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國軍閥政治的傳統文化根源

【內容提要】軍閥是中央專制集權的派生物,同時又是其對立面。文章通過分析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幾個特點,論述了中國歷史上軍閥政治的產生與發展的文化根源,以及集權與割據交替出現的傳統文化因素,以期探求軍閥政治成為政權更迭時期不可或缺的原因。

【摘 要 題】民國史研究

【關 鍵 詞】軍閥政治/傳統文化/威權主義

【正 文】 閥,根據《說文解字》解釋,即閥閱,仕宦人家自序功狀而樹立在門外的柱子,在左曰閥,在右曰閱。也指自己的功績仕履。義與攻伐的伐相通,當通作伐。(註:李恩江、賈玉民主編:《說文解字》,喀什維吾爾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第1109頁。) 可見軍閥者,是以軍之武力攻伐他人,而獲得自身利益的主體。就筆者目前所掌握的資料來看,「軍閥」一詞最早載於《新唐書·郭虔瓘傳》所記:「郭虔瓘,齊州歷城人,開元初,錄軍閥,累遷右驍衛將軍兼北庭都護、金山道副大總管。」(註:《新唐書》卷一三三。)遍觀中國歷史,社會總是在亂與治的交替中螺旋式上升發展,統一與割據互為因果。軍閥政治既是統一的中央專制集權制度的對立面,又是它的派生物。(註:趙學聰著:《近代中國軍閥政治的形成及其影響》,載《重慶師院學報哲社版》1995年第3期。)在政權更迭的過渡階段,總會產生不同於傳統政治力量的政權形式,即軍閥政治。它一般是指,一個武裝力量或武裝力量集團掌握政權,用武力維持自己的統治的政治形式。梁啟超在《歐遊心影錄》中論述了軍閥政治的特徵,他認為:「軍閥之為政,以剛強自喜,而結果也,必陷於優柔而自亡,外強中乾,上剛而下柔,是其征也。」(註:梁啟超著:《飲冰室合集·專集》,第五冊,第23卷,民國印本。)陳志讓在其所撰寫的《中國軍閥派系詮釋》一文中比較全面地提出了軍閥的定義及其特徵:「他們之成為軍閥,就是因為他們非儒家之士,也非民族主義者。他們那種自私自利不顧他人的心理往往是勝過他們對國家或王室的忠心。這是現代中國的軍閥在歷史上的特質。從逐漸衰退的儒家文化觀點來看,軍閥是無節操、無恥之徒,從不斷蓬勃發展的民族主義觀點來看,他們是落伍的。因為不可否認的是,他們之中許多人的行為都是毫無操守可言,而且每每不合時宜,因而易被認為是軍閥。」(註:陳志讓著:《中國近代史論集》第五輯,載《中國軍閥派系詮釋》,台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0年版,第23-24頁。) 綜觀這些論述,從傳統文化核心內容的「忠」、「孝」角度來說,軍閥的確扮演了一個不光彩的角色,因為一個政權、一個王朝的覆滅,不是毀於下層人民的起義就是遭到軍閥們的奪權而被逼讓位。在這種儒家傳統倫理思想根深蒂固的觀念影響下,軍閥政治的特徵可以概括為:擁兵、割據和武治。但是僅僅從割據狀態下的表面特徵去分析軍閥政治的產生和發展是不夠深刻的。 軍閥產生——軍閥混戰——催生新政權,成為軍閥政治登上歷史舞台的一般順序表,在這樣一種順序下所隱藏的因素並不只是軍閥們自私自利和「不忠不孝」那麼簡單。應該說,軍閥作為一種政治力量本身就是伴隨著中央專制集權而產生的,軍閥政治是中央專制集權的派生物,二者屬於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否則,在集權衰微之際,軍閥們燃起遍地狼煙的現象就無法解釋了。傳統中央集權主義是一種權力分配模式,在模式下的分權規則就是單一的效忠體系,當中央權威不再時,軍閥們便開始登上政治舞台。以下將從探尋中國傳統文化根源的角度,分析軍閥政治的產生與發展,並揭示其迅速被統一所取代的發展必然性。

