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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教育應擺脫急功近利

博士教育應擺脫急功近利 熊丙奇 發表於 2012年04月27日 08:27 閱讀(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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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初,西南交通大學對博士生學籍進行清理,2006年及以前入校的博士生尚有857名未畢業。其中,入學至今已有10年(即2001級及以前入學)但未畢業的博士生達到253位。入學至今已15年(即1996級及以前入學)但未畢業的博士生達到65人。最為特別的是,該校甚至有兩名學生是1990年入校,就讀21年之久的學生至今尚未畢業。這被認為是我國高校最大規模的超期博士清退。由此再一次將「超期博士」這個概念推到公眾面前。說其是「再一次」,是因為清退「超期博士」,西南交大不是首家。2010年8月,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院在官網上公開發布聲明,要求307名未能按期完成學業的研究生退學。這其中就包括數量不少的超期博士生;2009年,南開大學有33名博士生被校方淘汰,這是根據該校2005頒布的規定,「在學校規定年限內,研究生修完培養計劃規定內容,未達到畢業要求,准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而從2006年起,南開大學實施這一規定以來,在3年來,已有168名博士生未能戴上博士帽。比較起來,西南交大的規模會如此之大,只因其進行「集中清理」。高校清理超期博士,反映出對博士教育質量的重視,但是,為何會有如此眾多的「超期博士」,同樣值得高校反思。「急功近利」的博士教育數據顯示,早在2008年,我國具有博士授予權的高校已超過310 所,而美國只有253所。2006年,美國培養的博士有5.1萬人,我國培養的博士已達4.9萬人;2007年,中國博士人數繼續上升,已超過5萬人。根據國家教育事業統計公報,2010年,我國招收博士生6.38萬人,在學博士生25.89萬人,畢業博士生4.90萬人。博生培養規模持續擴大。我國已超過美國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博士學位授予國家。然而,我國發展博士教育,卻並非培養高質量的學術人才,不少學校爭相申報博士點、擴大博士招生規模,是為了製造教育政績、實現高校建設研究型大學的夢想。在過去10年間,高校博士點數、研究生培養規模、博士生在所有在校學生中的比例,是評價一所高水平大學的重要指標。為此,一些大學想盡辦法申報博士點,認為博士點越多,辦學水平就越高。具體採取的辦法,包括整體引進其他學校的團隊,大量聘請校外兼職博導,包裝博士點。這種做法,直接帶來三方面問題。其一,博士招生標準降低。眾所周知,當招生規模急速擴大,原來執行的博士招生標準就會降低。作為精英教育的博士教育,必須堅持嚴格的門檻要求,但這在一些高校,不復存在。當招生標準降低,很自然地,難以達到培養要求的人就會越多——如果培養要求不降低、並嚴格執行的話。其二,師資力量嚴重不足。博士教育,重在導師與學生共同的研究經歷,這對導師的素質提出很高的要求。由於博士規模的快速擴大,加之我國實行博導制度,造成一名博導帶數十名博士生的情形,在我國高校十分普遍。2010年,華中科技大學教科院教授周光禮的著作《中國博士質量調查》在武漢面世。該書通過調查披露了我國當前博士生教育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統計顯示,46%的博導同時指導的博士學生超過7名,最多的高達47名。