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與婚姻經濟學

"愛情與婚姻經濟學"

經常看到有人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就是耍流氓。看到這句話,我總會想起恩格斯的理論,他認為,一切以財產關係為基礎的婚姻,才是耍流氓。到底是誰在耍流氓?

今天,就來談談愛情和婚姻的經濟學。

事實上,大部分的人,並沒有把愛情和婚姻的關係弄得很明白,兩者糾纏在一起,再夾雜著文化的傳統和生理的慾望,簡直亂成了一鍋粥。

許多人都覺得,結婚應該是愛情的目的和成果,而戀愛是結婚的手段。This is bullshit!在我看來,愛情就是一次消費的過程,屬於消費經濟學的範疇;而婚姻,則是一次合夥經營的過程,屬於投資經濟學的範疇。這兩者完全沒有因果聯繫。一旦你將兩者掛上了必然的因果聯繫,那你的幸福生活就將遙遙無期。

愛情,就像是跟一個自己的好朋友,去玩一場遊戲,去吃一頓美食,往往令人心曠神怡。如果你只是喜歡一個人,你不會太在意他是否有車有房,是否有前途,或是家裡條件怎樣。因為談戀愛,是一起消費的過程,重要是開心。

消費本身是沒有太多的責任和義務的,在現實生活中也是,談戀愛,你是不能去分對方的財產的。

為什麼有時候人們總愛開玩笑,說女人戀愛的時候,特別愛花男人的錢,結婚了就變了,大概因為錢是自己的了。

所以戀愛雙方,最合理的就是AA制,我說的不僅僅是指花錢的時候,包括為對方的付出。只是,生活往往難以如願。「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不得不承認,為了佔有你愛的人,你會付出的更多。所以許多女生願意找愛自己的人,而不是自己愛的人在一起。

許多女人抱怨,婚前婚後差異大。談戀愛的時候,男生更願意花錢。那是當然,當你從一起消費的人,變成了一起合夥的人之後,角色也變了。消費是花錢,合夥是要想辦法賺錢呀!

婚姻的確更像是一筆交易,一次商務談判。在網上,你總能看到關於你家買房還是我家買車的爭執。因此鬧分手的也很多。很多人,看重的都是立馬能得到一些什麼好處,如果結婚是一次創業的話,這顯然不是找合伙人的好原則。

婚姻,就像是找生意夥伴,要一起經營一份事業,承擔許多的責任和義務,而且,這種責任和義務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你情商足夠,你就應該在面對婚姻的時候,有一種尋找合作夥伴的意識。你不要太在意對方是否足夠好看,足夠讓你心動,或者是否是真的愛你。婚姻不是用愛情來保護的,而是用制度來保護的。真正好的合伙人,應該是有相似的價值觀,有共同的利益,有一致的目標。至於感情基礎好不好,這個不重要。感情基礎再好,價值觀不同,一起過日子,都可能產生矛盾;以前再不熟,志同道合,都可能成為知己。所謂的感情基礎,可能只是先認識了幾年而已。

並不是你的好朋友,就適合跟你一起創業,並不是你愛的人,就一定適合跟你結婚。就算在我們這個談戀愛就為了結婚的國家,很多人最後也發現,自己曾經愛的轟轟烈烈的人,最後都沒有走到一起。

當愛情來的時候,你就應該享受愛與被愛的感覺,與其在談婚論嫁中因為種種理念不合而矛盾分手,不如留下一段更美好的回憶;當婚姻來的時候,你應該足夠了解自己,找一個志同道合的人,過上一段相互認同,默契十足的幸福生活。(寫於2013年10月9日早7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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