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社會背景下政府治理面臨的挑戰與對策選擇—國脈電子政務網
隨著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大數據時代的治理模式漸趨成熟,尤其是在互聯網背景下網路社會正逐漸形成。網路社會所具有的信息開放性、交流互動性等典型特徵,深刻影響著政府機構和公民社會之間的關係。在網路社會,政府將這些進步與革新充分運用到公共服務中,正充分利用互聯網推進公民的網路參與,更好地服務於公民,更好地回應公民需求,更好地培育公民的自治能力。這些進步離不開信息技術革新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也離不開政府的大力推進。
一、網路社會的主要特點
一是信息開放性。由於網路系統具有開放性特徵,其信息交流形態基本處於一種「零門檻、無限制」的狀態:網民言論具有極大的開放性和自由性,人人都能夠瀏覽或發布多元化的網路信息;在互聯網時代,信息資源得以共享,也杜絕了傳統社會政府壟斷信息的弊端。在這種趨勢的推動下,政府部門、企業單位、公民自治組織都加快了建設網路辦公平台的步伐,以網路為媒介,迅速構建社會綜合信息系統,依照政務、廠務以及公民事務公開的基本原則,向全社會及時公開相關政務信息。
二是交流互動性。互聯網上的交流存在著互動自由的特點,網民之間能夠藉助便捷的網路,跨越時空、民族、職業、性別等現實中的限制來發表言論,各種不同的思想在網路中碰撞摩擦,最大限度地展現個人思想、表達個人觀點。社交網站以及社交工具如QQ、微信等的出現,伴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拓寬了大眾的聊天渠道,利用它們不但能進行文字交流,還可以進行視頻通話,取代了昂貴的可視電話,成為一種既便捷又經濟的交流方式,實現了人與人之間實時暢通的信息交流和通暢的網路對話。
三是傳播快捷性。傳統的媒體手段很難做到信息的快速傳播和更新。網路沒有時空界限,不受地域所束縛。目前,網路信息的傳播速度迅速,它可以將各種不同的信息集合到同一平台,加之手機網路的普及,網民之間形成一個無形又強大的虛擬信息網路世界,如「郭美美事件」「天價龍蝦事件」等都是通過網路發酵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充分體現出網路輿論的強大力量。
四是身份虛擬性。當下網民個人上網大多以虛擬身份出現,由此網民可以無拘無束地發表言論,但這亦引發各種違法亂紀行為和不良道德行為的滋生。身份的虛擬情況,決定了網路信息發布、傳播的性質更為複雜,散布者可能帶有較強的個人情感、主觀意識,不計後果,宣洩負面情緒,從而使社會整體的不穩定性進一步增大。
二、網路社會背景下對政府治理方式的積極影響
第一,更新政府治理理念。政府管理者需要為未來社會進步提供完備的指導性思想,構建強有力的政府治理新理念,從而同互聯網發展大背景相契合。管理人員需要跟進思想發展,增強創新能力,對構建公民話語體系的重要性要有更深的認知。只有政府與公民協同一起尋求解決問題的方式,才能達到利益共享的治理狀態。這就需要對當下的網路資源進行整合,以便能夠滿足公民的需求,藉助便捷高效的網路媒介引導網路公民進人角色,增進相互信任理解並增強個體的社會責任感,使其積極樹立共享集體利益、公共利益的意識,最後形成共擔責任的體系。
第二,轉變政府治理角色。政府治理的角色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而發生變化。在以往的社會中,政府對公共問題的處理具有壟斷性,如今政府已不是主導一切的唯一力量,以往通行的激勵機制和引領原則慢慢脫離了時代潮流,陳舊的規章制度和政令也不能充分地指導公民的行為活動。在網路技術的衝擊下,要帶動各類社會主體力量投入到公共事務的治理中來。政府要適應其角色的複雜性和多樣性,更加關注來自公民社會的利益訴求和民生問題,從管理者、控制者升級到協調者、合作者、談判者。政府工作人員需要加快適應新角色的步伐,學習新知識技能,充分發揮網路能動性作用,利用網路優勢,構建良好的政府風貌,著力提升政府合法性,強化公民認同感。
