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評獎必須堅守「文學標準」
文學評獎必須堅守「文學標準」
作為首屆魯獎的獲得者,我真心期盼每一屆魯獎都能堅守「文學的標準」,公開公平公正地評選出真正具有美學品質和價值的優秀文學作品,維護這個以「硬骨頭」魯迅的大名命名的獎項應有的聲譽。遺憾的是,近幾屆的魯獎評選結果不斷受到質疑,尤其是剛剛評出的第六屆魯獎,因四川詩人周嘯天獲獎和《瞻對》等作品得零票而引發巨大爭議,讓我感覺斯文掃地。
我認為,文學作品不是簡單的數學題,文學評獎引發爭議本不足怪,任誰當評委都很難評選出絕對意義上的第一名作家和第一名作品,當年我的軍藝校友莫言榮獲諾貝爾文學獎,同樣引來某些人瘋狂「拍磚」。但是,此次周嘯天獲魯獎和《瞻對》等作品得零票,顯然有違常識,侮辱公眾智商。
文學評獎,首先必須堅守「文學的標準」而不是別的什麼標準,這樣評選出來的作家作品,其文學價值才能經得起時間的檢驗。但周嘯天的所謂古體詩詞,唱讚歌,拍馬屁,流「口水」,何來文學價值可言?這樣的作品獲國家最高文學獎,簡直是詩歌的恥辱、文學的悲哀。而阿來的《瞻對》我是認真讀過的,我的基本判斷是,《瞻對》的文學品質不比本屆獲獎的任何一部報告文學作品差。我不是說它一定要獲獎,對處在同一水平線的作品完全可以見仁見智,但這樣的作品得零票,絕對是「文學標準」的缺席,恰如阿來所言,是「一些人假文學之名以非文學的手段傷害文學的尊嚴」。
有人指責魯獎評委不專業,我認為這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比如我熟悉的詩歌組評委雷平陽、榮榮,都是優秀詩人,他們最終票投周嘯天,不是文學判斷力出了問題,而是受到「組織意圖」等非文學因素的干擾。「組織意圖」左右評獎結果,是國內文學評獎的最大癥結,它更多考慮的是「政治正確」,而非「文學標準」。因此,要保證文學評獎結果的公正嚴肅權威,必須像布克文學獎、龔古爾文學獎、普利策文學獎等國外權威獎項那樣,在選好評委的前提下,充分相信評委的道德良知與文學判斷力,授予評委獨立、自由的投票權。否則,像魯獎這樣,評選出的獲獎作品得不到讀者認可,獎項的公信力受到強烈質疑,根本起不到幫助讀者進行價值判斷和為國家、民族積累精神財富的應有作用,國家還花納稅人的錢設立這個獎項幹什麼呢?
(刊2014-9-1《泉州晚報》城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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