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 | 劉雨菲:我為什麼給「商業航天」潑冷水
近日,航天加工程技術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劉雨菲接受《財新周刊》記者專訪,就中國商業航天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及未來展望等科技媒體和讀者們關心的話題,談了自己的看法。
劉雨菲
航天加工程技術研究院常務副院長
《衛星與網路》雜誌總編
記者:我注意到您在最近的微博里提到,商業航天目前只是在「玩概念」,想知道您為什麼這麼判斷?
現在國內自稱正在從事商業航天的是兩類群體。一類是傳統的國有大型企業,他們籌措了資金來建立發射服務企業和應用衛星運營企業,包括已經在發射和運行的遙感衛星星座,和籌劃中的通信衛星星座等。另一類是民營創業者,其中有自稱組建了火箭公司的,也有自稱發射了小衛星,從事遙感或者科學研究的。
我們對這兩類群體都進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考察。對於第一類群體,無論他們的型號達到了什麼技術水平,發射和運行是不是成功,應該說,都還沒有擺脫傳統國有企業的運營模式。這些企業或許引入了一些商業化的模式和理念,但總體上並不完全是按市場經濟原則運行的。當然,在一定程度上,這類企業的建立,體現了傳統國有企業對商業航天的重視和探索,是有益的努力,但這的確不應該算是真正的商業航天,或者,說直接點,只是掛了這樣一個名字而已。
展開剩餘92%對於第二類群體,我們聽到了很多雄心勃勃的言辭,看到了很多華麗的自我包裝的幻燈片。甚至有企業自稱要做中國的SpaceX。大家知道,早在2016年,我就在《中國能不能出馬斯克》專題中進行了有關分析。從這個層面來看,我確實期待著中國能出現馬斯克這樣的創業英雄,期待著有我們自己的SpaceX。夢想需要有,但也要綜合考量現實的情況,那就是中國的政策基礎、技術基礎和人才基礎,是否到了能夠為SpaceX這種企業的出現提供相關可能性的時期?
同時,我說「玩概念」,事實就是很多所謂的「商業航天公司」的初始訴求,是大家看得到的:以「商業航天」這個概念在資本市場弄一筆錢,如此而已。我不傾向於用尖刻的言辭來形容部分人、部分企業,但是他們真的沒有給整個行業及其未來的品牌和發展留下什麼好印象。商業航天不是概念,商業航天需要對這個行業整體發展的感情與責任,需要遵守基本商業道德。一個所謂商業航天企業的定位及出發點,或者說創業的訴求不一樣,是不可能成為馬斯克的,打造不出SpaceX的。更不可能推動得了中國的商業航天的發展。
相反,從長遠來看,一旦資本市場及有志於做點有益於「人類太空夢想」的有情懷、有擔當、有責任的企業或個人在這個支持與合作的過程中,得到的是失望,以後就會望而卻步、敬而遠之。待真正想做點事的企業或個人出現,關注度及融資受阻,這會是對整個商業航天發展步伐的負面傷害。
您在《跳出航天來思考和謀略商業航天》里提到,「衛星、火箭製造以及發射服務,這個市場的門檻超過了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的能力」。但是衛星製造似乎難度已經降得很低了,如果能找到市場,是否還是有成功的可能性?
毫無疑問,是這樣的。我在此前進行了詳細的闡述。通信衛星,包括靜止軌道的高通量衛星和低軌道的互聯網接入星座,都是有著巨大潛在市場的。只是因為政策、軌道和頻譜資源、建設資金、銷售渠道方面的困難,這個市場遲遲沒有打開。
如果這些資源都到位了,那麼當然應該歡迎民營企業參與相關的衛星製造。實際上民營企業能做的遠不止於此,包括發射服務、運營服務、地面終端製造、跨界融合、增值服務等等。
當然,前提是市場方向及其消費引導,大家共同引領到位了。如果只是跟風而一哄而上,不能潛心先謀略市場與應用方向及其下一步的運營模式,離成功,就真的還差很遠。
有一個創業公司正在進行物聯網通信(不是面向公眾的通信)方面的創業,這種在資質審批上是否會有機會?
