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民主主義及有關的古史傳說

父系氏族社會晚期,隨著生產力持續提高,私有制不斷發展,人口逐漸增殖,各鄰近氏族之間的聯繫也更加密切。維繫氏族的血緣紐帶則趨於鬆散,出現了許多氏族共居的地域性村社。相鄰的村社又組合成部落。除土地、森林、河流等仍歸屬村社和氏族公有外,房屋以及牲畜、工具等動產已屬私有。戰爭較前增多,而且性質也發生了變化。母系氏族社會時期就存在戰爭。但那時的戰爭純屬血親復仇性質。加之地廣人稀,不同部落之間少有聯繫,衝突的發生亦多屬偶然。父系氏族社會晚期,社會財富有所增加,人口日漸稠密,各部落之間的交往和衝突乃趨於頻繁。隨著原始宗教的發展,社會上盛行人祭之風。因此,為掠奪財物和獵取人頭而爆發的戰爭愈演愈烈。  許多龍山文化遺址中都發現了仰韶文化時期少見的亂葬坑或灰坑中埋人的現象。河北邯鄲澗溝龍山文化遺址的一個亂葬坑中,有大小男女 10 副人骨架。在一個水井中埋有五層男女老少的人骨架,或身首分離,或作掙扎狀,死者有的被殺死,有的則被活埋①。陝西客省庄二期龍山文化遺址的一個灰坑中埋有五具人骨架②。上述資料清楚表明,龍山文化時期戰爭規模之大,次數之多,遠遠超過了仰韶文化時期。被殺害者男女老少皆有,人骨架又往往疊壓數層。這些人當是被俘虜後集中殺害的。大量殺害俘虜的做法,說明限於當時的生產力水平,利用奴隸從事生產勞動的價值不大,因而沒有留存的必要。龍山文化時期的人祭遺存,也曾有發現。河北邯鄲澗溝的一座房基內發現 4 具人頭骨,有砍傷與剝皮痕迹。顯然死後又經剝皮。這 4 具人頭骨,被用於祭祀地神,在建造房屋時,埋入房基內。雲南的佤族對原始宗教信仰很深,盛行「獵頭祭谷」的習俗。為了祈求五穀豐收,他們從敵對部落砍來人頭供祭在木鼓房內。這一活動通常是在春播前舉行,但若不能及時獵到人頭,可延至秋收之前③。獵頭祭谷,必然招致敵對部落的報復,因為他們也同樣需要獵頭祭祀。這樣,彼此的仇殺就往往世代相傳,很難和解。  ① 《1957 年邯鄲發掘簡報》,《考古》1959 年 10 期。  ② 《灃西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 1962 年版。  ③ 中國科學院民族研究所云南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組:《佤族簡志簡史合編》,初稿,第 64 頁。  為了自衛和掠奪,部落和氏族首領的軍事職能漸趨重要。他們除了繼續組織生產,安排生活,處理民事糾紛之外,還擔負指揮戰爭的責任。部落和氏族首領的許可權加大,並逐漸形成軍事民主主義制度。隨著戰爭的日益激烈和頻繁,又出現了專職的軍事首領。他們組織勇敢善戰的武士,精心操練,成為對外戰爭的中堅力量。  部落和氏族首領由選舉產生,但逐漸固定於某些氏族或家族之內。他們是民眾的公僕,也受到群眾的尊敬。如不勝任可以罷免另選,隨著私有制的發展,部落和氏族首領積聚的財富超過一般民眾,並逐漸享有特權。各氏族首領組成部落的議事會議,決定部落內外的重大事宜。部落首領一般由年齡最長或最強大的氏族首領兼任。部落和氏族內所有的成年男子均有權參加人民大會。部落和氏族的重大決定,須經人民大會通過,方可生效。  西盟佤族部落所屬的村社都由若干父系氏族所組成①。如馬散部落的各個村落由永歐、阿芒、亞木、西俄、彭基依、木依庫、關切木、克里木、永格來和斯庫等 10 個氏族組成。氏族社會雖然已經解體,但每個村社中仍保存原屬各個氏族的聚居區,組成了村社中的小村落。部落有自己的地理範圍,其政治、軍事和宗教是一個整體。