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之中尋英雄 46 失落的勇士----石秀
08-01
石秀——失落的勇士 石秀應該算水滸里見義勇為比較典型的一個人,可惜的是,這個猛哥雖然路見不平沒吼,但不該出手的時候,卻出手了。 因為就本書的中心思想來看,套用一下施大爺提出的官府腐敗的理念,石秀的出手,似乎有點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朝廷腐敗,造成了社會混亂,土匪成了人們心中正義的代表,官府成為了人人喊打的耗子。 就施大爺寫的這個時期,朝廷巨腐敗倒是確實存在的,但有一點施大爺沒有撒謊,這個時期,並沒有像其它朝代一樣,動不動就民不聊生。社會也只是相對動蕩,階級鬥爭有惡化的趨勢。 但就石秀這一次出手來看,施大爺似乎有點難以自圓其說。 水滸好漢造反,借口大都延用宋江的那個說詞:官府腐敗,恨自己這個好人不得伸展。 宋江始終強調的都是自己無法進身,是官府腐敗造成的,所以他想殺哪個官,都可以先給對方扣一個腐敗的帽子,以示自己替天行道。 也就是說,不管是官逼官反,民逼官反,民逼民反,還是官逼民反,水滸的主調卻只有一個,那似乎就是:仇視官府。 除非這個官府人員主動造反,並且同意朝廷腐敗這個說法,才能融入宋江這個傳銷圈子。就連老魯這樣的俠士,在出手之前,也是大顯自己在官府里混得多牛,從什麼什麼官做到什麼什麼官,最後因為鄭屠這個殺豬的,狗一樣的東西也敢叫鎮關西,在行俠仗義的份量上就加了碼,結果失手打死了對方,走上江湖後,大叫官府腐敗,日月無光云云。 也就是說,老魯在當官的時候,對於朝廷給的榮譽還是非常的重視和得意的。 老魯行俠仗義本沒錯誤,鄭屠這樣的衰仔哪個朝代都有。是需要有些老魯這樣的人吼一吼,出出手的。遺憾的是,老魯出手沒有掌握好分寸。 但老魯殺人,卻說是因為官府腐敗,多少也有點牽強了。 在這種情況之下,石秀的出手,就有些和逼上梁山,朝廷腐敗沾不上邊了。 因為他救的人,本身就是江湖俠士痛恨的官府人員。 石秀這個時候,混得凄慘無比,要恨官府,也應該是他這種快吃不上飯的人才行,斷然輪不到宋江那樣的大財主,整天吃吃喝喝,包二奶,置豪宅,掛土匪,欺騙同事的傢伙。 宋大哥都活成那樣了,居然還是讓官府逼得走投無路當土匪,拜託,他不願意干,還是讓天下許多吃不上飯的人來干吧,敢向毛主席保證,天下一定太平。 就石秀的出場來看,他是符合自己說得:自小學得些拳棒在身,一生執意,路見不平,便要去相助,人都呼小弟作拚命三郎。 就石秀的出場,他是真的良民,做生意折了本,沒有怨天尤人,像許多江湖好漢一樣的,找個窩,蹲在那裡守株待富,碰到有錢人,上去就是一刀,一邊向兜里揣銀子,一邊大叫俺是某某好漢,借點錢花花。他只是重新找了份很辛苦的工作,踏踏實實的賣柴,本本份份的做人。 最重要的是,就石秀救楊雄這一段,可以看出來,石秀對官府是沒有什麼仇視態度的,他只是路見不平,便會想也不想的出手相助,是真正的見義勇為。 可惜這個梁山見義勇為的代表,這手出的卻實在是有些失落。 原因很簡單。 一般人遇事有人救了自己,一看自己沒事,第一個反應是什麼?