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曲《秋風詞》的樂律特徵
同等重要古琴教室
轉自:同等重要古琴教室
摘要:本文從古琴音樂的樂律結構、琴曲的用音方式以及漢字音韻與古琴樂律的對應關係等三個方面闡述了「琴律切音說」,並通過分析古琴曲《秋風詞》的實際頻率和理論頻率隨時間變化的曲線,論證了古琴音樂與琴律切音法的部分基本特徵:樂句有長短、節奏有遲速;樂句末字以韻收音;同時存在固定音高的樂音和變異音高的樂音;大量的移時移位音構成了琴曲的骨幹音;樂音中包含複音。
關鍵詞:古琴、三分損益律、自然律、琴律切音說、秋風詞
上古時期,《尚書·舜典》簡練地將中國詩歌與音樂的關係概括為「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史記·孔子世家》記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比孔子生活時代稍晚的《墨子·公孟》也有「弦詩三百,歌詩三百」之語,表明東周時期的詩歌皆可用琴彈唱。此後,從秦漢時期的樂府、詩賦,到唐朝歌詩,宋朝詩詞,元朝雜曲,到明朝葛中選撰《太律》闡述漢字音韻與樂律的對應關係,再到清朝潘士權、周贇等歸納出「琴律切音說」,漢字音韻與琴律的這種對應關係貫穿了近三千年的中國文化史和音樂史[1]。新文化運動以來,古文廢除,白話文興起,這一理論趨於沉寂。直到2010年,范煜梅先生在其撰寫的《琴與詩書同行》中,再次將這種對應關係闡述為「詩詞吟唱字音音韻分類以琴律為標準,形成琴律切音說」[2]。那麼,常見七弦古琴的樂律結構是什麼,琴曲和漢字如何歸類到五音,又能否在實際演奏中呈現出琴律切音的特徵?本文將試圖回答這些問題。
一、古琴音樂的樂律結構
古琴是承載了中國近三千年音樂史的弦樂器,其基本結構特徵是若干條弦長相同的琴弦(常見古琴有七條弦)全弦懸空於琴體上[3]。由聲學理論可知,理想情況下,琴弦單位長度的重量恆定,其基頻 (單位為「赫茲」)與琴弦長度成反比,與弦上張力的開根方成正比,與單位長度重量的開根方成反比。基頻與弦長、張力和單位長度重量的關係見公式(1)[4]:
其中, 為張力(單位為「達因」); 為單位長度重量(單位為「克」); 為弦長(單位為「厘米」)。
古琴琴弦兩端固定,構成琴弦振動時的波節,伴隨著琴弦的全弦振動,產生了頻率為基頻2,3,4,5等整數倍的諧波。
實際應用中,一張已有的七弦古琴上,選用粗細不同的琴弦並通過擰緊或調松琴軫、改變琴弦張力,獲得基頻不同的散音;在正對琴徽的琴弦等分節點上取音可獲得頻率為散音基頻整數倍的泛音;在不同音位按壓琴弦、人為改變振動琴弦的長度,可在同一琴弦上獲得頻
率不同的按音,又由於古琴面板光滑無品,按音頻率可以隨意調整、持續變化。
包括古琴音樂在內的中國音樂皆以十二律表示,按照樂音頻率由低到高的順序,十二律依次為,黃鐘、大呂、太簇、夾鍾、姑冼、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樂律學上將頻率較低的音律產生較高音律的方法稱作「下生」,而將頻率較高的音律產生較低音律的方法稱作「上生」。《呂氏春秋·音律》明確指出,黃鐘、大呂、太簇、夾鍾、姑冼、仲呂、蕤賓為上,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為下。此處上、下即是指上生而得、下生而得。
古琴琴弦的散音基頻為十二律中的任意音律時,泛音的音律結構為自然律,按音的音律結構為三分損益律,兩種音律結構同時滿足「隔八相生」的規律[5]。