部落酋長所在的氏族是部落的中心,也是部落召開會議的所在地。部落酋長居住和召開會議的大房子尼阿木依吉,由整個部落共同建築。各氏族要提供修建尼阿木依吉時所需的犧牲品和糧食。部落在戰時是一個軍事整體,由部落酋長統一指揮。凡是發生涉及整個部落的重大問題,便由部落酋長召集各村社氏族酋長會議,集體研究,並作出決議。部落酋長是會議的主持人。雖然會議具有民主討論的特點,但是享有聲望的部落酋長的意見起著較大的作用。  ① 宋恩常: 《西盟佤族氏族制度的解體與階級的產生》,載《雲南少數民族社會與家庭制度研究》I,第 82—109頁。  氏族酋長由男成員世襲繼承。繼承的原則是父子接續,兄終弟及,而養子同樣享有繼承權。在村社形成後,歷史古老的氏族酋長便自然過渡為村社的世襲首領。後遷來的成員以及人數少的氏族通常依附於古老和強大的氏族。首領的職責主要是組織氏族和村社的重大活動,特別是農業生產,選舉軍事領袖,建造房屋和醫療疾病等方面的宗教祭祀。解釋和運用習慣法,調解糾紛訴訟,決定並主持對村社和氏族內違法者的懲罰,如抄家、拉牛,以及對外的獵頭等軍事行動。首領的家通常就是會議的場所,商討事情時還共同飲酒。  隨著佤族社會經濟的發展,氏族酋長逐漸享有某些特權。原來出於對氏族酋長的尊敬,而在宗教祭祀中贈送犧牲品的習俗,已變成固定的徵收貢賦的制度。  血族復仇是西盟佤族敵對氏族部落之間的基本戰爭形態。砍頭祭谷以及掠奪財物,致使異氏族以及不同部落之間經常爆發戰爭。例如馬散與曼冷,歹格拉與朋奇是敵對部落。岳宋同培翁、溫格、巴格岱是敵對部落。永廣和困馬是敵對部落等等。由若干村社組成的部落,建有共同的防禦工事。村落四周的圍牆和壕溝插滿荊棘。村落設有寨門,寨門由指定的家庭把守。青壯年是當然的戰士。用於狩獵的弩弓和刀耕火種之用的長鐵刀,即是戰鬥的武器。近現代伴隨火槍、步槍的傳進,使佤族的原始血親復仇更加慘烈。婦女雖不直接參加戰鬥,但須支援男子,背運酒飯。西盟佤族的氏族和部落還未產生世襲的軍事酋長。稱為窩朗或芒那克繞的首領就是最高的軍事領袖,並組織占卜選定每次戰鬥的指揮者。指揮者通常是在獵頭英雄中推選,以殺雞占卜的方式進行。獲選者的主要條件就是獵頭英雄的卦,同以前獵頭獲勝所卜的雞卦相同。習慣認為,以前獵頭獲勝的雞卦能夠保佑新的獵頭行動同樣成功。獵頭獲勝的雞卦由獵頭者及其後代作為聖物長期保存。這種雞卦用人頭髮纏繞,並塗上人血、雞血和鼠血,這些血就是雞卦的犧牲。  在長期血親復仇的戰爭中,經常使用一些象徵性的辦法,向敵方表示宣戰或求和。例如向敵對部落傳送辣椒、火炭、子彈、雞毛等表示宣戰,而贈送煙草則表示求和。交戰部落舉行和談的地址通常是在兩個部落之間的山頂。和談通常由調解人主持。如談判達成和議,多由巫師背誦戰爭歷史和被獵頭的成員名字以示哀悼。雙方互相敬酒並發誓,表示共同遵守議和條件。議和多由戰敗或理屈的部落向戰勝者或有理的部落賠償損失。最後交戰雙方互贈牛肋骨或穿孔的黃臘,以象徵友好。關係密切的部落之間還有增進友誼的許多方式。  據有關文獻傳說,遠古社會末期,黃河、長江流域出現了華夏、東夷和苗蠻三大集團①。  華夏集團的勢力範圍在黃河中、上游地區,以黃帝和炎帝部落最為強大。《國語·晉語》云:「昔少典氏娶於有蟜氏,生黃帝、炎帝」。少典氏和有蟜氏是兩個互婚的氏族,經長期繁衍,逐漸分化,遂產生以黃帝和炎帝為始祖的兩個近親部落。  黃帝號軒轅氏,「軒猿」即天黿之意、是黃帝部落崇拜的圖騰。黃帝生長於姬水附近。姬水源流在何處,尚不可考。《國語·晉語》云:「黃帝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惟青陽氏與蒼林氏同於黃帝,故皆為姬姓」。