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少年兒童犯罪調查:呈多發低齡化趨勢|留守|留守兒童|少年犯罪
在留守少年兒童身上,疏於管教成為一種無奈的「放縱」
記者近期在廣西、湖南部分縣區調研了解到,由於疏於管教,加上社會誘惑增多,部分留守少年兒童沾染上沉迷遊戲、吸毒、賭博等惡習,最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接受記者採訪的相關人士指出,近幾年來,留守少年兒童違法犯罪案件數量明顯增加,亟須採取干預措施,遏制其發展態勢。
犯罪增多,呈低齡化趨勢
今年初,廣西北流市連續破獲兩個搶劫團伙案件,涉案嫌疑人近20人,全部為「90後」。其中一個11人搶劫團伙部分成員沾染上吸毒惡習,為購買毒品,先後搶劫10餘次。辦案民警告訴記者,涉案嫌疑人父母均長期在外打工,大部分由爺爺奶奶帶大。
在縣鄉基層,這種由留守少年兒童實施的犯罪呈多發態勢。今年2月,廣西合浦縣偵破了一起連環搶劫案,3名主要嫌疑人最大的18歲,最小的才14歲,從2010年下半年起實施多次搶劫。民警介紹,3名主要嫌疑人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們輟學後整天沉溺於上網玩遊戲,搶劫只是為湊夠上網費用。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楊賽宇告訴記者,近幾年來,留守少年兒童犯罪有增多趨勢。根據她掌握的數據,16歲到18歲階段少年犯罪佔總案件的比例,2008年為10%,2009年為13%,2010年達到17%。而今年1月份,她參與審判的此類案件數就與去年前四個月總和持平。
記者注意了解參與違法犯罪留守少年兒童的生活情況,發現他們常常出入遊戲廳、網吧、賭博場所等,多有好吃懶做、貪圖享樂的惡習,在物質利益驅使下,他們往往為滿足錢財慾望盜竊、搶奪他人財物,一旦遇到反抗,就會訴諸暴力。
接受採訪的專家介紹,一些留守兒童10歲至12歲開始出現逃學、好爭鬥、小偷小摸等行為,隨著輟學後走上社會,逐漸沾染上不良社會風氣,13歲左右就會實施違法犯罪活動,17歲是他們違法犯罪的高峰年齡。總體上看,留守少年兒童犯罪呈現低齡化趨勢。
實施違法犯罪的留守少年兒童以小學和初中文化程度居多,法紀意識差,多為「法盲」。辦案民警說,一些留守兒童認為只有殺人放火屬於犯法,卻把盜竊、搶劫、強姦等行為當做簡單的犯錯誤,並沒有意識到其後果有多嚴重。
缺乏管教,過早流入社會
家庭、學校和社區是保護孩子健康成長的三道「安全網」,但在一些農村地區,留守兒童往往處於「家裡管不住、村裡沒人管、學校沒法管」的狀態。
在廣西南寧市一處建築工地打工的韋先生告訴記者,夫妻兩人常年不在家,兩個孩子由老人照顧。他說,每次回家,孩子們都表現得很生疏,跟城裡小孩相比顯得內向,「老人很溺愛兩個孩子,真擔心他們在成長中出現什麼問題」。
2009年全國婦聯發布的數據顯示,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約為5800萬人,其中79.7%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撫養,13%被託付給親戚朋友,7.3%處於不確定或無人監護狀態。廣西高級人民法院刑三庭未成年人案件合議庭審判長歐陽文說,「隔代教育」重視孩子是否吃飽穿暖,卻大多忽略溝通交流,孩子的心理問題長期得不到疏導,這對其成長是很不利的。
廣西桂平市大洋鎮一所中學校長告訴記者,全校1000多名學生中很大一部分是「留守學生」,由於平時沒有父母管教,加上中學階段正是學生的叛逆期,學生逃學曠課、打架鬥毆、跟社會閑散人員聯繫等問題一定程度存在,如何維持好學校紀律一直令他頭痛。
華中師範大學社會學教授梅志罡說,農村地區學校受辦學條件、思想意識、師資力量等因素制約,教學工作能開展好就算不錯了,很難根據留守兒童的實際情況提供有針對性的教育和心理輔導,留守兒童厭學、逃學、輟學現象嚴重。
湖南益陽市一位村幹部告訴記者,全村有2000多人外出打工,60%的父母把孩子丟給老人帶。受當前社會就業不景氣、教育成本居高不下等因素影響,「讀書無用論」抬頭,不少家長默許甚至縱容孩子的輟學行為,這些也是留守兒童過早走上社會的一個原因。
走上社會之後,留守兒童受到的各種誘惑大大增加。記者調查了解到,目前不少鄉鎮都開設有網吧、遊戲廳、錄像廳等。在玩網路遊戲、網路聊天過程中,未成年人接觸不健康內容的機會增多,很容易受迷惑和誤導,從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凈化環境,力保健康成長
