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專車行政訴訟案再次被延期宣判

發布時間:2015-09-21 18:26 來源:中青在線 作者:邢婷 郝帥中青在線訊(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邢婷 郝帥)9月18日,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發布官方微博稱,原告陳超訴被告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行政處罰一案再次被延期宣判三個月。據濟南市市中區法院之前向媒體介紹,2015年1月7日,陳超因使用專車軟體提供專車服務,被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兩萬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陳超對處罰結果不服,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當前專車運營模式合法性尚沒有定論的情況下,陳超案被不少媒體稱作「專車第一案」。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發布的上述微博稱,「本案雖為個案,但社會關注度極高,且案件相關事實的認定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存在較大的爭議。對於該案,本院正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依照程序進行內部討論研究,很快將確定最終意見。我院已向上級法院申請延長審限三個月,宣判時間我們會在官方微博上另行通知。」這已是該案第二次被延期宣判。按照規定,6月17日是該案宣判最後一天,但當事人前往法院的問詢結果是,審判長告知由於該案案情複雜,已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作了延期三個月審理的申請,在2015年9月17日前宣判。該案於3月18日在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3月19日組成合議庭,4月15日,在該院公開審理,庭審時長3小時,並通過該院官方微博進行直播。本報記者曾旁聽4月15日當天的庭審,庭審中,處罰主體是否合法成為庭審爭議焦點。陳超的律師李文謙認為,被告作出的處罰決定存在處罰主體錯誤,認定事實錯誤,執法程序違法,適用法律錯誤等諸多情形。被告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5份證據,證明被告能夠作為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濟南市區內出租汽車管理依法行使管理權。此外,庭審過程中,客管中心對陳超作出的行政處罰的法律適用是否正確,也成為庭審調查的問題之一。鑒於雙方對本案相關事實和法律適用,存在爭議較大,審判長當庭宣布「合議庭在庭後進行認真合議,擇期宣判。」【責任編輯:袁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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