千恩萬謝啊。當然了,這其中要排除宋江這種神人,人家九天玄女累得香汗淋漓的又救他又送棗子又送兵書的,可是宋江這傢伙過後直接就把對方忘記腦後去了。當初許的諾言,似乎一個也沒見書中提到實現過。晁蓋至少兩次傾巢而出在他生死關頭,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來救他的小命,過後他做了什麼?搶對方的梁山。 石秀也沒好哪去。因為他打倒了幾個閑漢後,楊雄一脫身,見幾個小混混玩命的逃跑,他不是先謝謝石秀的援手之恩,反而惦記著自己的那點財物被張保搶走了,掙命的去追了。把石秀一個大好的見義勇為好青年扔在那裡,好像救人活該似的。 石秀雖然沒有救他的命,可是做兩院押獄和一來就比較著名的劊子手,如果石秀不救他,他的這個臉可丟大了,還怎麼在這地界混?像他這種身份的人,臉面似乎比那點財物要貴重一點吧。 如果不是戴宗和楊林及時出現,請石秀去喝酒,可能石秀只得一個人默默的挑著離開了。既然他是仗義出手,當然不會在意別人謝不謝自己了。不過任何一個人,遇到這種事,心裡也會多少有點失落吧。 可惜的是,石秀的失落,並不只是這一次。 被人欣賞,可能是一個人得到的最大的禮物了。石秀運氣不錯,諾大一個禮物,直接就砸他的腦袋上了。 要命的是,這一次,卻是他剛剛救了的楊雄攪了局,因為就在石秀意外得到了份超級白領的工作之時,楊雄帶著十幾個官府人員大呼小叫的進了店,讓戴宗和楊林這一正一副兩大招聘經理嚇得撒丫子就跑。 石秀再一次被扔在那裡玩失落了。 想想一個人,雖然順手幫人一下,不算什麼,但被你幫的人,連正眼都不看你一下,轉身就走,什麼感覺啊? 不理就不理吧,好像容易因為這事,引起了別人的注意,得到了一份自己做夢都沒想到的好工作,主考官又被嚇跑了。 還好石秀挺堅強,沒被楊雄直接氣得嘎一下抽過去。要是黑旋風,楊雄耽誤了他當土匪的機會,他不直接一斧把他剁了才怪。石秀——作者色還是石秀色 拋開石秀做事有些偏激這些不論,就他的武功和行為,也算得上水滸里有限的幾條硬漢子之一了。 但石秀的出現,卻決不只這一點點,因為他的出現,和潘巧雲有著莫大的關係,可以說,如果不是石秀,潘巧雲很有可能像宋江的二奶一樣,將楊雄的帽子扣個十足十,宋江是知道了不當回事,楊雄很可能是永遠也不知道。 當然了,這些都是題外話,這裡還是回到潘巧雲出場時的描寫,會發現一個讓人有些誤會的段落。 石秀看時,但見:黑鬢兒,細彎彎眉兒,光溜溜眼兒,香噴噴口兒,直隆隆鼻兒,紅乳乳腮兒,粉瑩瑩臉兒,輕身兒,玉纖縴手兒,一捻捻腰兒,軟膿膿肚兒,尖尖腳兒,花蔟蔟鞋兒,肉胸兒,白生生腿兒。更有一件窄湫湫、緊、紅鮮鮮、黑稠稠,正不知是什麼東西。 這一段我的資料不全,中間的框框寫得是什麼,不知道,但有一點實在讓人覺得好玩,這石秀看潘巧雲可看得夠仔細的,基本上,他的目光在小小潘的臉上呆了不少時間,然後又從上到下,看得這個仔細,再說句不好聽的,從里看到外,讓人感覺這潘巧雲好像是穿著條短褲出來的,除了穿了雙鞋,其它的都有待考證,而我們的勇士石秀,也發揚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玩命精神,看了個事無具細。