接受記者採訪的相關人士建議,應加強對農村地區網吧等場所管理,剔除不利因素,為留守少年兒童營造良好的外部成長環境。廣西南寧市興寧區檢察院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未成年人涉網犯罪現象突出,據統計,近3年內共有53人犯罪與網路直接相關,佔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20.78%。
廣西貴港市覃塘區五里鎮一位經營日常百貨的店主告訴記者,平時鎮上兩家網吧都擠滿了人,且以未成年人居多。這位店主憂心忡忡地說,一些小孩因痴迷上網玩遊戲無心上學,不但荒廢了學業,有的還為了湊夠上網的錢去干違法犯罪的事情。他認為,網吧已成為農村地區孩子失足的主因,亟待加強管理。
記者採訪時了解到,儘管我國有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的規定,但部分縣鄉一級的網吧監管鬆弛,仍大量招攬未成年人上網。個別中小學老師竟然自己經營網吧,將消費群體對準本校學生。
辦案民警說,除網吧之外,當前一些攤店銷售的兇殺、虛幻、色情等方面書籍也受到小孩子的追捧,留守少年兒童因為缺乏管束,很容易受此誤導走上歧途。
有關專家建議,要遏制留守少年兒童犯罪多發的態勢,首先應採取嚴厲措施整治學校周邊和農村地區的經營、治安環境,可採取在學校附近設立治安執勤室或報警點、加強校園周邊巡邏等方式,達到震懾違法犯罪的效果,為青少年成長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
梅志罡教授則認為,從根本上講,應努力改變打工父母與孩子長期不能共同生活的現狀,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消除城鄉在就業、醫療、住房、教育等方面的人為壁壘,盡量滿足農民工子女進城讀書需要。同時引導產業向中小城市轉移,盡量讓農民在家門口上班,減少留守少年兒童數量。
「作為一種替代性的措施,部分學校探索『代理家長』制度,鼓勵老師與留守少年兒童結對子,完全負責學生的學習、生活和思想變化。在當前不少家長確實無法把孩子帶在身邊的情況下,這一做法對留守少年兒童成長具有積極意義,應大力推廣。」梅志罡說。(《半月談》2012年第12期,記者 吳小康 周勉)
留守少年兒童呼喚成長「安全網」
小林是廣西北流市六麻鎮端寨村人,和很多「90後」的同齡人一樣,他喜歡上網,每周都要去10公里外的鎮上的網吧玩。而現在他因涉嫌搶劫被關在當地看守所,上不了網了。
小林告訴記者,父母和哥哥常年在外地打工,爺爺負責照料他的生活。讀到初一時,他沒有徵得父母同意就自己辦理了輟學手續,和村裡六七個同齡人廝混在一起,「每天基本上無所事事,到處閑逛」。
去年下半年,小林和同伴們染上了吸毒惡習,被父母發現後,他離家出走。當地辦案民警說,小林及其同夥為籌集毒資先後實施搶劫十多次,手段非常殘忍,曾發生致人死亡事件。
記者從廣西、湖南採訪了解到,近幾年來,像小林這樣具有留守兒童背景的「留守少年」違法犯罪問題逐漸凸顯。
「三低」、暴力傾向明顯
受訪專家、公安幹警介紹,當前留守兒童犯罪低年齡、低文化、低法律意識「三低現象」突出,且暴力犯罪、激情犯罪等特點明顯。
其一,「三低現象」明顯。湖南省部分基層辦案民警介紹,留守兒童一般從10歲至12歲左右開始出現逃學、小偷小摸等劣跡,輟學後逐漸沾染上不良社會風氣,13歲左右就會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17歲則是他們違法犯罪的高峰年齡;實施違法犯罪的留守兒童,以小學和初中文化程度居多,多為「法盲」。辦案民警說,一些留守兒童只認為殺人放火屬於犯法,卻把盜竊、搶劫、強姦等行為當做簡單的犯錯誤,並沒有意識到產生的危害後果有多大。
其二,財產型犯罪居多。不少留守兒童常常出入電子遊戲廳、網吧、賭博場所等,養成了好吃懶做、貪圖享樂的惡習。受不良消費習慣影響,在盲目攀比心理作用下,他們甚至鋌而走險,盜竊、搶奪他人財物,一旦遇到反抗,就會訴諸暴力。
其三,群體性特徵明顯。由於留守兒童年齡較小,在犯罪中常常糾集同學、同村人,甚至自己親戚共同實施犯罪。廣西南寧市興寧區檢察院所作的未成年人犯罪統計顯示,近幾年來,參與共同犯罪的人數有趨多態勢,2009年至2011年查處的團伙犯罪中個案涉案人數最多的達20人,且作案次數多達十多次。
仍處在犯罪上升階段
相關人士和專家指出,我國留守兒童數量龐大,加上農村地區治安防控體系弱化,如果不採取有效干預,今後一段時期,留守兒童犯罪有可能進一步上升。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刑三庭未成年人案件合議庭審判長歐陽文說,根據2009年全國婦聯發布的數據,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約為5800萬人,其中留守兒童中的79.7%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撫養,13%被託付給親戚朋友,7.3%處於不確定或無人監護狀態。
