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指南之《往來港澳通行證》
08-01
《往來港澳通行證》
俗稱「雙程證」
是由我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給
中國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
或澳門地區旅遊、探親、
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留學等
非公務活動的旅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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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換(補)發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需提交的基本材料(申請旅遊簽注所需材料)二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簽注需注意
三
赴港澳探親
除按第(一)(二)項要求提交材料外,還應注意以下內容:
四赴香港、澳門逗留
赴香港逗留:
除提交第(一)項要求所需材料外,還應注意以下內容:
赴澳門逗留:
除提交第(一)項要求所需材料外,還應注意以下內容:
五赴港澳其他
六申請赴港澳商務
申請赴港澳商務辦理條件、材料及注意事項等。
內地居民赴港澳商務辦理須知
(點擊文字查看內容)
如有出入境相關疑問或其他問題
可撥打電話諮詢富陽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諮詢電話:0571-63121355
語音電話:0571-6312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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