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8年被判4次死刑的人
念斌終審被判無罪 曾4次被判死刑和租住在其家中的丁雲蝦及其三個孩子,與往常一樣一起吃晚飯。晚飯吃的是稀飯和青椒炒魷魚、醬油煮雜魚兩道菜,稀飯是各家自煮的,陳家人吃自家的白薯稀飯,丁家人吃自家的白米稀飯。陳炎嬌母女和丁雲蝦的三個孩子共同吃了青椒炒魷魚和醬油煮雜魚,丁雲蝦最後一個進屋吃飯時,魷魚已經被吃光,所以丁雲蝦只吃了自家的白米稀飯和雜魚,沒有吃到魷魚。當晚,兩家人所吃食物只剩下醬油煮雜魚,魷魚和丁家白米稀飯全部吃光。飯後,丁雲蝦清洗了煮飯、炒菜的用具和餐具。當晚9時許,丁雲蝦的10歲的大兒子俞攀和8歲的女兒俞悅首先出現腹痛、嘔吐、全身抽搐等中毒癥狀。丁雲蝦疑為受涼,便叫人給兩個孩子進行針灸,但1個多小時後孩子的癥狀並未得到緩解。與此同時,陳炎嬌16歲的女兒念福珠也出現了頭痛癥狀。凌晨零時10分左右,俞攀、俞悅二人因出現昏迷等危險癥狀被送往縣醫院搶救,隨後正在睡夢中的小兒子俞涵也被叫醒一併被送往醫院。醫生初步診斷兩個孩子可能是食物中毒。28日凌晨2時許,在丁家被送往平潭縣醫院後,因念福珠開始出現腹瀉、拇指抖動等癥狀,陳炎嬌與其也一起被送往平潭縣醫院洗胃治療。因俞攀、俞悅入院時已處於深度昏迷狀態,雖經平潭縣醫院醫生1個多小時奮力搶救,但還是回天無力,俞悅、俞攀分別於28日凌晨2時和5時先後死亡。因出現了兩人死亡的嚴重後果,當天晚上與死者一同吃飯的俞涵、丁雲蝦、念福珠、陳炎嬌也都於28日8時、15時左右先後被送至福建省立醫院開始檢查治療。[4]2偵查過程編輯平潭縣公安局於7月28日凌晨5時28分接到報案後,6時許便封鎖了丁雲蝦、陳炎嬌家廚房進行現場勘查,並於7月28日當天做出(2006)080017號《立案決定書》,對俞攀、俞悅中毒死亡案立案偵查。現場勘查的同時開始向有關人員展開調查。現場勘查中,偵查機關從丁家廚房裡提取了包括醬油煮雜魚、調味料和鍋碗瓢盆等在內的一百五十多件物品,連地面上的塵土也被掃起來送去化驗。但這一百五十多件提取物中登記造冊有記載的只有五件:(1)丁雲蝦卧室內嘔吐物一份;(2)丁雲蝦灶台上鐵鍋一個;(3)灶台旁高壓鍋一個;(4)煤爐上燒水鋁壺(原壺)一個;(5)念斌食雜店通往陳炎嬌天井的門外側門把一個。這五件物品均於28日提取當天進行了拍照。並於7月28日至8月9日分別委託福州市公安局進行檢驗,理化檢驗報告如下:福州市公安局理化檢驗報告檢材及包裝情況檢驗目的檢驗結果委託時間報告出具時間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567號俞攀的嘔吐物100克是否含有滅鼠藥?經檢驗,俞攀的嘔吐物中檢出氟乙酸鹽鼠藥成分。2006年7月28日2006年8月1日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662號念斌通往丁雲蝦廚房的門上提取到的門把一個是否含有鼠藥?經檢驗,門把上提取的殘留物衍生化二級質譜圖與標準氟乙酸鹽衍生化二級質譜圖進行比較,主要離子碎片均存在,傾向於認定門把上的殘留物含有氟乙酸鹽。2006年7月31日2006年8月1日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575號丁雲蝦灶上的鐵鍋是否含有滅鼠藥?經檢驗,丁雲蝦灶上鐵鍋內殘留物中檢出氟乙酸鹽鼠藥成份。2006年8月1日2006年8月6日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576號丁雲蝦灶邊高壓鍋(寧波吉林東方鋁製品廠)是否含有滅鼠藥?經檢驗,丁雲蝦灶邊高壓鍋內殘留物中檢出氟乙酸鹽成份。2006年8月9日2006年8月11日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576號樓梯旁煤球爐灶上的燒水鋁鍋里的水3500毫升是否含有滅鼠藥?