「『隔代教育』重視孩子是否吃飽穿暖,卻大多忽略溝通交流,孩子的心理問題長期得不到疏導,這對其成長是很不好的。」
記者日前在湖南省益陽市採訪時,當地一位村幹部告訴記者,受當前社會就業不景氣、教育成本居高不下等因素影響,「讀書無用論」抬頭,不少家長默許甚至縱容孩子的輟學行為,這些也是造成留守兒童過早走上社會的一個原因。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楊賽宇介紹,近幾年來,留守兒童犯罪有增多趨勢。根據她掌握的數據,16到18歲階段少年犯罪佔總案件比例中,2008年為10%,2009年為13%,2010年達到17%。而今年1月份,她參與審判的此類案件就達到3個,與去年前四個月的總和持平。
華中師範大學社會學教授梅志罡說,目前我國農村地區中家庭、學校和社區等層面控制體系仍然弱化,如果不能迅速改變這一現狀,今後短時期內留守兒童犯罪問題或仍將呈上升趨勢。
「打」「教」之間存在兩難
受訪專家介紹,留守兒童違法犯罪活動慣犯多,且作案心理異於一般違法犯罪分子,為偵破帶來不少困擾,加上執法力量有限,打擊此類違法犯罪活動仍存在困難。
一些辦案民警說,隨著物質生活的改善,現在十多歲小孩子都長得人高馬大,良好的身體條件為實施犯罪活動打下了基礎。但由於心智仍不成熟、法律意識淡薄,「有時別人請喝兩瓶啤酒,就會跟著做壞事,且手段殘忍」。
留守兒童還成為某些社會不法分子眼中的目標。據辦案民警介紹,為拉攏留守兒童「入伙」,一些社會「大佬」往往採取免費提供毒品方式,一旦這些小孩吸毒成癮被「套牢」後,就成為他們實施違法犯罪的工具。
部分留守兒童因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被抓捕後,公安部門考慮到其年齡小,且作案情節相對較輕,本著挽救失足少年利於社會穩定的目的,一般在給予教育後很快就予以釋放,但這些小孩子出去後,反而認為違法犯罪並不可怕,出現「二進宮」、「三進宮」等情況。
廣西北流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黎華說,一些家長法律意識淡薄,孩子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後,不但不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反而故意阻撓破案。他介紹,當地曾發生一起命案,7個犯罪嫌疑人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由於案件證據確鑿,法院也進行了判決,但部分家屬多次到公安局鬧事。
「這種沒有法紀、一味偏袒孩子的態度,從某種程度上也會縱容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他說。
湖南省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陸福興說,農村司法環境、執法環境較差,警力嚴重不足,「一個派出所管轄範圍少則幾十平方公里,多則上百平方公里」,參與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的力量有限。
構築預防「安全網」
家庭、學校、社區是孩子實現社會化的平台,也是預防留守兒童誤入歧途的最重要關卡,受訪專家建議採取有效措施,構築起以家庭、學校和社區為基礎的「三位一體」的安全成長網路。
歐陽文說,預防留守兒童違法犯罪,家庭是第一道防線,在外務工的父母應有教育意識,經常與孩子保持溝通,在關心子女生活學習的同時,及時掌握孩子思想動態。
梅志罡認為,應努力改善父母與孩子長期不共同生活的現狀,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消除城鄉就業、醫療、住房、教育等人為壁壘,使農民逐步享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權益,盡量滿足農民工子女進城讀書需要。同時引導產業向農村地區轉移,盡量讓農民在家門口上班,減少留守兒童數量。
同時,還要完善學校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現在不少學校都有法制副校長,也設立了相關法制課程,但這些做法還只是流於形式,建議學校加大普法教育。廣西北流市公安局一位民警說,在發達國家,從小學到大學,學生都會接受法治教育,守法意識深入人心,而反觀我國學校教育則缺少相關課程。這位民警介紹,當地一位留守少年在殺死自己的同學後,被公安機關控制。這名學生在交代作案經過後竟然說,「我交代完了,可以回學校了嗎?」