25 宗可能是 25 個氏族,後來發展成 12 個胞族,進而結合成部落。青陽氏與蒼林氏當是黃帝部落的中堅。  炎帝生長於姜水附近。姜水是渭河的一條支流,在今陝西省岐山東。炎帝是姜姓部落的始祖。姜姓是古羌族的一支。  東夷集團地處黃河下游流域,主要包括少皞、蚩尤部落。據《左傳》昭公十七年記載,少皞氏以鳥名官,有鳳鳥氏、玄鳥氏、伯趙氏、青鳥氏、丹鳥氏、祝鳩氏、鴠鳩氏、鳲鳩氏、爽鳥氏、鶻鳩氏,還有九扈等。蚩尤部落與少皞部落關係密切。《逸周書?嘗麥》說,蚩尤「於宇少皞以臨四方」。宇的本意為屋檐,屋檐下可居住,故引申為居住之意。「於宇少皞」,即居住在少皞的地方。可知蚩尤部落與少皞部落關係之密切。  苗蠻集團居於長江中游流域。《戰國策·吳起》云:「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彭蠡就是現在的鄱陽湖。左彭蠡,右洞庭,大致在今湖南、江西的北部。  為了掠奪財物,擴大勢力範圍,諸集團之間戰亂頻繁。《史記·五帝本紀》稱:「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最激烈的戰爭有兩次。一次是黃帝與炎帝之間的戰爭,另一次是黃帝與蚩尤之間的戰爭。《史記·五帝本紀》云:「炎帝欲侵陵諸侯,諸侯咸歸軒轅。軒轅乃修德振兵,治五氣,五種,撫萬民,度四方,教熊、羆、貔、貅、$ 、虎,以與炎帝戰於阪泉之野。三戰① 徐旭生:《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增訂本),文物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37 頁。然後得其志。蚩尤作亂,不用帝命。於是黃帝乃征師諸侯,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遂禽殺蚩尤。而諸侯咸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是為黃帝」。黃帝與炎帝的戰爭,是華夏集團內部的爭鬥。經過三次大的戰役,黃帝才取得勝利,從而統一了華夏集團。  黃帝與蚩尤的戰爭尤為激烈。後世為此杜撰出神奇的傳說。《大荒北經》云:「蚩尤作兵伐黃帝,黃帝乃令應龍攻之冀州之野。應龍畜水。蚩尤請風伯、雨師從,大風雨。黃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殺蚩尤。魃不得復上,所居不雨。叔均言之帝,後置之赤水之北。叔均乃為田祖。魃時亡之。所欲逐之者,令曰:神北行,先除水道,決通溝讀」。應龍及女魃皆為天神,能為黃帝助戰,可知黃帝權威之大。蚩尤也非等閑之輩。他能調動風伯、雨師,以狂風驟雨和黃帝抗衡。黃帝最後依靠女魃,戰勝了蚩尤。可是也給人間留下災難。女魃雖來自天庭,卻不再返回。她所居住的地方,連年乾旱,赤地千里。經另一位神祗,叫叔均的,又去請求天帝,才將女魃安置在赤水的北邊。叔均因功而得為田祖。據《海內西經》說,赤水發源於崑崙之虛,即今之青海高原。所謂赤水之北,指的就是今河西走廊以北的大沙漠。該地赤熱,終年不雨。古人對此亦有所知,方能杜撰出這段神話。女魃是飄忽不定的神稱祗。為了將其北逐,乃整修溝道河渠,以水將其驅趕。這從中也顯露出古人與乾旱鬥爭,興修水利的痕迹。  黃帝戰敗蚩尤,其勢力範圍進一步擴展到黃河下游流域,成為華夏和東夷集團共同尊崇的部落聯盟最高首領。《史記·五帝本紀》曰,自此「天下有不順者,黃帝從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嘗寧居」。