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一傳福音(一)
關於傳福音,聖經中是怎麼說的呢?為什麼每個人都要傳福音?傳福音對個人有什麼「好處」呢?
新約聖經中有很多關於傳福音的教導,有很多關於宣揚這個「好消息」的經文。耶穌就差遣門徒去傳福音,保羅也是一個對於傳福音竭盡全力的人,但是我們在聖經中並沒有發現傳福音的呼召只限於保羅和其他使徒。在馬太福音28:18-20節,耶穌賜下大使命的時候,是對所有門徒的呼召。當我們繼續讀聖經,讀到使徒行傳時,可以清楚地看到門徒一次又一次地出去傳福音,並且不僅是門徒,使徒行傳表明所有的信徒都領受大使命。仔細讀使徒行傳,我們可以看到信徒對於傳福音呼召的普遍順從。在使徒行傳8:1-4節,這段經文描述傳福音的人不僅有使徒,還有使徒以外的門徒,還有「那些分散的人」。再往後看,這些人走到了腓尼基、居比路和安提阿,是他們出去傳揚福音,所以無論是誰,只要是基督徒都應該傳揚福音,不能把傳福音的使命(責任)交給別人,所有信徒都應該去傳揚福音!
傳福音是順服神的命令,是愛失喪的人,而對神的愛是最重要的原因。那我們這樣做對自己有什麼益處呢?一位作家這樣描述:傳福音不是製造改變信仰者;傳福音不是勸說別人做決定;傳福音不是證明神存在,或為基督教的真理辯護;傳福音不是邀請別人來聚會;傳福音不是揭露當代的弊病,或激發別人對基督信仰的興趣;傳福音不是穿著有標語的衣服,上面寫著「耶穌愛你」。這些事當中有一些事是對的,是好的,但是沒有一個應該與傳福音混淆。傳福音是去傳講神在他的主權下為罪人所做的事,讓人們知道他們失喪的狀況,去引導人們悔改並且信靠耶穌基督。今天,很多時候傳福音已經變成了情感上的操控,只是去尋求罪人的即刻決定,忽略了聖經中教導的:悔改歸正是神對罪人超自然、恩典行動的結果。基督徒傳福音的呼召不是勸說人們做決定的呼召,而是對他們傳講在基督里救恩的好消息、叫他們悔改,將重生和悔改歸正歸榮耀給神的呼召。當我們忠心地傳揚福音,而聽的人還沒有悔改歸正,並不是我們傳福音的失敗。我們的失敗只在於我們沒有忠心地傳揚福音。當基督徒明白傳福音不是轉化人們,而是告訴他們關於神的真相,關於基督耶穌的偉大消息,那麼,基督徒對於傳福音這個呼召的順服就會堅定並有真實的喜樂。明白了這一點,會提升你傳福音的熱忱,因為傳福音將從以內疚為中心的重擔變為喜樂的特權!
傳福音是我們的使命,我們要如何來完成這個使命呢?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與大型佈道會相比個人佈道的好處有哪些:
大型佈道會常吸引大批群眾參加,經常有成千上萬人在佈道會中回應講員的呼召,接受福音,場面和成果都令人振奮!但這種大型佈道會也有幾個明顯的缺點,如聽眾對福音的興趣與反應,常受講員知名度的影響;聽眾心中對福音的疑惑,無法獲得充分而滿意的解釋與答案,個人的問題與需要難以得到滿足;對講員的呼召容易受群眾心理的影響而盲從,對福音不是經過深思熟慮、甘心樂意的接受;還有就是在佈道會現場舉手決志的人很多,但因缺乏有效的跟進、造就,散會後人就流失,加入教會的比例很低。與此相比,個人佈道的優點是:每個信徒都有機會長期參與傳福音的事奉,福音朋友可獲得長期且有系統的教導,能充分認識福音真理,個人的問題與需要容易獲得滿足,最後樂意認罪悔改接受救恩,方便繼續對初信者進行跟進和造就訓練。
我們的主耶穌和他的門徒除了對群眾大型佈道以外,也經常運用個人佈道的方法,帶領很多人接受福音。例如:耶穌向尼哥底母、撒瑪利亞婦人、稅吏撒該等作個人佈道(約翰福音3、4章,5:1-14,8:1-11,9:1-7,35-38;路加福音19:1-10);安得烈和腓利帶領人來認識耶穌(約翰福音1:40-42,44-46,6:8-9,12:21-22);腓利向衣索比亞的財政部長傳福音(使徒行傳8:26-40);彼得帶領義大利營的百夫長哥尼流全家信主(使徒行傳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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