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佛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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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佛教(Japanese Buddhism) 北傳佛教之一。佛教傳入日本,已有1400餘年的歷史。初傳時期為佛教最初傳入日本一般以欽明天皇13年(552)時百濟的聖明王進獻佛像、經論、幡蓋和上表勸信佛法,?佛教傳日之始。但在此以前,日本、中國和朝鮮人民之間已有瀕繁交往,可能已接觸佛教。南粱人司馬達於522年在大和(奈良)首先建立佛教草堂,安置佛像,進行禮拜。一說是繼體天皇16年(522),南梁司馬達等來到大和,建立草堂,安置佛像禮拜,為日本知有佛教之始。不過,當時世人不知佛像為何物,視?異域之神未加崇奉。百濟的佛像傳入日本以後,在朝廷貴族之間,引起激烈的爭論。天皇乃依請求將佛像交給大臣蘇我宿禰稻目試行禮拜。稻目捨出向原的住宅安置佛像。後疫病流行,屢有死亡,大臣物部輿認為是國神的譴責,奏將佛像投於難波(今大阪)的堀江,並燒毀供佛的殿堂。蘇我氏和物部氏之間的信仰之爭,實際上反映了皇室和蘇我氏?代表的主張接受大陸政治制度和宗教文化,與以物部氏和大伴氏?代表的貴族反對接受大陸政治文化的政治之爭。後以擁護佛教的蘇我部族一派最終取得了勝利,從此佛教在宮廷和一部分貴族之間取得了立足之地。 奈良時代(710~784): 公元710年日本首都從飛鳥遷至奈良,史稱奈良時期(710 - 794),聖武天皇治世的天平年間,奈良佛教極盛,有五大寺。天平13年(741),又敕建東大寺,並於諸國建國分寺,以東大寺?總國分寺,統轄國分寺。東太寺是聖武天皇發願,良辨僧都奠基,行基菩薩勸化,天竺婆羅門僧菩提仙那導師完成的。他們被稱?東大寺的四聖。中國唐代鑒真受請赴日傳戒,天平寶字3年(759)於奈良建立唐招提寺。天平寶字8年,又於奈良之西建立西大寺,與東大寺相對。於是有了奈良七大寺。這時期形成了著名的7大寺(東大寺、西大寺和唐招提寺等)並逐漸形成了"南都六宗" 。 在飛鳥時代至奈良時代之間,直接和間接從中國傳入了六個佛教宗派或學派:即三論宗、法相宗、俱舍學派、成實學派、華嚴宗和律宗,稱奈良六宗。後遷都平安(今京都),又被稱?南都六宗。三論宗以高麗僧慧灌?初祖。慧灌曾入唐從嘉祥吉藏學三論,推古天皇33年(624)赴日,把三論傳入日本。慧灌門下,人材頗多,福亮?其高足。法相宗是道昭傳入日本的。道昭在白雉4年(653)隨遣唐使入唐,受教於玄奘,與窺基同學,在唐7年,回國後住奈良元興寺,並巡歷各地,大弘法相唯識。華嚴宗是因新羅僧審祥在日本開講《華嚴經》而成立,故審祥被奉?華嚴宗初祖,以請他宣講《華嚴經》的良辨僧正?第二祖。律宗是奈良六宗中最後傳人的宗派。開始有興福寺的榮睿與大安寺的普照,鑒於日本戒律不興,入唐求律,並敦請鑒真東渡。鑒真曾5次航行失敗,經過12年苦心精進,始到達日本,先在東大寺佛殿前建築戒壇,?天皇、皇后和皇太子等授菩薩戒,一時受戒的達400餘人,繼於寺內建戒壇院,?隨從比丘依受戒羯磨(作法)重受新戒。後在唐招提寺終其一生。生前由其弟子所塑的遺像,至今猶存,為日本的國寶。 平安時代(784~l192) 或稱平安朝。794年日本的都城由奈良遷至平安(今京都)開始了平安時期(794-1192),在恆武天皇建立新都時,為了縮小奈良僧人在政治上擁有的影響,一度限制佛教的發展,後來為了學習中國新的佛教並藉以改革日本的佛教曾派遣一批僧人去唐朝學習秘密佛教, 在這些僧人回國後建立了"平安二宗"即日本的天台宗和真言宗。 這一時期的日本佛教,因受盛唐的影響,多在名山建立寺院,開創了日本的「山嶽佛教」。與政治的聯繫也不如前代那樣密切,可以說從政教合一轉變?政教並立。佛教的任務是祈禱國家平安。以後的日本佛教派別,不再單純是中國的佛教。最澄的天台宗已是台、密、禪、律的「四宗合一」、「圓密一致」。空海的《十住心論》對佛教本身來說是一種發展。 鎌倉時代至安土滴答桃山時代(l192~1603): 鎌倉至安土桃山時代(1192 - 1603)歷經南北朝時代(1333—1392)、室町時代(1392一1573),直至安土桃山時代(1573一1603)為止,是日本歷史上動蕩不安的時代,也是佛教開始轉換的時期,在這個時期中出現了不少新宗教運動,其中重要的有法然、親駕指導的阿彌陀信仰運動。