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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真的能議和嗎?

明清真的能議和嗎?    淚痕春雨    主張與滿清和議的人,都有一種非常樂觀的想像。    他們都認為:如果與滿清達成和議,那滿清就不會再進攻自己了;如果與滿清達成和議,那每年用於北部邊防的費用就會大幅度的減少。    但這種想像,通常只是一廂情願的。    六國都積極與秦國和議,但結果呢?秦國東下的步伐從未停止過。    如果沒有強大的軍事做為後盾,所謂的和議那不過是抱薪救火罷了。因為和議,都是主動把眾多經濟、政治、軍事資源拱手讓給侵略者罷了,問題是這種做法只會增強侵略者的實力,使他下一步的侵略更加有力量罷了。這種例子,在歷史上多的去了。    許多人說,因為南宋和議受到歷史非議,所以大家才去反對和議。其實,這純粹就是信口開河罷了。南宋的和議,顯然是一次成功的和議;因為和議之後,宋金之間確實得到了長久的和平。    而歷史上,面對強敵,一再和議,卻讓敵人得寸進尺,沒完沒了侵略,最終滅亡的國家有多少呢?    如果說,南宋的和議值得非議,眾多一再與敵人和議,卻依然無法避免滅亡命運的國家,又該怎樣評價呢?    人們反對和議,竟然只是害怕重蹈南宋和議的復轍;支持和議的人也真敢信口開河!如果有心和議的皇帝,或大臣敢說,和議之後就能實現北部邊防長久的和平(就象宋金和議後一樣),那誰還敢沒完沒了的反對和議呢?    問題是:他們都也知道,以明帝國喪失野戰能力的軍隊,就憑一紙和議就讓敵駐馬長城以北,那純粹是一廂情願的想像罷了。    這些離奇的觀點,之所以可以謊言千遍成真理。無非是因為滿清後來入主中原了。入主中原後,滿清為了表示自己是最熱愛的和平的;所以,就把明清之間的戰爭原因,強加給了明帝國。總而言之,我們一直希望和議,可是明帝國就是又傻、又倔,說死也不和議,沒有辦法,我們只有一再扁它了。問題是,翻開整個明清戰爭史,哪一場戰爭不是滿清方面主動挑起的?    我們可以想像,如果日本人勝利了,日本沒完沒了打中國的原因,肯定也是因為中國不願意與日本人和議。    南宋有張、韓、岳、吳、劉、楊等強悍的軍隊,所以金國願意真心與南宋和議;如果南宋將領也就袁崇煥等將領的水平,金國肯定不會真心與南宋和議的。    明帝國最強大的軍隊(關寧軍隊)面對敵人進攻,主力軍隊也是連個城門都不敢出,讓敵人一再率軍深入長城飽掠而去,卻是一籌莫展。    如果南宋各路大將領,也就明末將領那種水平。那趙構、秦檜就是再想與金國議和,金國也會懶得與他和議;即使勉強與他和議了,也不過是藉機勒索南宋一大筆銀子,但這和議能維持多久,最樂觀的人也不敢做什麼好的估算。    喪失野戰能力的軍隊,加上一紙和議;真能與敵人實現所謂的和平?顯然,這是最積極支持和議的人也不敢保證的!    黃道周反對和議時說了:且不說我們根本不應該與滿清和議,就是想與滿清和議,這只是我們一廂情願的事;這和約能不能達成都是個問題。關鍵是,就算和議能達成了,但這和議真能長久有效?就算能達成了、就算能長久的有效,我們用於北部的軍費、軍隊,就能用於剿寇嗎?[注1]    明帝國與滿清達成和議,對自己有什麼利益呢?顯然什麼利益也沒有。明帝國不過是出讓眾多軍事、經濟、政治利益,向敵人買回了一張廢紙罷了。這一紙和議到底能不能起到人們所期望的價值,顯然是誰也沒有信心的。    反對和議者,顯然也是主要是基於利害關係反對和議的。什麼因為和議不好聽,所以就有人反對和議;那不是支持和議的人信口開河,又是什麼?    這和議,到底有多大的用處呢?黃道周問皇帝了:我們能因為這和議,就可以削減北部邊防的軍費、軍隊嗎?皇帝根本不敢對此做出肯定回答的。    積極支持和議的楊嗣昌,也不敢對此做一個肯定的回答。因為一紙和議,只是一紙和議;如果失去了利害、力量的基礎,這一紙和議,只是一張廢紙罷了。    黃道周問皇帝了,即使明帝國花費大筆白銀買回這一紙和議,但以明帝國軍隊的野戰能力,誰又敢保證滿清從此不再進攻明帝國呢?有心和議的皇帝自然不敢做這種保證、積極支持和議的楊嗣昌自然也不敢做這種保證。既然如此,一年花費幾十萬兩銀子簽訂的和議,能有多大的意義呢?這才是普遍的人,敢於大肆反對和議的主要原因!如果皇帝敢對黃道周之類的反駁,大聲給一個肯定的答案,那反對和議的人自然沒有底氣了。    和議是需要基礎的;想與敵人達成和議,必須得用事實向敵人證明:你進攻我,是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卻不會獲得什麼實際利益的。    失去這種基礎,所謂的和議,永遠不過是廢紙一張。明帝國讓敵人一再的、隨隨便便的就可以深入長城、輕而易舉的搶劫完之後再撤走;就憑這種實力想與敵人達成和議,那羊也可以用和議與狼達成和平了。    