最後還有些意猶未盡的研究了一下,那紅鮮鮮的東西,到底是個什麼玩意? 這小哥好像逛夜總會的色狼在看小姐,就差上去摸兩把驗證一下手感了。 當然了,這是一種描寫的手法,就像用你,您,爾,他,對方,基本都是一個意思一樣,只不過換了一下角度而已。 說白了還是作者想要刻畫一個絕對驚艷的美女。雖然是通過石秀看的,但基本美女形象是在施大爺的心裡的。驚艷的是施大爺。 遺憾的是,就算我們理解了這種寫法,但如果稍不注意的話,就是因為這一段,可能還是會把石秀殘殺裴如海和小和尚當成是情殺。感覺石秀有點暗戀潘巧雲,他殺裴如海的狠勁,似乎有吃醋的嫌疑。至於潘巧雲的死,一開始的時候,石秀似乎並沒有要殺他的意思,他只是想證明自己的清白,套取小小潘的口供,只是後來楊雄怒火難止,才釀成了肢解對方的一幕。 古代的男人看一個女人,怎麼看,不得而知,但至少不會如此細緻吧?就算野人時代,男人對女人的私有權也是十分看重的,從古至今,男人與男人的爭鬥,除了權力金錢,恐怕最多的就是女人了,何況那時的人已經穿上了衣服。石秀這種看法,楊雄居然會沒有任何感覺嗎?他不會感覺這個兄弟看他老婆的目光讓他很彆扭嗎?很懷疑楊雄後來與石秀的決裂是不是故意的。 同樣是硬漢,武二哥看小潘的時候就完全不一樣:武松看那婦人時,但見: 眉似初春柳葉,常含著雨恨雲愁;臉如三月桃花,暗藏著風情月意。纖腰裊娜,拘束的燕懶鶯慵;擅口輕盈,勾引得蜂狂蝶亂。玉貌妖嬈花解語,芳容窈窕玉生香。 也就是說,武二哥一眼便看出了小潘骨子裡的風月之情。而且武二哥的看,只是很籠統的看了一下,其它的似乎也只是一種感覺,就像我們第一次見一個人時的一種印象一般。這個時候的小潘,完全沒有體現出他的容貌,只是一種氣質。也就是說,他帶給武二哥一種強烈的第一感覺。武二哥似乎只是看了他一眼而已。 但武二哥的看,只是停留在小潘的臉上多一些,其它的,都是影像所致而已,這種看女人的方式,一般都是比較尊重女人的看法,當然了,我們不能要求古人都懂這個,可能古代的女人也喜歡小小潘這樣被男人看,或者古代男人看女人就可以這麼看,這咱管不著。 但有一個問題就很明顯,如果按常人的想法來看,石秀小哥可比武二哥色多了。就他這種看法,已經屬於標準的色鬼的看法了,色鬼不分古代現代,基本都一個字:色。 當然了,其實這一段寫得,並不色,如果是李白來看,可能就屬於風流的範疇了,因為他看了美女後,能寫出千古絕句,所以,皇帝的女人,也看得,更沒有人說他色。 要命的是,我們都只是俗人,理解不出過高的境界,施大爺這麼寫,恐怕十個男人,得有九個覺得這段寫得,就是石秀在看,而且看出了這種奇妙的場面,感覺很讓人哭笑不得了。 他要想刻畫一個驚艷絕倫的女人,還不如直接寫但見裡面走出一個女人,如何如何呢。何必要石秀看時呢?大好的一個硬漢子,弄得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石秀——水滸第一偏激 不得不說,前半部水滸里好漢的成名,大都和殺人有關,石秀也一樣。 而且他殺人,讓他的性格在有限的幾個好漢子里,顯得有些偏激。 水滸里有限的幾個夠得上行俠仗義,而且武功高超的人,大概也就老魯,史進,武二哥,再有一個,就是石秀了。 