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胡特理論的精髓及自體心理學的發展
科胡特理論的精髓及自體心理學的發展
作者:Howard A Bacal;翻譯:何巧麗
作者簡介:Howard A Bacal,碩士,洛杉磯當代精神分析學院及多倫多精神分析學院的培訓及督導級分析師,紐約主體性研究院的督導級分析師。
摘要
這篇文章主要論述了科胡特在方法論上貢獻:精神分析式的探索要求持續的共情式的沉浸在患者的心理體驗中,科胡特始終堅持這一做法,正是他的堅持,讓他發現,對於所有心理上的關係而言,並不是本能的驅力衍生物,而是對自體客體的需要才是重中之重,這一發現奠定了基礎,之後就出現了針對「自戀」方面——這一廣泛的障礙的分析方法上的變革,這一變革從理論到方法,都是革命性的,足以媲美弗洛伊德當初採用的革命性的方法:研究性心理發展歷程及其失調。作者描述了自體心理學發展的幾個主要方面,大部分在集中闡述這樣一個逐漸被人接受的共識:自體的健康和活力,依賴於複雜的關係性的,或主體間性的自體客體體驗。他指出了這一共識是怎樣改變我們對移情和反移情的看法,以及如何幫助我們更有能力以最佳的方式回應我們的病人。他描述了最佳的回應是如何構成了治療工作的指導原則,它如何既是共情的一部分,又不同於「共情」。
正文
在我看來,海因茲·科胡特的主要貢獻在於:逐層遞進的把共情和替代性內省(科胡特認為這是深層心理學的最主要內容)推到了精神分析方法的最前面。顯然,精神分析師在和自戀障礙患者一起工作時,傳統的精神分析方法失效了,所以科胡特重新去聆聽這些患者的經歷。當他從堅持從患者的角度聆聽時,他發現,這些患者的心理歷程的本質不是攻擊性的或者有關性的幻想、願望、或者驅力,而是努力想要表達對回應的需要,回應會激起並維持或者增強他們的自體感。科胡特定義為自體客體移情,來源於對「鏡映」「理想化」「孿生」自體客體經驗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的挫折性發展經歷。當有人(比如分析中的分析師)被經驗為提供了這樣的功能,這個人就成為了患者的自體客體。
因此,自體心理學由這樣的理論和方法構成:方法主要包括兢兢業業的持續的共情式的沉浸在患者的主觀體驗中,並用相應的理論來解釋這些體驗,相應的理論認為:凝聚的有活力的自體感的持續及不斷增強是原始的人類心理動機。
因此,雖然現在沒有人會斷言說自體心理學家瞄準了共情,但是他們在方法上的重點的確在於持續的探究病人深層次的主觀現實,並為已經無法再繼續向前探索的「已知的洞察」帶來新鮮的視角,而「已知的洞察」是精神分析師必須源源不斷的提供給患者的「主觀」現實的(即,對患者的主觀現實提供「洞察」屬於精神分析師的工作內容。——譯者按)。儘管現在普遍認為沒有理論的支持,無法清晰的共情性的觀察,但是自體心理學家認為患者本人關於他/她自己的理論通常決定著什麼對他們來說是心理上有效的,這一共識防止患者被僵化的理論及錯誤的治療傷害到。這也是為什麼我相信科胡特的方法,即持續的共情性的關注病人的體驗,是他工作的精華,並且對精神分析具有啟發式的貢獻,也是他的自體心理學會繼續演變並豐富精神分析的原因所在。
始終如一的堅持共情的立場,這一點對臨床分析實踐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在我的經驗中,有兩點非常突出:1)自體分析師「更敏銳的共鳴到來訪者在怎麼感受作為主體的自己而不是捕捉來訪者的願望和要求」(Schwaber1979),因此,較之於受傳統分析觀點所支持的治療過程,其更具合作性而更少敵對性。