除前代備宗延續外,又建立了凈士宗和禪宗,還?生了日本特有的凈士真宗、時宗及日蓮宗等派別。日蓮指導的法華經信仰運動,這些運動在群眾中有著深厚的基礎,並且形成了具有民族形式的凈土真宗和日蓮宗。 中國禪宗早由道昭、道睿、義空等傳入日本,然未獨立成?宗派。宗派的成立則在鎌倉時期、臨濟宗和曹洞宗分別由榮西(1141 - 1215)和道元(1200 - 1253)傳入日本。睿山的覺阿於南宋乾道七年(l171)到中國,從杭州靈隱寺佛海禪師慧遠受臨濟宗楊歧派法脈,四年後回國,是日本有臨濟禪之始。榮西曾兩次去宋朝留學,從虛庵懷敞學禪,及榮西入宋回國,傳臨濟宗黃龍派的法系,才開創日本臨濟宗。修"看活禪", 榮西滅後,日本禪宗逐漸得勢,但多屬臨濟宗派。及道元入宋歸國,於嘉禎2年(1236)在山城京都極樂寺舊址,開堂講法,設立僧堂,賜寺額?興聖寶林禪寺,是日本有曹洞宗之始,現該派分為15個支派。 德川時代(1603~1867): 在日本封建制變臻於鼎盛的德州幕府時期(1603 - 1867),儒學特別是朱子學取代了佛教,成?德川封建社會佔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佛教的影響進一步縮小,但在民間還有潛在的力量。當時京都佛教雖趨衰落,但關東地區(指箱根以東的關東八州,即今東京橫濱地方)的佛教漸盛。德川幕府一方面採取鎖國政策,同時訂立各方面的制度。德州幕府對佛教採取統制和利用的政策。對於佛教,自寺院的等級,僧階的高下,乃至僧侶的法服等,都有一定的規制。頒布了一系列寺院的法規,加強了對各宗的管理,前一個時期的佛教各個派別(天台、凈土、直言、日蓮、禪等)雖然仍被保留下來,但由於推行了寺檀制度(寺院與檀家建立固定的關係),他們的活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先定皇室的佛教制度,明示「門跡」、「院家」以下的級別。門跡有「宮門跡」,「攝家門跡」及「准門跡』之別,訂立晉級的法規,禁止僧位、僧官的濫授。劃定區域,一寺一山皆令有所隸屬。以總本山德大本山,以大本山統攝其所屬各寺。如凈土宗以東京增上寺跡本山統轄關東諸寺;天台宗以日光門主統轄一宗:真宗東、西兩派的別院各設「輪番」(別院輪流住職之稱)等。這些制度小自一寺、大至一宗一派,其應遵守的法規,修行的階段,僧階的晉級,法衣的等差等,完全具備,一直維持到明治維新以前。 明治維新後 明治維新後,日本興起改革運動,為了適應天皇親政的需要,在明治初年(1868)提出王政復古、「神佛分離」和「廢佛毀釋」。頒布了"神佛分離令",命令門?親王復飾(還俗),廢止宮廷的佛教儀式,排除神社內的佛像,廢止供於神前的佛具,禁止僧侶參加神道儀式,禁止「神佛混淆」,頒布所謂「神佛判然」的法令。從而日本各地發生了燒棄佛像佛畫、破壞寺廟堂塔、命令僧尼還俗、把守院改作醫院和學校等事件。明治5年4月25日,新政府乙太政官布告,許可僧侶帶妻食肉和蓄髮,同時又命僧侶於法名上加姓,於是某些寺院的僧侶便公開娶妻食肉。佛教徒?適應新的形勢,興辦各種社會事業,派即解遣僧侶出國考察和留學,創辦學校,陪植人材,並開始向國外傳播佛教及從事監獄的教化等。明治22年(1889年),日本政府頒布憲法,允許信教自由,佛教恢復了合法的地位,日本佛教為了適應近代社會經濟的急遽變化,進行了一系列自我改革,建立了不少新興的教會、團體,創辦了各類宗教、文化學校和社會福利事業,改革了中世紀的寺院教育和方法,編纂、刊印了大藏經等。各宗競相興辦大學或專門學校,出版了不少佛教著作,同時於備大學設佛教講座,一時佛教雖有復甦的?象,但總的趨勢是影響越來越小。 新興教團開始產生於戰前,戰後依《宗教法入令》而被公認。由於傳統佛教考慮的主要是生死大事,對於現實問題不很關心。新興教團所關心的不是死後,而是要實現天國於地上。如創價學會就主張把「真善美」,改為「利善美」,換「真」為「利」,追求地上幸福的實現。這種思想比較適合時代潮流和日本國內形勢,故新興教團不斷得到發展。到目前為止,佛教仍是日本的主要宗教,現在日本各地有佛教各宗宗立男女大學20餘所。還有許多學會、研究團體,專門從事佛教的研究。各宗還派遣傳教師到歐美各國建立別院,進行佛教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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