樓梯旁煤球爐灶上的燒水鋁鍋里的水中檢出氟乙酸鹽鼠藥成份。2006年8月9日2008年8月11日2006年8月1日福州市公安局首先從嘔吐物中檢驗出氟乙酸鹽,同時在念斌食雜店外面靠近衛生間的門把上檢出「疑似」氟乙酸鹽毒物的物質,便出具了門把上「傾向於認定」存在氟乙酸鹽的《分析意見書》。該分析意見書令平潭縣公安局將視線轉移到念斌身上。8月6日福州市公安局在檢驗了數十件物品之後,從被洗刷乾乾淨淨的炒菜鐵鍋里檢驗出氟乙酸鹽毒物。據此,念斌被平潭縣公安局認定具有投毒作案的重大嫌疑。3審查起訴編輯8月7日念斌被平潭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以「留置盤問」的方式留置審訊,8月8日被拘傳,據傳當天下午做出從水壺內投毒的有罪供述。8月9日被拘留,8月18日被平潭縣檢察院批准逮捕。10月11日平潭縣公安局以念斌犯故意殺人罪將案件移送平潭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平潭縣檢察院以被告人念斌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於2006年11月6日轉至福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福州市檢察院受理後退回補充偵查一次,平潭縣檢察院於2007年1月8日再次將此案移送福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福州市檢察院依法延長審查期限15日。2007年2月6日福州市檢察院以念斌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向福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念斌犯有如下罪行:2006年7月26日被告人念斌在其食雜店中,看到顧客被丁雲蝦招攬過去而懷恨在心。次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念斌到其與丁雲蝦等人共同租用的廚房,將半包鼠藥倒入礦泉水瓶摻入水後倒入丁雲蝦放置在與他人共同租用廚房燒水的鋁壺中,剩餘的半包鼠藥及裝鼠藥的礦泉水瓶丟棄在附近的竹筐里。當天下午,陳炎嬌用鋁壺中的水幫助丁雲蝦煮魷魚,傍晚丁雲蝦用鋁壺中的水煮稀飯。當晚被害人俞攀、俞悅、俞涵、丁雲蝦、陳炎嬌、念福珠食用了稀飯、魷魚相繼中毒。其中,俞攀、俞悅經搶救無效死亡。經福州市公安局法醫檢驗,俞攀、俞悅心血尿液中檢出含氟乙酸鹽鼠藥,系氟乙酸鹽鼠藥中毒死亡。丁雲蝦的鋁壺內的水、高壓鍋殘留物、鐵鍋殘留物均檢出氟乙酸鹽成分。在庭審中,念斌在法庭上喊冤,稱自己沒有干投毒的事,自己做預審中的口供時被警方刑訊逼供所致。4歷次判決編輯2008年2月1日,福州市中級法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念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念斌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08年12月18日,福建省高院在開庭審理該案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發回福州中院重審。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念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念斌不服再次提出上訴。2010年4月7日,福建省高院做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複核。