2)因為科胡特尊重來訪者的「自戀」需求,猶如弗洛伊德尊重來訪者的性慾,所以自體心理學家有理由放棄這一要求:即要求成熟就一定意味著對一個人自體興趣需要的減少。實際上,來訪者自始至終都期待著分析師能對科胡特所謂的「自體客體」需要有所回應,而這也是合情合理的。這會構成一種「自體客體關係」,這一關係的維持,破壞以及重建,已經被自體心理學家認為是關鍵的治療因素。
傳統的精神分析家們把過多注意力放在指責自體心理學所謂的缺少對衝突的關注,以至於他們沒有注意到自體理論的一個重大的缺陷:自體心理學強調重要自體客體功能剝奪,累積,轉而建立新結構等是多麼的重要,但它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人們不止承受著自我耗散之苦,還承受著自我扭曲之苦。在回應Estelle Shane"s (1992)曾討論過我們(Bacal and Newman)書中的觀點,我們在回應她時提到:這些經歷與壞自體客體造成的污染有關。自體客體意味著好的經驗,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自體客體沒有被經驗為是全好的。我們提到自體客體這個術語,意指一個客體,他通常被經驗為相對比較好,我們建議「壞自體客體」這個術語意指通常被經驗為相對比較壞的自體客體。在自體心理學中,這個術語含義豐富,類同於客體關係理論中的破壞性內射,但比它更有用,破壞性內射常常指的壞客體的內化。如果自體是破碎的,或者嚴重不整合的,那麼,實際上重要他人是完全無法被體驗為自體客體的。
換句話說,在這種情況下,他人可能就被經驗為只是一個壞客體,一個「拒絕性」的客體,這是菲爾貝恩的觀點(1952; 或參閱 Bacal and Newman, 1990, pp. 141-142)我們覺得,「壞自體客體」這一概念準確的說是用來表徵原始自體客體的一種內部經驗,這種經驗形成於發展的關鍵點上,這一最初的自體客體被證明是失敗的,帶來創傷性的,但仍然作為「興奮性客體」被保留下來(Fairbairn,1952,Bacal andNewman,1990)在自體心理學的術語中,我們討論一種自體客體,它激起了兒童希望被回應的願望但卻沒能充分滿足這一願望。在後來的生活中,一旦當下的心理事件與早年的對於自體客體的願望之間的鏈接被重新喚醒,這種未被滿足的內化了的經驗——即壞自體客體的記憶——就會被激活。
例如,一個人正打算要開始一項新的任務,需要特別有雄心,需要來自內部的被支持和被鼓勵的感覺,有關早年自體客體的不夠好的回應的記憶片段被重新喚起,這會降低一個人的自尊,下面這些癥狀就證明了這一點:持續的拖延,猶豫不決,極度的焦慮,各種形式的怯場,以及對當下的自體客體的不夠充分的肯定和確認極度敏感脆弱,當然,當下的客體包括分析師。(中國文化崇尚挫折教育,當孩子準備做一件事時,有些家長會不看好孩子,以為這樣就會遏制孩子的傲氣,殊不知這樣只會扼殺孩子的雄心。——譯者按)。
壞自體客體的概念比內射的概念寬泛的多,後者通常僅簡單意指某種超我特質,它同時還以更接近經驗的方式捕捉到了一個從屬於自體系統的主觀形象。我們認為,壞自體客體的概念引發了一副內在表徵物的圖像,類似於D.Stern』s(1985)提到的,一種普遍存在的,內化的表徵物,只具有不好的一面。它傳承著自體和自體客體之間早年的關係,強調後者過去未能完成滿足前者的功能以及現在仍然是自體受損及脆弱的慢性污染源。然而壞自體客體仍然是有自體客體的體驗,換言之,仍有希望。像菲爾貝恩的「興奮性客體」,指的是自體對重要他者的體驗的一個方面,即不斷的刺激自體但從不滿足自體對愛和關心的需要。
