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多叫《XX 挑戰》的綜藝節目霸屏,到底算不算抄襲?
獨家 | 究竟綜藝節目能不能被認為抄襲?
徐潔
在過去的 2015 年,綜藝節目的數量以爆炸式的曲線上漲。好像一夜之間,很多明星都不演戲也不唱歌跑去參加綜藝節目了。據不完全統計,各大衛視新增的綜藝節目將近有 200 個,光湖南衛視和浙江衛視的綜藝節目就超過了 20 個。
當然,在各色綜藝節目在網路上大刷存在感、收視率喜人的同時,一些負面消息也同時頻頻出現。
2015 年大火的好幾個綜藝節目都被指有抄襲嫌疑。一些火眼金睛的網友指出這些節目的節目流程、嘉賓挑選、舞台美術設計等等都與國外某些知名綜藝節目「撞車」,而這些綜藝節目根本沒有獲得「撞車」的節目的授權。
這難道不是抄襲?
很多網友為此強烈譴責,也有很多網友認為這僅僅是借鑒,根本不構成抄襲。
作者君來帶大家回憶一下 2015 年陷入抄襲嫌疑的幾大綜藝節目,探討一下究竟綜藝節目是否被抄襲。
「極限挑戰」VS「無限挑戰」
《極限挑戰》是東方衛視出品的勵志體驗真人秀節目,節目共 12 期,於 2015 年 6 月 14 日在東方衛視首播,節目六位固定成員是孫紅雷、黃渤、黃磊、羅志祥、王迅、張藝興。節目每期圍繞一個社會熱點或時代背景而展開,節目中的「極限男人幫」體驗著計程車司機、家政服務等最平凡普通的職業,走到街頭巷尾與觀眾進行互動。
節目播出後,韓國 MBC 電視稱該節目抄襲了 MBC 招牌娛樂節目《無限挑戰》。MBC 電視台發布了一組《無限挑戰》與該節目的對比圖,稱該節目從名字開始就與《無限挑戰》類似,不僅抄襲《無限挑戰》的創意,連鏡頭切換和字幕位置也都與《無限挑戰》別無二致,完全就是山寨版的《無限挑戰》。好吧,其實如是君也想說,這兩個節目的名字真的很像啊喂!對此,節目組解釋《極限挑戰》的創意源自東方衛視的節目研發團隊一個小靈感。(真是心有靈犀哎!)
「偶像來了」VS「英雄豪傑」
接下來這個節目就是被娛樂圈的「紀委」王思聰點名過的《偶像來了》。《偶像來了》是湖南衛視出品的女神生活體驗秀節目。節目共 12 期,於 2015 年 7 月 25 日在湖南衛視首播。節目主持人是何炅、汪涵,十位固定嘉賓是林青霞、楊鈺瑩、朱茵、寧靜、蔡少芬、謝娜、趙麗穎、張含韻、古力娜扎、歐陽娜娜。以分組對抗的模式進行,兩組各有一名隊長及 5 名隊員,共同進行 2 天 1 夜的對抗任務,並在每站投票產生一位女神,獲得定製皇冠。
節目播出第一集就引發了巨大的討論,有網友指出偶像來了中演員的出場方式、人物設定、矛盾點均與韓國的一檔綜藝節目《英雄豪傑》一致,涉嫌抄襲。節目中的一檔遊戲「人力拉飛機」在《英雄豪傑》、《無限挑戰》、《極限挑戰》中均被玩過,也難怪「國民老公」會吐槽「真的是抄都抄不明白」。對於大家的質疑,湖南衛視回應稱「節目在策划過程中學習、借鑒了其他節目,但節目還是原創的,因為嘉賓不同、節目氣質不同、想表達的東西不同。」
「四大名助」VS「大國民脫口秀 hello」
《四大名助》是 2016 年東方衛視(怎麼又是你!)播出的社交服務類節目,於 2016 年 1 月 7 日起每周在東方衛視首播。孟非擔任該節目主持,並搭檔三位一線名嘴嘉賓組成的「四大名助」陣容,在節目中通過嬉笑怒罵的討論幫助普通人解決各種煩惱問題。
首播當晚,就有網友指出從舞台效果到環節設置,從嘉賓進場方式到三男一女的主持陣容,都與韓國《大民國脫口秀 hello》一模一樣。從《四大名助》與《hello》的多組截屏對比圖,可以看出兩檔節目在舞美設置上幾乎一模一樣,坐在地上主持的新穎形式完全一致,包括觀眾來信、嘉賓讀信等環節也極為相似。
對此節目組回應稱「所有節目都可以『抄襲』,唯獨這種談話類節目沒辦法抄襲,因為對這類節目而言,『誰來說』和『說什麼』才是它的精髓,不同的主持人、不同的表達內容,會呈現完全不同氣質的節目,內容在任何節目中永遠是王道。」
從節目組對抄襲回應來看,大多是承認自己雖然在一些環節設計上有「借鑒」,但因為節目的內容、嘉賓不一致,因此「靈魂」就有了質的變化。那事實確實是這樣嗎?