2010年10月28日,最高法院以「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被告人念斌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不核准福建省高級法院維持死刑的裁定,並撤銷福建省高級法院維持死刑的裁定,將案件發回福建省高院重新審判。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也撤銷了福州市中級法院對念斌的死刑判決,該案件發回福州中院重新審判。2011年9月7日,該案在福州中院再次開庭審理,在沒有新事實新證據的情況下,福州中院於同年11月24日再次對念斌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作出終審判決:一、撤銷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二、上訴人念斌無罪。三、上訴人念斌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無良律師瘋狂炒作圖翻案 受害寡母痛失愛子蒙奇冤
題記:一樁簡單明了證據確鑿的殺人案,卻因為長達五年瘋狂的惡意炒作,令一個寡母在承受喪子喪女之痛的同時,還要在輿論上被無辜潑上「殺死自己孩子」的髒水!這是個什麼樣的社會?是不是只要有錢、只要能炒作,能操縱輿論,就可以隨意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當掌握輿論的媒體也失去道德,這個社會還有什麼可以相信?正文:丁雲蝦是一個寡婦,丈夫在2003年死於海難,除了三個年幼的孩子什麼也沒能為她留下。為了養活三個年幼的孩子,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她在村子裡租了一個店面開雜貨店,每天起早貪黑,辛苦操勞,唯一的願望就是三個孩子能夠順利長大成人,以慰丈夫的在天之靈。
然而2006年7月27日那一晚卻將她這唯一的願望也狠狠打得支離破碎。晚上十點左右,丁雲蝦的二女兒俞悅走進房間哭鬧說頭疼肚子疼,半小時後大兒子俞攀也從睡夢中突然口吐白沫,無論怎麼喊也喊不醒。爺爺奶奶聞訊趕來,還以為是著了涼,匆忙用上偏方卻毫無效果,孩子將喂下去的葯全都嘔了出來。混亂間,二女兒很快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臉色發紫。丁雲蝦嚇壞了,這時其他租客也聽到消息趕來,感覺到事情蹊蹺,念斌建議立刻送往醫院。於是眾人幫忙著將三個孩子連同他們的母親丁雲蝦送進了平潭縣人民醫院。到了醫院不久,一直沒有異狀的小兒子俞涵突然也開始嘔吐,並稱頭昏、腹痛,當即被送往急救室搶救;兩個多小時後,年僅9歲的俞悅因搶救無效宣告死亡。而丁雲蝦在聽到女兒死訊時當即昏倒並開始嘔吐。7月28日上午五點左右,丁雲蝦的大兒子俞攀搶救無效,宣告死亡。此時丁雲蝦仍陷入深度昏迷,且瞳孔放大,正處於緊急搶救中,而俞涵也因為情況危急瀕臨死亡。平潭醫院的醫生見此情形,要求立刻將他們送往位於福州的福建省省立醫院進行搶救。就在丁雲蝦和俞涵被送往省立醫院的兩個小時後,房東陳炎嬌和其女兒念福珠也相繼出現腹痛、嘔吐和拉肚子等情況被緊急送往省立醫院救治。丁雲蝦因為一直陷入深度昏迷,直到被省立醫院搶救回來,清醒之後才知道她的大兒子俞攀也沒有了。三年前經歷喪夫之痛的丁雲蝦,三年後再歷喪子之痛。而她那原本已經不完整但開始穩定的小家,一夜之間家破人亡!唯一值得慶幸的是省立醫院的搶救成功將她的小兒子俞涵從死亡線上拉了回來,三個孩子,到底還是搶回了一個留在她身邊。這件事在平潭澳前鎮瞬間炸響,更讓人吃驚的是,經過法醫鑒定,認定俞攀和俞悅都死於氟乙酸鹽鼠藥中毒。而從6人相繼出現中毒的情況來推斷,應該是27日當晚吃的飯菜出了問題。鼠藥?!孩子的飯菜里怎麼會出現老鼠藥?是不小心吃下去的還是有人惡意下毒?又是什麼人會有這樣的深仇大恨,竟給這樣一個孤兒寡母組成的家庭下此毒手?!
