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望,才是終結婚姻的最後一個理由
講述:
晚睡姐姐看你的公眾號很久了,我想問問問婚姻走到什麼程度才能做出離婚的決定?
我和老公認識快7年,結婚前幾年異地很久後同居不久領證,婚前也大吵小吵,領證時就感覺不幸福,婚後半年多有小孩,四方老人矛盾不斷,也遮蓋了我們倆本身的問題,如今孩子快三歲,老人的影響基本搞定才發現我們之前感情也元氣大傷。
我分析了很久,覺得離婚的主要原因是老公太愛生氣,自身生活能力又明顯差一截,生活標準要求高,對孩子的緊張程度超過所有人,他眼裡能看到生活的太多缺點,比如我覺得打掃乾淨的家,他能看見很多不幹凈而不爽,對孩子飯量尿量各種表現都極為關注怕不好了,感覺他屬於高標準又沒能力自己實現,需要我幫助他攜手實現他的人生目標。
而我覺得太累了,這樣一輩子一定不幸福,我以前屬於討好型人格,從不發脾氣,人際關係中都是對方想怎麼樣都行,但是我現在不這麼想了,我覺得和他在一起就是在為他的情緒和生活不受控買單。我越來越想離婚獨立出來不受他影響,可是放不下孩子,我不擔心一個人撫養孩子的苦累,我本身心大,生活能力也很強,只是擔心對孩子的心理影響,還有點害怕這麼脆弱的人如果我決心離婚,不知道他會怎麼對我,感覺會有一點恐懼,求姐姐指導!
沒有他在的時候,我和孩子很自由玩的很開心,有他在就像多了一個監工,盯著孩子吃喝玩不能不對。而我們倆本身單獨相處也基本無話,因為我看著他眼中不能讓孩子乾的事就很不認同,也不能表達,他對所有事都不是一個包容的心,而是十分注重一件事情可能的後果就不敢去做,對孩子尤其不能冒險。
還有一點不欣賞的就是他內心的假設感覺經常都是外界環境不好,比如孩子在幼兒園喝水多,他們家第一反應是因為孩子怕老師所以不敢不喝,而我第一反應肯定是小朋友一起喝水肯定喝的多。比如要是孩子哭了,他們經常認為這要是沒看見還以為是誰故意把孩子怎麼樣了。我對這些心胸狹窄的言論越來越厭煩,也不想爭辯。他認為離婚孩子就完了一輩子受人歧視,我不這麼想,但我確實沒有足夠的經驗不知道對孩子的傷害可能會是什麼樣子。
我經濟獨立有人幫帶孩子,他的優點也很多,顧家有責任心,心細會關心人。可是他太難開心了,我覺得他一輩子可能百分之八十的情緒都是負面的,一點小事都會讓他不高興,而我離開他了可以自由很多,能讓孩子感受到更多陽光自由的東西,而不是規則和束縛。
求姐姐指導我該怎麼辦?都有哪些需要考慮,怎麼做對孩子最好?真誠希望被回復!
