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轉向 我國奶牛養殖重塑方向
繼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關於加快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建設之後,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強調推進農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建設,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並提出發展生態友好型農業,降低對土地及環境的污染。前不久,國家發改委確定了今年農村經濟工作的七大重點,其中加快構建農業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與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是未來農業現代化推進工作重點之一。
政策的提出為我國奶牛養殖業指明發展方向,即加快推動以農業合作社、家庭牧場為主的專業化發展,提高奶牛養殖的可持續發展程度。
過去,隨著城市居民乳品消費需求的快速增長,城市周邊養殖難以滿足居民需求,為保證原奶供應,政府鼓勵廣大農民開始養殖,但由於門檻低,配套服務設施落後,上下游產業合作不穩固,利益矛盾激化,造成質量安全問題。三聚氰胺事件的出現,標誌著過去以散養為主這一模式的終結,同時也加快我國奶牛養殖業向規模化、集約化方向推進步伐。然而,為了「多快好省」推動養殖業發展,鼓勵發展大規模養殖,這讓奶牛養殖又走向另一個極端。我國人口眾多,土地、水、飼草等資源分布不均,大規模養殖,長期來看是規模不經濟,而且大量的污物難以無害處理,發展也不可持續,另外更容易帶來防疫及食品安全隱患。
2013年我國北方出現大面積「奶荒」,背後深層次原因是奶牛養殖向規模化發展過程中,規模結構進退市場的比重失衡,中小規模退出市場速度遠快於規模化發展的速度,造成總供給出現下降。2008年以來,在政府補貼下,大規模養殖出現快速發展,但隨之出現諸多問題,迫使大規模養殖放慢發展步伐。「奶荒」出現同時表明經過5年扶持的大規模養殖也不能擔負起我國奶業發展重任。
無論是散養還是大規模養殖都不符合我國國情與發展要求,也不符合當前乳業發達國家的奶牛養殖發展規律。
筆者認為,我國奶牛養殖發展方嚮應該是適度規模化與集約化相結合,堅持「種養」一體化與專業分工化,以實現養殖業現代化。所謂適度規模化和集約化,主要是指牛奶養殖要結合當地包括土地、水源、飼料等自然稟賦資源條件,通過發展最優養殖規模,實現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平衡,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平衡,從而實現奶牛養殖可持續發展。
奶牛養殖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平衡,一方面要求充分且集約化利用當地土地、水源和飼料資源,讓種植業與養殖業有機結合,保障養殖所需飼料至少60%以上來自當地,從而實現成本可控;通過技術升級、品種改良,提升飼料蛋白轉化率,發展節水養殖。一方面結合現代技術,利用自然界本身把奶牛排泄物及相關廢物、廢水無害化降解,變廢為寶,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平衡本質上就是推動養殖生態的循環,就是在不破壞環境的基礎上,實現養殖收益最大化。
目前,奶牛養殖業也存在一種新的思想,是對集約化發展的錯誤理解。這種思想認為,所謂集約化發展就是鼓勵提高單產,將提高單產作為衡量是否現代化的一個標誌。因此出現通過高消耗來提高單產的現象,事實上,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實現平衡,即便是奶牛平均單產僅達7噸,也是合適的,不能盲目追求單產超10噸,從而造成資源浪費,歐洲等國奶牛單產高,主要是養殖的綜合水平高,不僅是品種改良、飼料保障、配套服務設施先進等集約化程度較高,在糞污處理、回收利用等方面也非常先進,但這對當前我國的奶牛養殖業來說不具有代表性。
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平衡,一方面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上游養殖與下游加工之間的利益矛盾,實現上下游「利益共享、風險分擔」的一體化發展;一方面儘可能地帶動當地就業,增加農民收入,減少摩擦。
合作社、家庭牧場是奶牛養殖組織化的一種方式,好處在於有助於提升養殖專業化水平、組織化程度和經營主體的市場地位。更重要的,他們是推動適度規模化發展最理想的主體。家庭牧場,通常養殖規模在幾十頭到百頭之間,合作社可以實現地理分布的適度規模與整體組織化程度的大幅提高。由於農民是經營單位的主要組成主體,他們既是養殖者又是種植者,有助於推動「種養」一體化與各自專業化分工發展,從而極大提升農牧業生產效率、增加農民收入,達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平衡。作為合作社、家庭牧場的主人,農民自然而然會計算如何實現讓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達到平衡,如何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
圍繞合作社、家庭牧場,推動適度規模化發展,提升中小規模養殖戶的組織化程度,也有助於推動上游養殖與下游加工形成良好的合作共贏機制。長期來看,適度規模化發展可以降低養殖成本,提高養殖效率,推動養殖業健康發展。與此同時,隨著家庭牧場等專業化經營主體市場地位不斷提高,其市場話語權、抗風險能力都得到提升,同時也容易與企業達成合作協議,並通過相互參股等方式形成一體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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