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能否證明自由意志只是我們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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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宇宙是有限還是無限的?如果宇宙是有限的,那麼人如何安放自身?身體可以滅逝,那麼靈魂呢?通過「從宇宙邊界到人類極限」這門微課,我們將不僅追問宇宙,還將追問人的意義。

時間:本周日(4月2日)20:00 -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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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世界哲學》2016年第6期

蕢益民/文

提要:神經科學以及社會心理學領域中的一些實驗結果被認為已經證明了自由意志只是我們的錯覺,實際上根本不存在。在這篇論文中,我首先檢驗這些科學實驗並且解釋為什麼它們都不能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然後我構造了一個哲學思想實驗來論證為什麼科學永遠都不能證明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有這樣的體驗:對於許多事情,在我們各自私密的意識感受層面上,我們可以理性地選擇做一件事或者理性地選擇不做一件事;並且在意識感受層面上的這種決定對於我們相應的行動或者是不行動在因果上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舉例來說,一個馬拉松運動員在身體極度疲勞的情況下,可以在意識感受層面上選擇繼續以一定的速度跑下去;一個官員在面對一個被抓住機率極小的貪腐機會時,可以在意識感受層面上選擇不貪腐。如果沒有在意識感受層面上選擇的堅持,運動員的速度就會慢下來甚至停下來;如果沒有意識感受層面上選擇的堅守,官員就會接受貪腐。這兩種極端的例子似乎特別能體現自由意志對相應行為的因果作用,我們通俗地稱之為「特別考驗人的意志品質」的時候。總之,理性的人具有對相應行為產生不可或缺的因果作用的自由意志,這是一個常識的信念 ( common sense belief) 。

在過去的30多年間,來自神經科學方面以及社會心理學方面的一些科學實驗的結果似乎表明,我們通常認為的在意識感受層面上的自由意志選擇,實際上是由特定的大腦活動或者特定的無意識心理活動所完成的。一些神經科學方面以及社會心理學方面的專家甚至極端地認為,這些科學實驗已經證明自由意志只是我們的錯覺( illusion) ,實際上它是根本不存在的。2014年牛津大學出版社和麻省理工學院出版社不約而同地出版了有關這方面的哲學專著,在其中哲學家 A. 邁勒 ( Alfred Mele) 和 M. 巴拉古爾 ( Mark Balaguer) 各自獨立地論證了為什麼迄今為止所有的科學實驗都不能否定 ( disprove) 自由意志的存在。(cf. Mele, 2014; Balaguer,2014)

本文由兩部分構成:前三節分別介紹和討論為什麼邁勒和巴拉古爾認為 B. 李伯特 ( Benjamin Libet)的經典的神經科學實驗結果以及來自社會心理學的實驗結果和最新的一波神經科學實驗結果都不能證明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在此基礎上,在第四節中我構造了一個哲學上的思想實驗,並以此來論證為什麼嚴格來說科學永遠都不能證明意識感受層面上的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

一、為什麼李伯特的經典的神經科學實驗不能否定自由意志?

神經生物學家李伯特在20世紀80年代早期做的有關自由意志的經典實驗,被那些斷言自由意志只是我們的錯覺的科學家們作為證據引用得最多。經常有人聲稱李伯特證明了我們所有的決定都是被我們無意識地作出的,所以我們從未用我們的自由意志決定過任何事。

李伯特的工作主要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Libet,1985:529 -566; 2004) 。

( 1)實驗設置。參加實驗者被要求當他們感到想彎曲的時候就彎曲一下手腕,同時他們需要關注時鐘,記住他們有意識地感覺到自己想要彎曲手腕的意向( intention)或者慾望( urge)的準確時間。實驗用的時鐘是特製的,被稱為李伯特時鐘。為了測得精確,李伯特時鐘轉得非常快,黑點或是時針每2.5秒在鐘面上轉一圈,實驗者必須記住他們有意識地發出彎曲手腕的指令時,黑點或是時針究竟在哪兒。實驗者的頭顱上戴有測量腦電圖的儀器設備,通過測量大腦中的電流分布來測量大腦的哪個部分最活躍。實驗者的手臂上也戴著測量手腕彎曲時的肌肉運動的儀器設備,在肌肉運動開始的時候,儀器能測到一陣急劇的肌肉活動,這被稱為 「肌肉爆發」( muscle burst) 。

