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第二百七十三篇《維天之命》
【篇目】
[作品介紹]
[注釋]
[譯文]
[賞析一]~~[賞析五】
【古風泊客一席談】
維天之命
[詩經·周頌·清廟之什]
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駿惠我文王,曾孫篤之。
[作品介紹]
《周頌·維天之命》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這是周成王稱頌周文王之德的祭文。此詩共八句,不分章,其內容大致可分為兩部分。前一部分四句盛讚周文王之德,能上應天命;後一部分四句說文王德業澤被後代,後代子孫要勉力保守家業,忠誠地遵循文王遺教,發揚光大。全詩情意樸素,語言簡潔,條理分明。
[注釋]
⑴維:語助詞。一說「思念」。
⑵於(wū):嘆詞,表示讚美。穆:莊嚴粹美。不已:不止。指天道運行無止。
⑶不(pī):借為「丕」,大。一說發語詞。顯:光明。
⑷德之純:言德之美。純,大,美。
⑸假以溢我:以嘉美之道戒慎於我。假,通「嘉」,美好。溢,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爾雅·釋詁》:『溢、慎、謐,靜也。』……詩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靜我也,靜我即安我。」
⑹收:受,接受。
⑺駿惠:順從的意思。鄭箋訓為「大順」,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惠,順也;駿當為馴之假借,馴亦順也。駿惠二字平列,皆為順。」
⑻曾孫:後代子孫。孫以下後代均稱曾孫。鄭箋:「曾,猶重也。」篤:厚,忠實。此處指篤行,行事一心一意。
[譯文]
想那天道的運行,美好肅穆永不停。多麼輝煌多光明,文王品德多純凈。嘉美之德使我慎,我們永遠要繼承。順著我祖文王道,子子孫孫永力行。
賞析壹壹/
《維天之命》是《周頌》的第二篇,無韻,篇幅不長,充滿了恭敬之意、頌揚之辭。詩為祭祀周文王之作(《毛詩序》所謂「大平告文王也」),因文本中有「文王之德之純」、「駿惠我文王」等句可證,古今並無異議,但對成詩之時,則漢儒、清儒之說有分歧。鄭玄箋云:「告大平』者,居攝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禮作樂。」他認為此詩作於周公攝政五年之冬。而陳奐《詩毛氏傳疏》則云:「《書·雒誥》大傳云:『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七年致政。』《維天之命》,制禮也;《維清》,作樂也;《烈文》,致政也。三詩類列,正與大傳節次合。然則《維天之命》當作於六年之末矣。《雒誥》周公曰:『王肇稱殷禮,祀於新邑,咸秩無文。』鄭注云:『周公制禮樂既成,不使成王即用周禮,仍令用殷禮者,欲待明年即政,告神受職,然後班行周禮,班訖始得用周禮,故告神且用殷禮也。』鄭謂周禮行於七年致政之後,是也。而箋以告太平為禮未成時,在居攝五年之末,則未是。詩云:『我其收之。』又云:『曾孫篤之。』自在制禮後語矣。」據他考證,鄭玄之說有誤,此詩當作於周公居攝六年之末,即公元前1110年。今人陳子展《詩經直解》認為陳奐之說較鄭箋「為有據也」,茲從其說。 此詩內容大致可分為兩部分,前一部分四句說文王上應天命,品德純美;後一部分四句說文王德業澤被後代,後代當遵其遺教,發揚光大。讀者稍加註意,便會發現前後兩部分在結構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個逆挽,也就是說,今傳文句將原該是「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純,於乎不顯」的平行結構在句子的排列組合上作了小小的變化。