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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選擇

第五章商品的選擇

威爾斯威爾德提出了進行商品選擇的最好例子,他發現,「絕大多數的技術系統都是跟隨從趨勢走向的,然而,絕大多數商品大約只有30%的時間處於良好的趨向模式(高指向性的變動)。如果交易者總是選擇相同的商品或是股票,那麼它的系統就必須能夠在30%的時間裡賺到比該系統在其他70%時間裡失去的資本要多的利潤。請把這種方法與只對在商品選擇指數表中排列最先的五到六位的商品進行交易的方法進行比較。這就是潛在的概念。」

交易合意性因素衡量:1、與其獲利能力;2、與獲得利潤相關的風險;3、開始交易需要的資本。

4種選擇方法:1、夏普比率;2、威爾德商品選擇指數;3、價格變動指數;4、調整過的報酬率指數。

夏普比率=(回報-無風險利率)/回報的標準離差

見圖

請注意,儘管原有的預期回報是最高的0.40,但其相應的夏普比率則是最低的,0.5.糖的情況則正好相反。這是因為原有的回報變更率是糖的兩倍還要多,這就導致當原油與糖相比較時顯得風險大很多,既然夏普比率衡量的是每單位風險的回報而不是回報本身,那麼糖在這一點上就優於原油。

威爾德商品選擇指數

(指向性變動、指向性指標、指向性變動的平均指數等級、價格變動指數)

經過調整的報酬率指數

經過調整的報酬率=商品的報酬率/商品的相對資本投入

相對資本投入=商品交易需要的資本投入/所有商品交易中需要的最大資本投入(比率的最高最低範圍是0~1)

見圖

請注意,原油的報酬比率是最高的,是糖的報酬率的兩倍還多。然而一個原油合約需要的資本投入是5000美元,是糖合約需要的資本投入1000美元的5倍。因此,糖調整過的報酬率就比原油的高,顯示糖的期貨交易更加有吸引力。假如交易者有對調整過的報酬率低於30的商品不進行交易的原則,那麼他就不會對原油進行投資考慮。

結語

選擇過程是建立在不是所有的交易機會都具有同樣合意性的假設基礎之上的。儘管某些交易是應該放棄的,其他的一些則可能在資金分配方面獲得更大的份額。只有在投資者有了一個客觀的衡量交易合意性的準繩以後,他才能作出這樣的決定。

通過不同的方法得出的交易排序可能是不同的。然而,只要交易者持續使用一種特定的方法評估所有的交易機會,那麼不同方法得出的排序也就只存在理論上的差異了。

本章中介紹的選擇技巧使得交易者可以在那些令人迷惑的交易機會中進行篩選,得出一個能夠符合自己滿意程度要求的交易機會名單。既然交易者已經有一個清晰的概念要選擇哪些商品進行交易,那麼下一步工作就是如何在這些商品間進行資本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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