婦死了,公公悲痛,本在情理之中,但悲痛到了這個程度就太不正常,令人生疑了。所以在「賈珍哭的淚人一般」處,甲戌本有一條夾批:「可笑,如喪考妣(父母),此作者刺心筆也。」  第二是不惜代價為秦可卿大辦喪事:  曹雪芹在寫到賈珍為秦可卿辦喪事時用了「恣意奢華」四個字,表現為:一是按最高規格辦,二是不惜花費巨資。  秦可卿喪事的方方面面,從停靈、超度、祭奠直到出殯,賈珍都是按最高規格來操辦的:「停靈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後開喪送訃聞。這四十九日,單請一百單八禪僧在大廳上拜大悲懺,超度前亡後化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設一壇於天香樓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業醮。然後停靈於會芳園中,靈前另外五十眾高僧,五十眾高道,對壇按七(即逢『七』而作,直到『七七』)作好事。」還有一大批貴族官宦夫人即內眷們來祭奠,這就要一批女眷、女僕接待。「只這四十九日,寧國府街上一條白漫漫人來人往,花簇簇官去官來」。也就是說,不是一天兩天,而是這「七七」四十九天都在鬧騰,尤其是「頭七」和「七七」這兩日。此外我們從會芳園大門洞開,鼓樂隊和執事的規模等都可以看出喪事規格高得出奇。至於大出殯時的場面之大,讀者都熟悉,就不必多說了。  其次,賈珍為秦可卿辦喪事在金錢上不惜一切代價。當大家勸他不要過於悲痛,商議如何料理喪事要緊時,賈珍當即表示:「如何料理,不過盡我所有罷了!」在「盡我所有」處有一條脂批:「『盡我所有』為媳婦,是非禮之談。」在關於秦可卿用什麼棺材的問題上,看了幾副杉木板的都不中意。這時薛蟠說他們木店裡有一副檣木的棺材,萬年不壞,還是薛蟠之父在世時帶來的,有年頭了,原來是義忠親王老千歲預訂的,因為他壞(出)了事,獲罪革職,現在放在店裡,沒人敢買。「賈珍聽說,喜之不盡,即命人抬來。大家看時,只見幫底皆厚八寸,紋若檳榔,味若檀麝,以手扣之,丁當如金玉。大家都奇異稱讚」。賈珍滿意地笑著問多少錢,薛蟠說:拿1000兩銀子來,只怕也沒處買去,賞他們幾個工錢算了。曹雪芹寫這副棺材板子,從高貴的來歷,罕見的厚度,美麗的紋理,奇異的香味、鏗鏘的聲音和昂貴的價格,寫出它的不凡,主要目的不是要寫一副好棺材,而是突出賈珍的異常心態。連賈政都看不下去了,委婉地說:「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殮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這裡曹雪芹寫道:「此時賈珍恨不能代秦氏去死,這話如何肯聽。」為了讓死者秦可卿有一個漂亮的頭銜,賈珍不惜花了1200兩銀子,給賈蓉買了個五品龍禁尉,這樣秦可卿就成為五品龍禁尉的誥命夫人了。1200兩銀子可不是個小數,在曹雪芹那個年代,在北京買一所宅院只要五六百兩銀子。一戶尋常人家,一個月十兩銀子日子就可以過得不賴了。

賈珍事必躬親

 第三是最重要的,就是賈珍事必躬親。這一點我們有時反倒不大注意,因為被喪事的宏大場面吸引住了。其實最不正常的是在這裡,因為這是他兒媳婦死了,不是他自己的妻子過世。按說,他這做公爹的,動動嘴,多拿出些錢來就行了,一應具體事情都應當由賈蓉和下人去辦。也就是說,這喪事的事主是死者的丈夫賈蓉而不是作為公爹的他賈珍。現在他卻毫不猶豫地出現在第一線,甚至親自坐車帶著懂陰陽風水的司吏到鐵檻寺踏看寄放靈柩的地方等等。對喪事的具體安排,直到「心意滿足」為止。讀過小說的都會發現,不一一說了。

