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最需要改變誰的「陳舊的生育觀」

最需要改變誰的「陳舊的生育觀」 2016-01-31 14:50 來源:光明網 光明網評論員 我有話說 2016-01-31 14:50:00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責任編輯:章麗鋆

  【閱讀提示】廣東衛計委主任:70後最願生二孩 生三孩將重罰 快閱讀

  光明網評論員:近日,廣東省衛計委主任陳元勝接受媒體專訪。他表示「陳舊的生育觀念在短期內不會改變,因此要加強管理」的同時,也對媒體表示,當前社會生育成本較高,新生兒父母「會壓力挺大」;普遍二孩開閘後,「人口壓力不算大」。陳元勝此番觀點,不免給人以矛盾之感。

  不過,若站在一個計生管理者的角度,一面承認社會生育二孩的意願並不強烈,一面又表示對於「超生」者將繼續「加強管理」,並視「超生」為「陳舊的生育觀」,似乎又具有「內在的統一」。這或是因為,在一個習慣了生育被「計劃管理」的社會,自主的生育權利與人口發展規律,往往多被忽視,政策規定被視為人們生育「理性」和生育觀「進步」與否的唯一衡量標準。所以,獨生子女時代,提倡「只生一個好」,現在全面二孩時代,雖不免為「不願意生二孩」而擔憂,但對於三孩和「多生」仍要予以「重罰」。

  而回到正常的生育選擇和社會人口發展規律上來,必須明確的是,社會的生育意願不應該也不可能通過生育政策而被整齊劃一的塑造。正常的社會生育率,只能是在「多生」和「少生」乃至「不生」的生育選擇下,來實現動態的平衡。渴望以每個家庭都能夠隨著生育政策的轉變而生育二孩來確保「需要」的人口生育率,既不切實際,也是對生育規律本身的繼續違逆。

  事實上,即便是從生育政策執行的角度,對於「多生」仍要予以更嚴厲的處罰,也與全面二孩政策實施的本質相違背。畢竟,由獨生政策到單獨二孩再到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的開放方向已是有目共睹。也正是因為此,近年來有關社會撫養費取消和改革的呼聲日益高漲。即便暫時難以完全取消,降低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也已是大勢所趨,且已有地方在行動。如前不久山東省計生條例修訂,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將普遍降低。

  更值得警惕的是,作為一名地方計生管理者,仍將政策外的生育視為「陳舊的生育觀念」,它折射的或仍是有待改觀的計生管理者的生育觀。當前,我國低生育率已成現實,且由它給社會各方面所帶來的影響,無論是養老負擔還是勞動力的減少等等都在逐步顯現和加深。這一現實背景下,若再不剔除對生育行為的「污名化」,將「多生」仍看作「陳舊的生育觀」,無疑已不合時宜。如果說在過去,指責「超生」為生育觀的落後,有其特定年代的背景,那麼在今天,管理者依然不能走出人口負擔論的影響,仍動輒將「多生」貼上「不光彩」的「陳舊觀念」標籤,只能反證自身「生育觀」的落後。

  此外,在論證為何還要繼續徵收社會撫養費時,陳元勝給出的答案是,「現在放開普遍二孩,你要是生3個,社會福利是共享,遵守政策的人就虧了,你賺了。所以要處罰,不然就不公平,也就沒有辦法控制住。」暫且不論社會撫養費是否要取消,這樣的徵收邏輯和理由恐怕也得刷新了。因為,所謂「多生」對「少生」的不公,正是建立在生育管制的基礎之上。在這個意義上,真正有不公之感的,應是那些為「計生」付出貢獻和代價的獨生子女特別是「失獨」家庭,他們理當獲得應有的國家補償。而要徹底破除生育「不公」,只能是讓每個家庭都獲得自由生育的選擇權,而不是相反通過政策來維繫某種不公下的「公平維護」。

  由單獨二孩到全面二孩,政策制定的進步不容否定。但要真正確保政策的初衷與其背後所蘊藏的內涵得到完整的體現,經曆數十年政策形塑的整個社會的生育觀,特別是管理層面的「生育觀念」,務必要得到相應的更新。否則,生育政策所衍生的社會代價還將繼續放大。這是在生育政策開放過程中,不得不察的「大義」所在。

(轉載請註明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上一篇】「2.5天休假模式」何以屢遭笑場更多


推薦閱讀:

改變能改變的,接受不能改變的。
只有你先改變,孩子才能改變
別跟我說,時間會讓我忘記一切,時間不會改變痛,只會讓我適應痛
沖合能改變格局
讀書要趁早 閱讀改變人生

TAG:生育 | 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