和議並沒有我們想像中那樣簡單,那不是一個政府願意不願意的問題,而是實力的問題。    宋金能達成和議,那是因為南宋當時軍事力量空前強盛。南宋如果沒有張、韓、岳、吳、劉、楊等大軍的強盛,靠什麼與金國達成和議呢?我雖然不相信南宋有直搗黃龍的實力,但我相信,後期的金軍,肯定無法隨便越過長江,也不敢隨便過長江。    宋金和議,那建立在軍事相對平衡的基礎之上的。在紹興和議後,宋、金都曾撕毀過和議,但結果都是經過一番較量後繼續表示願意和議。一切無它,因為仗一打開雙方都知道,繼續打下去對大家都沒有什麼好處的。當時的明帝國與滿清,打開仗後會是這種結果嗎?    弱者與強者所簽訂的和議,總是有前提的。    換句話說,處於弱勢的一方,通常總得無條件的、一絲不苟的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處於強勢的一方就有權利撕毀和約。    換句話說,如果利害、力量關係不足以支撐這和議時;那敵人隨時都能尋找借口撕毀和議的。    狼要吃羊時,總會把罪過歸給羊的;我們只要看看《伊索寓言》就可以知道了。狼要吃羊時,總會找到一大堆理由的,我們只要看看《伊索寓》就可以知道了。我們翻開現代史看看就夠了,和約墨跡未乾而戰爭就開始的事有多少呢?    支持和議的人,大都喜歡迴避這些現實的問題。他們總一廂情願的認為,如果我們與滿清達成了和議(一年給滿清幾十萬兩銀子、甚至十來萬兩銀子),那北部邊防就可以實現長久的和平。但這一切,只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像罷了。如此倒也罷了,他們更倒打一耙的說反對和議的人不願意麵對現實。    崇禎不敢公開支持陳新甲和議,一直頗受後人非議。但我們看看陳新甲與滿清和議是哪一年?那是崇禎十五年了!此時的大明帝國,與後來的南明政權相比,能有多少優越性?    崇禎皇帝讓陳新甲私下與滿清和議時,本身就是崇禎皇帝黔驢技窮、急病亂投醫罷了。事實上,恐怕他自己也不會相信世上有這樣便宜的事。    崇禎皇帝重用陳新甲與滿清和議之時,那已是崇禎十五年了,當時的大明帝國已是什麼爛攤子了?    崇禎十四年,滿清取得松錦會戰勝利。    崇禎十四年,李自成攻克了洛陽。    崇禎十四年,張獻忠攻克襄陽。    崇禎十五年,皇帝想讓孫傳庭到中原剿寇;竟然有人提醒皇帝:這可是帝國僅剩下一副家檔了,您可千萬要小心點用啊!而就在當年,明帝國就把這副家檔給打碎了。    此時的明帝國政府,拿什麼與滿清進行和議呢?    此時的明帝國,比後來的南明政權能強到哪裡去?    就算他能與滿清達成他們所希望的和議;但就憑他們這種實力,靠什麼面對李自成強有力的攻擊呢?    崇禎十五年時的明帝國,實在只是剩下一個空殼子了。此時的明帝國,已無法組建一枝與滿清相抗衡的軍事力量了。此時的明帝國,也無法再組建一枝能與李自成、張獻忠相抗衡的軍事力量了。    一個帝國已到了如此窮途末路的境地;所謂的和議、遷都就能挽救他?    曾經屬於大明帝國的版土上,林立的各種軍事力量沒有二三百萬,也得有一二百萬;真正的問題是:有多少軍隊是大明帝國政府、大明帝國皇帝真正可以指揮、調動的呢?    李自成、張獻忠等流寇,顯然是明帝國根本無力控制的。就是左良玉、高傑之類的所謂的政府大軍,也顯然不是明帝國政府有能力控制的。    問題是:除了這幾大軍事力量外,大江南北還有什麼可稱道的軍事力量嗎?顯然是沒有了!    此時的大明帝國,竟然連一枝拿出手的軍隊都沒有了。一個帝國已淪落到了這種地步,居然妄想靠所謂的和議、或遷都去挽救自己的滅亡,那不是盡想美事嗎?    此時的明帝國,比後來的南明政權能強到哪裡去?    明帝國就憑這種資本,就妄想與一統長城以北的、新興的、充滿野性的滿清帝國達成和議?如果憑這種資本都能與滿清達成和議,那南明就用不著滅亡了。    在崇禎統治帝國的十七年時間裡。    長城以北是一步步走向統一,長城以南則是一步步走向分裂、混亂;    長城以北是中央政府權力日益鞏固,長城以南則是中央政府權力日益衰弱;    長城以北中央政府所控制的軍隊越來越多,長城以南中央政府控制的軍隊越來越少。    面對這種此消彼長的事實;我們竟然還要把明帝國的滅亡歸於一個山海關的得失之上、歸於和議與否之上、歸於遷都與否之上。這不過是重複既得利益集團的觀點罷了;因為這些挽救帝國滅亡的方法都是不會損害他們既得利益的。問題是,這些方法實際上都也缺乏現實的意義。    [注1];黃道周在奏章中說:無論建虜必不可款,款必不可成、成必不可久,即使款矣、成矣、久矣,目前寧遠、錦州、遵化、薊州、宣府、大同之兵,何處可撤?而遽謂款建虜後可撤兵中原以討流寇,此亦不思之甚矣!(《國榷》卷96。轉於樊樹志《崇禎傳》)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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