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婚外情證據是有用的
當發現另一半有婚外情時,選擇離婚的話應該如何保護自己使自己利益不受損呢?怎麼證明對方有婚外情呢?什麼樣的證據能被法庭作為婚外情的直接證據呢?下面私人調查工作室李軍將對如何採集婚外情直接證據以及如何採集婚外情直接證據做一些法律方面相關的講解。
哪些婚外情證據是有用的: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要有證據鏈互相印證
此類婚外情證據一般很難被法院採信,因為當事人提供的此類證據很難保證是沒有經過改動的。
如果要想讓此類證據被法院採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比如說,郵箱是誰的、郵件是誰發來的、那個人的真實身份是什麼等。
另外,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很難被法院採信。
2、保證書
「白紙黑字」難否認
在婚外情被配偶發現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表明自己今後「決不再犯」的決心。那麼這份對方親口承認的「白紙黑字」能否作為配偶有外遇的證據呢?盧明生律師認為是可以的。
在訴訟時,一方出示了保證書後,對方有可能指出該保證書不是自己真實意願的表示。但是如果對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能證實自己的說法,該理由通常不會被法院採信。
因為夫妻雙方多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在寫這份保證書的時候應該能預知將帶來的後果。
3、照片
效力有限難「作證」
很多人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證據,往往會聘請「私家偵探公司」的人員對其進行跟蹤,然後拍攝下照片。
因為證據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過程中要好好的考察偵探公司對婚外情證據的理解,確保證據的合法性。
4、錄像
偷拍時地點只能在自家
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此類證據採集難度比較大,也容易引發衝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隱私權,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要能證明未被修改過
夫妻雙方就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並不需要告知對方。如果當事人採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外遇行為予以認可,那麼該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
因為現在的一些數碼錄音資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當事人向法院提供錄音資料時,要能證明其是未經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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