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公務卡成為「制度籠子」
據新華社16日報道,來自財政部的消息顯示,自2007年我國借鑒國際經驗實施公務卡制度改革以來,除部分偏遠地區預算單位外,公務卡制度已基本實現全覆蓋,成為我國公務支出管理領域的一項基礎性制度,有利於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客觀而言,因為「消費留痕」,公務支出的交易時間、金額、刷卡商戶等詳細信息,均可通過支持系統查詢,並與發票、簽購單等票據核對,公務卡制度確實能夠增強公務支出領域的透明度,並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現金交易的漏洞以及由此滋生的腐敗行為。
以最早開始探索推行公務卡的武漢市為例,據介紹,武漢市所有一級預算單位目前都已實施公務卡制度,2012年取現金額2.8億元,僅為改革前2005年的1/4,報假賬套現、公款吃喝公款旅遊的腐敗行為明顯減少。
不過,從現實的情形看,若想讓公務卡真正成為約束權力的「制度籠子」,「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據財政部披露,目前共有38萬多個地方預算單位實行了公務卡制度改革,且不論這隻佔全國4000多萬個行政事業單位的1%,即便是從實際用卡效率來看,也並不理想,相當多的預算單位有卡不用,使公務卡成為「休眠卡」。可見,公務卡的發卡規模不能替代用卡效能。
此外,公務卡雖然能夠做到「消費留痕」,但是這只是解決了公務支出「錢物是否匹配」的問題,對於公眾高度關注的公務支出是否正當合理問題,依然破解乏力。形形色色的會議是不是必需?數目龐大的辦公費用是不是合理?公務接待有沒有超出標準?這些懸疑並沒有隨著公務卡的普及而消失。還有,公務卡似乎也很難杜絕預算單位私設「小金庫」的衝動,一些單位因為用卡結算「不便」,甚至濫用行政權力亂收費,私設「小金庫」。
筆者認為,要解決上述問題,一方面,在通過技術手段全面推進公務卡普及的同時,進一步通過法律的手段約束公權力,杜絕「小金庫」,不使公務支出有轉圜空間;另一方面,持續推動公共財政的公開,以「三公」支出為例,可以通過更全面、徹底的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從而杜絕公務支出中的違規、腐敗行為。
每一筆公務支出是不是用得合理、花到實處,公務卡的技術性約束只是一個路徑,關鍵還在於實行預算公開、釐清公務成本、規範公務支出,織就一張由人大監督、審計監督、財務監督、社會監督等共同參與治理的制度網路。如此,公務卡才有可能成為「制度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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