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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讀小說,渾身都是G點

2009年,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奧爾罕·帕慕克應邀在哈佛大學做了六場關於小說的演說,後來,這些演講結集出版為《天真的和傷感的小說家》一書。我喜歡這個書名,「天真的和傷感的小說家」,什麼意思呢?且聽我慢慢道來。原來,這一分類方法來源於席勒,席勒曾在他的論文《論天真的詩和傷感的詩》中,區分了兩類詩人。

他是這麼定義的:天真的詩人與自然融為一體,實際上他們就像自然,平靜、無情而又睿智。他們率真的寫詩,幾乎不假思索,不會理睬別人的評論。

傷感的(反思的)的詩人則不確定他的詞語是否涵蓋了真實,因此,他極度關注自己寫的詩,關注所使用的方法和技巧以及自己努力運用的策略。

帕默克認為,席勒的論文不只是關於詩的,同樣適用於其他文學和藝術。簡單來說,這裡的「天真」和「傷感」,其實是區分作者和讀者對寫作和閱讀是否具有足夠的自覺性。帕默克說得更明白:天真的小說家和讀者完全將心意交給創作和閱讀,天真的小說家不去有意的運用技巧,但依然能寫出一流的小說;天真的讀者不去查看小說的技術層面而完全沉浸於文字和故事也能獲得享受。而傷感的(反思的)小說家和讀者卻會時時注意到文本之外的東西,傷感的小說家會停下來反省一個詞語的運用,人物的設定,線索的埋伏;傷感的讀者會意識到小說的技術性,這裡作者為什麼這樣寫,那裡他又動了什麼手腳。現在,我們已經分清了天真和傷感的區別了,那麼,你想做哪一種讀者(或作者)呢?一般來講,一開始,所有的讀者都是「天真的」,全心全意的相信故事,感動,同情,投入。但讀著讀著,他對小說了解的越多,便慢慢生出了第二雙眼睛,不僅看見小說的文本,還可以看見作者,看見作者的風格、技巧,倘若發現作者在一個地方做了一個絕妙的處理,能夠會心一笑,深感滿足。關於這一點,前幾天推薦《中國現代小說史》的時候,我引用了《文學批評方法手冊》里的一個例子:觀看足球比賽。就算你不了解足球比賽的規則,對球員也不熟,但看到進球,激烈的時刻,還是會感到激動。對於真正的球迷,這些激動,他們自然也激動,但另外的,他們的樂趣還來自於球隊的戰術,甚至球隊的風格等等,他們的感受力更強。喜歡足球的稱為球迷,喜歡聽戲的稱為戲迷,這個「迷」字用得好,迷戀啊,所以會鑽研,會用心,書迷,影迷同樣如此,真的迷,必然會自尋門道去練功,以期得到更多的樂趣。當然,繼續做「天真的」讀者沒有什麼不好,只是那份「迷」的快樂,那種一窺秘密的樂趣就沒有了。

所以,我還是樂意做一個「傷感的(反思的)」讀者。

二上面鋪陳了這麼長,只是為了說明讀小說不僅僅是一件簡單的事。可能有人不服氣,但有時候,那些隱秘的好處,確實需要更敏銳的眼光才能看得到。而這種眼光,是可以學習並訓練的。

當然,並不是每個人都對文學理論這些乾巴巴的東西感興趣,但是,也有一些書,它們既傳遞小說的門道,同時又不故作高深,甚至有趣、好讀,比如許榮哲的這兩本《小說課》。

許榮哲是台灣著名的小說家,可惜我還沒有看過他的小說,但是他的這兩本《小說課》卻讓我看得非常滿足,並且開心。

滿足是因為,他就像一個老匠人,一個老俠客,沒那麼多天地心法,功夫就是一橫一豎,他教你,展示給你看。看了,學不學的會,領不領悟得了,就看造化了。開心是因為,密集地看完這兩本書,60多篇文章,有一種打開任督二脈的喜悅,躍躍欲試,身體里有勁。

經過作者這麼一點撥,感受力增強,看小說,處處都能發現樂趣。

你肯定看過一些警匪片,裡面總是會出現一些拆槍的場景,一把手槍,主角拿在手裡,三下兩下就拆得稀里嘩啦,一個個零件擺在桌子上,功夫了得。

看許哲容的《小說課》,有一點看人拆槍的感覺,只是他拆的是小說,是故事。如果你對此有興趣,會看得很過癮,並有助益。

他在書中講了許許多多小說技巧,比如如何塑造人物,如何開場,如何選擇好的敘事者,好的敘事觀點,如何設置矛盾、衝突,如何運用時間,如何建立內心景觀……他不是空講,很實在的,每一篇,每一個問題,都有很好的例子,看著這些例子,你終於懂了,以前讀書太馬虎。我也舉一個例子,講故事的公式。這是許榮哲的的戲劇老師教的,講一個故事,問自己七個問題:問題一:主人公的「目標」是什麼?問題二:他的「阻礙」是什麼?問題三:他如何「努力」?問題四:「結果」如何?(通常是不好的結果)問題五:如何結果不理想,代表努力無效,那麼,有超越努力的「意外」可以改變這一切嗎?問題六:意外發生,情節如何「轉彎」?問題七:最後的「結局」是什麼?對著這七個問題,即使沒有什麼天才,也可以編出合格的故事。如果有心,可以帶著這七個問題去看一看好萊塢電影,完全符合。這是技術的部分,不是天才的部分,技術的可教,天才的不可教,總是如此。他說完這七個問題,自己做了一個升級,把「目標」和「阻礙」改成「夢想」和「原罪」。這一改變,故事的內涵和戲劇性就更上一個台階。但即使如此,還是在故事層面,但好故事,未必就是一流的文學。通俗文學和嚴肅文學的差異也就在這裡。許哲容說,「坊間大量生產言情小說,裡頭的主角其實是愛情,人物淪為搖旗吶喊的道具。相反的,優秀的小說家筆下的愛情故事,主角永遠是人,愛情不過是拿來烘託人性的道具。也就是說,側重人性的離嚴肅文學近一點,偏重故事的靠通俗文學近一點。」

如何才能讓人性表達得更淋漓盡致呢?書中關於「兩難」和「人物」的幾篇講得很有意思。但是我這裡就不多說了,我說得夠多了,你自己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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