福州市和平潭縣兩級公安機關聯手迅速布控取證調查,在調查中發現丁家食雜店隔壁的食雜店店主念斌在做筆錄時所講述的內容數度前後不一,且在公安局在現場調查期間神色慌張,精神恍惚,找錢給顧客經常出錯,再了解到念斌平時就因生意競爭的問題對丁雲蝦有諸多不滿,刑偵人員認定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開始暗中監視。念斌的妻子聽聞孩子死去的消息時,也第一時間懷疑丈夫,遂從家中致電店裡,兩次質問念斌是否曾下毒。面對妻子的疑問,念斌均選擇了默然。這段對話錄音恰好被被警方監聽到了。於是刑警隊迅速將念斌控制起來。事發後,念斌的妻子立刻帶著念斌的幼子躲藏起來,至今不敢露面。面對公安機關的審訊,念斌沒有反抗也沒有抵賴,很快便一五一十供認不諱,並稱:十分後悔,既然承認了就全部都交待,痛心因自己的一念之差導致兩個孩子的死,心裡很難受。據他當時供述, 2006年7月26日晚上,一個客人本要到他的店裡買包煙,丁雲蝦看見了,就搶先招呼了那客人來自己的店裡購買。聯想到丁雲蝦自從來到這裡開店後搶走了自己不少生意,連她的三個孩子也懂得幫助母親招待客戶和拉生意,念斌心中暗恨,下定決心找機會教訓丁雲蝦母子,給自己出氣。當天晚上十二點左右,他到天井裡打水擦地,忽然看到丁雲蝦家裡的燒水壺正放在煤爐上保溫,又想到自己剛買的老鼠藥還剩下半包,心念一動,就想要不如弄一點點老鼠藥進去,回頭讓丁家肚子疼、拉稀,也當是給她們一個教訓了。於是他找出自己用剩下的半包老鼠藥,用水溶解了以後倒在娃哈哈礦泉水的瓶子里,然後趁著夜深回到租戶共用的廚房,就著丁雲蝦店裡透射出的燈光,將那溶解了老鼠藥的水倒入丁雲蝦煤爐上的燒水壺裡。他想得很簡單:那麼大的一個燒水壺才加這麼一點點老鼠藥,吃了最多拉肚子,不會出人命。誰知不僅出了人命,而且毒死的還是兩個十歲左右的孩子。7月27日早上,丁雲蝦跟孩子們吃的都是外面買來的早餐,而中午因大兒子俞攀和小兒子俞涵打架,她一怒之下沒有做午飯,只是就著鄰居送來的麵條吃了一頓,也並沒有開伙。直到晚上才用水壺裡的水做了醬油煮雜魚和撈炒魷魚,並煮了稀飯。那天晚上俞攀和俞悅吃了兩碗稀飯,還吃了許多的魷魚和雜魚,尤其以俞攀和俞悅吃的最多。而俞涵胃口一直不怎麼好,也不怎麼愛吃魷魚,就只吃了一碗稀飯和一些雜魚、青椒。除此之外,念福珠和陳炎嬌也吃了幾塊魷魚。而到丁雲蝦最後一個吃飯時,就只剩下了半碗稀飯、一點雜魚和青椒。當晚,所有人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不適,尤其以俞攀和俞悅最嚴重,搶救不及死亡。根據念斌的供述和指認,公安機關從水壺裡提取到了成分相同的氟乙酸鹽鼠藥,並在天井中通往念斌雜貨店後門的門把上也檢測出疑似氟乙酸鹽鼠藥的殘留物。雖然做了供認,但念斌堅持自己下的那一點藥量不可能致人死地,認定下毒另有其人。在會見過第一個律師的時候,他據此要求律師為自己做無罪辯護,當時的律師魏文祿沒有接受這個要求,於是退出了委託。念家人又為他請了一個律師,此後念斌突然翻供,聲稱自己沒有下過毒,之前連續七次的有罪供述都是公安機關刑訊逼供所致。這一翻供又再度掀起軒然大波。公安機關否認刑訊,並提供了當時的全程審訊錄像。