( 2)實驗結果。在李伯特的實驗之前,就有其他實驗運用EEG測到,在實驗者進行意向性運動 ( intentional movement) 之前,大腦的活動就會逐步增強。這些大腦活動發生在大腦前端通常準備身體行動的部分。這種意向性運動之前逐漸增加的大腦活動被稱為 「準備就緒潛能」( readiness potential) ,簡稱為 「RP」。

儘管李伯特反覆提醒他的實驗參與者們要讓想彎曲手腕的慾望隨性 ( spontaneous)地發生而不要事先計劃這件事的發生,但是他發現他得到的EEG結果和上述的RP很相像:大腦活動在肌肉開始運動( 即肌肉爆發)之前約550毫秒( millisecond)時發生,這裡1毫秒等於千分之一秒,也就是說,在肌肉爆發之前約半秒多一點的時候,大腦的活動就開始了。

另一方面,實驗參與者有意識地感受到他們想彎曲手腕的意向、慾望或者說決定的時間平均下來大約發生在肌肉爆發的200毫秒之前。換句話說,在肌肉爆發之前約五分之一秒的時候,實驗參與者才有意識地感受到他們決定彎曲手腕的 「自由意志」。

( 3)對實驗結果的解讀。李伯特認為,上述實驗結果表明,彎曲手腕的決定是在手腕肌肉爆發之前約半秒的時候由大腦無意識感受地作出的。這發生在實驗參與者有意識感受到他們( 大腦的)決定的約三分之一秒之前。李伯特認為,為了自由意志能被包含在身體行動的產生過程中,產生身體行動的決定需要被有意識感受地作出。由此李伯特得出結論:自由意志在這裡不起任何作用,並且這裡的發現還可以被普遍化,即對於我們身體的所有行動,自由意志都不起任何作用。

下面是邁勒對李伯特經典實驗及其結論的幾點關鍵性的質疑和反駁。

(1) 為什麼我們一定要認為 EEG顯示的大腦前端部分活動的興起 (rise) 就意味著一個決定的產生呢? 為什麼不是約 300 毫秒之後當實驗參與者在意識感受中感覺到相應的意向、慾望時,決定才真正的發生呢? 也許在肌肉爆發前 500 毫秒所發生的大腦活動的興起只是一個過程 ( process) ,這個過程也許會、也許不會在稍後導向 (lead to) 一個決定的產生。(Mele,2014:12 - 13)

( 2) 退一步說,即使李伯特在這個彎曲手腕的實驗中的結論是對的,即在這種簡單情形中,決定是由大腦無意識地產生的,李伯特想把這種簡單情形普遍化推廣到所有情形在哲學上也是沒有根據和保證的。在這種簡單的情形中,李伯特反覆要求實驗參與者不要事先計劃,隨性而動就好。而在實際生活中,在一個複雜情形中的行動之前,我們需要有意識地反覆比較斟酌各種利弊之後,才會形成一個最終的決定,這樣的決定很有可能就是有意識地形成的。(Ibid)

( 3) 發生在手腕肌肉爆發前約 550 毫秒的大腦前端活動的興起很有可能只是對真正的意向決定的一種生理上的鋪墊和準備,而不是真正的意向決定本身。這一點是有實驗結果支持的: 實驗表明,當人們在聽到指定的口令後以儘可能快的反應實施特定的行為時,從口令發出到相應的肌肉爆發平均只需要 230 毫秒,根本不需要李伯特實驗中的 550 毫秒。 (Haggard and Magno,1999) 這方面最典型的案例來自短跑運動員的起跑速度,統計表明,從發令槍響起到起動開始,一般都在 0.1 秒到 0.3 秒之間 ( 即 100毫秒到 300毫秒之間) ,根本不需要 550毫秒。因此李伯特實驗中距離手腕肌肉爆發 550毫秒的大腦活動的興起,應該不是意向決定本身,卻更像是導向真正意向決定的一種生理準備過程。而實驗參與者有意識地感受到相應的意向和慾望的時刻距離手腕肌肉爆發正好是 200 毫秒,所以這更像是真正的意向決定。(Mele,2014:19 - 23)

我自己對李伯特經典實驗的反對意見是: 李伯特的實驗不能否定實驗參與者意識感受中的意向和慾望在導致手腕肌肉運動的過程中起著不可或缺的因果作用; 李伯特的實驗也不能否定上述意識感受中的意向和慾望是導致相應肌肉運動的意向決定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李伯特的實驗不能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

二、為什麼來自社會心理學的科學實驗不能否定自由意志?