第三,推動政府再造。正如英國學者鄧利維指出的,當今已是數據治理時代,新公共管理已然過時。幾十年來信息網路技術逐漸變革了政府與社會的關係,對行政決策過程起到了改善作用,推動了公共行政事業的變化發展,這是各國家、各地域公共部門管理變革的主要原因。傳統的治理模式低效、人員工作量大,網路緩解了這個問題,提升了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精簡了辦事步驟,提高了工作對外的透明度,地方政府治理的公民自主參與從不可能變為可行。公共行政改變的前提是網路介入,對網路介入的支持力度是政府對網路的認知程度是否深入的體現。政府變革的主要動力是互聯網技術以及網路參與,它們對推動變革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網路傳遞信息迅速、安全,可同時傳播,瞬間發散到各組織機構、各個層級。管理方式由此產生翻天覆地的新變化,新問題用新模式來解決,新技術帶動政府管理技能新發展。
第四,提升政府治理水平。當下最快捷高效的信息共享渠道無疑是互聯網路,生活、辦公、行政都離不開網路,上層建築與公民都無法忽略網路帶給人們的影響。因網路的普及,網路問政成為公民參與執政、行使自身權利和監督政府的新渠道。政府通過網路進行宣傳、調查民意、了解民情,增強了公民與政府的互動性,政務更加公開透明,政府治理水平顯著提升。
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表達權通過「網路問政」得以展現。公民對政務實時了解、在線溝通,從「隱性問政」進入「顯性問政」階段。「網路曝光一網友熱評一媒體跟進一政府處理」是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徑,網民問政、議政蔚然成風,政府網路治理也愈加輕車熟路,正是基於網路參與的強大作用,新時期政府的治理模式開始向網路治理方向轉變。
三、網路社會背景下政府治理方式面臨的挑戰
(一)網路社會衝擊傳統的行政治理方式
網路社會是一種全新的社會結構,它起源於數字信息和通信技術。網路的非中心性、自由性、及時性衝破了逐層下發、分批次、分階段的傳統信息下發模式。基於信息網路技術,人們開發出全新的信息傳播渠道。網路社會化創造了一種新鮮的公共空間,使信息的傳播和資源的貢獻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擴散、共享。階層、結構、科層制的原有形態正在逐漸受到衝擊瓦解。科層制的權力層級結構以嚴格按照等級、法規運作為基礎,信息社會的到來使這種官僚化向知識能力轉化,資源管理技術的根本框架由信息處理技術構建,它使傳統科層制的普遍性和權力標準產生動搖。
網路零門檻、無國界、無中心,促使整個社會形成一個相互聯繫和相互依存的網路大環境,網路信息的同步傳輸功能使原有的傳播手段都難以望其項背,也必然使此前獨立的政府治理領域被逐步侵蝕。信息網路共享必然改變傳統科層制的行政流程,打破政府的層次和治理順序,拓寬管理範圍,增強政務工作透明度。
(二)網路謠言影響政府治理的有效性
網路謠言得以滋生的根本原因就是網路的虛擬性、自由性。網路謠言對政府治理工作的實效性產生不利的影響,它加大了政府辨別信息真偽的工作量。北京警方偵破的「秦火火網路造謠事件」充分證明了網路謠言影響之大、危害之深。
相關學者指出,互聯網謠言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新聞媒體報道角度存在偏差,容易誤導廣大網民;二是社會生活的不確定因素,為謠言的誕生和傳播提供了溫床;三是利益的推動,網路推手惡意製造謠言,對謠言的擴散推波助瀾,綁架網路公民意見。
這些謠言在澄清之前,會逐漸引髮帶有激進傾向、個人主觀臆斷色彩的輿論,由於偏離事件的客觀真實性,這些輿論很容易擾亂網路社會大環境,影響公民作出正確的價值判斷,進而影響社會穩定,破壞社會誠信,甚至出現網路暴政現象。可以說網路是把雙刃劍,既能成為政府治理的高效輔助工具,又存在網路謠言擾政,甚至引發網路群體性事件的諸多隱患因此政府部門應合理利用網路平台。
