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數字推理的另外兩種方法:累積法、拆分法
本文是接著上一篇,都是講數字推理的方法,畢竟每次的公務員考試的需要考察這方面的知識。
三項求積
【核心知識】三項求積,是指逐次求取數列相鄰三項的積,從而得到數列的規律。
【真題精析】
例1、1,1,2,2,4,16,( )
A.32 B.64 C.128 D.256
[答案]C [解析]數列特徵:(1)單調關係明顯;(2)倍數關係明顯;(3)有乘積傾向。積後無明顯規律,嘗試三項求積。
例2、(2008·河北)1,2,2,4,16,( )
A.64 B.128 C.160 D.256
[答案]D [解析]數列特徵:(1)單調關係明顯;(2)倍數關係明顯;(3)有乘積傾向。優先採用累積法
【真題精析】
例1. (2007·國考)0,2,10,30,( )
A.68 B.74 C.60 D.70
[答案]A [解析]數列項數較少,做一次差後無明顯規律,不能繼續做差,因此考慮使用因數分解將原數列化為如下形式:
0*1 1*2 2*5 3*10分別觀察由0,1,2,3和1,2,5,10組成的數列,前者是公差為1的等差數列,後者做一次差後得到奇數數列,推斷其第五項分別為4和17,故所填數字應為4X17=68,答案為A。
【真題精析】
例1. 1,2,5,10,17,( )
A.24 B.25 C.26 D.27
[答案]C [解析]此題的突破口建立在「數字敏感」的基礎之上。由數字5,10,17,聯想到5=4+1,10=9+1, 17=16+1,故可以判定此數列由多次方數構造而成。
【真題精析】
例1. (2009·天津)187,259,448,583,754,( )
A.847 B.862 C.915 D.944
[答案]B [解析]原數列單調關係明顯,倍數關係不明顯,優先使用逐差法無明顯規律;觀察數列特徵:多位數連續出現,幅度變化無明顯規律,考慮位數拆分。對原數列各數位進行求和:1+8+7=16,2+5+9=16,4+4+8=16,5+8+3=16,7+5+4=16,(8+6+2=16),原數列中所有項各位數字相加之和為16。因此,選B。
望對各位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你有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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