梅志罡說,一些學校探索的「代理家長」制度,鼓勵老師與留守兒童結對子,完全負責學生的學習、生活和思想變化,這一做法對孩子成長具有積極意義,應大力推廣。
楊賽宇認為,應樹立起「未成年人是國家所有」這一觀念,對於失責或未盡義務的主體,應明確罪名,但目前我國尚未對父母承擔責任和未盡責要懲罰作出規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處長李桂華說,應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為公益組織搭建平台,形成社會都關愛留守兒童的氛圍。同時積極開展送法律下鄉活動,「將一些典型案例以生動的方式做宣傳,提高群眾守法意識。」
強化全社會救助力量
陸福興認為,簡單地將問題少年送進少管所或特殊學校,不但不能達到讓其悔過的效果,還可能成為其今後繼續實施犯罪的「資本」,對其改造適得其反。
有關專家認為,應建立完善相應機制,盡量挽救失足少年。為加強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2009年,廣西南寧市興寧區檢察院成立未成年案件刑事檢察科,統一實施審查批捕、審查起訴、法律監督、青少年維權等職能。
南寧市興寧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張仁介紹,興寧區檢察院通過主動約見罪錯未成年人的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幫助剖析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並通過親情會見等方式,與家長共同實施幫教工作。
長沙市嶽麓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卜雪凡介紹,檢察官除了在訊問、庭審之際論理說法,還以談心等方式對孩子們進行教育。對作撤案、不訴處理和被判緩刑的學生進行定期回訪,建立《跟蹤回訪卡》,對被幫教人員實施一案三幫教措施,即每案一份家長幫教措施、一份學校幫教措施、一份辦案人幫教計劃,合力幫教在校學生犯罪人員。
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10年起,法院將回訪幫教工作納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關考評範圍,幫教工作日趨常態化、規範化。2011年,廣西11個中級人民法院和88個基層法院組織從事少年法庭工作的法官,並邀請團委、婦聯、教育等部門代表,開展回訪幫教活動,未成年人服刑人員接受回訪1690人次,占未成年人服刑總人數的90%,效果明顯。
廣西大學法學院教授張鴻巍認為,對包括留守兒童在內的未成年人犯罪群體,應主要採取教育與感化政策,而這些政策的落實又有賴於少年司法與兒童福利的有效互動。但目前我國兒童福利制度還遠未健全,他呼籲建立專門性的青少年事務局,解決現實中出現的青少年問題多頭管理、無人負責的窘境。(《瞭望》新聞周刊)
留守兒童漸成犯罪多發人群 戶籍壁壘亟待打破
編者按 在當前中國有這樣一個群體:他們的父母為了生計外出打工,用勤勞獲取家庭收入,為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但他們卻留在了農村家裡,與父母相伴的時間微乎其微。這些本應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兒童集中起來便成了一個特殊的弱勢群體——留守兒童。
發生在留守兒童身上的種種問題,折射出當前社會制度存在的問題。可以說,留守兒童已經不是一個群體的問題,而是中國未來的問題。這也是我們應該高度重視留守兒童問題的一個原因。
農村留守女童易遭侵害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在農村家庭中,許多年輕父母外出到城市打工掙錢,而把自己年幼的子女交給家中的老人託管。這種隔代撫養的方式,如果疏於照管,可能一不留神就會發生這樣那樣的悲劇。
從2011年下半年開始,廣西壯族自治區容縣某鄉鎮的一位年僅6歲的留守女童小鳳,就被60多歲的鄰居老頭以小恩小惠的方式多次誘姦。近日,犯罪嫌疑人王剛山因涉嫌強姦罪,被容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容縣某鄉鎮的王瀚立和妻子常年在廣東打工掙錢,把自己的子女都託付給家中的老人看管。2012年1月中旬,王瀚立和妻子從廣東回家過春節。王瀚立妻子為了表達自己對女兒的愧疚,主動給6歲的女兒小鳳洗澡。在洗澡時,王瀚立妻子發現女兒穿的牛仔褲里有血和白色的分泌物。經多次詢問,女兒才說出,是住在對面屋子的老頭王剛山……