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證據,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念斌死刑。念斌的家人不服,又上北京請了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張燕生律師為其辯護。張燕生律師接受了委託,並在看過案件卷宗之後,認為錄像出現不連續的斷點,公安局涉嫌偽造審訊錄像。為此平潭縣公安局將審訊錄像送往北京公安部進行檢驗,檢驗結果為:「錄像出現時間斷點,但沒有剪輯、修改的痕迹。」見公安部的鑒定結果不符合自己的期望,張燕生又找了一家私營鑒定機構鑒定,鑒定結果同樣是沒有剪輯。於是為了強調監控錄像有問題,她開始拿時間斷點大做文章,不斷強調錄像出現了時間斷點,聲稱那斷點就是剪輯,公安機關就是在那不到5分鐘的時間裡對念斌實現吊起來毒打,隔著書打,刑訊、誘騙等手段,導致念斌被迫認罪。
為了製造輿論壓力,她撰寫了一篇軟文發布到各大網站,將念斌案與聶樹斌案對比,還讓念斌的姐姐念建蘭到處發帖喊冤,博取同情,並邀請了外地媒體製作節目。為了脫開念斌的嫌疑,張燕生抓住公安人員收集證據程序上出現的漏洞大做文章,甚至宣稱自己親手現場演示作案過程的操作失敗,由此推斷念斌不可能在夜晚將毒水倒入水壺,並自行判斷造成中毒的毒源不是水,而是魷魚。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她特地找出當時同樣發生在平潭的一起食物中毒的事件作為類比,故意將毒源問題往魷魚身上推。事實上,當時那起食物中毒事件中的毒源並非魷魚,而是章魚,並且是被製作成滷味的章魚。但張燕生為了解釋自己的觀點,故意將那起案件中的滷製過的章魚改成魷魚,並且故意說當時送來給丁家的魷魚不新鮮,從而達到誤導觀眾的目的。但住在海邊打漁為生的人誰會吃不新鮮的海產品?這就好比一個自家種菜的農民,會吃醋溜大白菜,也會吃腌制過的泡菜,還會在種菜時把清理出來不要的新鮮菜苗拿回去自己炒了吃,但誰會吃自家菜園裡發霉發臭的爛菜?何況這一批魷魚俞攀的爺爺也吃了,卻並未中毒,因此推說魷魚有毒的觀點根本站不住腳。於是為了找到所謂「真兇」,張燕生開始懷疑陳炎嬌的租客陳玉欽,理由是她當時明明沒有吃丁家的飯,怎麼也住院了。而陳玉欽之所以住院恰是因為患有高血壓的她在目睹了俞攀和俞悅的慘狀之後嚇得病發住院。見懷疑陳玉欽的理由無法成立,張燕生又開始懷疑丁雲蝦。丁雲蝦當初被搶救過來後,因受巨大的精神刺激,及中劇毒,很長一段時間內一直神情恍惚,不記得當天發生的事,甚至不記得自己曾經昏倒以及被搶救的事實,當別人問起她當時的感受時,她也只能恍恍惚惚地說:「不記得了,想不起來了。」