但這幾個人,也都殺過人。 老魯殺人,其實也名不正言不順,只不過他是因為行俠仗義,讓人無法將他與一個罪犯聯繫起來,但那一聲大吼:洒家始投老種經略相公,做到關西五路廉訪使,也不枉了叫做「鎮關西」!你是個賣肉的操刀屠戶,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鎮關西!」 很讓人懷疑,他幹掉鄭屠裡面私人的憤怒佔了到底有幾成。不過老魯殺人確是失手,因為當時鄭屠手是握著一把刀,只能勉強的給他定性為防衛實在過當了。 史進比較倒霉,人生中唯一的閃光點,還是被人給收拾了。但畢竟他是真正的仗義出手,而且表現極其讓人佩服,所以,應該算是一條硬漢子。 武二哥為兄報仇,卻是做得最為精彩,而且其慎密的心思和誓不罷休的豪氣實在讓人不得不尊敬。武大有這們一個兄弟,說實話,也沒白來世上一回了。 反過來看看石秀,他的殺人,和前面的三位一比,似乎就有些流於下成了。 因為他是實打實的泄憤殺人。 出手過狠,而且想法過於偏激。 原因可能也很簡單,水滸里許多人,都能在江湖上遇到曾經的江湖朋友,但石秀卻似乎沒有,也就是說,他雖然被人叫過拚命三郎,但卻和江湖的關係並不深,似乎也沒有什麼朋友。他終日打柴賣柴,可能也交不下什麼江湖朋友。 如此一來,對於楊雄這個大哥,他當然會看得很重,因為楊雄是繼戴宗之後,可能第一個真心待他的江湖朋友,而且還是個官,當然了,他還認識兩個江湖朋友,戴宗和楊林,不過這兩個傢伙似乎不怎麼義氣,大碗喝酒的時候,他們在,官兵一來,他們便一個時空魔法閃人了。 最重要的是,楊雄並沒有因為他是個賣柴的而看不起他。做為一個從事石秀這種工作的人,天天面對的大概都是冷麵孔,忽然有一個人真心的拿他當兄弟,這世界上還有什麼會比這個更讓人感動的呢? 黑旋風死心踏地的跟著宋江,決對不是因為那幾兩銀子,而是因為宋江開始的時候,發自真心的欣賞他。在江州,黑旋風無非每天面對的無非就是兩種情況,一種是戴宗那樣的,處處損他罵他,另一種就是人人怕他而已。黑旋風除了更惡劣下去,似乎也沒有什麼好辦法讓自己引人注意,賣弄一下心中許多豪傑之事了。 石秀當然也一樣,雖然他不像黑旋風那麼惡劣,但至少他這人有一個毛病,極其的敏感。 說白了,也就這人自尊心過重。 這從他幾次一看到肉案被收起來或者沒開業,立刻就想到對方可能是什麼什麼想法,氣乎乎的二話不說,連問也不問一聲就打鋪蓋走人可以看得出來,石秀的內心,是有一種戾氣的。也就是說,他強悍的表面之下,脆弱的內心,是受不得一點點的屈辱的。至少在他自己看來是屈辱。 所以,他殺裴如海,應該是必然,原因也簡單,石秀雖然知道做一個本份的人,但他似乎並不懂得殺人是犯了大罪的,這也是水滸好漢裡面的一個通病,在他們看來,律法這東西,似乎就是罪惡,他們手上的刀,才是法律。 就整個水滸中看來,排除了解氏林沖兄弟等有限的幾個人,其實只有武二哥是遵守了法律,並且承擔了應該承擔的後果。 再看看石秀,他本身是個良民,並不是因為吃不上飯,參加了革命隊伍,打土豪,分田地。那就是說,他並沒有覺得自己這個賣柴的工作有什麼不好,他只是嚮往江湖而已。 