頻繁的戰爭雖屬掠奪的性質,但是在客觀上增加了各部落之間的交往,因而也促進了中華民族的融合與形成。華夏集團與苗蠻集團之間的衝突,規模尚小。以後逐漸釀成激烈的戰爭。  據傳說,堯、舜、禹是中國父系氏族社會末期黃河流域部落聯盟的著名領袖。諸人的生卒時間,誕生地點,歷來眾說紛雜。他們均經民主推舉,就任天子的職位。天子,即上帝的兒子,秉承天意,治理凡間事物。堯在位時,正值洪水泛濫,百姓痛苦不堪。堯召集放齊、 兜、四岳等部落首領商討治水人選。眾人皆推舉鯀。堯認為鯀不能勝任。但經四岳一再堅持,終獲通過。堯採納了眾人的意見,任命鯀負責治水事宜。經過九年的努力,未獲成功。《史記·五帝本紀》對此有概略的敘述:「堯又曰:『嗟,四岳,湯湯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其憂,有能使治者?』皆曰:『解可。』堯曰:『鯀負命毀族,不可!』岳曰;『異哉!試不可用而已。』堯於是聽岳用鯀。九載,功用不成。」  堯在位時,災禍不斷。《淮南子?本經訓》云:「逮至堯之時,十日並出,焦禾稼,殺草木,而民無所食。 貐、鑿齒、九嬰、大風、封豨、脩蛇,皆為民害。堯乃使羿誅鑿齒於疇華之野,殺九嬰於凶水之上,繳大風於青邱之澤,上射十日而下殺 貐,斷脩蛇於洞庭,禽封豨於桑林,萬民皆喜。」上述記載,雖系傳說,頗具神話色彩,若仔細分析,亦當有所依據。遠古時代的部落、氏族多有各自信仰的圖騰。 貐、鑿齒、封豨皆獸名;脩蛇,即巨蟒;九嬰,水火之怪;大風,乃風伯。以這些獸蛇神怪為圖騰的部落、氏族不服堯之管轄,犯上作亂,終遭羿的誅殺。羿屬部落首領一類的人物,是遠古時代著名的英雄。  堯按照氏族社會的古老傳統,徵求四岳的意見,慎重選擇自己的繼承人。舜以賢孝聞名於世,眾人一致舉薦。堯把兩個女兒嫁給舜,以便深入了解其為人。經多方考察之後,禪讓天子之位於舜。《史記·五帝本紀》:「堯日:『嗟!四岳,朕在位七十載,汝能庸命,踐朕位?』岳應曰:『鄙德忝帝位。』堯曰:『悉舉貴戚及疏遠隱匿者。』眾皆言於堯曰:『有矜在民間,曰虞舜。』堯曰:『然,朕聞之。其何如?』岳曰:『盲者子。父頑,母嚚,弟傲,能和以孝,烝烝治,不至奸。』堯曰:『吾其試哉!』於是堯妻之二女,觀其德於二女。舜飭下二女於媯汭,如婦禮。堯善之。……堯使舜入山林、川澤,暴風雷雨,舜行不迷。堯以為聖,召舜曰:『女謀事至而言可績,三年矣。女登帝位!』舜讓於德不擇。正月上日,舜受終於文祖。文祖者,堯大祖也。於是帝堯老,命舜攝行天子之政,以觀天命。」  堯有子丹朱。但堯認為丹朱品行不好,故傳位於舜,而不與丹朱。《史記·五帝本紀》云:「堯之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於是乃權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孟子?萬章》云:「舜南面而立,堯率諸侯北面而朝之。」這說明退休的首領即為平民,堯亦如此,並無終生的權位。  堯讓位於舜,確實出於公心,亦為明智之舉。堯去世後,舜對丹朱採取辟讓的態度,但人民信任舜,疏遠丹朱。《史記·五帝本紀》云:「堯崩,三年之喪畢,舜讓辟丹朱於南河之南。諸侯朝覲者不至丹朱而至舜,岳訟者不至丹朱而至舜,謳歌者不謳歌丹朱而謳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是為帝舜。」  舜出身寒苦,終年辛勤勞作。舜父盲,且品質頑劣,母親惡毒,弟象性情高傲。他們都想除掉舜。在堯妻二女於舜,並多予賞賜之後,其殺心愈盛。他們屢次設計害舜,均被舜逃脫。舜非但不報復,仍孝順盲父,愛撫兄弟。