於是張燕生抓住此節大做文章,並不顧事實四處宣揚丁雲蝦並未中毒,在數次節目中不斷強調這一點。而前來採訪、製作節目的記者也有意大量刪減被害人的講述,甚至刻意剪輯鏡頭以表現受害人的所謂「暴虐」,極力強調丁雲蝦的「安然無恙」是如何蹊蹺,同時為了讓觀眾同情念家,不惜弄虛作假找來念家的親戚扮演鄰居,在鏡頭前「誠懇」地講述念斌是如何善良,一些人說到情動處,更是捶胸頓足聲淚俱下。這些經過「加工」後的節目陸續在《王剛講故事》等欄目播出,引起了許多觀眾的注意和不平。而事實呢?且不論事實如何,單就對照證據和念斌這一方的講述就足以讓人憤懣。為了博取同情,念家人和張燕生到處宣稱念斌受到了公安機關的嚴刑拷打。先是說公安機關將他吊起來打,當被質疑既然吊打為何看不出傷痕、為何不申請驗傷時,他們又改口稱辦案人員是隔著書打他,一會兒又稱沒有打,而是將他吊起來足尖夠地,不準睡覺云云。還說念斌在會見家人聘請的第一個律師時之所以也做有罪供述,是因為邊上有法警在瞪著他,要他說話小心。但既然如此,他又為何在與魏文祿律師會見即將結束的時候這麼問:「我有一個疑問,我當時就下了那麼一點點鼠藥,老鼠都毒不死,怎麼會毒死這麼多人?我26號下的毒,為什麼27號晚上才毒發?這中間是不是有其他人下毒?讓偵查人員查查。」若念斌真的沒有下毒,為何會莫名其妙說出這段話來?這樣自然產生的一段詢問可能是經過嚴刑逼供和導演之後設計產生的嗎?並且從審訊錄像和指認現場當天的照片我們可以看到,念斌當時不僅毫髮未傷,而且精神狀態穩定,絲毫看不出曾經遭到虐待的痕迹。並且在供認時更是數次痛心疾首,後悔不迭,當時的狀況完全正常,看不出一絲被刑訊的痕迹。
頗具諷刺意義的是,念斌最早做有罪供述時堅持自己無罪的理由是,他認為那麼一點老鼠藥不可能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而後來張燕生律師本著「丁雲蝦沒中毒很蹊蹺」的理由積極尋訪各大毒理專家時,那些專家卻肯定地說,氟乙酸鹽的毒性強烈,只要服下這種毒藥,不管多少都不可能沒中毒(事實上丁雲蝦確實中了毒且中毒嚴重),這恰好反過來解釋了念斌最初對自己下毒所產生嚴重後果的疑問。從一開始,念家人一邊到處聲稱念斌受刑訊,一邊卻拒絕為念斌申請法醫驗傷,而張燕生律師在法庭上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念斌曾受到刑訊。其自稱「中國十大刑辨律師」之一,種種諸多「不專業」的表現實在讓人奇怪。而相比於張燕生的「非專業」表現,某些記者的「專業」表現則更加令人寒心。本案辦理過程中,主要證據鏈完整,但的確存在細節上的漏洞。張燕生抓住這些漏洞大做文章。在她的辯護下,本案的死刑判決被省高院駁回一次,平潭市公安局補充了證據後,中院再次做出死刑判決。這一次,省高院複核通過並申請最高人民法院審核。當這個案子到了北京之後,張燕生立刻回到北京四處活動,之後,最高院同樣以證據不足發回重審。在中院的這次開庭前,念家人在法院前扯上橫幅高調喊冤,俞家人氣憤不過,衝上去扯下橫幅大吵。念家請來的記者藉機拍攝了全過程,在播放時卻刪除了念家人對受害者公然叫嚷威脅的片段,而單獨播放俞家人的憤怒反擊,並將他們的表現解讀之為「暴虐」。同時又拍攝一些社會人員的鏡頭,並在節目中聲稱那些人是丁家和俞家請來的打手。而事實上受害者一方根本就不認識那些社會人員。