語義絲毫未變,但效果卻很不一樣,兩個「於」字的疊合,更顯出嘆美莊敬之意。而後一部分沒有用感嘆詞,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邏輯排列,平鋪直敘,波瀾不驚,在唱出重音——讚頌文王——之後,以輕聲順勢自然收束,表示出順應文王之遺教便是對文王最好的告慰,這樣一種真心誠意的對天祈願與自我告誡。 從詩的句式看,此詩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純」與第七句「駿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壓縮成「文王德純」、「駿惠文王」這樣的句式,如此則八句均為四言,整齊劃一。《周頌》中不是沒有這樣純用四言句的詩章,如《臣工》、《噫嘻》等即是。因為《周頌》中多無韻之詩,可能會有人將這種句式參差與勻整的不同與有無韻腳聯繫起來,以為有韻之詩句式以勻整為尚,無韻之詩句式以參差為尚;這樣看的話未免太絕對,上舉《臣工》、《噫嘻》等無韻(江永《古韻標準》謂《臣工》「韻不分明」,語尚含糊)之詩也是齊言句式,就很難以此解釋之。筆者以為《頌》詩的句式參差與否,除了語言表達上的需要外,恐怕更多的是合樂的需要。據鄭覲文《中國音樂史》說:「《頌》律與《雅》律之配置不同,《雅》為周旋律,《頌》為交旋律。」而阮元《釋頌》強調《頌》之舞容而謂其全為舞詩。據此,則《頌》詩的音樂大約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變化多一些,句式參差與勻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異。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筆者不敢妄斷,謹以之求質於治中國古代音樂史者。 至於說此詩的內容,實在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頌揚文王德配上天,對其美德頂禮膜拜,正是周公攝政制禮,確定祭祀文王的規格儀軌之後,創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題。而因其言詞古直,情意樸素,尚無矯揉造作之弊,今人讀來並不致於像讀後世千篇一律的祭祀歌辭那樣產生反感。
佚名
賞析貳
貳/
《毛序》說:「《維天之命》,太平,告文王也。」這是周公攝政,輔成王致太平,祭告文王的樂歌。
《詩經》中的頌詩,是用於宗廟祭祀的讚美詩,正如《詩序》所說:「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之於神明者也。」三十一篇《周頌》均產生於西周初期,大都是歌頌周王朝的功德。周文王是周王朝的奠基人,是周人最崇拜的祖先,故《周頌》中有很多是歌頌文王的,本詩即是在宗廟祭祀時讚美文王的樂章。本詩前四句盛讚文王之德,後四句敘寫祭者忠誠奉行文王旨意。
開頭兩句「維天之命,於穆不已」,以天命總起,讚揚天命盛美廣大,意在詠嘆文王受命於天,順從天意。姓姬名昌的周文王為商末周族領袖,商紂時為西方諸侯之長,稱「西伯」。他吸取了商紂暴政殘民的教訓,推行仁政、裕民的政策,國勢漸強。戰勝西戎混夷後,又滅了附近的幾個敵國,把疆域拓展為西至密(今甘肅靈台)、東北到黎(今山西黎城)、東到邘(yú,今河南沁陽),對紂都朝(zhāo)歌(今河南淇縣)造成進逼形勢,又擴充勢力到長江、漢水、汝水流域,教化那裡的人民,使之成為周基本力量的一部分。經過如此悉心的經營,文王晚年已取得了所謂天下的三分之二,滅商的條件已經成熟,但他仍然還對商紂取稱臣之態,正如孔子所評價的那樣:「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故文王死後四年,武王伐紂一舉就攻陷朝歌,建立了周王朝。實際上,正是文王一手造成了滅殷的事業,奠定了周朝統治的基礎,武王才能夠在牧野一擊而戰敗殷商。