其仁厚之心若此,亦可不辱治國之大任。《史記·五帝本紀》對舜的這段事迹有生動的敘述:「舜,冀州之人也。舜耕歷山,魚雷澤,陶河濱,作什器於壽丘,就時於負夏。舜父瞽叟頑,母嚚,弟象傲,皆欲殺舜。舜順適不失子道。……舜年二十,以孝聞。三十而帝堯問可用者,四岳咸薦虞舜,曰:『可。』於是堯乃以二女妻舜。……舜居媯汭,內行彌謹。……堯乃賜舜絺衣與琴,為築倉廩,予牛羊。瞽叟尚復欲殺之,使舜上塗廩,瞽叟從下縱火焚廩。舜乃以兩笠自桿而下,去,得不死。後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從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與象共下土實井,舜從匿空出,去。瞽叟、象喜,以舜為已死。象曰:『本謀者象』。象與其父母分,於是曰:『舜妻堯二女與琴,象取之;牛羊倉廩予父母。』象乃止舜宮居,鼓其琴。舜往見之,象愕不懌,曰:『我思舜,正憂陶!』舜曰:『然,爾其庶矣!』舜復事瞽叟,愛弟彌謹。於是堯乃試舜五典,百官皆治。」  舜傳位於禹的情況與堯傳位於舜的情況類似。《史記·五帝本紀》云:「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薦禹子天。十七年而崩,三年喪畢,禹亦乃讓舜子,  如舜讓堯子。諸侯歸之,然後禹踐天子位。」丑,  禹是中國父系氏族社會最後一位部落聯盟的領袖。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的動人事迹婦孺皆知,成為千古流傳的佳話。  昔日,禹父鯀治水用的是「堙」和「障」的方法。《尚書?洪範》云:「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堙洪水』」。孔穎達疏:「是堙為塞也,……水是五行之一,水性下流,鯀反塞之,水失其道,則五行皆失也」。《國語·魯語上》云:「鯀障洪水而殛死。」韋昭註:「鯀,顓頊之後,禹之父也。堯使治水,障防百川,績用不成,堯用殛之於羽山。」「堙」和「障」都是堵塞的意思。用堵塞的方法,違反水流動的規律。洪水無處排泄,災害更甚。鯀治水自然失敗。  禹吸取其父的經驗教訓,採取疏導的方法,減小水勢。有關禹治水的記載很多,其內容大同小異。《史記·夏本紀》云:「舜登用,攝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視鯀之治水無狀,乃殛鯀於羽山以死。天下皆以舜之殊為是。於是舜舉鯀之子禹,而使續鯀之業。堯崩,帝舜問四岳曰:『有能成美堯之事者使居官。』皆曰:『伯禹為司空,可成美堯之功。』舜日:『嗟,然!』命禹:『女平水土,維是勉之!』禹拜稽首,讓於契、后稷、皋陶。舜曰:『女其往視爾事矣!』……禹乃遂與益、后稷奉帝命,命諸侯、百姓,興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禹傷先人父鯀功之不成受誅,乃勞身焦思,居外十三年,過家門不敢入。薄衣食,至孝於鬼神。卑宮室,至費於溝淢。陸行乘車,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攆。左準繩,右規矩,載四時,以開九州,通九道,陂九澤,度九山。」《孟子?滕文公上》云:「當堯之時,天下猶未平,洪水橫流,泛濫於天下,草木暢茂,禽獸繁殖,五穀不登,禽獸逼人,獸蹄鳥跡之道交於中國,堯獨憂之……禹疏九河,瀹濟漯而注諸海;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後中國可得而食也。