任何流派的理論家,包括自體心理學家,都有一個廣為人知的通病:不願從他們滿意的狀態里走出來,自體心理學家堅持對持續共情式詢問的研究性立場已經讓他們認識到在他們最主要的概念化過程中的一些瑕疵。科胡特的構想的下面幾個方面已經不同程度的在做修訂了,甚至有些方便已經完全擯棄了:
a) 觀點:自體客體常常被經驗為自體的延伸,而非一個從融合到獨立的連續譜上的體驗。應該說,是他者的功能,組成了自體客體經驗的特質,而離自體感覺要遠一些。(即在一個連續譜上,且離客體方向更近——譯者按)
b) 觀點:病人只是在尋求作為客體的分析師不帶個人特質的功能。對於一個自我被嚴重剝奪的人也許是這樣的,但是在我的經驗中,這只是少數例外,而不是普遍現象,病人通常尋找的是一個特定的他者的功能。
c) 科胡特對分析性治療過程的最初構想。科胡特認為,自體心理學指導下的分析性治療過程使得病人最終自己承擔起自體客體的功能,這一功能一開始被體驗為是由分析師提供的。他把這一過程稱為「轉換性內化」——把可控制的「微小的挫折」轉化成為新的心理結構。這一「恰當的挫折」的理論受到多位自體心理學家的挑戰。MarianTolpin (1983)斷言:是內化一個內聚的撫育性質的自體客體鏈接構成了精神分析中的治療的本質。我爺曾經質疑(1985):是否應當用恰當的回應這一概念來替換恰當的挫折,恰當的回應突破了恰當的挫折及恰當的滿足這兩個概念的局限。此後,其他人也對恰當的挫折提出了不同意見,並對恰當的回應這一概念作了更詳細的闡述:Terman"s (1988)的「建設性對話」、Paul Tolpin"s (1988)的「恰當的情感契約」、 Lindon"s (1994)的「恰當的供給」以及Morton and Estelle Shane"s (1994)的作為對「恰當的回應」的限制的「恰當的約束」。在一個正常的、可控的分析中,重大的挫折或許可以,或許不可避免;然而,無論如何,它無關乎心理結構或者心理模式的轉化或累積。(Terman 1988)
d) 治療師的治療功能:作為一個共情者的持續的修復作用。我提出恰當的回應,同時也指特殊時刻針對特定病人的治療性回應。病人的「治療性」體驗不僅僅只和分析師的規定動作,比如「理解」和「解釋」有關。言語性及非言語性的回應構成了一個廣闊的譜系,可以以各種各樣的方式被病人體驗為是「恰當的」。恰當的回應還有另外一重含義,已經開始影響自體心理學家的治療性立場:應該在共情獲得的理解性材料和替代性的內省及分析師基於這些材料所做的工作之間予以區分。不幸的是,這些區分往往是含混的。在我看來,分析師的所有態度或者行為都可能被病人體驗為對他/她的心理需求亦或是防禦的回應。這包括分析師共情所產生的修復作用。然而共情的修復作用有可能,但也不一定會被病人體驗為有治療性作用。各個流派的分析師都會遇到這樣的案例:分析師對病人的經歷的否定被體驗為是具有治療效果的,而不是共情式的跟隨及肯定。
例如:從概念上講,人們已經不太注意到,敵對的自體客體關係基本上不包含分析師在面對病人時採用的共情性立場。而且,有時候,面質比共情性回應或者共情性精妙解釋更有效。關於這一點,Black(1987)曾經舉過一個很好的例子。長時間聚焦於鞏固病人的自體體驗之後,她有力的反駁了病人一次又一次的對自己自輕自賤的認知,與其暗中破壞病人的自體感,不如發起挑戰,發掘病人之前為了某種需要而潛藏起來的力量。在某次干預中,科胡特也因其驚人的「非自體心理學」特徵而出名,但這次干預非常成功。病人正在吹噓炫耀他魯莽的駕車行為,科胡特直接反駁,說他是一個「傻瓜」。在我看來,當我們的病人自體特別脆弱,支離破碎的時候,在治療性回應中保持共情,則優勢非常明顯,也非常有效。
因為有這麼多的病人,長時間的處在這種狀態中,似乎在治療過程中持續的共情病人的自體感是唯一的出路。然而,如果病人的自體感已經得到了增強,這一立場(共情)無法被病人體驗為治療師為他/她的進步需要給予了尊重。而且,也有例子證明,治療師的客觀存在,以各種各樣的方式,組成了病人的核心自體客體體驗。