對於用社會心理學方面的實驗結果來否定自由意志存在的嘗試,邁勒把它們歸納總結為兩類論證: 一類是有關下意識自動行為的論證,另一類是有關險惡環境的論證。下面我們分別介紹這兩類論證所依賴的社會心理學實驗證據,然後分析為什麼這些實驗證據不足以支持這些論證的結論。

第一,下意識自動行為論證:

( 1) 人類的有些行為甚至不是部分地由有意識的意向所引起的。

( 2) 人類的所有行為基本上都是由相同的方式所引起的。

( 3) 因此沒有人類行為甚至是部分地由有意識的意向所引起的。

( 4) 人類沒有自由意志,除非他們有意識的意向至少有時是引起相應行為的原因。

( 5) 因此人類沒有自由意志。(Ibid. ,49 - 50)

這個論證中的第 1 步是有充分的心理學實驗結果支持的。例如,實驗參與者將手平放在一個儀器上,這個儀器能測到手的非常細緻的動作和變化。當被要求在腦子裡想距離最近的街道時,實驗參與者有時會完全下意識地自動地將自己的手移向最近的街道的方向。讓實驗參與者首先將某件東西藏在旁邊的辦公室里,然後要求他在腦子裡想那件東西,實驗參與者有時會完全無意識地自動地將自己的手移到那件東西所在的方向。(Mele,2014:41 - 42)

另一個例子是,人們會無意識地自動受到一些太弱或快到難以察覺的信息 ( subliminal message) 的影響。如果在電影的膠捲中間裁剪加入一張爆米花的照片,因為太快和太弱,人們是無法有意識地感覺到這裡面有一張爆米花的照片閃過的,但是電影院里起身去買爆米花的觀眾卻會不知不覺地增加。( Balaguer,2014: 28 - 29)

雖然上述論證的第 1 步是對的,但是第 2 步卻是不成立的,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許多行為是由我們有意識的意向所引起的。為什麼社會心理學家會違背基本常識將他們在心理學實驗中觀察到的現象徹底普遍化? 這確實非常令人困惑。邁勒甚至引用了心理學方面的實驗來證明我們有意識的意向確實可以對我們的行為產生因果影響: 在這個實驗中,婦女被指導要每月堅持做乳房的自我檢查。將參加實驗的婦女分為兩組,A 組在做完當月的自我檢查後,被要求將下月的自我檢查的具體時間和地點都確定下來,然後在實驗結束前將時間和地點寫在一張紙上交上去; 而 B 組卻沒有被要求這麼做。結果發現 A 組的婦女在下一個月全部做了乳房自我檢查,並且除了一個人,其他人都按照紙條上寫好的時間和地點做了檢查; 而 B 組卻只有 53% 的人在下個月做了自我檢查。因此像把具體時間、地點確定並寫下來這種有意識的意向確實會對行為產生因果影響。 (Mele,2014: 45)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下意識自動行為論證的第 2 步是沒有道理的,導致從第 3 步到最後的結論都是不成立的。

第二,險惡環境論證:

( 1) 人們的行為是完全地由他們所處的環境以及環境對自動行為生成過程的影響所驅動的。

( 2) 如果前提 1 是真的,那麼沒有人有自由意志。

( 3) 因此沒有人有自由意志。

作為對論證中第 1 步的支持,心理學家構造了以下這樣的實驗: 在斯坦福的心理學大樓里,他們建造了一個逼真的模擬監獄。一群志願者分別扮演犯人和監獄管理員。監獄的環境被設計得非常險惡: 吃、住、衛生條件、作息制度、懲罰制度等等都極其惡劣,監獄管理人員以各種方式甚至用模擬到逼真的刑具在肉體和心理上虐待犯人。這樣維持一段時間後,犯人和監管人員都逐漸出現不可控制的心理崩潰行為。(Haney et. al. ,1973)

實際上類似上述社會心理學實驗的情形在現實生活中以及真實的人類歷史中也是比比皆是的。有許多人不幸在童年遭受各種形式的虐待,以致這些虐待在他們的一生中都會對他們的心理產生不可逆轉的傷害和影響。但是這往往只是使他們在某些方面產生自由意志無法控制的心理扭曲,在其他方面他們往往還是有正常的自由意志的。

人類國家的某些歷史階段甚至人類歷史的某些階段 ( 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戰) 是如此的兇惡黑暗,這樣的環境可以對整整一代人甚至幾代人產生不可逆轉的心理傷害。但是人性是多維和堅韌的,即使在某些方面他們因為傷害而失去自由意志,在其他方面他們仍然會有正常的自由意志。總之,上述險惡環境論證中對自由意志的普遍化和絕對化的否定是不成立的。

三、為什麼新一波的神經科學實驗不能否定自由意志?