而他殺人,也和官府一點點關係也攀不上,百分之一千的是因為私憤。如果他真是為了楊雄的綠帽子而怒不可遏,也不會在楊雄來找他時,有點笑嘻嘻的勸楊雄:哥哥是個官家,怎麼可以殺人呢,我看不如問個明白,把那娘們休了算了。 他只關心楊雄對他的好壞,對於楊雄自己對自己頭上這頂帽子的憤怒和敏感全然不當回事。 所以,除了偏激,實在找不出什麼詞來形容他出手如此狠辣是為了什麼了。第一,他這兩刀下去,就已經完全的脫離了良民的生活了。第二,如果不是縣官亂斷案,縣裡再有一個有本事的都頭或者查案官,應該叫提刑官吧,這事查個水落石出,他不但要亡命天涯,而且楊雄也從此永遠無法抬頭做人了。 就他的本事,幾拳或者幾扁擔放倒兩個和尚,把他們偷偷的弄到個無人的地方,然後隨便用什麼辦法都能逼問出他們的口供,如果他自尊心不那麼強,大可以找到楊雄,讓他去當面對證,總比殺了人,死無對證好吧。這兩刀,就是楊雄捅,都比他捅的仗義。 當然了,前提是在水滸好漢殺人都不用承擔後果的前提之下。水滸好漢都是外星人,宋朝也沒有什麼法律和道德可以套用在他們的身上。所以,殺人是很正常的,想怎麼殺就怎麼殺,不必驚訝。誰讓裴如海自己嘴饞偷腥了,偷人比殺人的罪過大多了。偷人送命,殺人可以成為好漢。吃人可以成為好漢中的好漢。 楊雄在這一案中,表現的也有些怪異,那些街頭巷尾唱的改編過的詞牌子,無非是因為斷案來的結論,說是可能因為桃色案件死了人,才編出來的。但他立刻就覺得石秀是冤枉的,似乎也有點好笑,他難道不覺得這是石秀在泄憤殺人嗎?他剛剛因為這事和石秀決裂,石秀就殺人,既然他相信了潘巧雲,理所當然的會認為:石秀這小子到底是個粗人,因為我不相信他,他就把那兩個人殺了。 做為一個官家,他的腦子轉得可夠快的,整個一個轉盤式的,一會相信這個,一會相信那個,讓他管監獄,恐怕也好不哪去,能到這裡的人,大都是坑蒙拐騙之輩,別人一說什麼他就信,不炸獄才怪。石秀——可惜了一條好漢(一) 雖然石秀的性格有偏激的一面,但不可否認的是,石秀後來做事,是沒辜負了自己的一個「秀」字的。 就他勸楊雄的幾段來看,石秀對於官與匪的區別,弄得還是很清楚的,開始的時候,他雖然知道潘巧雲不對,但為了楊雄著想,還是力勸他一個官家不要殺人,好好做官,將來好為國家做點應有的貢獻。 後來楊雄殺了人後,感覺上梁山有些沒譜,自己是個官家,怕梁山人起疑心, 石秀便道:宋江那廝不也是個押司出身嗎?又把兩個遇事跑路的戴大俠和楊大俠提了一遍,讓遇事好左思右想的楊雄吃了顆定心丸。終於覺得這事挺OK,宋老大可以當土匪,自己為什麼當不得?再說了,自己比宋老大的官做得還排場呢,幹嘛不向土匪靠攏? 後來楊雄又別出心裁的想回家去拿點盤纏再走,秀秀小哥立刻道:哎呀我靠,大哥你糊塗了,如果現在回城,一旦事發,哪裡走得脫?咱們包里有點首飾,我這裡還有點銀兩,足夠上梁山的費用了,還回個鳥城裡啊?趁沒人知道,還不快顛?咱哥倆這是殺人,不是虐貓,抓到是要砍頭地。 直接點醒了還拿自己當官爺的楊雄。由此看來,秀秀哥對於法律還是明白一點,並且知道這玩意被逮到是沒有什麼好果子吃的。就水滸里的腐敗官府來看,雖然好貪點銀子,陷害忠良,但犯了命案,那也是真抓呀,有宋老大幾次被生死追捕為證。 