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庭和長輩一起撫養孩子,需要注意什麼。

有關混合撫養的提問:

1、混合撫養(祖父母一輩或姑或姨等,父母,保姆)模式下,多人養育孩子,孩子在不同的時間段由不同的撫養者照顧與陪伴,對孩子的安全依戀關係形成及人格有影響嗎?(通常2歲前家庭里就是這種狀況,而心理學不是最強調這個2歲前嗎?)

2、在混合撫養模式下,多位大人之間競爭孩子的關注和愛,好嗎?

3、一個主要的撫養者角色是必須的嗎?

4、母親在這樣的混合模式下需要爭取那個唯一的「媽媽」的位置嗎?

5、在混合撫養的格局下,一個家庭如何做是最好的?

1、

對於嬰兒來說,一個穩定、良好的養育關係至關重要。嬰兒需要在養育者的悉心照料下,逐漸熟悉對方的聲音的語氣語調、皮膚的觸感、懷抱的溫度等等,並且在這個熟悉的過程中感知到這樣一個養育者是可以信任的,是基本上能夠隨時滿足他/她的需要,緩解他/她的焦慮(飢餓、寒冷、不適)的;然後基於這些信任,嬰兒開始形成對外部世界的基本安全感,體驗到自我價值,繼而與外界建立良好的依戀關係。

理論上講,母親是最適應撫養嬰兒的第一人選。因為她的心跳和呼吸節律,天然地與孩子還在胎兒時期是一致的,這十分便於孩子在一個相對較短的相處過程中形成對她的信任。而混合撫養,如果發生在孩子2歲以下,對於孩子的適應能力是一個極大的挑戰,他/她需要不斷地收集來自不同養育者的個體特徵,然後嘗試著去感受與「這一個」養育者相處時的感受,判斷是否安全。如果在孩子的成長的過程中,養育者更換得過於頻繁,嬰兒將無法對一個養育者產生較為深刻的依戀,甚至出現各種癥狀(生理疾病,易哭泣,易不安躁動等等)。

所以,如果我們拋開養育者自身的性格缺陷(有一些母親本身就是「穩定」但是「糟糕」的依戀對象,這是另外一個問題。)理想的養育者次序是:

1.母親單獨撫養,其他家人緩解母親自身的焦慮(比如家務、經濟等);

2.主要依靠母親單獨撫養,其他家人幫助照顧嬰兒;

3.母親和其他家人同時撫養嬰兒;

4.其他家人單獨撫養;

5.保姆主要承擔照顧嬰兒的工作,但母親和其他家人在場;

6.保姆完全單獨照顧嬰兒。

除此之外,嬰兒成長的客觀環境也一定盡量不要有太多變化,尤其是不要有「一天姥姥家,一天奶奶家」那種撫養模式。

當然,以上假設不是完全正確可行的,我們還要充分考慮養育者的個性特徵,他/她是不是喜歡小孩子?有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照顧?他/她自身的性格特徵(比如耐心)是否適合養育孩子?等等。每一個家庭需要在「穩定的」和「良好的」養育者之間進行權衡。

另外還有一個常見的混合撫養的問題:在一些家庭中,咋看起來有很多人在照顧一個孩子,但實際上卻沒有一個家庭成員認為照顧這個孩子是自己的責任,每個人都是幫忙的,結果這個孩子就成長於一個「混亂的、無人照顧的」環境之中。

2、

在混合撫養的家庭中,多位大人爭奪孩子的關注和愛,如果發生在孩子很小的時期(半歲以前),大家都在盡心儘力地照顧孩子的吃喝拉撒,這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因為這個時期的孩子,最重要「這個世界都來滿足我」,各個養育人都儘力照顧孩子,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問題是這樣的大人通常不是真的關心「孩子的需要是否及時地得到了滿足」,而是在乎「孩子是否喜歡我」,希望在這樣一個競爭中勝出,比如孩子是不是喜歡對我笑,是不是表現得對我比較親切。他們無法去愛一個不微笑、不乖、不可愛的孩子,相應地,孩子就常常因此要去面對一張不夠友善的臉孔,成長就會受到阻礙。

在年齡更大一些的孩子的家庭中,混合撫養中大人們爭奪孩子的關注和愛,比如一些家庭成員需要孩子確認「我是對你最好的」,這樣的成長環境常常會讓孩子感受到左右為難,似乎他/她永遠都是一個說謊者和背叛者(分別相對於在場/不在場的養育者)。當一個孩子的心智過早地運用到人際關係問題之中,他/她自身和外部世界的探索能力就會大大折扣。這是不利的一個方面。不過這也未必是百分百的不好,這個孩子的人際敏感度也因為比較高,成年以後,很可能比較擅長處理人情世故,生活中處處逢源。