近期關於反移情的研究中,Fosshage描述了兩種基本的傾聽角度,採用不同的角度,會影響分析師對病人的體驗:一種是從病人的主觀體驗的角度去傾聽——自體心理學家會強調這一角度;另一種是從與來訪者有關的他者的角度傾聽——Fosshage稱為「以他者為中心的傾聽角度」——通常客體關係學派和主體間學派會強調這個角度。Fosshage斷言,儘管持續的共情式詢問應該是主要的傾聽角度,然而如果分析師能夠兼顧內外,在兩者之間來回切換的話,病人的自體體驗及自體與他者關係都能更全面的呈現。
e)自體心理學的概念僅僅指關於自體的心理學。我是70年代開始接觸自體心理學的,從那時起,自體心理學家們在認識論上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即:自體客體的概念蘊含了關係的視角。在我看來,自體客體的概念搭建了一座橋樑,把客體關係理論和自體心理學連接起來(參見:Bacal1987,1990a;Bacal 和Newman,1990a)。就像Wolf(1985)已經注意到的:自體客體既不是自體也不是客體,它是關係所行使的功能的主體的一面。實際上,自體心理學的理論重心已經漸漸轉移了。科胡特的理論中沒有明確的包含這一點:即自體心理學不僅僅是關於自體的心理學,他也是典型的,關於人際關係的心理學。(儘管有充足的證據證明科胡特是理解這一點的)。然而「官方」的自體心理學家們只強調自體經驗,不管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交流,他們都一遍一遍的重複:被分析者把分析師體驗為自體客體對被分析者有多麼的重要。換句話說,自體心理學家們心照不宣的一致認為自體客體關係是修復及發展自體的最重要的工具(見Bacal1991,1994)。
自體心理學家有時會混用自體客體移情,自體客體體驗及自體客體關係這三個術語。實際上,這三個是不一樣的,應該加以區別。自體客體移情的浮現,表示病人需要從分析師那裡得到能夠增強自體及滋養自體的正當的心理需求。它意味著早年的渴望、希望連同相關的恐懼與衝突的一起再現。病人感受到他/她自體客體需要得到了滿足,那麼就說明病人有了自體客體體驗,這可能不是早年情境的重複,也可能是,即移情。在後面關於移情的討論中,我會進一步闡述這些區別。當病人期望他/她的這些願望得到滿足時,自體客體關係就建立起來了。也就是說,自體客體關係是內心的一種體驗,和某個重要他者建立了聯繫,病人可以指望這個重要他者提供基本的支撐自體的心理功能。這一術語暗含著一個基本觀念:重要他者(自體客體)的功能被賦予了心理意義上的附加含義。與自體客體有關係的感覺確保了自體的內聚性,儘管這種關聯性的功能常常是在潛意識水平的。
事實上,把治療概念化為一個在關係中的體驗性過程,關於這一點,自體心理學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Stolorow,Brandchaft, 和 Atwood把主體間性整合進自體心理學中,他們聲稱:病人的體驗不僅被他/她自己的具有意義的心理結構所塑造,還有來自分析師的組織原則的影響,這些原則逐漸的混入病人的心理結構中。同樣的,Beebe,jeffe和Lachmann(1992)也用大量例證證明了病人在治療中的體驗可以被概念化為既一個包含自我調節又包含相互調節的系統。最近,我也在自體心理學(Bacal1994)中把治療過程描述為其核心是延續一個動態的體驗過程——分析師和被分析者之間複雜的自體客體互動的體驗過程。對病人來說,自體客體關係不僅僅被體驗為一個簡單的靜態的背景,以供治療有效的進行,也不僅僅被經驗為是治療中的一個中心舞台,以供衝突浮現於上。我曾經指出,它是正在進行的治療過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參與雙方怎樣體驗它對於治療過程具有非比尋常的意義(見Lessem和Orange(1993)他們提出了這一觀點)。