自然律通過古琴泛音呈現為縱橫分布的二維結構 [2],其數學關係可簡要描述為:若琴弦散音音高為上生七律中的任意音律,則這條琴弦五、九徽及二、十二徽的泛音音高是這七律下生所得子律音高的兩倍和四倍;若琴弦散音音高為下生五律中的任意音律,則這條琴弦五、九徽及二、十二徽的泛音音高分別是其上生所得子律音高的四倍和八倍。自然律可簡便地用於琴弦調音,通常採用七、九、十徽的泛音操作,即:上生七律的琴弦上,九徽泛音的音高與其下生子律弦七徽泛音音高一致;下生五律的琴弦上,十徽泛音的音高與其上生子律弦九徽泛音音高一致。
三分損益律通過古琴按音沿琴弦方向呈橫向分布。從公元前600多年的《管子·地員》首次記載三分損益法以來,這種律制的計算方法可簡單歸納為「三分而益之以一」和「三分而去其乘(剩)」。若琴弦散音為黃鐘,以三分損益法生成音高為另外十一律的按音,相應的取音位置、頻率和音分(將黃鐘與半黃鐘之間的音分值設為1200)見表1,即:徽外五分為大呂,徽外一分為太簇,十二徽為夾鍾,十一徽為姑洗,十徽為仲呂,九徽四分為蕤賓,九徽為林鐘,八徽四分為夷則,七徽九分為南呂,七徽六分為無射,七徽三分為應鐘。值得注意的是,相生順序排在最後的仲呂,振動弦長分母為3的11次方,亦即「177147」,這個數字的記載見於西漢時期的《淮南子·天文訓》「十二各以三成,故置一而十一,三之,為積分為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黃鐘大數立焉」,可見當時已對三分損益法所得十二律進行過精確計算。另外,宋朝《朱熹集·琴律說》以及元朝陳敏子《琴律發微》也記載了同一琴弦上十二律的相對位置。三分損益律可用於古琴的按音調弦,具體方法是:一條琴弦九徽處的按音與其下生子律的散音音高一致;十徽處按音與上生產生這一律的母律琴弦散音音高一致。
二、古琴音樂的用音方式
古琴音樂中,十二律皆可為起律點,即宮音,以宮音律為「均主」,通過四次或六次「隔八相生」依次得到徵、商、羽、角或徵、商、羽、角、變宮、變徵[1]等五音或七聲的音律。七弦古琴中,六、七弦的散音音高分別為一、二弦散音音高的兩倍,使七條弦對應宮、商、角、徵、羽五音[1]。
以十二律中的任意一律為宮音時,古琴七條弦散音的律名、取音及音高比例見表2:
第一行樂律為均主,從第二列起,縱列表示一弦到七弦散音的取音和音高數字比,取音與第一列對應的樂律是這一音的律名。例如,第二列表示黃鐘均(即以黃鐘為均主)前提下,七條弦的散音音律依次為,黃鐘、太簇、姑冼、林鐘、南呂、(半)黃鐘和(半)太簇,分別對應著宮、商、角、徵、羽、(少)宮和(少)商,音高比例為64:72:81:96:108:128:144;第二列表示大呂均前提下,七條弦的散音音律依次為,大呂、夾鍾、仲呂、夷則、無射、(半)大呂和(半)夾鍾,分別對應為宮、商、角、徵、羽、(少)宮和(少)商,音高比例為64:72:81:96:108:128:144;依此類推。由此可知,不同弦法中,五音的絕對音高和比例各不相同。
從第二行起,橫行各律的排序表示這一律在十二均中對應的取音。例如,第二行表示,黃鐘律可為黃鐘均宮音、夾鍾均羽音、仲呂均徵音、夷則均角音和無射均商音;同理,第三行表示,大呂律可為大呂均宮音、姑冼均羽音、蕤賓均徵音、南呂均角音和應鐘均商音。彈奏琴曲時,先確定均主宮音,再通過「隔八相生」的規律得出另外四音的音律和取音位置。依據琴曲起調畢曲的用音可判斷琴曲的調和音。理論上,五音十二均體系下,七弦古琴琴曲可為十二均下的任意音調,因此有六十種調式。
三、古琴樂律與漢字音韻的對應關係
人嗓的發聲過程可簡要描述為:胸肺部肌肉帶動胸廓擴張與收縮產生穩定的氣流,喉部肌肉群忽然收緊與放鬆將肺部平穩流動的氣流轉化為周期性的諧波振動,咽、鼻、口腔肌肉共同作用改變了人體發聲腔的形狀,喉部輸出的諧波在發聲腔形狀改變的影響下,發出不同的嗓音[4]。