是嗎?如果是,值得鼓勵。只是,還是那句話,別只是用了這個詞或好概念。
在我們國家,衛星專網和衛星公眾網的管理模式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一個物聯網通信的衛星系統被歸入專網的範疇,那麼可以根據工信部的有關規定來推進,其中包括在2017年初發布的《衛星網路申報協調與登記維護管理辦法(試行)》。有關的程序很複雜,但渠道是暢通的。
由此看出,如果真的有這樣一家創業公司存在,創業者並不需要擔心國家讓不讓自己乾的問題,而是應該關心自己怎麼干好、能不能幹好的問題。從物聯網的角度說,世界上已經有相當多衛星通信在M2M上的應用案例。如果能找到市場,無論資金、技術還是人才這些層面的問題,都不難解決。
其中,唯一就是頻率協調的問題可能會有些棘手,但也是可以解決的。真正的問題,是創業公司的原始動機和核心團隊成員的文化。簡單說,就是這家公司是不是真的想把事情做好,並且,用什麼企業文化及什麼機制去聚攏一群能把這個事情做好的人。
對於科學實驗衛星,想上衛星實驗的科研院所真的需要排隊很久嗎?這裡面的流程是怎樣的?對一個從事科學實驗領域的衛星創業公司來說,這裡面市場有多大?
現在的衛星製造是開放的。任何科研院所要想研製一顆實驗用的衛星,沒有什麼政策上的限制。
所說的需要排隊的是兩類情況:
一類是希望在我們國家的載人航天工程上搭載實驗,比如在天宮、神舟和天舟飛船上搭載,這需要一個嚴格的申請和篩選過程。如果通過了申請,什麼時候可以上天,要嚴格按照載人航天飛行的步調推進。
另一類是製作一顆科學實驗衛星搭載火箭發射,或者和很多小衛星「團購」一次發射服務,或者在某顆大型衛星發射任務中「搭車」。這就需要和其他衛星的擁有者協調時間和流程。如果是「搭車」的形式,必須服從大型衛星的進度。
如果一家創業企業打算承攬科研單位的空間科學探測或者實驗,市場當然是存在的。空間科學有大量的領域還沒有得到探索,包括空間天氣、天文學、無線電電子學等方面,還有很多未知數。但是如果打算以商業化的方式來提供科學服務,就要考慮幾個問題。首先是市場氛圍。要客觀看到,有相當多的科研機構還在把衛星當做非常高大上的東西,打算自己研製衛星、自己發射,以此作為科研成果的一部分。
如此,創業公司打算如何從其中尋找自己的機會?另外,這個市場應該屬於科研服務性質,需要按照科研服務的慣例來建立恰當的流程,包括技術流程和商業流程。最後一個問題是渠道和資源,現在造衛星不難,發射衛星的機會相對稀缺,創業公司能不能找到足夠的發射機會?
比較理想的情況,是市場成熟以後,科研單位對衛星製造的熱情有所冷靜,把焦點回到自己的專業領域當中,關心自己能用衛星做些什麼而不是能不能自己造衛星。那麼,創業公司就可以拿出標準化的解決方案,用標準化、系列化的衛星平台來搭載科學探測、科學研究用的有效載荷。這樣就能得到大量訂單,可以經常組織起共享發射,也就是上面說的「團購」。總體來說,這可以降低每一顆衛星的製造、發射費用,也減少了每顆衛星的排隊等待時間。
目前看,科研單位冷靜下來的過程,可能還需要幾年,需要他們親自製造並且發射衛星之後,發現這種事情不適合親力親為,這時候才有創業公司的市場機會。
但是,也不應當把這類市場看做小衛星創業公司爆發性成長的機會。從世界範圍來看,空間科學實驗服務市場上的衛星數量雖然多,但單價都很低,所以總營收是非常有限的。這是因為多數大學、研究機構只能買得起微納衛星。微納衛星成本低、結構簡單,能提供的實驗環境和能力非常有限。只有大衛星才能提供相對完整的能力,但且不要說用戶是不是負擔得起,創業公司本身就不可能自籌資金,來培育大衛星的研發能力,技術上也不可能和國家隊競爭。
最後,還是老問題,所有的商業航天創業公司一直在迴避衛星的運管問題,衛星發上去了,企業能不能提供持續、穩定、可靠的測控能力,能不能提供商業化的在軌服務能力?目前看,還沒有發現具備這類能力的創業企業。
所以,創業公司不妨用這幾年的時間來研究和完善自己的標準和流程,時機成熟就可以及時推出。
從業內人士聽說,大約20%-30%的立方星在上天后無法正常工作。在您看來這個數據是否靠譜?