李伯特的早期實驗已是 30 多年以前做的了,隨著這些年神經科學在技術上的發展,我們當然要問新一代的神經科學實驗是否能完成李伯特實驗想完成而又未能完成的任務。本節中我們將要介紹和討論兩個最近的神經科學實驗,這兩個實驗在大眾媒體上被宣傳為對自由意志的存在具有毀滅性的挑戰。

第一,建立在 fMRI 技術上的神經科學實驗。

( 1) 實驗設置。fMRI 是指功能性磁共振成像 (functional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這種技術通過測量大腦中血液流動的變化來決定在一個給定的時間段大腦中哪些部分最活躍。實驗參與者被要求作許多簡單的決定,然後科學家用 fMRI 測量他們作這些決定時大腦的活動情況。實驗參與者在作簡單決定時的選擇是按下左右兩個按鈕中的一個。這種選擇是完全隨機的,沒有任何獎勵和懲罰或者其他任何東西與按下其中的任何一個按鈕相關聯。

( 2) 實驗結果。科學家們發現,有兩個大腦區域的活動,在實驗參與者作有意識感受的決定之前,就與他們最終選左邊按鈕還是選右邊按鈕具有關聯性。這種關聯性具有 60% 的準確率,並且這兩個大腦區域的腦神經活動信息在實驗參與者作有意識感受的決定的 10 秒之前就可以產生。(Soon et. al. ,2008; Haynes,2011)

( 3) 對實驗結果的解讀。大眾科普媒體上的解讀是,科學家們發現,在人們作出有意識的決定的 10 秒之前,大腦的特定活動式樣就能預示人們最終將作出怎樣的選擇和決定。因此無意識的大腦活動決定我們究竟作怎樣的選擇,自由意志只是我們的錯覺。 ( Mele, 2014: 26 - 27)

對於這個實驗,邁勒認為這兩個大腦區域活動所包含的信息很可能只是實驗參與者對按下其中一個按鈕的一種無意識的輕微的偏好 ( slight unconscious bias) ,因為預測的準確率也不高,只有 60% ,投硬幣預測也會有 50%的準確率。( Ibid. ,27 - 28)

但是巴拉古爾對這個實驗卻給出了一個獨特而詳細的回應和反駁,他的闡釋主要包含以下三個要點:

( 1) 這個實驗中涉及的兩個大腦區域,具體來說一個是頂葉皮質 ( parietal cortex) ,另一個是布洛得曼大腦皮層分區10 (Brodmann area 10) 。前者的功能是用來產生計劃的,後者的功能是用來儲存計劃的,他們都不是用來作決定的。

( 2) 有一個心理學現象,你越是叫一個人 ( 特別是實驗參與者) 不要做什麼,對方一緊張,就越會下意識地去做那件事。在這個實驗中,科學家要求實驗參與者不要事先計劃按左邊或按右邊的按鈕,可是很可能有一部分實驗參與者反而會下意識地去計劃這件事。巴拉古爾估計有 20% 的實驗參與者會這樣去做。

( 3) 其餘的 80% 的實驗參與者會按照要求隨機地按左邊或者右邊的按鈕,這樣統計上講,他們最終按左邊按鈕與按右邊按鈕的機率是一樣的。巴拉古爾認為,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這個實驗的預測準確率只有 60% 。總之,這兩個大腦區域的活動只與計劃產生和計劃儲存有關,而與作決定無關,因此這個實驗不能構成對自由意志存在的威脅。( Balaguer, 2014: 101 - 110)

第二,建立在深度電極 (depth electrodes) 技術上的神經科學實驗。

( 1) 實驗設置。雖然深度電極技術從 20 世紀 50 年代起就被使用了,但是目前這項技術已經變得更加精緻和先進。電極被直接放在大腦表層上甚至有時被放在大腦表層下面一點的地方。因為深度電極是直接從大腦上獲取腦電流信息,所以它得到的信息比 EEG 多得多,因為後者需要隔著厚厚的頭顱骨去獲取大腦中的電流信息。

