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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五子」方針與「兩筆」訓練 王俊鳴

北京十二中(高中部)

高中語文「新課標」出世以來,有兩點似乎最被人稱道:一是所謂「三維目標」,即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按:這說法邏輯上似乎不通。]一是所謂「三態學法」,即自主學習,合作學習,研究性學習。但如何把這樣的「理念」變為課堂上的實踐,很多人感到茫然,有的人則為了趕風頭而開始鼓邪勁,出邪招。在此說說我實施多年的「五子」方針,也許能提供一點鑒借。

我所謂的「五子」方針,就是「選例子,指路子,做樣子,給場子,掛牌子」,這是我在課堂教學中堅持的原則,也是具體的操作方法;這種原則和方法來源於我的教學價值取向,並為我的教學價值觀服務。

我遵從葉聖老的學說,認定語文教學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價值就在於教會學生「自能讀書,自能作文」。 葉老說:「學生須自能讀書,須自能作文,故特設語文課以訓練之。最終目的為:自能讀書不待老師講,自能作文,不待老師改。」在他的論述中,多次強調語文教學目的,「嘗謂教師教各種學科,其最終目的在達到不復需教,而學生能自為研索,自求解決」,「教課之本並非教師講一篇一課與學生聽,而是教師引導學生理解此課文,從而使學生能自觀其他類似之文章。」他在語文教學二十韻中指出:「貴能令反三,觸處引自伸。」 葉老的這一導學思想,繼承了我國古代教育理論的優秀遺產,如孔子的「啟發」主張、孟子的「自得」之道等,又融會了當今世界先進的教育理論,如「學會學習」「終身教育」等,是指導我們搞好語文教學的圭臬。有人蔑視、否定葉老的理論,我們只能說:「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需要進一步探討的是,對一個中學生來說,所謂「自能讀書,自能作文」的標準該怎麼定。我把閱讀能力分解為「認讀」「解讀」「賞讀」三個層次。「認讀」任務主要應在小學階段完成,中學階段則應著重解決「解讀」的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學生會落下「文化殘疾」。至於「賞讀」,本是個性色彩極其強烈的心理過程和價值判斷,一方面必須建立在透徹理解的基礎上,同時與人的文化積澱、生活閱歷密切相關,在中學階段只是打基礎而已,不應要求過高。關於閱讀,葉聖老曾說:「所謂閱讀書籍習慣,並不是什麼難能的事,只是能夠按照讀物的性質作適當的處理而已。需要翻查的,能夠翻查;需要參考的,能夠參考;應當條分縷析的,能夠條分縷析;應當綜觀大意的,能夠綜觀大意;意在言外的,能夠辨得出它的言外之意;義有疏漏的,能夠指得出它的疏漏之處:到此地步,閱讀書籍的習慣也就差不多了。」這就是葉先生給中學水平的「精讀」確定的標準,其要義就是「解讀」。實際上,一個人在中學畢業後,幾乎再沒有人「教」他「怎樣讀書」了; 而他在中學階段落下的文化殘疾,會陪伴他終生。看看公用的教科書(還有教學參考書),看看高考語文試卷,再看看各式各樣的「鑒賞辭典」,看看「論壇」上的明星、名嘴,會發現許多「專家」「教授」,其實根本沒讀懂面對的文本,就在那裡「鑒賞」「發揮」擬考題,忽悠讀者,忽悠聽眾,忽悠考生。這難道不是現實文化生活中的悲哀嗎?至於作文,中學生主要的任務是學習寫實用性的文章,並做到「寫什麼像什麼」,而不是搞文學創作——當然,對有文學愛好、寫作天賦的學生,自應予以扶持。一些搞文學、搞美學的先生,認為中學語文教學就是搞文學鑒賞、文學創作,那是因為他們把自己的專業看的太高太重要了,以為天地間除了文學、美學,別的什麼都無所謂了。我們不能讓他們牽著鼻子走。

