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羽:社工行業共同體意識與服務機構差異化發展

文/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 向羽【整理轉載:時英平】  社會工作倫理提到每個從業者、每個社會服務機構對社會工作專業、對社會服務行業都承擔著一定的倫理責任。這種倫理責任要求,每個從業者、每個服務機構都要遵循社會工作專業的各種規範,要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只代表自己,更代表著整個專業和行業的形象。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社會工作專業和社會服務行業是一個「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共同體。但可惜的是,在現階段,這種「行業共同體意識」尚未建立,也未得到足夠的重視,服務機構往往各自為政,不良競爭。  一、沒有行業共同體意識,社會服務領域出現「不良競爭」  某省民政廳的領導在某次培訓中坦言,某些機構間的「不良競爭」讓一線社工淪為犧牲品。其影響不只如此。在筆者看來,不良的競爭,一方面讓機構之間隔閡不斷,互不理睬,另一方面授人以柄,被人利用,兩方面最終都傷及本專業的形象。  第一種現象——「各自為政」。在某些「明星社區」,或某些特定的區域之內,往往匯聚多家社會服務機構從事社會服務工作。他們可能擁有不同的行業背景,承接著不同購買主體的服務項目,服務於不同的案主人群,但服務人群上也有可能重疊。按常理說,各類服務項目均是「購買服務」項目,也同樣服務於「社區居民」,不同機構之間應該「整合思路」,共同回應社區需求,但事實正好相反。筆者見過,許多機構雖同處一隅,但卻缺乏溝通,不相往來,甚至處處提防對方。為何如此呢?原因很簡單,服務機構之間處於「求生存」的競爭狀態,深怕被對方「搶得先機」或是「突出成效」,深怕與之溝通合作,讓對方的服務「錦上添花」,而自己「為他人作嫁衣裳」,更怕由此對方會將自己「取而代之」。筆者認為這是沒有「行業共同體意識」的表現,既沒從滿足服務對象需求的專業理念出發,又不能形成整合服務的思路,提高資源使用效率,更讓服務購買方、服務合作方「瞧不起」。  第二種現象——「同室操戈」。新管理主義對購買方來說真是個好東西,只是站在旁邊看,也能讓某些機構醜態百出。社會服務機構越來越多,購買方的選擇也越來越多,「良性競爭」之下可能逐步提升專業服務水準,但這是理想狀態。「競爭」,正好給予購買方以「口實」,通過「競爭」可以讓他們挑選那些「價低者」和「聽話者」。某社會服務機構與某地政府合作開展一服務項目。合作第二年非但不增加服務經費還準備削減支出,要求人力配備不變,服務內容還得創新增加。合作的過程也並非愉快,政府嫌「社會組織不聽話」,社會組織嫌「政府行政干涉太多」,這讓社會組織苦惱不已,但「考慮再三」之後還得忍氣吞聲繼續「合作」。當地政府吃准了社會組織「不敢反抗」,因為已經有第二家服務機構在門口排隊等候。這家服務機構不願意「削減經費」,但另一家說經費少點也可以做,這家服務機構不願意委曲求全,但另一家說「只要你開心,怎麼都行」。這總讓人想起一個故事。康熙皇帝本想起用姚啟聖負責平定台灣的事宜,但姚啟聖這人有傲骨,康熙皇帝立馬說「我不信少了姚屠夫就得吃連毛豬」。很多購買方也是這個心態,「你們不願意做,自然有其他人願意,你們不聽話,自然有其他聽話的,你們嫌服務經費少,自然還有人覺得可以承受」。某些機構完全沒有「行業共同體意識」,為求項目,毫無原則地妥協退讓。有的服務機構為了進入某地區,「著眼未來」,甚至願意貼錢承接某些服務項目。真心想感嘆一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長此以往,購買方只會「吃定」社會服務機構,不只服務經費減少,更重要的是「談判地位」越來越低。  二、服務機構的差異化發展化解「不良競爭」  面對前述不良競爭的現象,我們呼籲社會服務機構要樹立起「行業共同體」的意識,服務機構要聯合起來,在日常業務開展中「互通有無」,堅守「共同的專業底線」。行業協會要行動起來,帶來服務機構逐步建構「行業共同體」,並通過共識共享的規範約束不良競爭。但這畢竟是理想狀態,在「理想」和「現實」之間,很多機構為了「求生存」,恐怕就不會考慮自身肩負的「行業責任」。在筆者看來,前述不良競爭的現象與多數社會服務機構發展趨同有關。