在弄清楚事情經過和反覆核實後,2012年1月下旬,滿腔悲憤的王瀚立夫婦帶著女兒小鳳來到了當地派出所報案。隨後,小鳳的父母帶小鳳去當地醫院檢查,發現小鳳得的病竟是細菌性陰道炎。不久,公安機關很快在王剛山家中將其抓獲歸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剛山對誘姦小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容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在2011年7月份也曾辦過一個老頭性侵農村留守女童的案件。2011年上半年,容縣某鎮61歲的梁老頭利用金錢誘惑年僅10歲的農村留守女童小花到其家中,對小花實施了兩次姦淫,分別給了小花人民幣1.5元和2元。在其準備第3次誘姦小花時,被一群幾歲的小孩子追蹤發現,一名小孩甚至當場用手機拍下了相片,最後梁老頭只好放棄而沒有得逞。當天有小孩把此事告訴了家中的大人。小花在廣東打工的父親驚悉此事後,當即從廣東乘車歸家到當地派出所報案。
其實,早在2007年,容縣某鄉鎮也發生了七旬孤寡老人李老頭以零食兩次誘姦四齡留守女童小紅的案例。此案中的七旬孤寡老人最後被容縣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該案中的四齡留守女童小紅,也是因為下身發癢自言自語才被家中老人驚覺,最終也是父母帶著女童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才得以把犯罪嫌疑人繩之於法。
辦案的檢察官通過分析以上三個案例發現,此類案件具有以下特點:
被害女童和犯罪嫌疑人是熟人甚至親人,容易得手。以上三個案例,除了小鳳如果按輩份,要喊王剛山做伯公外,其他兩個案例中,梁老頭和被害女童小花,李老頭和被害女童小紅,都有著或遠或近的親戚關係。作案者都是年齡在60歲以上的農村老頭,而被害留守女童的年齡都是在10歲以下。
在農村人的觀念中,一個60歲以上的老頭子,對後輩不滿10歲的小女孩照顧一下,呆的時候久一點,甚至摟抱一下都很正常,有誰會想到小女童有可能被老頭性侵害呢。在這樣的心理下,他們作案往往比較容易得手。
據了解,王剛山引誘小鳳的手法是每次給1元錢,有時給個香蕉什麼的零食;梁老頭誘姦小花的手法是分別給1.5元和2元;李老頭誘姦小紅的作案手段則是許諾給小紅花生吃。因為這些女童年齡太小,識別能力差,不懂也不明白性侵造成的後果,很容易就會因小恩小惠而上鉤。
並且這些老頭作案後,無一都會恐嚇女童不能告訴任何人。糖果加威脅的方式,對這些小女童非常奏效。而這些老頭往往會在嘗到甜頭後,見沒人發覺越發色膽包天,一而再再而三地連續作案。
「誘姦案件具有極大的私密性,以上三個案件,都是因為偶然事件才被人發覺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如果沒有這些偶然事件,或許這樣的事情最終會不了了之,被害人會受到更多更大的侵害。聯想到此,或者還有些類似的案件我們還沒有發現,現在浮出水面的或許只是冰山之一角。」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
辦案檢察官為此呼籲,當農村中越來越多的父母拋下自己的子女外出打工的時候,他們的子女就成了留守兒童。隔代撫養的方式,對留守兒童極為不利。在本案中,小鳳的奶奶一個人要照顧好幾個孫兒女,對孩子的照顧肯定有忽略的地方。並且,農村中的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法律意識淡薄,維權意識較差。因此,全社會各部門應該聯合起來,探討新形勢下如何做好留守兒童工作,積極採取措施,關注留守兒童,從小對女童進行性教育,呵護她們健康生長。
留守兒童犯罪應引關注
記者近日了解到,江蘇省徐州市2011年在全市10個縣市的調查統計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已高達50餘萬人,占兒童總數的10.2%,是全國留守兒童近1/20。
豐縣,是徐州市下屬的農業大縣。豐縣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在辦案實踐中發現,由於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父母關愛不夠,並且學習成績不好,這些共同點使得農村留守兒童非常容易走到一起形成小團體,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危人群。
留守兒童是社會弱勢群體