晚睡回復:
前幾天我爸鄭重其事地找我談了一次,「你別總支持別人離婚,有時候婚姻是需要忍受和妥協的。」
我冤啊,比竇娥還冤。
我沒覺得我總是支持別人離婚,我一直盡量避免給別人提供一個特別明確的選擇,我更希望幫助大家分析面臨的形勢,問題的性質,幫助大家做出一個儘可能理智的能夠承受的決定。
但很多婚姻,實話實說,我認為都沒有繼續的必要,比如有人被常年家暴,還問應該不應該離,有良心的都得讓她離,可她偏不離,我也是沒脾氣。
像你這樣的婚姻,我試想一下,我自己也是很難忍受。如果有一個人,整天唧唧歪歪的在你身邊,這麼不對,那麼不好,幹什麼都能挑出毛病來,我肯定得瘋。
我找的特么是丈夫,又不是大隊輔導員。
任何一個有主見有思想的人,都不會允許別人這麼對待自己,就算是伴侶也不行。
但在考慮離婚之前,我的慣例依然是幫助你分析一下,他為什麼是這樣的人,他這樣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根據我粗淺的心理學知識,你丈夫應該是比較典型的強迫性人格障礙。
這種人格障礙以過分的謹小慎微、嚴格要求與完美主義,以及內心的不安全感為特徵,多發生在男性身上,男性患病是女性的2倍左右。
這種人的性格特點是刻板固執,做事循規蹈矩、墨守成規,不會隨機應變,優柔寡斷,由於個人內心深處的不安全感導致懷疑和過分謹慎。
他們往往以過高的標準要求自己(個別人也會將這種過高的標準折射到他人身上,在人際關係中十分苛刻),希望自己做的事情十全十美,但又缺乏自信,導致過度的反覆核對,過分注意細節,以致忽視全局。
他們也往往有強迫性的焦慮,過於自我剋制,對自身安全過分謹慎,凡事都小心翼翼。
主要表現如下:
1、過分的憂慮,經常焦慮不安,總擔心發生意外變故,惶惶不可終日。
2、對事物要求十全十美,拘泥於細節,做事十分講究程序,否則就焦躁不安。
3、平時優柔寡斷,猶豫不決,往往避免或推遲做出決定。
4、不合理地堅持要求別人嚴格地服從或者按照自己的方式做事,否則感到極不愉快。
5、平時對自己過分嚴格要求,拘謹、刻板,沒有業餘愛好,缺少友誼交往,缺乏愉快和滿足的體驗,而比較容易內疚和悔恨。
我簡單對照了一下,關於強迫性人格障礙的主要表現特徵,你丈夫幾乎全中。
所以你該知道,他的種種表現,只是一種病態的外在特徵,他個人也無能為力,並不是因為不夠愛你,或者故意和你作對。
現在社會上普遍缺乏心理學的基本常識,常常會錯把人格障礙理解為性格缺陷,把因此產生的生活矛盾看作是性格不合,夫妻吵了半輩子,彼此傷痕纍纍,也不知道對方原來是一個病人,需要專業治療。
夫妻一場,在考慮離婚之前,你應該先考慮帶他去看病,如何改善他的病情,不要先想著拋棄他。
但是——轉折來了,如果求醫也無法改變他的問題,我希望你也要認清楚他這種人格障礙的真正危害。
像他這樣總是刻板固執,凡事苛求完美,不斷挑刺求全的人就像一個負能量的旋渦,時刻散發出悲觀、失望、灰暗的氣味,並且將周圍所有的人都卷進去。
科學證明,長期陰天會嚴重影響人的心情,長期身處在負面情緒的核心,絕對會影響人的身心健康。
深閨怨婦為何總是容易鬱鬱而終,你說是短她吃的還是喝的了,是缺衣還是少穿了?都不是,是精神上過於壓抑,內心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滿足,身心不自由。
一個活生生的人,得不到真正的關心,卻像牌坊一樣被擺放到那裡,需要時搬出來,撣撣灰,供大家瞻仰一下,不需要時,再丟回去。這種長期的精神壓抑和折磨,足夠要了一個人的命。
更可怕的是,這種性格往往不是獨立的,而是整個家族的氣質都是如此,比如你丈夫,他絕對不是自己長成這樣的,而是他家庭的教育就是如此,謹小慎微、膽怯、悲觀、求全責備。
所以你要對抗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種家族的傳承。他這樣的大強迫症,最後很容易教出一個小強迫症,他會讓孩子相信,這個世界處處都是危險,處處都暗藏危機。
這種信念背後所傳遞給孩子的,則是「你是軟弱的,無能的,你應付不了這些危機」,天長日久,孩子的不安全感就會深植於心。
如果你為孩子著想,首先應該做的,就是讓孩子脫離這樣一位父親的控制。
回到你開頭的那個問題,「婚姻走到什麼程度才能做出離婚的決定?」
我的回答是,很多人以為不幸福才是離婚的理由,其實在現實中,不幸福的生活並不一定真正讓人想到離婚,畢竟我們生活在中國,僅僅為了個人的感覺就離婚的還是太奢侈的。
真正終結婚姻的是那種無能為力的感覺,就是當你已經認識到自己無論怎麼樣,都不能夠改變結局,你儘力了,也實在是疲倦了,無力了,這個時候,再想堅持下去,就太難了。
絕望,才是終結婚姻的最後一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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