    一、大一統專制的文化中心主義

中國傳統文化主要源於中原文化,其密集型耕種農業極易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尤其是黃河的泛濫客觀上需要整個流域的合作治理,而誕生在農耕文明基礎之上的傳統文化在一開始就朝著大一統的方向演進。 在遠古時代,為了保證本氏族在競爭中的生存地位,各氏族不得不擴展自己的地域、增加人口數量以保證在一處或一時生計困難時,不至於全部遭受滅頂之災。當遭遇外來利益集團的威脅時,分散的部落就被組織起來,形成部落聯盟以對抗外敵。自周以降,鬆散的諸侯國之間的聯合已無法適應社會的發展,經濟聯繫的日益緊密,北方游牧部族的入侵威脅最終導致秦王朝的統一。這些是形成大一統專制文化的客觀因素。此外,中國位於東亞大陸,其西部是雄偉的青藏高原,北部則是不適合農耕勞作的荒漠和草原。這些地理條件的限制,導致了農耕文明在相對獨立的空間里發展,兼并與反兼并,統一與反統一一直是發展的主線。中央集權成為保證國家機器運轉,權力分配模式的最佳選擇。 中國式的一元化權力結構要求政權與意識都歸於一元,《墨子》中《尚同》篇這樣論述歸於一元的必要性: 子墨子言曰:「古言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時,蓋其語,人異義,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其人茲眾,其所謂義者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是以內者父子兄弟作怨惡,離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藥相虧害。至有餘力,不能以相勞,腐朽余財,不以相分,隱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亂。若禽獸然。」其意思是說,如果沒有一個政權統一的思想,人與人之間就會「離散不能相和合」。為了保證社會的穩定就必須設立一個以一人為首腦的官僚體系,通過上下有序的大一統政權結構來治理國家。而上本身是代表絕對真理的,下層百姓除了服從中央權威以外別無選擇,否則將會有災難。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於天子,而不上同於天,則菑(災)猶未去也。今若天飄風苦雨,湊湊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罰百姓之不上同於天者也。 這裡將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功能講得再清楚不過了,不過這種理想狀態卻難以實現。中央的政令只能通過官僚集團去實施,受管理的老百姓也就只能服從這些具體實施者們。大一統並沒有帶來管理的全面與直接,而是滋長了地方威權主義。 另一方面,在大一統模式下,各中央政權的取得和鞏固缺乏合法性證明,其表現為政權合法性的根據是不能實證的,而且更多地來源於祥瑞等事件來對政權的合法性進行合法性評價。政權更迭被「陰陽五行說」解釋成為相生相剋,(註:周朝被認為是火德治天下,而秦則是以水德而克之。) 但是這種解釋一般經不起推敲。當新舊政權交替時,新政權總是以「天命所歸」來證明自己的合法性。夏商之世,統治者正是用「天用剿絕其命」、「恭行天之罰」(註:《尚書·甘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註:《尚書·湯誓》。) 等「天意」來作為活動的依據。西周建立以後,運用「天道」觀念來論證其統治的合理性,利用神權觀念來增強統治的效能。(註:曾憲義主編:《中國法制史》,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第36頁。) 在這樣一種缺乏合法性證明的不穩定的政權體系下,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上下層之間必然出現人身依附關係,各種政治力量也基於此發展自己的派系力量。從個體角度來說,中央的力量並不能有效保護自身的安全與利益,當中央政權失去權威時,各種政治力量就必然依靠自身的實力來維繫自己的地位。從國家的角度來說,構建政權體系必須建立在各種政治力量的擁護之上,這種上下之間的關係是十分脆弱和不穩定的。例如,東漢末年以鎮壓黃巾起義起家的董卓、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曹操;本為朝廷重臣的李世民、唐末藩鎮鎮守的安祿山;以及清末民初的大小軍閥,他們無一不是靠人身依附關係發展自己的力量。從軍閥內部的角度來說,效忠只是在軍閥集團內部進行,而軍人並不對中央集權的最高統治者效忠。這種特殊的文化背景,導致了特殊的權力結構。大一統的文化在造就統一的同時,也孕育著分裂割據的不穩定因素。 中國的農耕文明造就了有序的家庭協作和穩定的社會結構,它在一開始就走在了其他東亞文明的前列,社會結構在一種良好有序的狀態下簡單地循環發展,它將社會矛盾巧妙地在社會底層加以消融。 因此這種先進文明給這一區域中的居住者帶來了優越的生活,也帶來了一種天然的自我封閉情緒,不大願意去用新的方式改造社會結構,也沒有契機讓外來文化取代本土文化。在這些極具韌性的文化根源的作用下,加上在漫長的發展道路上,中華文化圈向外輻射文明的特點,使它逐漸成為整個中原民族的文化中心主義。進而導致每個政治力量都把統一和強權專製作為終極目標,認為只有在大一統的狀態下,才能有效地分配和使用權力,那些「大盜竊國」者不過是由單個的權力追求者轉化而來。 魯迅先生對這種民族性格做了深刻的闡述:「中國人向來有點自大——只可惜沒有『個人自大』,都是『合群愛國的自大』。這便是文化競爭失敗後,不能再見振技改進的原因。」(註:《青年雜誌》第1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73年版,第19頁。)儒家理論在吸收了其他學派觀點之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理論觀念,讓社會的各個因素都能良好有序地運作,不願意輕易去打破它,因循守舊的傳統讓自己無法容忍其他文化的衝擊。歷史上的少數民族對中原的統治歷來被視之為非正統,這就意味著非中原華夏正統的文化在國人看來都是外來的蠻夷文化,自然更沒有理由去加以正確對待,並與之交流了。 中國傳統文化有一個十分堅韌的特性,那就是不論統治階層自己起源於何處,最終不得不被中國固有的傳統所同化,用傳統的方式去管理國家。 眾所周知,中華文化圈是一個包含有多種文化因素的複雜綜合體,但是如果仔細考察一下它的形成與發展就不難看出其在實質上具有強烈的排它性。北方的游牧文明與中原地區的農耕文明始終難以融合,幾千年的資源爭奪導致文明衝突不斷,但衝突的結果卻無一例外地被中國傳統的儒家文化所同化,因為不論是誰來管理這個國家就必須採取誕生於農耕文明的儒家傳統治國方式。 「卧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表明了在這個國家只能由某一個權力代表來統治,如同前面論述的道理一樣,一旦這個權力代表無法行使其權威來有效地管理國家,那麼軍閥們就要粉墨登場了。他們不斷地利用自己的實力鞏固地盤,提高自己在軍閥政治遊戲中的競爭籌碼,到了一定的時候必然發展到相互兼并,最終由一個新的強勢群體來完成統一。這樣一個割據到統一的循環就形成了,而在完成這個過程的同時又在醞釀下一個新的循環,發展到一定階段又將出現統一走向割據的狀態。