漢字是單音節文字,其發聲包括聲、韻、調三部分[2]。其中聲部是指反切之法,即現代漢語中的聲母;調是聲的音高走向——移時移位音,即現代漢語的聲調;韻部是指移時移位音的相同部分及同律音,即現代漢語的韻母[2]。
從東漢許慎撰寫《說文解字》,記錄漢字的反切拼讀法以來,各朝代都有關於漢字讀音、音韻的理論著作。北魏江式《論書表》有雲,「(呂)靜別仿故左校令李登聲類之法,作《韻集》五卷,使宮、商、角、徵、羽各為一篇」,表明三國、魏晉時期,李登、呂靜分別編寫過以宮、商、角、徵、羽五音為韻部的漢語韻書[2]。《南齊書·列傳》記載,「約等文皆以宮商,以平上去入為四聲,以此制韻??宮商之聲有五,文字之別累萬??以文章之聲韻,同弦管之聲曲??則律呂自調??韻與不韻,復有精粗」。南朝劉勰《文心雕龍·聲律》論述「夫音律所始,本於人聲者也。聲合宮商,肇自氣血,先王因之,以制樂歌。故知器寫人聲,聲非學器也。故言語者,文章關鍵,神明樞機;吐納律呂,唇吻而已。古之教歌,先揆以法,使疾呼中宮,徐呼中徵??異音相從謂之和,同聲相應謂之韻。」可見南朝時,已總結出人嗓的五音發聲方法,並以音韻是否和諧作為文章美醜的判斷標準。隋朝陸法言《切韻》將文字分為193韻,每韻又按聲歸入平、上、去、入四部分。唐朝孫緬撰寫《唐韻》,是為《切韻》增修版。唐末陳拙論述了琴曲的樂句和節奏,以說明琴曲聲律變化之美,「夫節奏者,句意節次也。有一字成,二字三字四字五字各分一節,聲暫少息奏者,聲再發也。或二三節合成一句。用節奏而成其句。意徐者不至於怠,疾者不至於亂,連者不至於急。每節旋起意,而撫存上意而取下意」[1]。宋朝王灼《碧雞漫志》論述了音律、聲律與音韻的關係,說明了樂句斷句以樂律為準,「在音聲者,因聲以度詞,審調以節唱,句讀長短之數,聲韻平上之差,莫不由諸準度」[1]。
明朝時期,出現了論述漢字音韻與音樂樂律對應關係的理論專著。1618年,葛中選撰寫《太律》,是第一部論述音韻樂律對應關係的理論專著[1]。清朝時期,論述漢字音韻與琴律對應關係的專著較多,有江永《律呂新論》、潘士權《大樂母音》、都四德《黃鐘通韻》、陳澧《聲律通考》、周贇《山門新語》(又名《周氏琴律切音》)等[2]。
清朝時期,庄臻鳳《琴學心聲諧譜·切音三十六母》、毛奇齡《竟山樂錄》、潘士權《大樂母音·讀五音法》及《大樂母音·附琴學或問》等多部著作中,反覆出現將宮、商、角、徵、羽五音與人嗓發音器官喉顎舌齒唇相對應的論述[2]。《大樂母音·讀五音法》記載了五音、七聲的發聲方法,「宮字是合口音,商字是開口音,角字是閉口音,徵字是齊齒音,羽字是撮口音」,變宮為「唇喉合音」,變徵為「舌牙合音」[2]。《竟山樂錄》闡述了五音收音時發音器官的動作,「宮部為喉音,今韻中東冬江陽庚青蒸七韻是也,七韻中字每讀訖必辶歹 喉而翕於鼻,唱曲家呼為鼻音,每唱此七韻中字,必收以捉鼻之音(鼻中作聲),以辶歹 喉即入鼻也;商部為顎音,今韻中真文元寒刪先六韻是也,六韻中每讀字唱字訖,必以下舌抵上顎,唱曲家呼為恩痕音以抵顎,其收聲在恩痕之間也;角部舌音則為魚虞蕭餚豪歌麻尤,八韻中每讀字唱字訖,必懸舌居中;徵部齒音則為支微齊佳灰,五韻中每讀字唱字訖,必以舌擠齒;羽部唇音則為侵覃鹽鹼,四韻中每讀字唱字訖,必兩唇相闔,唱曲家呼為閉口音」[2]。
1893年,《周氏琴律切音》論述了琴律切音的取音方法,「琴律韻以音合」,「音以字分」,「切法指雙聲疊韻」,「琴律切音本參伍錯綜之數,參者以三聲為雙聲而各按其序;伍者以五音為疊韻而按五音相生之序也;變音則各從其正音之子聲,其五音不全者為側生,所謂音有定序而切有定法也」[6]。因此將古琴十二律、五音與漢字音韻一一對應,又由於琴曲具有類似於韻文句讀的樂句和節奏,故可彈琴而歌。