我沒有對此做過精確統計。「無法正常工作」的概念是什麼?如果說有一個質量問題就算「無法正常工作」,那麼這個數字是有可能的,甚至不止於此。那些沒有經驗的衛星製造單位,即使在專業人士指導下,也可能會犯錯誤。地面上的小錯誤,上了天就是大問題。
當然,從國外情況來看,應用型的小衛星星座沒有這麼嚴重的質量問題,否則就會引發全行業的流程再造了。
貴刊去年底的一篇文章《小衛星大躍進局面高燒不退 衝動背後深層原因剖析》中提到的「小衛星一哄而上」局面,據了解,其中的核心觀點均來自於您。請您談談,這是否也與當下的衛星創業公司熱潮相關?
是的,我的確一直在深度關注這個領域。這篇文章裡面提到的核心觀點,也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沒有這些創業公司的鼓動,地方政府不大可能真的拿出錢來搞各種「XX一號」衛星。實際上我們至今沒有看到這些衛星的盈利模式。它們如果是科研實驗衛星、學生衛星也就罷了,但以商業衛星的名義出現,就是個比較不務實的或者說嚴重的問題。(就「XX一號」等這些衛星的盈利模式分析,可以讀《70億的商業用戶,這樣的商業模式,是否存在或可行》一文)。
上千萬、幾千萬的錢,對於航天和衛星研製來說,是微不足道的。最多能夠完成一次飛行試驗。但對於地方經濟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尤其是對於一些中西部地區、東北來說,政府拿出幾千萬來發射並不知道市場在哪裡,如何應用的衛星項目,擠占的就不只是其他領域的投入這個淺層次的問題了,而是整個地方經濟在未來的發展機遇與空間。
如果說到資本市場上去融資,這樣的企業的定位及其問題就更加嚴重了。商業資本不會投資給公益項目,那麼創業公司只能把自己包裝成所謂的商業航天企業。即使如此,退一萬步說,就算你是名符其實的商業航天企業,但如果始終拿不出切實可行的盈利模式,資本就始終不會感興趣,那麼前路在哪裡?希望在哪裡?現在的實際問題就是,多數資本確實不感興趣。
如果有少數資本願意拿出些錢來,創業公司能按照承諾給予回報嗎?如果做不到,我還是這句話:毀掉的不是具體某個公司的名聲,而是整個行業的名聲。當資本的注意力因此而飄過,那些真正有前途的企業的融資之路勢必遭遇更多的阻礙,從而影響發展。我們看問題,都需要看得更遠一點,才能夠說,對產業,對國民經濟的發展,是真正負責任的。
過去提出小衛星組網計劃的主體是地方政府還是商業公司呢?如果以往是地方政府為主導,那麼由商業公司運作衛星組網的計劃是否可能會存在一些差異呢?
從目前來看,提出星座計劃的有兩類。一類是大型國有企業自籌資金建立;一類是地方政府支持的企業。對後一類來說,形式上的主體是商業公司,但我們分析過,這些公司,離開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基本上都很難繼續運行下去。
地方政府主導的項目,著眼點肯定是推動任期內的經濟社會發展指標增長。包括GDP、稅收、就業率等等。這和商業企業的追求未必完全吻合,因為航天型企業的回報周期往往和政府任期是不匹配的,而且,商業企業要按照商業規律來運行。所以,如果一家企業是為了滿足政府的政績需求來運行,就不能稱作商業企業。
真正的商業航天企業,應當是遵從市場經濟規律,以用戶和消費者需求為導向,來建立自己的運營模式和盈利模式。政府依法對它進行監督管理就可以了。
再回到回報周期這一點上,誰都知道,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真正的商業航天,需要在看到前景這個前瞻性的基礎上,充分調研和分析到位,確定合適的商業模式,結合自身的充分信心等這些基礎上,再以此為終身事業去持續推動。馬斯克似乎是一夜之間聲振寰宇,但,讀讀馬斯克出名前的個人歷程,我們可以看到,創業並始終堅持夢想與實踐的,馬斯克和華為的任正非、阿里巴巴的馬雲,哪個不是幾十年如一日?