此乃先逐步動搖殷商統治的基礎,形成了勝敵的絕對優勢,而滅商之快速就最大程度地減少了人員傷亡,又是一種最大地愛護百姓生命的仁德。周人認為這都是受命於天、順應天的旨意的緣故。「維天之命」和《大雅·文王》中「周雖舊邦,其命維新」,和《大雅·大明》中「天監在下,有命既集」一樣,都是讚頌文王德配天命,意在說明他的振興周族正是上天的安排。雖然「文王受命,不卒而崩」,未及最後滅紂,但他的子孫續承文王之德,繼興了周的大業,這就是具體的「於穆不已」,以天命之盛美無窮無已,象徵著文王之事業為後世所繼承發揚。由此我們可以得知,早在西周初期,人們就用天命論的觀點來解釋君王對天下的統治了。不過,我們要一再申明的是:這個所謂的順從「天命」,實際上就是順應歷史趨勢、順應民心民意。假如不是商紂暴橫殘虐,恐怕民心不會倒向西周,老百姓也不會一呼萬應,立覆商紂大廈於傾倒。
文王之德光明純正,彪炳後世,他的德澤如水盈溢而流被萬代。祭祀者面對文王的在天之靈殷切告慰,表示子子孫孫順從文王之意,忠誠地繼承和發揚文王之德,篤行不悖。既深切地表現了對文王的無限推崇敬仰之情,也表現出了周人對自己的國家充滿了無比的自信與自豪。使後人讀誦此詩,可以想見當時人虔誠的心情和嚴肅莊敬的場面。
順應歷史潮流而中游擊水的開國功臣是值得大書而特書的,無論你怎樣讚美也不為過,語言只不過讚美了豐功偉績之冰山一角。問題在於:後世子孫「信誓旦旦」的繼承發揚又能保持多長時間?最初的繼任者可能還能夠「誠惶誠恐」地「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後期的「不肖子孫」可能就是虛應故事,除了躺在先祖的蔭(yìn)庇里享受榮華富貴之外,把先祖的仁德早已拋進爪哇國了。當然,此時的他們也就變成了新的前朝昏君,那麼,等待他們的就是新的一輪覆滅。
「澤被後世長」,不是讓後人吃老本,而是需要你扎紮實實地做點什麼,而且要小心翼翼地躬行仁政。
佚名
賞析叄
叄/
這首頌詩的主題很明顯,意在頌揚天道幽玄永恆、天命興周偉大不渝、姬周江山萬世流傳,同時緬懷祖先周文王的崇高品德與功勞、頌揚他能夠克配上天,最後發誓要繼承與發揚祖先的精神,在自己治理國家的實踐中遵行恪守文王的路線方針。 這首詩當是周成王時問世的,也是屬於專門祭祀周文王的樂歌。 《毛詩序》認為詩義旨在「大平告文王也」,意即天下終於太平了,周王要將推翻商朝和平定叛亂的兩件大事稟告文王在天之靈。這種理解注重的是事件背景,但疏忽了詩中明顯的自警意味。 漢儒鄭玄補充《毛詩序》說:「『告大平』者,居攝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禮作樂。」清儒陳奐則考證出該詩是周公於居攝六年之末創作的。 其實,作者是周公旦還是周成王,亦或是他們手下的專業班子創作,包括該詩的確切問世時間都屬於枝節問題。欣賞這首古詩時真正需要彰顯的是周成王對祖先的無比崇敬及其本人繼承王業的強烈責任感。
佚名
賞析肆
肆/
這亦是一首在祭祀儀式現場所誦唱的歌,周成王歌頌上天的美好,與殷商朝的「天命觀」並不是一回事,上天的美好,是由於上天讓殘暴的商紂王滅亡了,這就是人類既要依從天道,又要發揮人的客觀能動性的最好例子。由於唯有上天的運轉規律和趨勢,處於美好而不會中止。我們人類處於這種光明境界,難道不會顯現出文王所創的規律的純潔嗎?天有天的規律,人有人的規律,人的規律要服從天道的規律,但人類又不能完全臣服於上天的規律。人類的規律、人類的道路,首先要遵照天的規律、天的道路,然後可根據上天的道路和規律制定出人的道路。整個人類有一定的道路和規律,我們每一個人也有各自的道路和規律,大的規律我們都知道,那就是「生、老、病、死」。然而小的規律我們卻掌握不住,由於我們身處人類社會,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與別人和社會有關,因此事情的規律會隨著別人的規律、社會的規律而變化而發展。比如殺了人,這事情的發展規律的結果就不會是美好的了。所以,我們要憑仗霸道的發展規律來確定我們的人生道路,來糾正我們的人生道路。