與此同時,念家人一方面放話威脅說若念斌最終判死,則要丁雲蝦僅剩的那個小兒子俞涵陪葬,另一方面念斌的姐姐念建蘭卻在電視鏡頭前哭訴俞家威脅要念斌的兒子陪葬。張燕生對外到處宣稱念斌在牢中受到刑訊,如今已是白髮蒼蒼,精神萎靡,且因關節炎嚴重而導致如今手腳都伸不止,但出庭那一天,所有人都能看到被告念斌一頭黑髮精神奕奕地撲在桌上,中氣十足地哭喊稱冤,詛咒法官。到宣判那一天,為避免在法庭前再次出現爭吵扭打的場面,也為了避免讓念家請來的記者有機會再次製作不實的採訪內容,受害者一方尊重了法律援助的代理律師意見沒有出庭,而全權委託法援律師出席;而被告卻只有念家人出庭,念斌的代理律師張燕生和其助手公孫雪卻出人意料地均未到庭。到判決結果下來,張燕生又第一時間在博客上質疑受害者一方只有代理律師出庭,是否判決結果已經事先泄露等問題,卻隻字不提自己也未出庭,更不提念斌家人大鬧法庭的事。如果不是提前知道了判決結果,宣判之日如此重要,張燕生律師和助手公孫雪作為念家的代理律師為何都不出現?又為什麼判決結果尚未公布,念斌已經知道了結果,並且一上法庭就大哭大喊地詛咒法官,說法官如此判決不得好死?如此公然賊喊捉賊,實在是無恥之至!宣判之後,案件在省高院複核,這段時間裡張燕生律師又繼續上了北京廣播電台的節目。在節目中她不敢再公然宣稱丁雲蝦沒有中毒,卻開始含糊其辭地說當時因為兩個孩子中毒嚴重,所以當晚相關人員不管有沒有中毒全都送去洗胃,以此試圖混淆事實,將丁雲蝦及其他人都中毒的真相掩蓋過去。但她卻沒想到,這段話說出來不久就被網友找到2006年7月28日當天福州晚報記者發出的關於此案的報道,而當時的丁雲蝦和俞涵正因中毒而陷入深度昏迷,母子二人雙雙在省立醫院重症監護中。記者只能拍下一張丁雲蝦昏迷中的照片,轉而採訪中毒較輕微而送到省立醫院掛瓶的念福珠。而當時念福珠也闡述自己在後來也出現了腹痛、嘔吐和拉稀的癥狀。
這無疑是當面狠狠地甩了張燕生律師和念家人一巴掌。但他們對這篇報道視而不見,不久又再度就此話題上搜狐微博邀請律師就此案進行討論。可惜的是那些律師們在了解了案情之後紛紛避重就輕,避開對念斌是否真兇的話題探討,而集中在法院公布念斌和魏文祿律師的那段對話是否符合人道主義和憲法精神的問題上。不可否認,在這個案子上公安機關的證據收集和保管程序做得的確不夠,否則也不會留下漏洞讓人鑽了空子。但就這案件的真相而言,念斌的家人和其代理律師張燕生為了給念斌脫罪,大肆製造輿論,並歪曲事實,在媒體上極力誤導觀眾,讓觀眾得出傾向於丁雲蝦才是真兇的結論,如此瘋狂和無恥的炒作豈非更加令人膽寒?眼見真相被越來越多的披露出來,張燕生和念建蘭又轉而開始拿美國的菲利普殺妻案作擋箭牌,並以此為由,認為念斌也該免罪。卻隻字不提菲利普殺妻案是因為美國警方涉嫌偽造其中一項證據,從而導致警方提供的所有證據被推翻才得以免罪,而念斌案中的證據雖有漏洞,卻全部真實。見所質疑的證據細節漏洞無法撼動真相,他們又開始拚命造謠說證據和證人證詞都是偽造的,一會兒說警方剪輯刑訊錄像,一會兒說警方刑訊逼供,導演念斌供認錄像,一會兒說房東陳炎嬌的供詞被幾經更改不可取信等等,卻又提不出任何證明佐證他們的說法,只好想盡辦法製造輿論,混淆真相。念家為了給念斌脫罪而發動了整個家族,不顧一切地瘋狂炒作。而丁雲蝦孤兒寡母如今的生活還要靠親友們救濟。所以念家可以大肆製造輿論,還能請得動外地的記者過來製作節目,還上了《王剛講故事》,讓王剛這樣的名嘴也替他們說話。