當是時也,禹八年於外,三過其門而不入,雖欲耕,得乎!」《呂氏春秋?愛類》云:「昔上古龍門未開,呂梁未發,河出孟門,大溢逆流,無有丘陵沃衍,平原高阜,盡皆滅之,名曰洪水。禹於是疏河決江,為彭蠡之障。乾東土,所活者千八百國。此禹之功也」。遠古社會末期,受生產力水平的限制,以石、木、骨、蚌等製作的簡陋工具治理嚴重的水患,必然困難重重。但禹治水有方,進行大規模的疏導工作。開決黃河下游堵塞的河川,使支流順利地歸於主流。又把低洼之處圍堰成為湖澤,如同今日之水庫,調節水流量,以保持其穩定。水淺處則使其漫散漸干,成為良田。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水道寬深,暢流無阻,治水終獲成功。《論語?泰伯》稱禹「儘力乎溝洫」。實際上這就是原始的水利工程。此種作法至今依然延用。禹作為治水英雄,長久為後世所傳頌。堯時,曾對苗蠻集團進行過戰爭。《呂氏春秋?召類》:「堯戰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蠻。」丹水即今之丹江,源於陝西東南的終南山,至河南、湖北交界處入漢水。  舜對苗蠻的鬥爭取得重大的勝利。《呂氏春秋》上條引文下說:「舜卻苗民,更易其俗。」自舜之後,苗蠻集團逐漸為華夏集團所同化。  禹也曾對苗蠻進行過激烈的戰爭。《墨子?兼愛下》引禹誓云:「濟濟有眾,咸聽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稱亂,蠢茲有苗,用天之罰。若予既率爾群對諸群,以征有苗。」禹徹底打敗了苗蠻,將華夏集團的勢力範圍,進一步擴大到長江流域。自此,東夷、苗蠻均附屬於華夏集團。中華民族乃始具雛形。  隨著部落聯盟領袖權力的不斷加強,軍事民主制度加速瓦解。民主議事的傳統逐漸被專斷獨裁的作風所取代。《韓非子?飾邪》云:「禹朝諸侯之君會稽上,防風之君後至,而禹斬之。」《國語·魯語》亦曰:「昔禹致群神於會稽之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群神即指各路諸侯,也就是諸部落的首領。部落聯盟領袖召集所屬部落首領聚會,須傾聽並尊重各部落首領的意見。例如,堯雖不同意鯀擔負治水之責,但在四嶽的堅持下,仍違心通過了這項任命。禹卻敢於殺害遲到的部落首領,可知他的權力之大,亦可知昔日的民主議事傳統已被破壞無遺。  《禮記?禮運篇》云:「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舉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這種「大同世界」是母系氏族社會的真實寫照。至父系氏族社會,隨著私有制產生,階級的萌芽,已逐漸蛻變為「小康」世界。《禮記?禮運篇》又云:「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國,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裡,以賢永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是謂小康。」自此,人類跨入階級社會的歷史階段。私有製取代公有制,出現奴隸主與奴隸尖稅的階級對立和激烈的階級鬥爭,也產生了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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