  賈珍的這些表現確實醜惡不堪,紅學家和廣大讀者多有批評,無須贅言。  但是如果我們換一個視角,那麼賈珍的這些極不正常的表現除了醜惡之外,是不是還有一些別的什麼值得我們注意呢?  我們前面講到,秦可卿雖然久病不愈,而且日見沉重,但仍然死得出人意外。當時顯然發生了某種突然事件,最大的可能是被賈珍之妻尤氏發現了,於是促使本來一直處於兩難境地的秦可卿自縊身亡。小說寫道:「彼時合家皆知,無不納罕,都有些疑心。」甲戌本在此脂批道:「九個字寫盡天香樓事,是不寫之寫。」意思是不具體寫出來比寫出來還好,為讀者提供了一個揣摩、聯想、證實的空間。所謂「合家皆知」,是指寧國府都知道秦可卿不是病死而是在天香樓自縊的,所以除了在寧府大廳停靈七七四十九日請一百零八位和尚念經超度亡魂外,還要在天香樓另設一壇,由99位道士打醮49日,就是這個緣故。根據民間傳說,有人上吊自盡,是因為這個地方從前有人自縊過,他必須找一個替身,自己才能投胎。所以請這麼多道士打醮,還有驅以往之邪,表明秦可卿是被從前的弔死鬼弄去當替身的意思,她本身是清白的,是無辜而死的,以後也不要留在天香樓再找替身了。「無不納罕,都有些疑心」,是指寧府上下都對秦可卿這麼死去的原因感到奇怪和懷疑。而人們「有些疑心」的對象自然是賈珍。賈珍不會覺察不到人們的這種懷疑;或者說,賈珍不可能想不到,有些人會對他產生懷疑。尤其是他的妻子尤氏不早不晚地在這個時候「犯了胃疼舊疾,睡在床上」,「不能料理事務」。這顯然是個託詞,是尤氏發現了賈珍的醜事,說不定兩人之間還發生過爭吵。而賈珍的兒子秦可卿的丈夫賈蓉則對於妻子之死毫無悲痛之感,這堪稱是奇中之奇。這說明,賈蓉即使原來不知道父親竟有此事,那麼至少現在他不會不明白為什麼母親託病不出,也不至於對於合家上下的疑心一無所知所感。反過來說,賈珍對兒子死了老婆無動於衷,也不會毫無察覺,不至於不明白是什麼原因。  但是,即使這樣,賈珍這麼聰明的人,他仍然有這麼多反常的表現。他在請王熙鳳幫他協理寧國府時,將寧國府對牌交給她,說:「妹妹愛怎樣就怎樣,要什麼只管拿這個取去,也不必問我。只求別存心替我省錢,只要好看為上。」賈珍如此重視「好看」,實際上就是不顧「難看」,難道他就不怕引起甚至加重別人對他的懷疑么?或者說,這種太不正常的表現,是否恰恰反映了他內心深處的某些其他心理和情感呢?  我們還是要回顧一下事情的另一位主角秦可卿。  《紅樓夢》從多方面寫出秦可卿是個非常出色非常可愛的女人。從可卿託夢交代賈府後事,足見她的遠見卓識。賈寶玉聽說噩耗而為之吐血,脂批說:「寶玉早已看定可繼家務事者,可卿也。」從賈府上上下下都為之惋惜,可見她平時為人善良,性情溫順,易於與人相處。在「寶珠按未嫁女之喪,在靈前哀哀欲絕」處,甲戌本脂批:「非恩惠愛人,哪能如是。惜哉,可卿!惜哉,可卿!」脂批者的惋惜之情溢於言表,而這正是賈府上下雖然早有賈珍「扒灰」之議卻依然同情秦可卿的反映。大家肯定明白是賈珍不顧廉恥,強人所難。從現有文本來看,秦可卿與賈珍之間的事應該是賈珍逼迫她所致,所以一旦發生以後她就幾乎被壓垮了。由於她無法擺脫賈珍的繼續糾纏,秦可卿才對王熙鳳說「治得病治不得命」。  寧府上下對此事的懷疑如果被證實,賈珍所要付出的道德代價之大,他不會不明白。因此在通常情況下,處於賈珍這種地位的男子往往會千方百計地掩飾自己,盡量裝得自己與可卿之死無關,以避免、起碼是減輕人們對自己的懷疑。也許有的人甚至會覺得女方死了,死無對證,反倒使自己安全了。但是賈珍卻沒有這樣,而是反其道而行之,悲痛不能自制,以至於到了有病的地步,走路需要扶拐,這就值得人們注意了,他內心是否真有愛非常出色的秦可卿的一面,而不僅僅是出於玩弄異性?他決心儘其所有大辦喪事,甚至「恨不能代秦氏去死」,不顧可能暴露自己與可卿的隱情而不斷直接出頭露面,是不是內心深處還有深感內疚的一面呢?他這種大辦喪事有沒有試圖為秦可卿略作補救以減輕自己心靈上的壓力的意思?他與那些玩弄女性造成嚴重後果卻讓女性一人承擔責任的男子是否還有一點不同?  十三回回末總評脂批說:「借可卿之死,又寫出情之變態(情感不正常),上下大小,男女老少,無非情感而生情(由於某種情感因素引起的情感表現)。」尤氏借口胃病複發不出面,賈蓉也不顯得悲痛,這些不正常表現都是「情之變態」,「情感而生情」。那麼賈珍的表現是否也是一種另類「情之變態」呢?  當然,賈珍仍然是個壞男人,這從他後來對尤二姐、尤三姐的態度上可以印證。但就秦可卿之死而言,曹雪芹沒有將他的壞寫得絕對化,簡單化。而是從生活實際出發,像魯迅所說的那樣,「如實描寫」,將他內心深處隱秘的一面寫出來了,所以這個形象就顯得更加豐滿,經得起人們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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