在祝家莊,三位牛字輩的人物更是搞笑,人家黑旋風動不動就鳥鳥的,這三個傢伙玩牧場,把人家雞偷了,結果玩大了,被地頭蛇盯上了,這三個牛字輩的人物惹了事後,楊雄第一次表現出了出奇的鎮定,抄襲後人中的許多偉大領袖,若無其事的揮了下手:兄弟,這些人們一定去報人來,我們快吃了飯走了罷。三個當下吃飽了,把包裹分開背了,穿上麻鞋跨了腰刀,各人去架子上揀了一條好朴刀。 情況如此緊急之下,楊雄還沒忘了吃,這傢伙真是又貪財又貪吃。打張保的時候,不謝人,先去搶自己的東西,殺了人後,惦記得是回去取點盤纏,就連現在感覺事情不太對路,他都不忘記先吃飽了再上路。如果他們一人抓一隻雞腿邊吃邊趕快扯呼,也許打個時間差,不會被人包圍呢。到時候仗義著時前輩輕如鴻毛的身法,說不定就能探出出庄的路來呢。 祝家莊的一戰,顯示出了楊雄和石秀強悍的戰鬥力,時遷比較倒霉,他捉了人家的雞,人家把他捉去了,要不是宋江的橫空出世,楊雄和石秀被晁天王砍了腦袋,時前輩八成也得被人家用同樣的方法烤了吃了。可惜祝家莊沒什麼有人性的人,連吃人都不會,不會吃人,醒酒湯總得會做點吧?真沒有時代特色。 要不宋江來救時遷的時候,八成時遷早被做成烤人排就著小酒喝沒了。 雙方交戰的時候,石秀的秀字再一次發揮了作用,他看出了事情不對,大叫:不要慌,抄小路走。 可惜此時楊雄老大虎軀猛震,小宇宙突然間爆發,脾氣暴漲,妖星歸位,戾氣四射,站在那裡大叫:媽了個碧,怕個鳥,來一個砍一個,來兩個剁一雙。。。。。。來三個,就跑。 三個他對付不了,有張保作證。 結果很有可能又是楊雄耽誤了寶貴的撤離時間,被對手趁機四面合圍了起來。石秀雖然比楊雄要勇猛太多,但他一直尊楊雄為大哥,凡事都以他馬首是瞻,大有小花哥忠誠的風範,不因為老大武功不如自己而看不起,也不會因為老大很笨蛋而恥笑。所以只得跟著這個猛人大哥和人拚命了。結果時運不太好,把時遷小朋友拚丟了,時跳蚤一出事,楊老大小宇宙爆發也接近尾聲了:兩個見捉了時遷,怕深入重地,亦無心戀戰:「顧不得時遷了,且四下里尋路走罷。」見遠遠的火把亂明,小路又無叢林樹木,得有路便走,一直望東邊去了。 有楊雄在,石秀的小宇宙始終爆發不出來。就像武二哥老魯史進小花哥張清等猛人跟了宋江以後,基本上也沒有什麼像樣的故事了一樣。 時遷小朋友不能怪別人,他和石秀和楊雄關係沒有那麼鐵,是他自己死活要跟著人家混的,就目前幾人的關係,不救他,他也說不出什麼來。再說了,他輕功那麼好,被抓了也只得自認倒霉了。就他偷看人家屠宰老婆,人家沒要了他的命,就已經是他撿便宜了。 而後來的祝家莊石秀探路,雖然顯得那個老者有老年痴呆的嫌疑,但石小哥的表現也確實是相當的有內秀,由於是本色表演,差點把老頭真給騙成老年痴呆,如果那個老頭有個漂亮女兒,八成也得一股腦的被秀秀小哥給騙回來當老婆,而且還不用滅門就可以做到。 相比之下,楊林大俠比較倒霉,由於沒捻筆管,只殺翻了三五個,結果被一群小兵活捉,認出這是江湖上的一個名賊,只好和時前輩一起,等著宋大哥來救了。在飲馬川上幾名大土匪領著二三百人他都沒放在眼裡,在祝家莊卻陰溝翻了船,才不到上百莊客,就把他繳槍了。