綜藝節目中哪些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
首先要明確一點,綜藝節目模式屬於思想,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節目的模式、流程、某個遊戲的創意這樣的東西由於比較虛化,很難進行判斷。就像《偶像來了》裡面使用的拉飛機遊戲,以及雙男主持人、「極限六人幫」這樣的設定,著作權法就愛莫能助,原製作組也只能寶寶心裡苦了!
綜藝節目中的節目文字腳本、舞美設計、音樂等構成作品的獨創性表達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大家都知道,現在的很多綜藝節目,包括真人秀都是按照一定的腳本去「演」的,網上就流傳過某節目的腳本,連在什麼環節嘉賓做什麼表情都規定好了呢!這樣的腳本就具有一定的獨創性,受到著作權的保護,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節目和另一個節目不僅環節相似連嘉賓的說話、表現都一致的話,那八成就是抄襲了,這時候原創節目就可以向法院求保護啦!
「借鑒」與「抄襲」要怎麼區分?
要正確區分一個節目的雷同是「創意撞車」還是「抄襲」確實很難。關鍵點是「獨創性」。我國著作權法中並沒有對於電視節目的明確規定,但是著作權法保護的是獨創作品,而不是首創作品,並不是說只要你第一次使用這個想法別人就不可以再用了。如果一個節目只是借鑒創意自行開發節目,且在內容上與對方獨創性的部分沒有實質的相似存在,在法律上就很難認定是一個侵權行為。
對於沒有獨創性的節目模式來說,即使其他節目照搬,也無法從法律上認定其抄襲侵權。而對於台本這類節目內容因為具備獨創性,一旦被他人照搬或者大幅度複製,那麼就構成抄襲。
那麼問題來了,雷同度達到多少算抄襲?
一個節目用了另一個節目中幾句台詞這叫抄襲么?使用相同或相似台本內容多,並多處或反覆使用,相同或相似程度高就可能構成抄襲。如果僅僅是用了幾句話,或少數句子雷同,不構成抄襲。但是雷同內容的多少不是判斷抄襲與否的主要依據,還要看使用的內容在整個台本中的地位。即使有的節目使用其他節目台本內容不多,但確是該台本的精髓或主線,則應當構成侵權。
綜藝抄襲成風,對正經買版權的非常不利?
一個韓國小夥伴曾告訴作者君,在韓國最火的綜藝節目並不是大家熟知的《Running Man》而是《無限挑戰》。這樣高人氣、高質量的節目很早之前就吸引了中國各大衛視的關注,最終央視媽媽力拔頭籌,拿下了《無限挑戰》的版權,「生出」了《了不起的挑戰》。然而山寨的《極限挑戰》卻領先了半年播出,並引發了收視熱潮,還拍了綜藝大電影,目前正在拍攝第二季。在前有勁敵的情況下,選擇與《無限挑戰》相似的節目名稱,《了不起的挑戰》會受到影響嗎?
其實並不會。衛視購買節目版權很大程度上是沖著版權方的製作能力去的,《了不起挑戰》拍攝過程中就有韓國團隊加入,製作經驗豐富的韓國團隊能夠保證質量,也能夠讓《了不起挑戰》的製作人員從中獲取經驗。所以這樣的「抄襲」對正版不會太過影響,正版購買方捨得砸錢買版權,在獲得原團隊傳授經驗的同時也能夠通過對正版進行宣傳,獲得觀眾更多的好感。《了不起的挑戰》就因為精良的製作和本土化,在播出之後收穫了極好的口碑!
儘管購買正版的節目組將傷害降到了最低,但那些模仿照抄的綜藝節目還是對原創和出錢買授權的節目的一種侵權。不僅僅是國內,國外的節目抄襲也是屢見不鮮,前不久的韓國綜藝節目《Runnning Man》也被指齣節目中的遊戲抄襲日本綜藝《VS 嵐》。法律規範不完善是關鍵,迄今為止,世界各國還沒有一部通行的電視節目模式版權保護法。看來,綜藝節目維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啊!
發自知乎專欄「如是娛樂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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