據統計,2010至2011年豐縣檢察院審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14件20人,其中屬留守青少年6人,占未成年人犯的20%。涉案罪名80%為盜竊、搶劫(奪)等侵財案件,其餘為故意傷害、毀壞財物、強姦等危害社會治安犯罪案件,而且手段非常殘忍。因缺乏管教條件,這些未成年人罪犯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般不宣告緩刑。上述現狀的背後,是大批生存狀況不容樂觀的留守兒童。
豐縣檢察院的檢察官告訴記者,留守兒童是社會的弱勢群體,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很不成熟,是非觀念模糊。他們在心理上最容易表現出下面兩個特徵:
一是重感情、易衝動、虛榮心強。喜歡在異性面前炫耀、擺闊。為了證明自己的男子漢氣魄,或者取得異性的好感,意氣用事,為朋友兩肋插刀,打架鬥毆,花錢如流水,很容易發展成為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盜竊、搶劫等類型犯罪。
二是逞強好勝和尋求刺激。表現為頭腦簡單,分辨是非能力差,稍被唆使便容易上當,被壞人利用,其犯罪動機盲目、模糊,只為顯示自己,證明自己,不考慮後果如何。
「此外,留守兒童人身安全也容易受到威脅。」辦案檢察官說,歸納起來留守兒童人身安全問題可分為以下幾類:女孩子受性侵犯;生命安全,包括溺水、火災、自殺、他殺等造成的生命安全問題;人身自由問題,由於性別偏好,男孩子被拐賣問題嚴重。
多種原因導致留守兒童犯罪
當前社會上的一些不良習氣嚴重影響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也是引發留守兒童犯罪的重要原因。
「學校周邊的各種網吧、遊戲廳、KTV娛樂城等,部分業主都是唯利是圖,不擇手段,吸引留守兒童,以致他們開始逃學、曠課,發展到沉迷網吧、遊戲廳、歌舞廳,再到沾染打架、賭博、酗酒等不良習氣,一旦受到社會上小群體的唆使和拉攏,便很容易做出結夥打架、盜竊勒索等違法犯罪的事情。」辦案檢察官說。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留守兒童父母在外忙於生計,無暇顧及子女,缺乏與孩子溝通,即使打電話,也只是問問孩子的學習成績,也無法真實了解孩子在校的學習情況,也較少和學校老師取得聯繫。
辦案檢察官在和當地一所中心小學的校領導訪談中了解到,在該校所舉行的家長會上,來參加會議的人數都不到一半。
2011年5月19日凌晨,6名少年對一家音像製品門店入室盜竊,盜竊財物達27000多元。這6名少年年紀最大的15歲,最小的12歲,他們的父母都在外打工,平時由親戚照看。
學校教育不當也是導致留守兒童犯罪行為的一大原因。
辦案檢察官認為,學校是傳授知識培養人才的場所,而大部分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忽視了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對一些「雙差生」和「自留生」缺乏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簡單地採取停課、勸退、開除等方法,使這些學生失去了受教育的信心和機會,有的逃學、有的中途輟學,為社會上的不法分子拉攏這些學生成為犯罪團伙的一員創造了機會。
打破戶籍壁壘預防犯罪發生
種種跡象表明,預防和減少留守兒童犯罪已經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辦案檢察官認為,預防留守兒童犯罪必須從社會、家庭、學校等方面採取措施,逐步解決問題。「要依靠政府主管部門,整頓學校周圍環境,清理文化垃圾。依法取締不良『黑網吧』、黃色錄像廳、歌舞廳、遊戲廳等魚龍混雜的地方,開展健康向上的文化社區娛樂活動,優化育人環境,使留守學生在文明健康的文化氛圍中成長。」
很多缺乏良好家庭教育的孩子,往往在成績和行為習慣表現兩方面都比較差。因此,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母的關懷與教育不可缺失。
「對農村留守學生的臨時監護人加強教育,讓他們提高監護的責任心。對侵害留守學生合法權益的監護人,要追究責任,切實保護留守學生的健康權、人身權和受教育的權利。」辦案檢察官說,要努力創造全社會關愛留守兒童的大環境。
「建議公安、教育、衛生、民政、城建等部門加快取消與戶籍相聯繫的教育、醫療、住房等各種城鄉隔離制度,實行農民工『市民待遇』,為兒童能在父母身邊生活、成長創造條件,為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問題提供製度保障。」辦案檢察官說。
法律保護體系亟待完善
