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發報價1萬3的歐洲游如何賺黑心錢
玫藍一縷在2008年12月2日 14:35說 ,在從北京到荷蘭的飛機上,臨座是一位自費到歐洲旅遊的江西老鄉。閑談中,得知他此次旅程共十四天,周遊歐洲大小國家共十個,而費用只有一萬三千元。「一萬三?」我驚訝萬分,「北京到荷蘭的雙程機票就要一萬三,你們連機票帶歐洲14天的吃住行總共才一萬三,這怎麼可能呢?」「這還會有錯嗎?我們一行四十五人每人花的就是一萬三。」江西老鄉十分肯定地說。我對此百思不得其解。是他們撿了大便宜,還是我們被宰了一刀?抵達歐洲後,我多次問起接待我們的司機兼導遊小於那一萬三的十四日十國游到底是怎麼回事。每每聽我問起這件事,他總是遮遮掩掩,顧左右而言他,一幅諱莫如深的樣子。但有一天晚上,我們在慕尼黑皇家啤酒館喝啤酒的閑聊中,小於竟意外地自曝其中黑幕,讓我們聽得唏噓不已。「無利不起早。旅行社沒錢賺是絕對不會做的。也就是說,一萬三的十四天十國游,別看這個價格超低,但旅行社還是有錢賺的?」小於慢吞吞地說。「那怎麼賺?」我們像看了一個驚奇魔術急於知道秘密一樣急切地問。「這樣的一般都是散客團,三四十人的那種。旅行社組織的這樣的散客團可以買到打折機票,有的打到七折,有的五六折,甚至三四折。這樣機票的錢就大大降低了。如果不是大團,則享受不到這麼低的折扣。所以,像你們的來回機票需要一萬三,而散客團的機票則七千多就可以了。」小於細細地算起帳來,「再有就是散客團的食宿標準非常低。比如住的賓館,雖然號稱三星級,但實際上連國內的無星級都不如。客房很小,兩人進去後放下行李連身子都轉不開。雖然也號稱帶早餐,但那早餐極其簡單,而且去晚了連麵包也搶不上吃。吃飯也都是在景點的一些中餐館,五菜一湯的團餐,什麼便宜吃什麼。這樣的食宿標準,在歐洲的十二天每人大概四千塊人民幣就夠了。再加上每天的租車費,全算下來一萬二左右可以包住,旅行社在每人頭上還可以賺一千元左右。再加上額外收的簽證費等其他費用,組一次四五十人的團,賺個四萬塊不成問題。」「那國內旅行社把錢都賺走了,國外的地接社怎麼辦?他們難道白忙乎?」我們接著問。「貓膩就在這裡。」小於有點不好意思地說,「地接社當然不會白乾,他們接到國內轉來的團後,通過賣人頭賺錢。」「賣人頭?」我們不解地問,「怎麼賣人頭?」「就是旅行社把散客賣給導遊。換句話說,像我們這樣的導遊如果要想帶散客大團,在接團前需按每人頭100-120歐元支付旅行社的人頭費,四十人就得五千歐元。國外地接社掙的就是這個人頭錢。」小於解釋道。「那導遊買了人頭後幹什麼?導遊又怎麼賺錢呢?是靠拉著遊客去購物拿回扣嗎?」我們自作聰明地問。「拉著遊客購物拿回扣,那只是一小部分。如果只靠這個,是掙不回人頭費的。我們要想掙回人頭費,主要靠兩個渠道。」小於端起酒杯,大大喝了一口,抹抹嘴繼續說道,「一是名正言順地收小費。反正國內來的遊客又不懂行情,我們就告訴他們按規定或者按慣例每人每天支付導遊和司機七歐元。一般情況下,遊客為了和導遊司機搞好關係,也會付這筆費用。這樣,按四十人十四天算,就有了四千歐元的收入。二是向遊客賣景點。」。「賣景點?是向遊客推銷其他景點,收取門票回扣嗎?」我們又一次自作聰明地問。「歐洲有幾個地方收門票的?沒幾個!所以我們根本不靠收門票回扣。而是通過加旅遊線路和景點,遊客支付額外的車馬費和導遊司機的辛苦費。」「那怎麼賣景點呢?」「如果按照旅行社安排的路線,為多跑地方,每天下來,除去坐七八小時的車,一個半小時吃飯,真正在景點逗留的時間不會超過四十五分鐘。也就是說,在歐洲十幾天,基本都在車上度過的,根本遊覽不到真正的景色。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會做遊客的工作,推薦他們把一些不好的景點去掉,擠出時間去更好的城市或景點,真正享受一下歐洲風情。大多數情況下,遊客為多跑地方或者看到真正的西洋景,是會同意我們加景點的。這樣,我們就可以從每人身上收取六十到九十歐元左右的費用,四五十人就是三千塊左右,除去付給司機三四百元,導遊能賺到二千五百塊歐元,這樣一來,我們不但不會賠,還大有賺頭。」小於的話,讓我們吃驚不已。「那所有的遊客都會同意加景點並支付費用嗎?」「當然不可能全部都會去。對於那些不去的,我們會採取「懲罰」措施。在我們拉著付了費用的遊客去另外景點時,會把不同意加景點的遊客趕下車,讓他們在原地等。待我們把新加的景點逛完了,再回來接上他們。只要搞上一回,再加景點的時候,就不會有人再願意『流落』街頭,都會乖乖一起去了。」小於說。「那你們不怕遊客投訴嗎?」「投訴?旅行社對此自然是心知肚明的。他們知道如果導遊不坑遊客,他們的生意也做不成。所以,旅行社對這樣的散客團是拒絕投訴的。遊客不管反映到哪裡,都不會由人管。我們也不怕和遊客鬧僵,每天想的並不是如何把一天的行程安排好,而只是挖空心思如何賺回人頭費。當然,也有的散客團對我們賣景點根本置之不理,我們一條線也賣不出去。那樣的話,我們就賠慘了。對於這樣的團,我們當然也不會給他們好臉色。不讓我們好受,我們也不會讓遊客好受。」小於似乎有些心酸地說,「但說實話,帶這樣的散客大團,掙錢是多,有時一個月能掙到一萬多歐元,但也相當沒意思。人與人之間只有鬥爭和利益關係,毫無人情可言。所以,做了幾年,我現在根本不做散客大團了。還是要積德行善啊!賺黑心錢,自己心裡終究不安。」原來,一萬三的十四天十國游是如此地不靠譜。想參加這樣散客團的遊客,可要小心啊!#1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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