(三)網路參與削弱政府的話語主導權
公民對政府治理和決策的網路參與是一種價值評價,體現了對政府各種信息和工作透明度的認可程度。公民往往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進行評判,公民關心的敏感話題往往是其自身利益的關鍵點,也是網路參與的關注重點,而這又容易與政府倡導的網路參與重點存在衝突,引起政府的話語權因網路焦點的偏移而有所削減。
精英治理理論認為,傳統公共參政的主體以社會精英為主,他們大都為社會不同階層的知識分子,就組織來說,則為政府機關官員以及企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大多數公民無法接觸政治並參與活動,幾乎被完全排斥在政治過程之外,政治參與度低。在網路社會,參與的主體除精英分子外,還有身份各異的普通網民,這些都是網路政治生活的基本單元,他們很容易受到網路信息的誘導,被眾說紛紜、真假難辨的網路信息所迷惑。由於人人掌握著網路參與的話語主導權,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出現「網路擾政」等問題。
四、網路社會背景下政府治理的對策選擇
(一)轉變治理觀念,引導理性參與
網路社會的發展速度快,對科層制管理理念的威脅日益明顯,而受傳統官本位思想影響,科層制管理的理念任行政機關中還廣泛存在,並未全部淘汰。網路社會與科層制管理制度之間存在齟齬,這與社會的有效治理極不適應,矛盾不斷顯現。
在網路社會,各級政府官員要轉變觀念,政府治理要順應時代發展,從「堵」變「疏」,引導公民理性參與政治過程,要能夠切實保障公民的權利,促使其轉變落後思想觀念,加強同政府人員的網路互動政府要藉助網路平台為公民搭建更多的參與渠道,讓公民在政治參與中逐漸樹立民主思維和民主管理意識並將其轉變為一種民主習慣,積極培育參與型的網路公民文化理念,從而推動政府進行治理創新。
(二)加強網路管理,凈化網路環境
網路是一項技術,也是政府監管的對象,還是公民表達其政治思想的重要媒介。積極順應時代需求,切實落實網路基礎管理,大力整治清除網路有害信息,高度重視網路對社會輿論的導作用,這是加強網路管理的當務之急。其中,構建健全完善的法律體系尤為重要,要實現對網路的全面監督管理。
既要規範網路問政的流程與實效性,充分調動網路公民的參與熱情與互動性,還要規範網路信息傳送渠道,完善網路內容審查制度,建立法律法規,增強綠色上網意識,改進網路技術的安全度,加強控制網路不良信息和暴力語言的傳播,攔截過濾有害信息,保證網路信息傳送通道的清潔。
要通過強化網路行業的經營自律性,做好網路運行全程的監管工作,避免網路謠言的傳播,進一步完善網路信息的傳播手段,轉變傳統過分依賴政府權力單向硬性控制的方式,逐步兼顧網民互動、開放有序的軟性調控方向轉變。
(三)完善電子政務,規範網路秩序
隨著網路社會不斷向縱深發展,公民的信息化、網路化意識在不斷加深,網路問政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強。作為政府的一項戰略性目標,完善電子政務建設已有重大進展。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公民參與政治的網路平台構建都屬於電子政務的範圍。只有充分保障民意的參與才能實現公民參與政治的民主性,如果把公民排除在政治活動之外,則無異於否定公民的各項權盜,即對民主思想的否定。
針對政策難以落實或者落實效果不佳的情況,可藉助便捷高效的互聯網問政辦式。在政務運行中,被忽視的公民可能會有不滿心理,拒絕參與和執行一個他們沒有參與和發表意見的決策。完善電子政務、規範網路秩序、加強輿論監督,將無限制的混亂狀態整理成理智有序的參與狀態,是問政於民的良善治理手段,因此,握好雙刃劍,最大限度地發揮網路的正能量,才能構建起完備成熟的電子政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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