要實踐「教是為了達到不需要教」的教學理念,首先得解決教材問題。葉老強調「教材不過是一個例子」。依照這樣的理念 ,教材必須具有「例子」的作用,也就是說它必須切合「教學的需要」;教學過程不是「教教材」,而是「用教材教」。但現有的教材似乎不是為了「用」,而只是為了「教」(這從對某一篇文章該不改入選的爭論中就看得很清楚)。我這樣說,不僅因為它基本還是「文選」的性質,而且「選文」的標準還是「名家名篇」而不是「適用於教學」。又由於缺乏對「讀寫能力」的科學解析,教材的編排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完全看不出為什麼學完此一單元接著要學另一單元、學完此一篇就要學另一篇;當然,教材的編寫者更沒有提供「方法」,特別是文章解讀的方法,而是立足於「多」——多讀讀寫,寄望於「悟」——讓學習者自己在「多」中去「感悟」。所以執教者只好自己「選例子」——選擇適用於「教學目的」的材料。這樣,才能避免「碰到什麼(例子)講什麼」的尷尬,做到「要講什麼就有什麼(例子)」。有的教師有能力又肯下功夫,自己編出成套的教材;筆者自愧弗如,只是小打小鬧,在公用教材的基礎上,或做選擇、或做重組、或做補充而已。但追求「教材」應適用於「教學」的初衷是一樣的。

還要說明一點,為教「閱讀」的例子與為教「作文」的例子應有所不同:為「閱讀」使用的,應該有一定難度,有必須努努力才能跨越的「坎」,使學習者每一次閱讀都有所「突破」,有所提高;倘是文章的難度與學習者現有水平相當,就失去了「訓練」的意義。而為「作文」使用的,一方面要符合作文訓練點的需要,另一方面還應盡量避免「閱讀的難度」,讓學習者把精力集中到模仿寫作上去。現行教材的編者似乎還沒意識到這一點。

選好適用的例子後,就進入教學過程。教學過程是「教」與「學」、「訓」與「練」統一而互動的流程,處理好二者的關係是實踐「教是為了達到不需要教」這一教學理念的根本保障。「教」與「訓」的第一步就是「指路子」——就是引導「思路」,就是提示線索,指引方向,引導學生認識規律,並遵循著規律去思考,就是把學生的思路引到科學的軌道;而科學的思路必然要以對客觀規律的認識為基礎。在閱讀教學中,不搞「玄化」(如解《詩》之《關雎》為「頌后妃之德」,析巴金之《燈》為「象徵馬列主義」),不搞「泛化」(如舉凡契訶夫小說皆冠以「批判沙皇反動統治」),引導學生從文本的實際出發,注重文本的整體有機性,注重文本諸信息的內在聯繫;在寫作教學中,不說空話,不說假話,不說套話,引導學生從生活的實際出發,分清現象與本質,主流與支流,發現並表達真善美,辨別並批判假惡丑。這種思路,既是唯物的,又是辯證的。所以,指路子的過程,其本質就是唯物辯證法的訓導過程,是科學的世界觀與方法論在語文教學過程中的具體化,或者說,是把科學的世界觀與方法論「語文化」的過程,是引導學生把科學的世界觀、方法論化為「語文智慧」的過程。「路」有大小,而「指路」的宗旨是不變的。「指路子」的過程也是貫穿「知識」(文字學的、辭彙學的、語法學的、修辭學的、文章學的、邏輯學的,等等)教學的過程。不過,不是講「靜態」的「陳述性」的知識,而講「動態」的「操作性」的知識;或者說把本來是「靜態」「陳述性」的知識運用到讀寫的實踐中去,讓它們「活」起來。從「教」與「學」的關係說,這是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的重要環節。現在提倡「自主學習」「研究性學習」,這主張自然不錯。但如果失去教師的引導,其效果、效率就沒有保障,甚至會流於形式,真的把課堂變成「茶館」;而如果教師引導得不對路、不得法,學生就不僅無法到達「自能讀書,自能作文」的境地,還很有可能「走火入魔」,受害終生。