四、古琴曲《秋風詞》的樂律特徵
《秋風詞》是有詞的古琴曲,歌詞為詩仙李白同名詩:「秋風清,秋月明,落葉聚還散,寒鴉棲復驚。相親相見知何日,此時此夜難為情。入我相思門,知我相思苦,長相思兮長相憶,短相思兮無窮極。早知如此絆人心,何如當初莫相識。何如當初莫相識。」全曲包含五個大樂句、13個小樂句,可初步將13個小樂句的末字歸入五音:「清」、「明」、「驚」、「情」為宮音,「散」、「日」、「門」、「苦」、「心」為商音,「憶」、「極」、「識」為徵音。實際演唱中13個小樂句末字收音時演唱者口型見圖1。
(圖片剪切自四川師範大學音樂劇系教師賀鯤的演唱錄像[7])
《秋風詞》以仲呂均定弦,七條琴弦散音的音律分別為黃鐘、太簇、仲呂、林鐘、南呂、半黃鐘和半太簇。琴曲中未使用三弦散音仲呂,三弦為借調。由自然律結構可知,仲呂均前提下,五、九徽的泛音律名依次為林鐘、南呂、黃鐘、太簇、姑洗、林鐘、南呂,後五個樂律的排序等同於黃鐘均前提下五音對應樂律的排序。因此,《秋風詞》為仲呂均定弦前提下演奏的黃鐘均琴曲,七條琴弦分別為宮、商、角(只取按音)、徵、羽、(少)宮和(少)商。
《秋風詞》五個大樂句的末句,分別為第4、6、10、12、13小句,5個小樂句的末字皆為六弦散音,即宮音;第3、8、9、11小句的末字皆為七弦散音,即商音;第1,2,5小句的末字為六弦九徽的按音或四弦散音,即徵音;第7小句的末字為六弦散音,即宮音。因此《秋風詞》是黃鐘均借正調演奏的黃鐘宮調商音琴曲。
以Praat 5.0 軟體分析范煜梅先生演奏的《秋風詞》錄音,每0.1s讀取一個頻率值,得到該曲實際頻率隨時間變化的曲線。由文獻5所列的自然律十二律的理論音高,得到七條弦散音的理論頻率為65 Hz,73.13 Hz,86.67 Hz,97.5 Hz,109.69 Hz,130 Hz和146.26Hz,宮、商、角、徵、羽五音的理論頻率為65 Hz,73.13 Hz,81.7 Hz,97.5 Hz,109.69 Hz,再由琴譜取音位置以三分損益法計算出所有樂音的理論頻率。理論頻率與實際頻率基本一致,證明兩種樂律結構在古琴樂音中和諧共存。在與實際頻率對應的時間點上,標出琴曲樂音的理論頻率,如圖2所示。圖2證實了古琴音樂與琴律切音法的部分基本特徵:
1、琴曲樂句有長短,節奏有遲速。《秋風詞》有2個三字句、4個五字句和6個七字句,每句節奏快慢隨樂曲情緒變化,且每字持續時長有差異。三字句中,第1句總時長3.8s,每字分別為1.3s、1.0s和1.5s;第2句總時長5.3s,每字分別為1.7s、1.5s和1.9s;五字句中,第3句總時長7.3s,前兩字每字約2s,後三字每字約1.1s;第4句總時長6.4s,前兩字每字約1.5s,中間兩字約0.8s,末字1.2s;第7句總時長3.5s,第2字最快為0.5s,末字最慢約0.8s;第8句總時長3.3s,第一字最快為0.2s,末字最慢為1s。七字句中,第5句總時長7.5s,頭三字每字約1.1s,第四字最快約0.3s,後三字每字約1s;第6、9、10句總時長分別7.4s、7s和7.1s,三句每字時長構成與第5句基本相同;第11句總時長5.4s,頭四字時長約0.7s,後三字時長略長;第12句總時長6.8s,頭字時長0.7s,第二字時長0.6s,三、四字時長1.4s,後三字時長約0.9s;第13句總時長9.1s,前四字時長與第12句基本一致,後三字拖長,每字約1.6s。
2、琴曲包含了固定音高的樂音與變異音高的樂音,類似於漢語韻文包含了平、上、去、入等不同音調的音高變化。《秋風詞》第1、2句,7、8句以及11句全由無音高變化的樂音構成;3、4兩句頭兩字的樂音有升高、降低的起伏變化,後三字為無音高變化的樂音;第5、6、9、10、12和13句,前三字音高有升高、降低的起伏變化,後四字樂音音高無變化。