研究人員運用深度電極技術設計了一個李伯特風格的實驗。實驗參與者被要求隨性地按一個鍵,同時關注李伯特時鐘,然後仍然要報告他們有意識地感受到決定去按這個鍵的意向或者慾望的時間,這個時間記為 W。

( 2) 實驗結果。研究人員能夠用大腦中輔助運動區域 ( supplementary motor area) 中的腦神經信息在 W 之前 700毫秒的時候,預測實驗參與者將報告的時間 W,並且這種預測具有 80% 的準確率。(Fried et. al. ,2011)

( 3) 對實驗結果的解讀。大腦的無意識活動已經決定了實驗參與者將在什麼時候按鍵,甚至在他們自己有意識地感受到要去按鍵的決定之前。( Mele,2014: 30 - 32)

邁勒在對這個實驗的回應過程中,考慮了這樣一個思想實驗: 假定你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隨性地選擇做一個動作,例如,晃動你的手指。如果上述李伯特風格的神經科學實驗發現,在你晃動手指這個動作的 1 秒鐘前,大腦的某個區域會活躍起來。然後我們把大腦這個特定區域的活躍轉化成一條信息展現在你面前的一個屏幕上: 你將晃動你的手指。這樣每次你隨興晃動手指前 1 秒鐘,屏幕上會跳出一條信息: 「你將晃動你的手指」。這種情形下,這個思想實驗的構造者認為,你的反應只有三種: ( a) 你突然覺得喪失了自由意志而被眼前的這台機器所控制。( b)你覺得這台機器可能被什麼超自然的力量所掌控了。( c) 你可能會否定你的感官經驗的真實性,認為眼前發生的只是夢境或幻覺。( Ramachandran,2004)

邁勒認為,這個思想實驗的構造者忽略了你可能有的第四種反應,那就是,下次這條信息再在屏幕上跳出來時,你可以在意識感受層面上動用自己的自由意志,不再晃動自己的手指,這樣這台機器的神奇也就終結了。 ( Mele,2014: 34 - 38) 我認為邁勒的這部分回應觸及到一個關鍵因素: 本節及本文所涉及的所有的神經科學實驗都不能否定,實驗參與者意識感受層面的意向和慾望在導致相應身體運動的過程中起著不可或缺的因果作用; 這些實驗也不能否定上述意識感受層面的意向和慾望是導致相應身體運動的意向決定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這些神經科學實驗不能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

四、一個哲學思想實驗: 為什麼科學永遠不能否定自由意志?

到現在為止,我們所做的只是反駁一個個具體的科學實驗,解釋為什麼它們都不能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在這一節中,我們將探討一個更進一步的問題: 究竟怎樣的科學實驗和科學發現能夠真正地否定自由意志的存在?

邁勒在其2009 年的專著《有效力的意向: 有意識的意志的力量》的結尾,嘗試著對上述問題提出了兩種可能的答案:

第一,如果未來科學發現,我們所有的思想和行為都是由另一個星系的高智能生物製造的什麼神奇的機器所控制,那麼這將證明我們確實沒有自由意志。

第二,如果未來科學發現,我們通常認為的意向、信念、慾望以及與它們相對應的大腦的物理狀態都與我們的任何行為沒有任何關係,我們所有的行為都是由某些深藏的物理資源所完全決定的,這也將證明我們從來沒有因為自由意志而行動過。( Mele,2009: 158)

但是邁勒隨即否定了這兩種可能性的任何可信性: 第一種可能性扯得太遠了,至於第二種可能性,我們沒有任何根據相信這樣的科學發現未來會發生。我覺得我們應該在一些理性的合理的前提假設下來探討上述的問題,這些前提假設包括: ( 1) 我們沒有被笛卡爾式的超能力惡魔或者超能力的外星人完全控制,否則我們整個世界包括所有的科學理論都可能只是我們的幻覺,那再探討自由意志是否是我們的錯覺還有什麼意義? ( 2) 我們在現象層面上有關自由意志的經驗是真實可靠的,例如,我們在意識感受層面上的自由意志對某些行為具有不可或缺的因果作用。也就是說,我們在意識感受層面上自由地選擇做或不做,對於某些行為的發生或是不發生,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當然,當這樣的行為發生時,具體的因果機制 ( 比如大腦在這個過程中究竟起了什麼樣的因果作用) 我們以現象層面的經驗是無法得知的,需要依賴腦神經科學等學科對大腦做深入的研究。