「指路子」,是對規律的揭示,是一種理性的引導,是「虛」的。教學過程必須由「虛」入「實」,就是教師必須自己「做樣子」。這如同體育教師上課,在講完「動作要領」之後必須作「示範動作」。葉聖老說:「教師善讀善寫,深知甘苦,左右逢源,則為學生引路,可以事半功倍。」反過來說,教師自己不能做「示範動作」,而只會「講大道理」,就要「事倍功半」了。葉老特別主張教師寫「下水」文。這樣,一方面可以通過自身的示範性,體會寫作的艱辛,有針對性的指導學生解決寫作種困惑;另一方面,教師的「下水」可以對學生產生一股強大的感染力,使學生對作文產生興趣和信心。其實,閱讀教學也需要教師「下水」。你告訴學生這樣想就能想明白,這樣讀就能理解準確,那你就展示一下你「想」你「讀」的具體過程。這種展示,就像「下水」作文一樣,不僅讓學生具體理解了你指的「路子」,學起來更容易,而且讓學生看到了你所指的「路子」確實走得通,從而增加「走一走」的興趣與「走下去」信心。比如 ,我講閱讀要有「整體觀」,就不僅要告訴學生什麼叫「整體觀」,而且選擇好「例子」,展示一次(當然不能僅僅是一次)「整體觀」在讀書過程中的具體體現;我要講「互解法」,就不僅要告訴學生什麼叫「互解法」,怎樣進行「互解」,而且要選好「例子」,來一番「互解」的示範;我要講議論文「起承轉合」的論證結構,就不僅要講清楚什麼叫做「起承轉合」,實際上寫文章的人在怎樣「起承轉合」,我還得選擇好作文題目做「例子」,現場來一番「起承轉合」。

當然,「做樣子」並不等於教師唱獨角戲,同樣可以跟學生交流、互動,這只是一個教學設計的技術性問題。

「選例子」「指路子」「做樣子」,這幾步主要體現了教師的「主導」作用,同時也激起了學習者學習的興趣。接下來就要給學生自己動腦動手的機會,讓他們遵照著教師指引的「路子」走一走。這就是所謂「給場子」。就如同武術教練,在給學習者作了「樣子」之後,必須讓他們「下場」去操練。這也是近來倡導的「自主學習」「探究學習」的過程。但我所主張的「自主」是以教師的訓導為前提的,而不是自以為是的「猜」、無師自通的「悟」;這裡的「探究」是以教師指引的道路為「方向」的,而不是隨心所欲、胡思亂想(像什麼從《背影》看出「父親違反交通規則」、從《孔乙己》看出「短衣幫不善維權」之類),不是讓學習者像沒頭的蒼蠅一樣四處亂撞。而且,在學生「操練」的整個過程中,教師都是參與者:觀察,討論,激發,點撥,等等。

在學生完成一個學習過程後,比如研讀完一段或一篇文章,寫完一篇作文,教師就要做「掛牌子」的工作了,這就是「講評」。講評,固然要指出缺點、不足,不能模糊是非,不能遷就謬誤;但更重要的是表揚、鼓勵,也就是要多「掛金牌」「掛銀牌」。這是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興趣)的重要一環。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從何而來?來源於他對所學內容重要性的認識,來源於教師適時的激發和深入淺出的引導,更來源於學習過程中的成功感。所學的東西是「有用」的,而且自己會用了,而且自己的實踐得到老師(權威)的肯定了,他自然就有了進一步學習、進一步「表現」的慾望。當然,教師的表揚必須及時,必須得當,又必須真誠。如果時過境遷,或者表揚的「不是地方」,或言不由衷,也許就會適得其反,變成「諷刺」。這裡有「教育學」原理,也有「心理學」原理。至於有的人為了「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搞一些庸俗的表演,不僅污染了學生的心眼,也貶損了自己的形象,實實不足為訓。

最後要說明的是,我的「五子」方針,不是什麼「五步法」。雖然從教學的全過程看,這五個環節有明顯的區分,有先後的順序,但在教學實踐中,往往是交錯的,隨機的,這要發揮教師的「教學機智」。比如,「指路子」不一定一「指」到底,「指」到一定程度就「給場子」,在學生操練過程中再「做樣子」;或者在學生操練過程中發現「亮點」馬上就「掛牌子」,不一定等到全部操練完畢之後再給予表揚和鼓勵。 只要施教者價值取向明確而堅定,心中有「方針」更有「學生」,教學活動就會豐富而靈活,生動而有效。

課上實施「五子」方針,課後則要求「兩筆」訓練:閱讀教學的延續活動是「三新」(新知識、新方法、新感悟)筆記(《讀寫月報》已對此做了推介),作文教學的延續活動是「課外練筆」。這就是我在教學「操作層面」上的一套做法,雖然未必完備,但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的實踐證明,效果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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