這傢伙和黃大吹似乎可以配對殺敵,趁黃大吹把對手吹得流鼻血之際,他捻著筆管上去一陣點蒼大狂 草筆法,以書聖的氣勢,加上書寫的威勢,直接將上百小兵刺成一堆刺蝟。 當然了,秀秀小哥是有一些故事的,比如被呼延灼大敗宋江軍隊時,他和林沖等幾員超一流戰將一起中了亂箭,丟了回臉,可惜的是,這一次臉丟得有些大,因為這其中竟然還有黃大吹黃信,這傢伙三山鎮不住也就罷了,連個呼延灼也鎮不住,嚴重抗議這傢伙在綽號上面灌水的行為。 當然了,這些都是秀秀小哥的一些小插曲,水滸故事到快投降的時候,石小哥的小宇宙,終於爆發了。石秀——可惜了一條好漢(二) 石秀在水滸里救盧員外一幕,無疑是他整個水滸人生中,甚至是眾多好漢中的一大亮點,足以讓人感到熱血沸騰。 那種視死如歸的氣勢,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與武二哥叫一下板的。 原因也簡單,武二哥沒有遇到過他這種情況,但武二哥在飛雲渡的超酷表現,卻完全可以在整部書中代表真好漢的形象。這不僅僅是一種精神,最重要的是一種超然的男人境界。 但就比起殺人手段來,石秀顯然是遜色武二哥的,最顯示武二哥出手不凡的就是一刀剁了方貌了。 再看看武二哥的另外一次戰鬥:武松奮勇直趕殺去,忽地城門裡突出一員猛將,乃是方天定手下貝應夔,便挺槍躍馬,接住武松殺。兩個正在弔橋上撞著,被武松閃個過,撇了手中戒刀,搶住他槍,只一拽,連人和軍器拖下馬來,卡察的一刀,把貝應夔剁下頭來。」 這種視敵將如三歲小兒的殺伐手段和氣勢,狂放不羈,目空一切,鋒芒迫人,水滸里又有幾人可以與之比肩? 兩相一比較,石秀有沒有強大的斬將奪旗的本事不得而知,就算有,水滸里也沒怎麼表現出來,與武二哥的戰鬥力比,似乎就差了許多了。劉唐也算得上是一員虎將了,但以步戰對馬戰,和在器械上並不強悍的張清只一個照面,就被對方的馬尾巴掃中了眼睛,然後便中招被擒了。相比較之下,與武二哥那種天神下凡般的雄武出場,以短克長的超絕手段,似乎都大大掉了檔次了。 黑旋風也有這種精神,但黑旋風的這種精神表現的有點虎抄抄,而且一殺起人來,就失了人性,看起來掉了一個檔次。 老魯也勇猛強悍,但老魯的打鬥有如老熊暴怒,求猛顯剛,看起來總是顯得有些大巧若拙的感覺。實用但不怎麼好看。 而石秀雖然沒有像樣的戰績,但其最大的特點,就是有著和武二哥異曲同工的氣勢,那就是:視死如歸。 就石秀救盧員外的一幕,這種精神已經完全被體現的淋漓盡致。 開始的時候,他與楊雄和燕青會合後,楊雄立刻做出了一個很高明的決定,與宋老大在揭陽鎮上做出的戰略性調整如出一轍,宋老大是拍著薛永小朋友的肩膀,神情凝重的道:永永不朋友,梁山需要你,農民起義離不開你,所以,保護大部隊撤退的任務,就光榮的落在你的肩膀上了。然後發了敢死隊隊費,領著兩個公人,玩命的開溜了。 而楊雄聽了燕青的講述後,最直接的反應就是:跟我上梁山,石秀小朋友去城裡打探消息。 這一點楊雄倒沒做錯,第一,石秀做過間諜,而且很成功。第二,石秀的武功比楊雄高太多了。所以楊雄很有自知之明。 所以,這個光榮的任務,就落在了石秀的身上了。 而石秀當然也不會拿這種事情當回事了,所以才想也不想的道:最好。 一是他相信大哥的判斷,二是,以他的武力加內秀,上城裡晃一圈,打聽點消息,簡直如同探囊取物一般的簡單。 