簡言之,由於社會服務機構定位和發展趨同(如從事的服務領域相似),服務機構之間往往是直接的競爭關係,在社會服務項目有限的現實狀況下,大家彼此競爭「爭食」,最終就「飢不擇食」。  筆者曾參與某區民政局舉辦的「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對接洽談會」(大約名字)。現場,約有二十多家社會服務機構掛出宣傳展板,介紹本機構的宗旨理念及服務領域。在認真看完每個服務機構的介紹之後,筆者發現一些有趣的狀況。第一,雖是不同的社會服務機構,但用以描述機構的宗旨和理念的詞語卻出奇的一致(不能說完全一樣,但絕對是大同小異),有的只是表述的順序略有不同。第二,雖是不同的專業背景,但服務機構從事的服務領域也差別不大,大多是「兒童青少年、長者及弱勢家庭」等。於是,筆者「大膽假設」,這說明很多服務機構沒有清晰的且打算持之以恆的宗旨和理念,只是看到別人有,自己跟著寫。這也說明,很多服務機構所從事的服務領域相似(趨同),不會也不能形成專長的、特色的服務領域。  這樣的發展會導致不良的後果。第一,由於宗旨理念、服務領域大同小異,導致服務機構同質化發展,競爭領域趨同(「在同一鍋里搶食」);若沒有共同共享的行業規範約束,必然導致惡性競爭,進而敗壞整個行業的聲譽。第二,服務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大同小異,沒有識別度,服務的可替代性極高,沒有專業性可言,不利於社會服務邁向專業化發展。第三,由於服務機構的宗旨理念設定較為隨意,本身缺乏號召力,某些機構只是將宗旨理念視為一個對外宣傳的招牌,並不會真正堅守;只要有服務經費,只要能拿到服務項目,管它是否符合本機構的宗旨理念,先一擁而上,拿到再說,這樣的後果可想而知。大家在相似的服務領域裡扎堆競爭,既不利於社會服務領域的拓展,又不利於行業共同體的建構。  出路在哪裡呢?塗爾乾的《社會分工論》可能帶來一些啟示。塗爾干說社會容量和社會密度是分工變化的直接原因,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分工之所以不斷進步,是因為社會密度的恆定增加和社會容量的普遍擴大;如果說隨著社會容量和社會密度的增加勞動逐漸產生了分化,這並不是因為外界環境發生了更多的變化,而是因為人類的生存競爭變得更加殘酷了。《社會分工論》里下面這段話很有意思也很有啟發意義:  「在同一個城鎮里,各種不同的職業可以同時存在,互不侵犯,因為他們追求的目標是不同的。士兵追求的是赫赫戰功,牧師追求的是道德權威,政治家追求的是權力,資本家追求的是財富,科學家追求的是學術聲譽。每個人可以在不妨礙他人實現目標的同時達到自己的目的。即使人們在職能方面差別不是很大的時候,情況也是如此。眼科醫生和精神病醫生之間就不存在什麼競爭,鞋商與帽商之間、石匠與木匠之間、物理學家與化學家之間也沒有競爭關係。他們不僅能夠提供不同的服務,而且能夠和諧一致地進行服務。」(塗爾干:224)  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何嘗不是如此。雖然社會服務領域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倘若我們轉換思路,通過差異化(「社會分工」)發展,一方面能夠拓展社會服務的範圍和領域(增加「社會容量」),另一方面也能避免服務機構之間的直接對抗,更能促進社會服務邁向縱深的專業化發展。  社會服務機構的差異化發展要求服務機構應樹立獨特的使命,聚焦於某個服務領域或某個服務群體,而不是「大而全」,什麼服務都做,提到服務範圍就說「家庭綜合服務」。差異化發展要求服務機構長期聚焦於某個領域,不斷深入研究,不斷總結服務經驗,服務對象不斷細分,對服務對象的了解不斷深入,在服務手段和策略上形成專業的、獨特的經驗。例如,在某個區域內,提到某個服務領域(如兒童服務)立刻能夠想到某個服務機構。另外,就算幾個服務機構都從事某個服務領域(如兒童服務),但每個機構服務的人群都應進一步區分,不斷細化(如受虐兒童服務),不斷提升服務的專業化水準,更是不斷拓展服務空間。  面對行業內的不良競爭,我們呼籲建構行業共同體意識,呼籲「兄弟登高,各自努力」的良性競爭,更呼籲社會服務機構考慮「差異化」發展的策略,不要「同室操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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