移情
在傳統的精神分析中,移情被認為是在與童年期重要人物的關係上體驗到的情感、想法、防禦及行為置換到與分析師的關係上(Moore 和Fine ,196頁)。這種對移情的觀點在某種程度上扭曲了當下的感受,在分析中採用這一觀點會導致病人的主體間性體驗失效。某些自體心理學家很反對這種觀點,他們強調:移情是一種組織結構,是病人對分析師的體驗,無論來源於什麼,無論從何時開始(見Stolorow,1987;Fosshage1994)。我發現這一構想有兩個問題:第一,通常情況下,分析使用移情這個術語意指在與分析師的關係中重現往日的希望、願望及衝突體驗,並因此成為有待解決的問題,如果只把移情定義為有組織的體驗,就模糊了移情的這一用途;第二,在自體心理學中,自體客體移情的概念比傳統分析中移情的定義要複雜的多,傳統的移情定義不能充分表達它的含義。
為了處理第二個問題,Stolorow和他的同事把移情區分成兩種類型:移情的重複衝突/阻抗維度和移情的自體客體維度。儘管這裡對兩種類型的移情做了明顯的區別,但它意味著自體客體體驗總是往日的重複,這就抑制了自體客體體驗中最重要的部分。自體客體體驗並非主要意指從他處轉移過來的往日的渴望及對衝突與挫折的反應方式的復現。儘管它可能會來自於這樣的經驗,它本質上還是構成了新的體驗,針對新的心理需求。
因此,我要強調自體客體體驗的兩個不同緯度之間的區別,而非移情的不同緯度的區別。也就是說,自體客體體驗的移情性質的緯度和自體客體體驗的新維度。前一個緯度類似於通常在臨床分析中使用的移情的概念——無論何時、從何人出產生的希望、渴望以及與之相關的恐懼和衝突轉移到了分析師身上,這一移情性質的維度未必包含一個人的正在被滿足的自體客體體驗。甚至於他們會干擾或者破壞病人的自體客體體驗。也就是說,他們可能構成了了壞自體客體體驗。自體客體體驗的新維度可以,但不一定建立在之前的自體客體體驗上。它可能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分析師恰當的回應,或者,當病人創造性的投資於分析師,希望分析師有能夠滿足他的自體客體需求的品質的時候,它暗地裡回應了病人的創造力。
反移情
還有一個與移情並行的概念,就是反移情。分析家們在談到反移情時,既把反移情認為是來訪者相關的分析師的全部感受,又把反移情看作是分析師有問題的那部分感受。Freud認為反移情會阻礙治療的有效進行。這一觀點一直佔主導地位,直到1950年,Paula heimann提出不同意見,她認為分析師帶著情感回應病人,可以幫助分析師更好的理解病人的潛意識。她建議重新定義反移情,反移情包含分析師對病人的所有情感。
有趣的是,科胡特在描述「自戀性」反移情時,採用了和freud類似的觀點,他認為自戀性反移情干擾了自戀性移情的發展。科胡特明白,分析師的自戀性需求是如何為妨礙他把自己放在鏡子的角色里去鏡映來訪者的嬰兒般的自戀,或者如何讓分析師難以處理由病人的理想化而在自己身上引發的自戀張力。科胡特用「自體客體」的概念,取代了「自戀性」的名稱,不只是術語上的改變。它強調了科胡特的觀點:即所謂的自戀現象,反映了某種基本的心理需求的未滿足和扭曲——實際上,這種基本的心理需求在當時的環境中是自體的健康需求。Wolf創造了「自體客體反移情」這個術語,來指代與來訪者的自體客體移情相匹配的分析師的對應部分,也就是說,分析師在參與到分析過程中的時候,同樣也被激起了自體客體需要(見wolf 1980)。
