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徵信來了 誰有資格給我的誠信「打分」
網上徵婚信息不實,耽擱了職場晉陞;預約打車老爽約,結果租不著房……這些看似無關緊要的「小事」,很可能因徵信系統的完善而給失信者帶來很大「麻煩」。
八家民營徵信機構,正按照央行近日發出的通知要求,進行個人徵信業務準備。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和諧社會的紐帶,通過徵信大數據的採集應用,一條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數字化新路徑清晰可見。徵信時代來臨,我們準備好了嗎?
市場「開閘」:徵信一小步 誠信一大步
按照央行通知,包括中智誠、中誠信、拉卡拉等八家機構或將成為我國首批民營個人徵信機構。「這次個人徵信市場的開放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開啟了13億人公平享受信用給個人帶來價值的大門。」中智誠徵信總經理李萱表示,「建設誠信社會需要市場化的徵信機構助推一把。」
八家機構之一的騰訊公司向記者介紹,其互聯網徵信的大數據主要包括8億多QQ用戶和4億多微信用戶在社交網站上在線、財產、消費、社交等情況,通過採集處理相關數據進行基礎「畫像」,為用戶信用打分,進而給缺乏信貸記錄的人群提供信用報告等。
「央行此次給個人徵信加上互聯網因素,把徵信的範疇從信貸領域擴展到了社交等方方面面,這將有助於建立健全覆蓋全體成員的信用體系。」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吳晶妹表示。
在人們對社會缺乏誠信多有抱怨之時,徵信體系是實現社會誠信最有力、最現實的約束和激勵機制。「信用相當於你的『名片』或『第二身份證』。」芝麻信用首席數據科學家俞吳傑比喻道。
按照國家規定,公眾每年可以兩次免費從個人徵信機構獲得個人徵信報告。上海資信總裁劉小英說,個人徵信通過「守信激勵、失信懲戒」,使越來越多的個人意識到擁有良好信用記錄對自己的重要性,客觀上改善了社會誠信狀況。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清華大學經管學院教授李稻葵牽頭的課題組估算,僅2012年央行徵信系統的存在就拉動了GDP約0.33個百分點的增長。「這還只算了促進信貸的部分,如果擴展到廣義的社會管理成本,徵信的貢獻將難以估量。」
當務之急:「做大蛋糕」 而非「分搶蛋糕」
發達國家有著上百年發展經驗的個人徵信,在中國還處在起步階段。被寄予厚望的同時,中國徵信業發展面臨很多難題。「當前最大問題就是信息『孤島』,互聯網企業、銀行等各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特別是政府部門手裡掌握著大量數據未公開。」浙江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汪煒直言。
雖然央行徵信系統已經建成世界上最大的徵信資料庫,共收錄了8.6億個人、近2000萬戶企業和其他組織的金融信用數據,可與個人信用密切相關的司法信息、社會行為記錄、公用繳費記錄等,絕大部分都沒有納入其中。民營商業徵信機構發育遲緩,收錄信息更是嚴重不足。
記者從八家候選民營徵信機構了解的情況看,除了中誠信徵信、鵬元徵信兩家入行十餘年外,其他六家的徵信業務都屬於剛起步。特別是八家機構各自的數據來源相對封閉,尚未接入央行徵信系統,從銀行拿到的核心數據也比較少。
深圳前海徵信中心總經理邱寒認為:「只有形成一個全覆蓋的徵信系統,才能為誠信社會發揮作用。」俞吳傑也表示:「數據只有分享和流動才具有價值。」
要想讓徵信系統真正發揮「讓失信者寸步難行、守信者處處受益」的約束、激勵作用,必須建立統一代碼和全覆蓋的信用信息記錄。
國家發改委財經司此前發布的信息顯示,根據國務院部署,公安部牽頭提出了以身份證號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方案;到2017年要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覆蓋全部信用主體的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然而,徵信機構特別是民營徵信機構與政務信用信息系統的交換共享仍困難重重。
業內人士指出,當前不同部門、地區、行業之間的信息不僅彼此割裂,有些數據甚至都不知道去哪找,比如逃票記錄、商務合同違約信息、招投標違規記錄等。「作為民企,非常渴望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能將信息數據開放給有資質的企業來用。」華道徵信負責人馮軍呼籲。
浙江工商大學教授陳壽燦說,政府信息應該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這要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才能建成比較完善的徵信大數據基礎。
最受關註:個人隱私會被隨意買賣嗎?
個人徵信市場「開閘」意義深遠,但當下公眾最為關注的問題其實是個人隱私如何保護。有網站去年做了一次個人徵信調查,七成多用戶表示擔心個人信息外泄。
「在大數據技術廣泛使用下,如果放任信息收集和共享,將使我們置於『全裸』狀態。」深圳市社會科學院政法研究所所長李朝暉建言,徵信信息的內容應當嚴格限制於影響個人信用的內容。
據接近央行的有關人士透露,央行給八家民營徵信機構6個月準備期,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實地考察中,發現機構在內控制度和系統後台的信息安全、個人隱私的保護機制上存在一些問題。
「我們專門就個人隱私問題找過律師諮詢。由於缺乏專門的法律,這片灰色地帶隱患重重,一不小心就可能『踩雷』。」華道徵信負責人馮軍坦承,公司會避免直接接觸源數據,經過合作夥伴「脫敏」處理後才對數據進行分析。
國家發改委財金司司長田錦塵指出,信用信息的使用一定要建立在依法依規基礎上。能夠採集的才能夠採集,能夠查詢的才能進行查詢。有些信用信息只能由某些被授權的單位或者機關採集。
但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中,尚無專門而詳盡的社會信用和隱私保護的法律,僅有《徵信業管理條例》和《徵信機構管理辦法》。按照條例規定,採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向徵信機構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應當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然而現實中,這些規定往往並沒有得到執行。對泄露公民信息要承擔何種責任,也沒有具體規定。
法律保護的缺失,導致數據的私下買賣屢見不鮮。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劉春泉建言,明確侵犯隱私的民事賠償責任最為緊急。
民營特別是電商背景的徵信機構的進入,引發了公眾對不當使用個人信息進行盈利的擔憂。李朝暉認為,在不觸及個人敏感信息前提下,通過大數據分析有指向地實施營銷,可能各方都可接受。但最好機構得到的是「不完整的拼圖」,在各自範圍內使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國關於個人徵信行業的法律共有17部,其中《公平信用報告法》影響最大。「關鍵是約定目的、知情和授權,這樣隱私才能有『防火牆』。」吳晶妹教授強調。
記者了解到,有關部門正在推動社會信用立法。國家發改委和央行聯合制定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三年重點工作任務》已從立法、行政和行業自律三方面,對保護個人信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做出了安排部署。
社會誠信的形成不會一蹴而就。但有了徵信體系這一強有力的約束激勵工具,誠信社會建設已經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來源:新華網 記者:姜琳 劉錚 黃安琪 張遙 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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