近13%的博士生每月與導師交流不到1次,甚至還有3%的博士生反映未與導師交流過。由此可見,導師制在一些高校形同虛設。其三,博士教育的過程管理欠缺,培養質量下降。從博導與博士生的關係看,存在異化的傾向。對於理工科博士生來說,博導往往被稱為「老闆」,博士生們被導師作為廉價的勞動力,為自己的項目打工;而不少文科博士生則由於導師沒有精力管理,處於放羊狀態。以上這些問題,都可以製造出「超期博士」來。而對於上述這些問題,教育部門已有察覺,一些高校也採取措施提高博士教育質量。具體包括,實行導師資助制,要求有課題的教師才能帶博士,且限定帶博士的數量,對於每位博士生,導師要從課題經費中拿出規定的額度,進行補助;改革博導制度,允許副教授以上教師,也可招收博士;等等。但這些措施,同時也引來爭議,併產生新的問題。以導師資助製為例,這是發達國家採取的博士生培養制度,但實行這樣的制度,其前提應是學術本位管理,即學術資源應該由學術共同體按照學術標準配置,可是,在我國,學術卻高度行政化,不論是課題的立項,還是教授的考核,都由行政主導。根據導師資助制,那些不能申請到國家課題的教授,是不是就被排除在導師行列之外呢?而為了能獲得課題,以資助學生,導師是不是要用手中的招生、培養權利,去與有權有勢者進行交換呢? 「學歷情結」下的攻博熱其實,這種情況,在以往博士生的招生中已經發生了。具體就表現在在職博士的招生之中。從各高校清退的超期博士構成分析,在職博士占絕大多數。高校招收在大量職博士,說白了,就是用教育資源、學術資源去與權勢資源進行交換。我國社會存在對博士學歷的旺盛需求,除了高等學校教職崗位、科研機構的研究崗位按要求需要從業者有高學歷之外,其他一些本不需要高學歷的崗位,也紛紛提出學歷門檻要求。有的地方招聘處級幹部,就明確提出應聘者的學歷為博士;還有的地方,在人才晉陞中,學歷也是明文或者不明文的重要標準。這導致一些人不是為了追求學術發展,僅僅為了提高學歷層次而攻讀博士學位,包括一些企業負責人、政府官員。也正是由於這種"讀博心態",進一步鼓勵了一些高校可以不考慮博士生的質量,而大力發展博士教育,甚至把博士學歷資源與一些老闆、官員手中的資源進行"共享"。官員、老闆攻博,是近年來飽受輿論詬病的大學向權勢低頭、媚俗現象。其在招生、培養、管理中都存在嚴重問題。首先,破壞招生公平,博士入學考,目前筆試和面試都由招生單位自主進行,一些在職人員在博士入學考中,往往取得優異的成績,順利入校,不由讓人懷疑在入學中存在「權題交易」和「錢題交易」。近年來,一些高校在博士生招生中,試點博士生申請制,並將招生權全部賦予導師,這是符合博士生培養規律的改革,可這一改革卻遭到社會輿論反對。原因就是對導師的學術聲譽不放心。其次,培養、管理要求很松,據媒體報道,一些官員、老闆在被錄取為研究生、博士生之後,根本就不出現在課堂上,而授課老師也視而不見,毫無疑問,如果學校按年限進行清理,這些人必定在被清理之列。還有一些官員則派自己的秘書幫自己上課、完成作業,這被稱為「真的假文憑」現象——其被錄取時真的,獲得的證書也是真的,但整個過程是弄虛作假的。這種現象顯然比「超期博士」更嚴重、更惡劣。「超期博士」在高校的大規模存在,也說明博士培養、管理的鬆懈。一個事實是,如果導師一周與學生見面一次,如果有嚴格的過程管理,這些達不到培養要求的學生,應該早已經被退學了,而不是進行集中清退。有輿論分析,清退「超期博士」,最大的價值是讓大學反思招收在職人員。事實上,近年來一些博士生培養機構已經取消招生在職人員攻博,還有代表委員曾在兩會上提議,限制官員在職攻博。在筆者看來,問題不在於攻讀博士者的身份,官員、老闆等在職人員是否攻讀博士,這是公民的權利,如果大學嚴把招生關、培養關、質量關,一名在職人員能取得博士學位,有何不妥?不能因為大學不能嚴把招生關,不能嚴把質量關,就把公民正當的權益也被剝奪掉。清退「超期博士」,在筆者看來,更大的價值,在於傳遞出學校重視博士教育質量、建立博士淘汰制的信息。這對於在讀博士和即將報考博士的學生來說,都是警醒。