傳統航天體系里,能否給小衛星尤其是商業小衛星分配足夠的發射資源?僅靠兩大軍工集團旗下的商業火箭公司,能否滿足商業衛星的發射需求?國內商業衛星公司去印度等國外地區發射會受到限制嗎?
最近幾年,我們國內的航天發射任務很飽滿,政府和專業用戶的發射任務就已經讓三大發射場進入了繁忙的狀態。所搭載發射的小衛星,都是很早就開始排隊的。當然,對新的商業小衛星來說,發射的機會也是存在的,需要開發更多的搭載發射技術和設備、充分利用現有火箭的運力,當然也要進行艱苦細緻的協調工作。按照國外的經驗,發射一顆重型衛星,富餘的運力可以搭載幾十顆立方星。從這一點來看,是不是很有吸引力?
至於兩大航天集團建立的商業火箭公司,當然可以提供更多發射機會,這些新的商業火箭更適合「共享發射」。這兩個公司用於商業發射的的固體火箭是基於機動式洲際導彈開發的。理論上說,只要把發射車開到一個平坦寬闊、沒有人居住的地方,就可發射,比如枯水期的河灘、退潮的海灘。當然前提是必須綜合考慮測控、落區安全之類的問題。
然而,問題是,我們國內實際上沒有那麼多小衛星可以發射。很多衛星運營單位每次只搞一顆小衛星,一年甚至幾年才發射一次。無論搭載發射還是共享發射,都不是很容易安排。所以把眼光放到全世界,去更廣泛的範圍里尋找搭載發射機會,也不失為一種合理的選擇。
如果把衛星送到國外去發射,就要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如果星上有敏感的、不允許出口的技術,就不能出境。這對於遙感衛星來說,可能造成了比較大的限制。但是對於科學衛星和學生衛星來說,問題會小一些。
我國商業火箭發射,到底是一套什麼樣的規則和辦法?除了商業衛星外,科研院所等國有單位的衛星發射是按計劃任務還是商業合同發射的?
從形式上來說,國內的所有衛星發射都採用了合同制。對於國家和專業用戶運營的大型衛星來說,衛星和發射服務都是按照長期規劃簽訂的一攬子合同。這類合同是相對透明也相對固定的,畢竟國內只有極少數製造商和發射服務商能夠承接這樣的合同。
至於商業火箭的發射,中國長城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的流程和制度是最為完善的。在他們的網站上,給出了詳盡的火箭參數、流程和聯繫方式。
除了長城公司之外,航天科技和航天科工各自組建的中國長征火箭有限公司、航天科工火箭技術有限公司,是國內目前真正有發射能力的商業火箭公司。這兩家企業的流程和運營模式,還處在摸索當中。真正有需求的客戶,不妨和這兩家企業直接洽談合作,共同創造一種合理可行的發射服務模式。
至於一些民營火箭公司,我們目前還沒有看到他們拿出可用的火箭。討論他們的服務模式為時過早。
民營火箭公司有沒有可能進入發射場?
這取決於國家的政策。目前的發射場都由軍隊來管理。如果向民用企業開放,涉及到軍隊本身的體制和制度,也涉及到國防安全、保密等多方面的因素。
我們都知道,任何一個國家的政策的制定,都有它的深層次考慮。但我們相信,任何事物的前進步伐,有些決策部門不會考慮不到。因為歷史的車輪總得滾滾向前。而且,我們更要知道,能夠坐到那個位置的人,其實絕大多數都是有前瞻性且有非常強的落地能力的人。
市場的需要和發展,有關決策部門一定不會看不到。我們相信,隨著軍民融合發展的推進,國家肯定會拿出辦法,來解決民用火箭公司的發射場問題。無論是開放現有發射場,還是批准建立新的民用發射場,待時機到了,待出現真正能夠挑起商業航天重任和變革的企業出現。這肯定都是可行的。前提是,如果民營火箭公司真的像馬斯克和SpaceX公司那樣,具有自行研製和發射火箭的能力,而不是購買現有的火箭來貼牌。國家肯定不會為後者這樣的「偽產業」認真制定什麼政策。
作者 | 雨菲
記者 | 黃融
採訪時間 |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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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 中國的商業航天創業者與馬斯克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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