而丁雲蝦卻只能依靠熱心的網友發布微博這種免費的方式為自己爭取。在這種「實力」懸殊的情況下,丁雲蝦的沉默更多是一種無奈和悲憤。她失去了丈夫不久又失去了兩個孩子,如今只剩下一個孩子與她相依為命。她閉上眼睛就會想起兩個孩子七竅流血,全身發黑而死的慘狀,睜開眼睛卻又發現自己被輿論無端扣上了「殺子」的嫌疑。作為一個母親,她悲憤仇恨卻無計可施。沒有錢,丁雲蝦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念家和張燕生瘋狂地給自己潑髒水,甚至母子倆至今仍活在念家的威脅恐嚇中,而念家卻還要動輒在節目上哭訴說丁家威脅要殺死念斌的孩子陪葬。為什麼節目里出現的所謂念斌鄰居的模樣和念家人會有幾分相像?那些所謂鄰居都是念斌的親戚假扮的。真正的鄰居都不願替念家說話,四鄰八鄉無不痛罵念家的無恥狠辣。
住在那附近的人都知道,念斌曾經以先開的理由要求丁雲蝦停止營業,但丁雲蝦沒有理會。他怨恨丁雲蝦搶了自己的生意時常借故刁難她,更數次故意將髒水潑到丁雲蝦的攤位上弄髒她的水果,讓她賣不出去,有時趁丁雲蝦不在,將籃子扔到路中央,被路人看見告訴丁雲蝦,且出事前兩家都已經長期沒有說話。而住在那一帶的街坊鄰居也曾經痛罵過念斌欺負人家孤兒寡母太不厚道。
可這些事情在那些電視節目里全都看不到也聽不到。節目里只有念斌的叔叔嬸嬸扮演的「街坊鄰居」悲憤痛惜,捶胸頓足地念叨念斌如何善良,節目里也只有一個個鏡頭去極力體現明明失去了兩個孫子卻還被污衊為兇手的爺爺是如何「暴虐」,極力體現作為一個寡母在那場事故中「居然沒有中毒」、「安然無恙」是如何地蹊蹺。念斌下毒最初出發點是一出惡作劇,想要整整丁雲蝦、讓丁雲蝦吃吃苦頭,但就是因為不知輕重才最終釀成這起慘劇。而慘劇發生後,又出於求生的本能和無法面對事實現狀及其所帶來的後果,他和他的家族選擇了瘋狂抵賴。而在這起案子中,最讓人憤怒的就是念斌一家為了脫罪而做出的種種無恥表演。如果一開始念斌就能始終實事求是,誠懇認錯,如果一開始念家積極籌款不是為了炒作,如果作為律師能本著善意,好好運用自己的專業能力積極協調雙方,而不是這樣到處製造輿論煽風點火妄圖顛倒是非,也許這起案子至今就是一段佳話,而不會淪為一出鬧劇。在這場傷天害理的鬧劇里,良知被一些人傲慢踐踏,謊言和表演卻在鋪天蓋地的虛假宣傳中成功地披上「冤案」的偽裝。通過各種手段蒙蔽觀眾的眼睛,毫無羞恥地利用著民眾的同情心和正義感為自己服務,並根據自己的意願扭曲真相。再加上操縱輿論的機構徹底失去了公正和正義的立場,這些綜合起來,無疑是再次狠狠刺了受害人一刀,更是將那兩個已經無辜死去的年幼孩子又狠狠地殺死了一次!我們每個人或許也到了該反思的時候,這樣的案例並非第一次,也絕非最後一次。彭宇撞人案、夏俊峰殺人案、念斌投毒案、葯家鑫的「富二代」身份真相,當我們面對這樣一邊倒地輿論造勢時,當我們由著某些失去良知道德底線的媒體操縱情緒時,是否該冷靜下來試著謹慎面對,公正客觀地看待,不要讓自己被人利用了還不自知,做了一把殺人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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