對在讀博士來說,學校此舉提醒他們,如果在學校中不安心學業,是難以順利拿到畢業證書、博士學位的;而對於以混一張博士文憑為目的報考者來說,則是讓他們放棄「如意算盤」。對於官員、老闆來說,面對大學的如此要求,勢必重新權衡自己報考博士的選擇。清退「超期博士」,只是重視質量的開始我國高校對「超期博士」進行清退,反映出高校開始重視博士教育質量。但客觀而言,用年限作為淘汰的標準,依舊十分粗放。在世界一流大學,用3、4年完成博士學習的有之,用7、8年獲得博士學位的亦有之,年限並不是評價博士質量的依據。一個博士生選擇的課題難度較大,花更長時間完成博士論文,是合情合理的。評價博士質量的唯一標準,是學術標準。我國博士教育要提高質量,需要完善導師制,並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總體而言,我國的導師制,還極不完善,就是在博士培養中,導師的招生權、培養權也十分有限。在招生中,博士報考者先要參加統一的筆試,過了筆試線之後,再參加導師的面試,這意味著,如果一名考生學術表現得到導師認可,但沒過筆試線,連複試的機會也沒有。而如果一名考生筆試成績第一,縱然導師認為其學術潛力有限,也很難不錄取他,否則就會遭遇面試不公的質疑。在培養中,博士生還被學校要求學習半年到一年時間的公共課程,而這些課程,就連很多導師也認為並不需要學習;另外,幾乎所有高校現在都對博士生提出在校期間發表論文(包括數量和發表期刊的檔次)的要求,學校的理由是提高博士生的培養質量,但結果卻是絕大多數博士生在求學期間把時間花在炮製論文之中,就像大學的教師圍著論文、課題、經費轉一樣。就是在畢業答辯中,博士生的學位論文先要送去盲審,待盲審通過之後,學校再組織答辯,有的學校還建立了導師迴避制。如此一來,從招生,到培養,再到畢業,一名導師基本上都可以不負責。所以,我國博士生培養名為採取導師制,實則導師不導。這是造成博士教育質量不高的根源所在。在世界一流大學,博士生的招生、培養均由導師負責,一些國家的博士論文答辯,就是導師邀請幾位朋友參加,學校研究生院派一名工作人員監督即可。這樣的導師制,很多人不相信在我國的大學能推進,如果推進的話,博士的招生、培養勢必亂象紛呈,博士教育質量會一落千丈——沒有學術尊嚴的教授們,肯定會全部放自己的子弟過,而且給予其高分評價。按照當前大學的管理制度,這種情況確實極有可能發生。但推行真正意義的導師制,需要大學有現代大學制度。我國高校存在嚴重的行政化問題,行政權、教育權、學術權都被行政力量牢牢掌握,這使得大學教授們無學術話語權,進而也就無學術尊嚴可言。教授們沒有教育榮譽感,沒有也不必對學術聲譽負責,這是當前大學教育最嚴重的問題,大學的教育風氣和學術風氣也由此敗壞。在這樣的環境中,人才培養的質量,自然失去保障。要讓大學教授們有教育聲譽和學術聲譽,就必須在大學內推行學術本位管理,把教育和學術的管理、決策權交給教授們。客觀上說,博士的招生、培養、管理,均屬於教育事務和學術事務,這不應該由行政決策,而應該由學校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等教育和學術機構負責。也許我國大學的教授們在長期的行政管理環境中,已經失去了治學、治校的能力,由此讓人們對把教育和學術的管理權交給他們不放心,這是可以理解的,必須承認,邁出這一步,可能出現問題,甚至一段時期的混亂,但是,如果不邁出這一步,我國的現代大學制度將無法得以構建。這就像孩子學步一樣,如果擔心孩子摔傷,不讓其獨立行走,那麼,他永遠無法學會走路。因此,博士教育質量的問題,同樣是我國當前學校管理制度的問題。就事論事的談提高博士質量,而不反思這背後的制度原因,將無法走出博士生教育快速、低水平發展的困境。清退「超期博士」,只是鋸掉露在皮膚外的「箭頭」,遠沒有治好「箭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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