然而,一邊是,來訪者需要分析師提供自體客體式的反應已經逐漸被接受,成為合理的心理需求,另一邊,分析師面對來訪者的自體客體需求,儘管是可被理解的,仍然在臨床中被認為大部分是不合理的。Thomson 和我(Bacal 和Thomson,1993)提出來:通常情況下,分析師會把各種各樣的自體客體需求帶入治療情境中,並且,在治療過程中,通過程序及一些手續及禮節性的內容,其中的大部分都很自然的被來訪者滿足了,因為來訪者一般都會遵守這些程序、手續及禮節(比如按時來,繳費,握手等)。實際上,分析師也體驗著與病人的自體客體關係,他也會期望自己的一些自體客體需求被病人的回應所滿足,當病人的回應和分析師的預期不一樣時,分析師的分析功能也可能受到很大的干擾。當病人滿足了治療師的自體客體需求時,治療師可能會體驗到種種自體和諧的情感,就好像他/她共情式的與來訪者發生了共鳴。當病人沒有滿足治療師的自體客體需求時,治療師可能會體驗到煩躁不安的情緒,伴隨著不同程度的自體挫敗感。
兩種過程都採用反移情這一術語,會造成混淆,不能區分分析師共鳴來訪者及對來訪者恰當回應的能力這一決定性因素和那些干擾治療的因素。換句話說,分析師共情能力的訓練是服務於治療工作的,而反移情通常被冠以干擾治療過程之惡名,把共情能力的訓練看做是反移情的一個方面,是概念上的混亂和錯誤。在我們看來,反移情這一術語應該被替換掉,不用來指在病人和分析師之間的自體客體關係中發生的對分析師的治療性功能產生不利影響的特定現象。這些現象通常是斷裂的(兩者之間無連接),但是所謂的涉及到分析師的自體客體需要反移情反應,可以是有連接的,(或者是共謀的)。後者也可能發生在分析師心照不宣的,甚至是明確的鼓勵患者扮演分析師的類似於病人的未滿足的自體客體需求,在此情況下(通常是發生在潛意識層面)分析師有時候會發現自己給予病人的東西超出了自己的能力範圍。這些做法確實與病人的治療性需要背道而馳,但他們也不總是反移情性質的。
補充:翻譯背後的小故事
近期的幾個來訪者,都有自戀的問題,有時候,諮詢中會覺得自己好像離開了精神分析的規定,心中不安,我也是個自戀的人,不願去找督導,遇事總希望自己解決,猛啃自體心理學的書,就看到了這篇文章,讀著讀著,就安心了,彷彿航船看見了燈塔,心中感動,翻譯出來。
共情是一輩子都要不斷訓練的技術,諮詢是一件溫暖的事,自共情始。
後來,又機緣巧合,讀到了關於共情的另一面,不啻為一劑解毒機,即要防止出現共情泡沫,要防止掉進共情陷阱。聽自己的諮詢錄音,好像掉進陷阱的時候少,畢竟,經典的訓練,保持節制和中立的能力還有,而共情泡沫就太多了,時常想再回到諮詢現場,捂住自己的嘴。記得有次一位大和尚說,你們心理諮詢,我覺得很簡單,只要對著病人說「嗯」「是的」,然後多點頭就行了。雖然不可盡信,但也有幾分道理,可解共情泡沫的毒,不能為了要共情來訪者,就時刻不忘做共情這件事。
最後給出定義:
共情泡沫:過分關注來訪者的感覺而製造出一大堆共情泡沫,於共情並無實際的幫助,比如過多的說「我理解你」「我相信你」「你真的很不好受」等,後來證明這並不是來訪者真正想聽的話,反而當諮詢師說這些的時候,打斷了來訪者的敘述,以至於他/她的思路也被打斷了,感受也被中斷了。
共情陷阱:過分鼓勵、肯定來訪者的想法兒沒有推動來訪者獨立思考,承擔自我成長的責任。共情陷阱有時候會妨礙到真相的自然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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