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心得分享之七/孝養父母//
【歡迎關注「三個根心得分享」】
《弟子規》心得分享之七/孝養父母//
《增廣》復周孟由昆弟。「又一切眾生,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理宜戒殺護生,愛惜物命,切勿依世俗知見,謂奉父母甘旨為孝」。經曰:「一切眾生,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從道理上就應該戒殺護生,憐憫眾生,愛護別人的生命,保護別人的生命。怎能用別人的血肉供奉父母以及祖先呢?世俗的這種風俗實在是錯誤。不但不是孝道,完全與性德違背,是大不孝。
「彼未聞佛法者,不知六道輪迴之事理,妄謂為孝,尚有可原。若已聞佛法之人,殺過去父母親屬,以奉養現在父母及喪祭等,豈但不是孝道,直成忤逆矣」。不懂佛法的人,說這是孝道,也就罷了。聽聞佛法的人要是這個樣子,殺前一世的父母,供養今天的父母,怎好說是孝道呢?
佛法在凈土三經中,有凈業三福,上來第一句話就講:「孝養父母,奉事師長」,哪一世的父母都要孝順啊,怎麼可以殺而食之呢?
佛法是覺悟之法,就是恢復自性的辦法,孝養父母是順著自性的,殺害父母是完全違背的自性的。過去父母不信佛法,迷惑顛倒,輪迴六道,今在三途受苦,我們不去救拔,還要殺害,怎麼也說不過去。
這是說孝道,就是說佛法,守戒是第一,戒之第一項,就是戒殺。殺失慈悲心,增瞋恨意,把好好的菩提道給堵住了。慈悲心是菩提心的他受用,也就是用在別人身上的菩提心,表現出來就是慈悲心。修行人失去菩提心,完全離開了菩提道。
「是以通人達士,由聞佛法之真實義諦,悉不肯依世俗之權法以行。以此權法,殆姑順世俗迷情而立,非如來洞徹三世因果之道故也。若欲深知,取《文鈔》中諸戒殺文,及《觀音頌》之《普勸戒殺挽劫文》,閱之自知」。學佛真的學明白的人,怎麼也不肯依照世間法來,殺生食肉。
就是沒有受戒,光從三世因果來講,殺生食肉的事,我們常說,「吃它半斤,還他八兩」 ,今天的度量衡,稱一斤是十兩;過去一斤是十六兩,所以今天的半斤,就是過去的八兩。大概在藥店還用這種度量衡工具,小稱。
這一世吃它半斤,來世就要還他八兩,怎麼還,總不能活著拉肉吧,一定要殺死才能拉肉。多慘!
看見這種殺害有多悲慘?早年家裡有個朋友,他一離開,我就在腦海里看到殺害的一大片肉體,大概是大型動物,被開膛破肚,大卸八塊。不止一次看到。
這家的老母親在住院換腎,老父親好好的,突然間查出癌症晚期,反到先死了。我看他家一定要有一個抵命債的人,可是過了很多年,見到這個人,還有這種景象。大概仇恨太深了,還是沒有報完,等他們老了,勢力差了,大概還要有人抵命債。
這是不修行的人家,要是我們修行的人,有殺業,你在菩提道上,要有多難上道啊?有體驗的知道難,沒有這種體驗的人,不會注意這件事。我們站在修行人的角度看問題,是這個樣子。我們站在被殺者的角度,看事情,他應不應該有仇恨,他是沒有修行的人,他有仇恨。有修行的人,沒有功夫伏住煩惱,還是有瞋恨心,這都是很正常的事。
可是在臨終的一瞬間,無論如何你把佛號丟掉了,那個理智的,能往生的機會,也是失去了。煩惱心是假的,他在無始劫來就耽誤我們的菩提道了,今天若沒有把握住佛號,又跟著煩惱去輪迴了。這就是迷而不覺。
覺悟,就是這一句佛號,念得清清楚楚。
【歡迎轉發「朋友圈」、「qq空間」】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