記者了解到,留守兒童問題已經成為近年來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
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雷鋒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告訴記者,雷鋒派出所的轄區屬於城鄉接合部,有大量的留守兒童。「留守的少年兒童正處於成長發育的關鍵時期,他們無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認識及價值觀念上的引導和幫助,成長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關注和呵護,極易產生認識、價值上的偏離和個性、心理發展的異常,一些人甚至會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
根據全國婦聯2008年發布的《全國留守兒童狀況研究報告》顯示,中國農村目前「留守兒童」數量超過了5800萬人。57.2%的留守兒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兒童是父母同時外出。留守兒童中的79.7%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撫養,13%的孩子被託付給親戚、朋友,7.3%為不確定或無人監護。
另據雷鋒派出所的工作人員介紹,80%以上的留守兒童都是由祖父母隔代監護和親友臨時監護,年事已高、文化素質較低的祖輩監護人基本沒有能力輔導和監督孩子學習。農村學校受辦學條件、師資力量、教學理念的局限與制約,針對留守兒童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關愛力不從心,學校與家庭之間缺乏溝通。家庭和學校監護不力,導致相當數量的留守兒童產生厭學、逃學、輟學現象。
據了解,留守兒童學習成績及初中教育的在學率都低於正常家庭兒童。來自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的一項研究結果顯示,進入初中階段以後,留守兒童在校率大幅度下降,14周歲留守兒童的在校率僅為88%。
對於當前留守兒童頻頻走上犯罪道路,或者頻頻成為犯罪行為的受害者的現狀,社會各界一致在呼籲對留守兒童進行立法保護:
記者了解到,敬一丹等24名政協委員曾提交了《關於為農村留守兒童建立成長保障制度的提案》。提案稱,在一些勞務輸出大省,留守兒童在當地兒童總數中所佔比例高達18%至22%,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已成為不可忽視的社會問題。
委員們建議,全國人大在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時,應從法律上保障農村留守兒童的權益。公安、教育、衛生、民政、城建等部門,要加快取消與戶籍相聯繫的教育、醫療、住房等各種城鄉隔離制度。建議教育部門針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進一步研究和出台相應的政策和規定,強化農村學校對留守兒童的責任和管理,構建學校監護網。
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張雪梅分析認為,留守兒童問題是一個涉及勞動、用工、三農、教育、監護制度與戶籍制度等多個方面的綜合問題。目前對留守兒童的保護還缺少針對性、綜合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明顯滯後,而且缺少可操作性。完善對留守兒童的法律保護體系是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保障。
建議加快對不適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修訂、制定,如戶籍法律制度、教育政策等。切實將男女平等、兒童優先的原則納入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修訂中,特別關注農村留守兒童教育權益、人身權益與財產權益,消除對農村留守兒童的歧視,增強法規政策的適時性與可操作性,有效保障這些條款的實施。(法制日報,通訊員 姚劍 江文廣 許馳 溫曉輝,記者 杜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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