3、

是的,一個主要的撫養人最好被儘早確定下來。

很多家庭的混合撫養問題,也是因為這個責任沒有及時地確認。在中國的很多家庭里,從一個嬰兒一出生,奶奶姥姥等家人就會趕來「幫助」新任的母親,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究竟誰是應該為這個孩子負責的人,這個問題的模糊常常帶來很大的衝突。

我們經常會聽到一些新媽媽抱怨孩子的姥姥、奶奶,哪裡做得不對、哪裡做得不好,但是她們自己又不肯堅持去做她們認為對的、好的養育行為。這樣的新母親,常常是希望自己在「養育孩子」這件事情上得到100%母親(或者長輩)的肯定——而得到母親的肯定,這恰恰反映出她還保留了一個女兒的心態,而不是一個成年人,或者說母親應有的心態。所以家庭治療中有一句名言「如果你凡事追求百分百的好女兒,那麼,面對自己的孩子,你一定不是個好媽媽」。

還有一些母親,則願意在孩子比較早的時期,把照顧孩子的責任拜託給其他家人或者保姆,認為反正孩子小,吃飽穿暖就可以了。一般她們會等到孩子需要上學的時候,才把孩子的養育責任接管過來。這裡面有兩個風險,第一,孩子的依戀對象一定會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還是小時候撫養他/她的那個人,有些母親會對此難以接受(比如有的母親覺得自己是為了保障孩子成長所必需的物質基礎才把他/她委託給別人的,孩子和自己不親,就覺得心酸)。第二,孩子的許多脾氣性格,是他/她與自己的撫養人長期互動的結果,後來接管撫養責任的母親,很難快速地讓孩子的脾氣性格發生改變。

4、

母親不需要特別爭取,孩子一定會在心中專門為「媽媽」留下一個極其特殊的位置(父親也是一樣)。這個方面的例子,我們可以在很多收養家庭的孩子身上看到。

其實很多母親,特別是在孩子的嬰幼兒時期沒有陪伴在孩子身旁的母親,想要爭取的,是成為孩子依戀的那個對象。但是依戀關係是一個時間的作用結果。孩子母親首先需要尊重並體諒孩子對於原先的主要養育人的這一份依戀,同時在將來與孩子的日常相處中培養親子之間的親密感情。

通常,如果一個孩子在其他人員身邊長到6歲以後,他/她對原來的那個養育人的依戀,就很難再被其他人所替代。但這不等於說,這樣的孩子和母親之間不能夠有良好的親子關係。相反,如果一個孩子早年的養育環境較好,他/她就擁有了較好的與他人(包括母親)相處的基本能力。只是這個孩子內心比較感性的那一部分,留給之前的養育對象了。

5、

在混合撫養的格局下,家庭成員內心和行為一致,溝通順暢,對於一個成長於其中的孩子來說,可能就是最理想的環境。

如果一個家庭的擁有太多「不可言說」的秘密規則,那麼家庭成員人與人之間的「不一致」將全部被孩子盡收眼底。比如母親不滿奶奶或者姥姥的育兒方式,卻從來不能直接表達,問題和矛盾永遠不能被浮現,就更加無法得到解決的可能。

其實有關誰來撫養,或者誰來主力撫養的問題,只是眾多的家庭問題之中的一小部分,其中常常混雜著家族系統內部邊界不明,父母——子女關係越界(老一輩插手新一輩的子女教育問題),整個家庭鼓勵某些家庭成員抗拒長大(逃避自己為人父母的責任)等等。甚至有一些家庭,需要用某些問題和衝突去維持一種「至少不會更糟」的生活方式。

如果一個家庭的成員心智成熟,大家庭和小家庭之間的界限明晰且具有彈性,混合撫養並不一定會成為問題。由其他成員幫助一個小家庭的爸爸媽媽照顧孩子,爸爸媽媽再因此予以對方誠摯的感謝,這幾乎是每一個小家庭都會經歷到的事情。

PS

另外,對於很多目前逃避養育責任的父母(原諒我用「逃避」一詞),我想說:不管你的孩子小時候誰來主力撫養,但是最後和這個孩子一同生活時間最長,相互影響最多,十有八九還是你們自己。當孩子上學的時候聽課不認真,青春期的時候叛逆不好管,你們也許都可以抱怨說「都是你奶奶/姥姥……沒把你管好」,但是再以後呢?

(來自《心理月刊》)

(2012-01-11 16: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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