    二、傳統倫理道德觀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有一個以儒家思想為中心的倫理道德觀,它在中國歷史上從未間斷,保持著兩千多年的延續。儒家所提倡的綱常學說,其核心在於不同地位之間要保持絕對的不對等關係。子對父,妻對夫,臣對君,均要樹立牢固的服從理念,中國人以家國天下為己任,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以家庭為紐帶的,從而使家長制管理模式從單個家庭擴展到了整個國家的政治生活領域。如我們已經看到的,中國的家庭模式很容易產生專制主義。……有些學者指出,為了治理黃河,修建排水和灌溉系統,需要大量人力的協作,這也是中國產生集權政體的一個原因。(註:費正清著:《中國:傳統與變遷》,世界知識出版社2002年3月第1版,第33、34頁。)國家有一個受之於「天命」的家長,其他人是這個大家庭中的成員,森嚴的等級制度保證家長的意志能夠向下傳達並加以實行,自皇帝以下的各級官僚有個頗為好聽的名字——父母官,但是「父母」之意的真正內涵是下對上負責,百姓要像服從自己的家長一樣絕對服從地方官員,而各級官員又絕對效忠於君主的統治,這就是「君父」一詞的由來。但是高高在上的家長在擁有極大的主宰權的同時,對下不過是體恤下情,施捨一點「恩典」罷了。 嚴格的等級制度猶如家庭中父親與子女的關係,不可擅自變更與破壞,更加談不上背叛了,這樣整個國家自上而下進行著良好有序的管理和運行。對上級命令的遵從表面上是依靠制度的約束,但究其根源則是源於對個人的敬畏和服從,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在制度遭到破壞的時候,統治者還能擁有權威。 在等級制度下,傳統道德中忠君關係的具體體現在上下級之間的服從上。一般認為,戰國時代為官僚政治制度的產生時期。由軍功逐漸取代世襲身份,政治體制也由貴族制向官僚制轉化。皇權始終依託於當時最有勢力的集團或階層,總是依靠他們來進行統治,讓他們擔任宰相和高官。(註:吳宗國主編:《中國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第2頁。)因此,官僚集團內部以及官僚和受管理的百姓之間是一種具體而直接的服從關係,而官僚與皇權之間的關係不過是一個信念,一個傳統的忠誠理念在維繫,這種效忠關係是間接的和非具體的。向上盡忠的傳統倫理規則遠不如直接的上下級服從關係來得有效,在皇權強大時,中央的威懾足以保持國家的正常運轉。同時應當注意到,這種倫理規則在政權建立和鞏固階段,主要依賴於對軍事實力的鞏固,依賴于軍隊對國家的效忠。問題在於,軍隊首先是效忠和服從長官,然後才是向國家效忠。軍權成為掌握政權的柱石,成為各個政權力量依靠的對象,軍事集團的首領也就會因為地位的重要性而逐漸轉變成為軍閥了。 「軍而成閥,總是成串成團,單獨存在不能稱閥,它上有源,下有根,上上下下自成系統。系統內下級要服從效忠上級」。(註:來新夏著:《關於軍閥史研究》,載《西南軍閥史研究叢刊》(三),第4頁。)在古代軍隊中講求「愛兵如子」的上下級關係,只有這樣才可以「將士用命」發揮戰鬥力。近代軍閥政治的鼻祖曾國藩就是深曉個中道理的人物。曾國藩在對士兵訓練方面特別注重把封建倫理道德觀念同尊卑等級觀念融合在一起,將軍法與家規巧妙地結合在一起,用父子、兄弟、師生、友朋、同鄉等親誼關係掩飾、調劑以至彌補上下尊卑之間的關係,極大地減少了湘軍內部將帥之間、士兵之間的摩擦和抵觸情緒,使士兵或下級易於尊敬官長、服從官長、維護官長,為官長出生入死、賣命捐軀也在所不惜。(註:劉江船著:《論民初軍閥割據的文化原因》,載《民國檔案》1994年第3期。)由此可見,在傳統文化模式下要獲得軍隊的效忠,就必須用封建倫理道德觀念去影響和束縛軍隊。同樣的道理,一旦軍閥成為了政權的掌握者,它也必然用這種傳統的模式去構建政權體系。由軍而成閥,進而主宰政局形成軍閥政治就順勢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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