在上述這樣的合理假設的前提下,科學的發現是指相關學科對大腦研究的實質性的深入的進展。下面是一個哲學的思想實驗,用來論證不管對大腦的科學研究如何發展,科學永遠無法在理論上嚴格證明自由意志只是我們的錯覺。

關於 「純粹物理的科學實驗無法在理論上嚴格證明自由意志不存在」的思想實驗。

第一步,我們從回顧本文中討論過的幾個李伯特風格的神經科學實驗開始。這些科學實驗有一個相同點,那就是它們都通過各自的儀器和技術找到大腦中某個區域,然後發現這個區域的大腦活動發生在實驗參與者有意識感受的慾望和決定之前,並且這種大腦活動能夠導向或者以一定的準確率預測意識感受層面上選擇的行為。然而在這些實驗中,每次身體行為發生時,實驗參與者都在意識感受層面上作出了 「發力」的選擇和決定。因此,嚴格地說,我們只能得出大腦活動與意識感受層面的 「發力」選擇聯合起來在因果上導致了相關行為的產生; 並且大腦活動與意識感受層面的決定聯合起來才是導致相關行為產生的充分決定。也就是說,這些實驗既不能否認在意識感受層面上的 「發力」選擇對行為的產生在因果上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也不能否認在意識感受層面上的決定對行為的產生在決定上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這些李伯特風格的實驗無法在理論上嚴格證明自由意志不存在。

第二步,我們將第一步的討論抽象化和普遍化,假設一個意識感受層面的自由意志選擇和決定導致了一個身體行為 A 的產生。在這個過程中,大腦的物理狀態的變化過程記為 P (process) ,其對應的意識感受層面的變化過程記為 M ( process) 。心靈哲學中物理主義和反物理主義哲學家共同接受的觀點是,在我們這個世界中,P ( process) 以自然法則的方式決定 M ( process) 的產生。換句話說,在我們這個世界中,有 P ( process) 存在就一定有 M ( process) 隨之而產生。

這樣,嚴格地說,我們只能得出 P (process) 和意識感受層面的選擇聯合起來在因果上和決定上導致了行為 A 的產生。因此無論將來科學對大腦過程 P ( process) 了解有多深,都無法否定意識感受層面的選擇對行為 A 的產生在因果上和決定上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也就是說,科學的發展無法否認自由意志的存在。

第三步,也許有科學家會說,既然有 P (process) 就一定有 M ( process) ,那麼我們可以利用先進的技術只研究 P (process) 的一個相對簡單的子過程 P ( process) * 。如果我們證明 P (process) * 就可以獨立地產生行為 A,並且因為簡單 P (process) * 不會產生相應的意識感受,這樣是不是可以證明意識感受層面的選擇對 A 的產生並沒有在因果上和決定上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嚴格地說,這樣也不行。P (process) * 獨自可以產生 A,並不能推出它在 P (process) 這個複雜的環境中仍然可以產生 A,因為複雜環境中的其他因素可能會阻礙 P ( process) * 產生 A,這時可能真的需要來自意識感受層面的因果乾預來抵消這些阻礙。

第四步,在我們這個世界中,物理科學只能首先通過觀察各種規則性,然後總結出規律和理論,隨後才能將理論應用到相同的規則性上。但是大腦在我們的世界中是一類獨特的實 68 體,只有它才複雜到能產生意識感受。因此通過觀察和研究物理世界所有其他地方的規則性也不會對我們面臨的難題有什麼幫助。

第五步,結論就是: 在我們這個世界中,物理科學永遠都不能嚴格地證明自由意志只是我們的錯覺。

參考文獻略。


從宇宙邊界到人類極限

一、宇宙的有限性與無限性

1.封閉宇宙論:亞里士多德、奧古斯丁

2.開放宇宙論:康德、尼采

3.現代宇宙論:作為鏡像的宇宙

二、人的有限性與無限性

1.如果有不死之人

2.如果有靈魂:永恆輪迴?

3.作為鏡像的你:你是誰?

【課程說明】

  1. 開課時間:2017年4月2日 20:00 - 21:30

  2. 本次課程參考書:《無限之書:從宇宙邊界到人類極限》

  3. 主講人:黃婷——《無限之書》譯者,中國人民大學科技哲學博士,現任教於東南大學哲學與科學系

  4. 費用:微課費用29元,可重複收聽。「微課+《無限之書》(包郵)」 59元;書籍會在課程結束統計數量後統一發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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