但誰也沒有想到的是,燕青先前是殺了兩個公人的,朝廷顯然因為這件事,知道了盧員外留不得,事不宜遲,再不動手,怕會引起其它的事端,再說就盧員外犯的這事,直接殺頭也算合理。 這個突髮狀況是石秀始料不及的,這可能是他人生中最難給出答案的選擇題了。 在這種情況之下,又有幾個人敢孤身涉險的,武二哥為了不泄露行蹤,還不得已連殺十幾條人命呢。石秀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選擇退縮,也沒有人能說他什麼,畢竟他一個人,怎麼可能帶著一個盧員外逃脫。 但石秀內在的精神此時卻完全爆發了。 他選擇的是:吃飯。 男人都是好吃的,只有幾種情況之下例外:極度恐懼,絕望,上火。 可以說,這幾種情況,石秀現在應該都面臨著了,如果換做別的好漢,恐怕很難做出救出不救的選擇。 但石秀似乎並沒有想太多,他想得只是一件事:石秀便來酒樓上,臨街佔個閣兒坐下。酒保前來問道:「客官,還是請人,還是獨自酌杯?」石秀睜著怪眼道:「大碗酒,大塊肉,只顧賣來,問甚麽鳥!」酒保倒吃了驚,打兩角酒,切一盤牛肉將來,石秀大碗大塊,吃了一回。 這氣勢大有腦袋掉了碗大的疤,多大鳥事的意思。 這話雖然聽多了,顯得有些好笑,但一個臨死的人,面對閃亮的大刀,能縱聲大笑的叫出這幾句,其強悍之氣得有多強?天下又有幾個人能做到? 同樣,面對救人的選擇,石秀旁若無人的大吃一回,其絕決的心態和視死如歸的精神,已經足以讓人豎下大拇指了。 接下來石秀的做為,更加的讓人想像不到:樓上石秀只就一聲和里,掣出腰刀在手,應聲大叫:「梁山泊好漢全伙在此!」手舉鋼刀,殺人似砍瓜切菜,走不迭的,殺翻十數個;一隻手拖住盧俊義,投南便走。 這裡又見石秀的內秀,他這一聲大喝,顯然是起到了強大的震懾力量,這時候的梁山,已經彼有匪名,小地方的官府,聞其名便已經心驚肉跳了,他這一聲:全伙在此。下面的官兵,估計早嚇得魂飛魄散了,只是這一呆,石秀手上那把刀的作用,就可以發揮到極致,畢竟樓下的官兵已成驚弓之鳥,他只管砍便是了。 等官兵明白過來,樓上跳下來的全伙梁山好漢,不過只是一個叫秀秀的大漢之時,他的刀揮舞之間,已經完全可以撕開一個缺口了。 可以說,石秀的這一聲吼,決對不是讓人熱血沸騰的匹夫之勇那麼簡單,可以說,完全體現出了石秀智勇雙全的一面。 遺憾的是,石秀畢竟人單力孤,這次救人計劃,還是失敗了。原因也簡單,時間匆忙,他沒來得及摸清城裡的路線就上陣了。 最重要的是,他這次救人,有點名不正言不順,盧員外從前是順民不假,但他所犯的罪行也不假,要怪只能怪梁山給他栽了這麼個榮耀的光環,要怪只能怪他自己遇人不淑,要怪只能怪他不聽燕青的話。決對怪不到官府,難道你提了反詩,官府還會發你一個獎狀不成? 官府盡到了懲治匪徒的責任。梁山卻盡到了損人利已的責任。 所以,如果不是因為盧員外,石秀的這一戰,完全符合一條超級好漢的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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