佚名
賞析伍
伍/
百度百科:『《維天之命》是《周頌》的第二篇,無韻,篇幅不長,充滿了恭敬之意、頌揚之辭。詩為祭祀周文王之作(《毛詩序》所謂「大平告文王也」),因文本中有「文王之德之純」、「駿惠我文王」等句可證,古今並無異議,但對成詩之時,則漢儒、清儒之說有分歧。鄭玄箋云:「告大平』者,居攝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禮作樂。」他認為此詩作於周公攝政五年之冬。而陳奐《詩毛氏傳疏》則云:「《書·雒誥》大傳云:『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七年致政(猶致仕。指官吏將執政的權柄歸還給君主)。』《維天之命》,制禮也;《維清》,作樂也;《烈文》,致政也。三詩類列,正與大傳節次合。然則《維天之命》當作於六年之末矣。《雒誥》周公曰:『王肇稱殷禮,祀於新邑,咸秩無文。』鄭注云:『周公制禮樂既成,不使成王即用周禮,仍令用殷禮者,欲待明年即政,告神受職,然後班行周禮,班訖始得用周禮,故告神且用殷禮也。』鄭謂周禮行於七年致政之後,是也。而箋以告太平為禮未成時,在居攝五年之末,則未是。詩云:『我其收之。』又云:『曾孫篤之。』自在制禮後語矣。」據他考證,鄭玄之說有誤,此詩當作於周公居攝六年之末,即公元前1110年。今人陳子展《詩經直解》認為陳奐之說較鄭箋「為有據也」,茲從其說。』
毛傳:『《維天之命》,大平告文王也。告大平者,居攝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大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禮作樂。○維,《韓詩》云:「維,念也。」大音泰。後「大平」皆放此』。按其說法,周公作此頌的目的是,告文王他將要制禮作樂也。然攝政王制禮作樂,終非正統做法,於是還得補上句『曾孫篤之』,你的曾孫(成王)也篤順之。老沌這樣理解。後來,竟成了太平禮樂!天命使然也。好了,讀詩歌:
維天之命,於穆不已!維天之命,是多麼肅穆不已。老沌理解,如果此詩歌確實是周公為告文王老祖他將要制禮作樂的話,那麼,這句話顯然帶有『我制禮作樂是天命使然』的意思。為自己的行為尋找天命依據哪。至於舊說和現在很多解釋,完全都是美好的套話,沒有抓住這話的要緊之處也。
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我,我其收之。嗚呼光顯也,至純至正的文王之德。假如以此盛德充溢於我,我將其收之矣。不,丕。博友滿人說:「不」乃「丕」之本字,「丕」爲「不」之孳乳字,「不顯」即「丕顯」,在商周之際金文中是常見的。《釋詁》:「丕,大也」,是「丕顯」即「大顯」也。直到較爲晚近即春秋晚期戰國時,「不」被借用爲否定詞(如《墨子·非命》:「上之所罰,命固且罰,不暴故罰也」之「不」,即爲「非」義),借久不歸,於是另造「柎」字來代替原來的「不」字(王國維:「不者,柎也」),「不」爲「丕」義漸失。而在甲骨文和周初金文中,「不」即「丕」,是沒有否定意的。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假:毛傳以為通「嘉」,美好。我不以為然。溢: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爾雅·釋詁》:『溢、慎、謐,靜也。』…詩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靜我也,靜我即安我。」 我以為這些解釋都太繞,使詩歌失去原義,不可取。收,有人認為同『受』字。然而,『受』強調被動狀態,而『收』則是主動。一字之錯解,將作者的脾氣秉性完全顛倒。因此,我們切不可隨意臆解,很多帶有鮮明特點的好東西,就是被人們用這種方法變成標準件,失去個性。可悲可氣!
