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對公車改革的建議

E政廣場首頁 │強國論壇 │深入討論 │建議回復人民訪談 |強國網摘│辯論 │聊吧

>>E政廣場 >>建議細覽

編號:建議12990號建議主題:對公車改革的建議建議類別:時政類建議人:牛望天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提交時間:2011-08-21 11:04:46內容: 對公車改革的建議公車改革成了熱點難點問題,難就難在當權者破除自己的特權思想難,只要實行毛主席他老人家規定的「官兵一致」的原則就不 難了,毛主席說過:「在我們的革命隊伍里,不論職務大小,都是人民的勤務員,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想想在毛澤東時代,大家都騎自行車上班,沒有特權思想,那時的幹群關係,上下級關係是多麼的和諧,如果參考那時的辦法來設計今天的公車改革方案,肯定是可行的,也有利於改善幹群關係,改善上下級關係。一、 凡公務員,不論職務高低,每人每月發放1500元車補。根據是,在毛澤東時代,每個公職人員每個月發1.5元的自行車補助費,10年就是180元,可以買一輛比較好 的新自行車。現在條件好了,應該使用小汽車了,每人一月補1500元,10年是18萬也可買輛新小汽車。二、 副省部級(含)以上每人配備一部專車。也就是說,我們國家大,一個省就相當於歐洲一個較大的國家,省部級任務重,副省級就相當於人家副國級,給副省部級以上配備專車群眾是 不會有意見 的。另外,每個單位確定一位通訊聯絡的辦事員,給他配備一輛專車,在市內送領文件,辦一些跑路的事。凡配備有專車的人員,不再享受車費補助。專車不能用於私事。三、 公務員出差辦事情,在15公里以內的,不再給予任何補助。在15公里以外的,享受現行出差補助。報銷一切路費,各個級別的公務員按照路程遠近分別享受不同的報銷費用。但差距不可大。可乘飛機、輪船、火車、公共汽車、市內辦事超15公里的可乘計程車。四、 所有的公務員在市內(鄉鎮幹部在本轄區內)開會一律自備車,15公里的除外。縣級政府部門正副職以上領導下鄉檢查指導工作可臨時乘出租小汽車,報銷費用。五、現在各單位的公車,除按規定部分留下繼續作公車
推薦閱讀:

人用活 事干妥(關注改革最後一公里)
王昕偉:蘇聯改革的若干思考(3)
改革開放與人的解放
預測未來的最好方法,就是去創造未來

TAG:建議 | 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