3、琴曲中包含了大量移時移位音,類似於漢字發音中音調的持續變化。《秋風詞》中8個樂句含有音高持續變化的樂音,構成了琴曲的骨幹音。其中,第4句頭字「寒」是全曲音高變化幅度最大的樂音:減字譜中這個樂音由六弦九徽的林鐘律徵音(195Hz)持續升高到六弦七徽的黃鐘律宮音(260Hz),理論音高升高了六律、65 Hz。實際演奏中,為了增強相連樂句之間的銜接,左手常用「吟」、「猱」、「綽」、「注」等指法對取音進行修飾,使實際取音的音高變化幅度略高於理論值。實際錄音中,這個樂音的總時長為1.7s,最初0.3s,音高從182 Hz 升高到195 Hz左右,隨後0.5s內持續不變,接下來0.5內,音高持續上升到259 Hz,又持續了大約0.4s,因此實際演奏的樂音音高升高了七律、77 Hz。
4、琴曲樂句以韻收音,類似於漢語韻文句尾押韻的規律。《秋風詞》的13個樂句最後三個樂音均無音高變化,表現出以韻收音的特質,類似於歌詩中的疊韻。
5.琴曲中包含複音。《秋風詞》中,第2句的三個樂音皆為兩條琴弦同時振動產生的複音,每個樂音包含的兩個理論頻率呈倍半關係。由於實際樂音分析只取琴弦發出的最低頻率,因此,實際分析中未能呈現這一特點。
五、結論
從上古時期將中國音樂與歌詩的關係概況為「聲依永,律和聲」以來,漢字字音與中國音樂的對應關係貫穿了近三千年的中國文化史和音樂史。中國音樂的代表是古琴,古琴的樂律結構包括自然律和三分損益律。古琴音樂中,十二律可「旋相為宮」並通過「隔八相生」的規律依次得到宮、商、角、徵、羽五音的音律,五音的音高和數字比例隨著宮音音律的不同而變化。漢字音韻與琴曲皆可歸納為宮、商、角、徵、羽五部,又因琴曲樂句的節奏類似於韻書的句讀,因此漢字字音可完美地配合古琴音樂的演奏,表現出「琴律切音」的特質。
(縱坐標為頻率,橫坐標為時間,實線表示Praat 5.0 軟體讀取的琴曲實際頻率,虛線表示由古琴樂律推算出的理論頻率,豎虛線表示各樂句之間的界限,阿拉伯數字表示小樂句編號,圖下文字為琴曲減字譜。)
致謝
感謝同等重要古琴教室范煜梅先生對文章選題、寫作等方面的悉心指導。
感謝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賀鵬先生在獲取琴曲實際頻率中提供的幫助。
參考文獻
[1] 范煜梅.歷代琴學資料選[M]. 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13.
[2] 范煜梅. 琴與詩書同行[M]. 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10.
[3] 范煜梅, 孫兆永, 常人葆. 古琴弦上的律與樂[J]. 戲劇之家, 2015, 01(上): 53-57.
[4] Harry F. Olson. Music, Physics and Engineering(second edition).Dover Publications, 2013.
[5] 范煜梅, 常人葆. 自然律是否獨立存在[J]. 戲劇之家, 2015,02(上):71-75.
[6] 周贇. 山門新語[M]. 1893.
[7] //v.youku.com/v_show/id_XODU4OTUyMDE2.html
作者簡介:雷晶,女,湖北人,2011年畢業於北京大學,理學碩士。2013年起師從同等重要古琴教室范煜梅先生習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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