駿惠我文王,曾孫篤之。駿極惠順我文王,您的曾孫成王能厚行之也。成王也會順著文王的意思去做的,什麼是文王的意思?上一句實際上說的很明白,文王既然把恩德都『溢』給了周公,自然曾孫成王不會也不能反對的,對吧?如前所講,一句『曾孫篤之』,把所有的不合禮法的問題都解決,還明裡暗裡將了成王一軍,你不能不聽文王的啊!詩歌讀至此,所有的味道都出來了。妙極!駿:博友蠻人說:又如「駿」,本義釋「大」(《釋詁》),而《毛詩傳箋通釋》則以《史記》中之「克明俊德」作「馴德」,俊駿聲近通借,因之訓「駿」爲「馴」(「惠,順也。駿,當爲馴之假借,馴亦順也」),「駿惠」也就是「順順」之義了。其實「駿」取「大」之本義,本來已經很明晰了,何必必要如此曲折附會穿鑿取訓而反顯得蹩腳呢!曾孫:在大小雅當中,曾孫都是成王的稱呼和自稱。我想,這裡周公借用也就是順理成章了。後代說就此打住!沒有理解詩歌的歷史背景也。
細細體味,好像陳奐《詩毛氏傳疏》所說:『《維天之命》,制禮也;《維清》,作樂也;《烈文》,致政也。』多少有幾分道理。毛詩正義對詩歌的解釋也著重《周禮》。「欲指言所作以曉人,故言謂為《周禮》六官之職,即今之《周禮》是也。禮經三百,威儀三千,皆是周公所作,以《儀禮》威儀行事,禮之末節,樂又崩亡,無可指據,指以《周禮》,統之於心,是禮之根本,故舉以言焉。引《書》曰者,《洛誥》文也。《書》之意,言周公告成王云:今所成我明子成王所用六典之法者,乃儘是配文祖明堂之人,文王之德,我制之以授子,是用文王之德製作之事,故引以證此。彼注云:「成我所用明子之法度者,乃盡明堂之德。明堂者,祀王帝太皞之屬,為用其法度也。周公制禮六典,就其法度而損益用之。」」可見周公成周禮六典,後傳於成王。應該不假。
詩歌的味道很濃,除非詩歌不是為制禮作樂而告文王。《周頌》的味道也很濃,顯然周公的《周頌》和成王的《大雅》有一拼,願讀詩者好好體會,我們從詩經里究竟能讀出些什麼?戰亂帶來的家庭破裂,《唐風》的勤儉持國,《齊風》的甫田政策,《小雅》的周朝禮樂,變《小雅》的思古復禮,《大雅》歌頌先祖之目的……當然,還有我們沒有體會到的。唯獨沒有或說不願讀出的是那毫無意義的男歡女愛,以及簡單的階級鬥爭模式。我覺得我們正在一步步接近詩經的真面目。努力吧!孩兒們!
佚名
《維天之命》 [詩經·周頌·清廟之什]
「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假以溢我,我其收之。駿惠我文王,曾孫篤之。「
譯文:
「想那天道的運行,美好肅穆永不停。多麼輝煌多光明,文王品德多純凈。嘉美之德使我慎,我們永遠要繼承。順著我祖文王道,子子孫孫永力行。「
關於《維天之命》的詩旨,歷代除了對成詩何時外,均無爭議。
《毛序》曰:「《維天之命》,太平,告文王也。」這是周公攝政,輔成王致太平,祭告文王的樂歌。
宋代朱熹《詩集傳》解曰:「此亦祭文王之詩。言天道無窮,而文王之德純一不雜,與天無間,以贊文王之德之盛也。子思子曰:維天之命,於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天也。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蓋曰文王之所以為文也,純亦不已。程子曰:天道孫已,文王純於天道亦不已。則純無二無雜,不已,則無間斷先後。」
《維天之命》一詩前四句是讚美歌頌文王之德,後四句則是敘寫祭者(周公等)發誓奉行文王旨意,遵循文王之道。
《維天之命》一詩,兩次出現「文王」一詞。顯見確實是美文王之詩篇。
周文王是周王朝的奠基人,是周人最崇拜的祖先。事實上,正是周文王一手造成了滅殷的事業,奠定了周朝統治的基礎,武王才能夠消滅殷商,建立了周王朝。
不僅《周頌》,《大雅》當中,也有很多是歌頌文王的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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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273心 · 養性·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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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吃進胃裡的食物,二是藏在心中的夢想,三是讀進大腦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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